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舍甲
大舍甲,是臺灣高雄市梓官區的一個傳統地域名稱,位於該區中部。相較於今日行政區,其範圍大致包括同安里、大舍里、赤崁里北部中央凸出部分、梓平里西部及南部東側凸出部分及其鄰近地區、梓和里西端、梓義里西南端。[1][2][3][4]
歷史
台灣日治初期,大舍甲地區為一街庄,稱為「大舍甲庄」(舊制街庄),隸屬於仁壽上里。該庄昔日西北與漯底庄為鄰,東北與梓官庄為鄰,東南邊及西南邊南側一小段隔典寶溪與頂鹽田庄為界,西南邊其餘部分為茄苳坑庄、赤崁庄。[1]
1901年(日治明治三十四年)11月11日,全台廢縣廳改設二十廳,該庄隸屬於鳳山廳。[5]1904年(明治三十七年)5月3日,該庄編入「梓官區」,隸屬於鳳山廳。[6]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10月25日,全台合併二十廳為十二廳,梓官區改隸屬於臺南廳。[7]1920年(大正九年)10月1日,全台地方制度大改正,廢十二廳改設五州二廳,該庄改制為「大舍甲」大字,隸屬於高雄州岡山郡彌陀庄(新制街庄)。[8]
戰後彌陀庄改制為彌陀鄉,隸屬於高雄縣,大字亦改制為村。1950年(民國39年)3月1日,彌陀鄉拆分出永安鄉,本地區仍隸屬於彌陀鄉。同年10月1日,高、屏分治,彌陀鄉仍隸屬於高雄縣。1951年(民國40年)4月20日,彌陀鄉再拆分出梓官鄉,本地區改隸屬於梓官鄉。[9]2010年(民國99年)12月25日,高雄縣、市合併為直轄高雄市,梓官鄉改制為梓官區,村亦改制為里。
聚落
本地區發展較早的聚落為大舍甲、同安厝、淵官,在日治初期的官方地圖上已有記載。[1][2]
交通
省道台17線又稱「西部濱海公路」,是甲南至水底寮的幹道,經過本地區的大舍甲聚落。由該道路北行可前往梓官區梓官市區、彌陀區、永安區東部、路竹區西端等地;南行可前往橋頭區西南端、楠梓區、左營區、鼓山區等地。[1][2][10]
省道台19甲線是鹽水至赤崁的幹道,經過本地區的大舍甲聚落。由該道路北行可前往岡山區、阿蓮區、關廟區、新化區等地,南行可前往梓官區西南部,並止於赤崁地區的區道高23線路口。[1][2][10]
區道高23線是彌陀至典寶的道路,經過本地區西部邊界地帶。[1][2][11][4]
參考文獻
- ^ 1.0 1.1 1.2 1.3 1.4 1.5 1.6 臺灣堡圖. 臺灣總督府. 1904年.
- ^ 2.0 2.1 2.2 2.3 2.4 2.5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日治行政區_街庄(1990年代)圖層.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地理資訊科學研究專題中心.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30).
- ^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行政區_村里界【NLSC】圖層.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地理資訊科學研究專題中心.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30).
- ^ 4.0 4.1 高雄縣梓官鄉行政區域圖. 中華民國內政部. 2005年10月.
- ^ 明治三十四年府令第六十六號·廳位置及管轄區域. 臺灣總督府府報. 1901-11-11, 第1054號: 16–17.
- ^ 鳳山廳廳令第二號街庄長管轄區名及ヒ區域ノ件. 明治三十七年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 1904-05-03: 0012–0017.
- ^ 明治四十二年府令第七十五號·廳位置及管轄區域. 臺灣總督府府報. 1909-10-25, 第2819號: 69–83.
- ^ 台灣總督府、台灣日日新報社合編 (編). 新舊對照管轄便覽. 成文出版社. 1921年.
- ^ 王世慶. 重修臺灣省通志·卷七 政治志·建置沿革篇.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1991-06-30.
- ^ 10.0 10.1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行政區_鄉鎮區界【NLSC】圖層.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地理資訊科學研究專題中心.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30).
- ^ 高雄縣彌陀鄉行政區域圖. 中華民國內政部. 200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