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鈔司
寶鈔司,明代二十四衙門之一,掌造粗細草紙[1],永樂七年巳酉(1409年)設北京寶鈔提舉司,打漿池設在西華門迤南。《蕪史》載「寶鈔司造草紙,備宮人使用,祖宗時造鈔印版及紅印,聞在庫中,其署左臨河後倚河,有泡稻草池,池中有石灰爐渣,視成臥象形,名象山,作房七十二間」,紙張材料則選長纖維紙漿,如桑穰(桑樹內皮)、樺樹皮為材料。
寶鈔司也印行鈔票,即「大明寶鈔」,但因通貨膨脹,白銀成為主要貨幣,紙鈔乏人問津,流通範圍越來越狹小。
崇禎時,桐城人蔣臣建議發行紙鈔,需要桑穰200萬斤,令內監到北直隸(今河北)、山東、河南、浙江等省採買,但明末戰亂,其事未果。崇禎十七年正月二十七日(1644年3月5日)蔣德璟上奏寶鈔司約有鈔匠五百人。
官制
- 掌印太監,一員;
- 僉書,無定員;
- 管理,無定員;
- 監工,無定員。
人員
洪武時期
建文時期
永樂時期
洪熙時期
宣德時期
正統時期
景泰時期
天順時期
成化時期
弘治時期
正德時期
嘉靖時期
隆慶時期
萬曆時期
泰昌時期
天啟時期
崇禎時期
參考文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