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告緡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告緡,是中國西漢漢武帝發起的一次打擊偷稅的行動。

西漢初年,漢高祖採取抑商政策,對大商人徵收重額的算緡,即財產稅漢惠帝呂后當政時一度廢棄,漢武帝即位後,由於展開大規模的軍事行動,國家財政出現困難,於是在張湯桑弘羊等人的推動下,決意恢復算緡制度。

元光六年(前129年),漢武帝下令「初算商車」,對商人所擁有的交通工具徵稅。元狩四年(前119年),又下詔「初算緡錢」,對商人財產進行徵稅。對於這一重稅,商人大都採取不合作態度,設法瞞報財產。於是,元鼎三年(前114年),漢武帝下令告緡,發動天下平民告發偷稅者,獎勵額甚至達到偷保稅額的一半。楊可主管告緡,其行動遍及天下[1],史載該次行動「得民財物以億計,奴婢以千萬數」,告緡行動還沒收了大量的私有土地,大縣數百頃,小縣百餘頃。中等以上的商人大都因此破產[2]元封元年(前110年)之後,漢武帝逐漸停止了告緡行動。

告緡行動屬於抑商政策,一度為西漢政府增加了大量的收入,從而加固了中央政府的集權地位。但是也嚴重地打擊了商人勢力,阻礙了漢朝商品經濟的發展。

參考來源

  1. ^ 《漢書》 卷二十四下‧食貨志第四下:楊可告緡徧天下。中家以上大氐皆遇告。杜周治之,獄少反者。
  2. ^ 《漢書》 卷二十四下‧食貨志第四下: 得民財物以億計,奴婢以千萬數,田大縣數百頃,小縣百餘頃,宅亦如之。於是商賈中家以上大氐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