崔剛
崔剛(?—?),博陵郡安平縣(今河北省衡水市安平縣)人,北齊侍中、左光祿大夫、儀同三司崔季舒之子,唐朝官員。
生平
武平四年(573年),崔季舒因勸諫齊後主高緯不要前往晉陽而被殺,崔剛被處以宮刑[1][2]。
唐朝貞觀元年三月丙午(627年4月14日),唐太宗李世民詔令說:「北齊已故尚書僕射崔季舒、給事黃門侍郎郭遵、尚書右丞封孝琰等人昔日在鄴城做官,官位高名聲大,內懷忠誠正直之心,上表直言規勸,無法挽救國家危亡,於是遇到關龍逢的酷刑。崔季舒的兒子崔剛、郭遵的兒子郭雲、封孝琰的兒子封君遵都因為家門獲罪,無限制的受到宮刑牽連。他們應該受到褒獎,特別要不同尋常,可以免去內侍,衡量才能另行錄用。」[3][4]之後崔剛出任鍾離郡太守,封義豐縣男[5]。
家庭
兄弟姐妹
- 崔長君,北齊尚書右外兵郎中
- 崔鏡玄,北齊著作佐郎
- 崔氏,嫁北齊并州田曹參軍李元儉
孫子
- 崔覯[5]
參考資料
- ^ 《北齊書·卷三十九·列傳第三十一》:季舒等家屬男女徙北邊,妻女子婦配奚官,小男下蠶室,沒入貲產。
- ^ 《北史·卷三十二·列傳第二十》:季舒等家屬男女徙北邊,妻女及子婦配奚官,小男下蠶室,沒入貲產。
- ^ 《舊唐書·卷二·本紀第二》:丙午,詔:「齊故尚書僕射崔季舒、給事黃門侍郎郭遵、尚書右丞封孝琰等,昔仕鄴中,名位通顯,志存忠讜,抗表極言,無救社稷之亡,遂見龍逢之酷。其季舒子剛、遵子云、孝琰子君遵,並以門遭時譴,淫刑濫及。冝從褒獎,特異常倫,可免內侍,量才別敘。」
- ^ 《新唐書·卷二·本紀第二》:丙午,詔:「齊僕射崔季舒、黃門侍郎郭遵、尚書右丞封孝琰以極言蒙難,季舒子剛、遵子云、孝琰子君遵並及淫刑,宜免內侍,褒敘以官。」
- ^ 5.0 5.1 安陽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安阳墓志选编》. 北京: 科學出版社. 2016.05: 47. ISBN 978-7-03-046798-0 (中文(簡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