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加拉LGBT權益
孟加拉的LGBT權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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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性行為 | 違法 |
刑罰 | 根據《孟加拉刑法典》第377條,「任何人自願與任何男人,女人或動物進行違反自然秩序的性行為,應處以終身監禁或苦役並應處以罰款」。 |
性別認同和表達 | 無 |
同性伴侶關係 | 無 |
收養 | 無 |
反歧視保障 | 無 |
在孟加拉,同性戀愛或性行為不受尊重,LGBT人群面臨歧視,言語和身體虐待,以及特殊的法律和社會挑戰。同性性行為在孟加拉,無論是公共的還是私人的,都是非法的,會被處以罰款,最高可判無期徒刑。因此,孟加拉不承認同性成年人之間的婚姻,民事結合或家庭伴侶關係。截至2012年,孟加拉的民事權利法沒有禁止基於性取向或性別認同的歧視。同樣也沒有法律來處理對LGBT群體的騷擾,也少有組織來推進LGBT的權利。
憲法和《刑事法典》
- 第二部分第19條 - 保證所有公民享有平等機會。
- 第三部分第27條 - 承諾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平等。
- 宗教自由和新聞自由都得到承諾,但受到「禮儀或道德」的限制。
- 如果公民被判定犯有「涉及道德腐敗的刑事犯罪」,則不能成為議員。
刑法典第377條,非自然犯罪:「任何人自願與任何男人,女人或動物進行違反自然秩序的性行為,應處以終身監禁或苦役並應處以罰款」。[2][3]
第377條涉及的範圍延伸到任何涉及非陰莖插入陰道的性結合。 因此,即使是雙方同意的異性之間的陰莖口交和肛交都可能根據這項法律受到懲罰。[4][5]
社會態度
2013年,《達卡論壇報》針對《刑事法典》第377條的報道認為雖然孟加拉大多數人反對同性戀,但他們不希望看到同性戀者被監禁,或者政府浪費資源來處理這類罪行。[6]
2021年,孟加拉全國約有150萬名跨性別人士,儘管第三性在2013年獲得政府承認,但他們仍然在社會上受到嚴重的歧視與暴力問題。進入2023年以來,該國教科書已經不再將跨性別視為心理障礙,以幫助學生理解跨性別,減少歧視。[7]
概況
同性性行為合法 | (處罰:終身監禁) |
同意年齡平等 | |
反就業歧視法律 | |
提供商品和服務的反歧視法律 | |
在所有其他領域的反歧視法律(包括間接歧視,仇恨言論) | |
同性婚姻 | |
同性伴侶關係 | |
同性伴侶收養繼子女 | |
同性伴侶聯合收養 | |
同性戀軍人允許公開服役 | |
有權改變法律性別 | |
女同性戀試管嬰兒 | |
男同性戀情侶商業代孕 | |
男男性接觸人群(MSM)允許獻血 |
參見
參考資料
- ^ Constitut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Bangladesh. bdlaws.minlaw.gov.bd. [2011-04-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9-08).
- ^ Sodomy Laws Around the World. 2007-04-24 [2007-09-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7-08-08).
- ^ Indian Penal Code (PDF). District Court Allahabad. [2013-12-11].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14-02-11).
- ^ Bangladesh: Treatment of homosexuals including legislation, availability of state protection and support services. www.unhcr.org. [2012-12-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12-25).
- ^ Bangladesh_Penal_Code_1860_Full_text.pdf (application/pdf Object) (PDF). www.unodc.org. [2012-12-09].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14-03-12).
- ^ 存档副本. [2016-02-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1-28).
- ^ 公視. 祕魯跨性別遇害案頻傳 LGBT+籲停止仇視. 2023-02-24 [2023-04-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