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都督府代表聯合會
各省都督府代表聯合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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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 |
成立 | 1911年11月5日 |
解散 | 1912年1月28日 |
繼任 | 臨時參議院 |
各省都督府代表聯合會是辛亥革命期間1911年11月15日至1912年1月28日期間獨立各省為籌組臨時中央政府而成立的過渡性議政權力機構。該機構起初由各省獨立後成立的都督府派出的代表組成,後來未獨立各省的諮議局也派出代表參加。在中華民國建立後,1912年1月2日至1912年1月28日該機構曾經一度代行臨時參議院職權,直到南京臨時參議院建立。[1]
組成
1911年11月9日,湖北軍政府致電各省,請各省派代表到湖北商談籌組臨時中央政府事宜。11月11日,江蘇都督程德全、浙江都督湯壽潛聯名致電上海都督陳其美,提議各省派代表到上海商談,陳其美表示贊成。1911年11月12日,江蘇都督府代表雷奮、沈恩孚,浙江都督府代表姚桐豫、高爾登從蘇州發出向滬軍都督陳其美通電,促各省派代表到上海商討籌組臨時政府事宜。通電中提出,各省都督府和諮議局各派代表一人出席會議,只要兩省以上代表到會即開議。
自武漢事起,各省響應,共和政治,已為全國輿論所公認。然事必有所取,則功乃易於觀成。美利堅合眾之制度,當為吾國他日之模範。美國之建,其初各部頗起爭端,外揭合眾之幟,內伏渙散之機。其所以苦戰八年,卒收最後之成功者,賴十三州會議總機關有統一進行、維持秩序之力也。考其第一、二次會議,均僅以襄助各州議會為宗旨,至第三次會議,始能確定國會長治久安,是亦歷史必經之階級。吾國上海一埠,為中外耳目所寄,又為交通便利,不受兵禍之地,急宜仿照第一次會議方法,於上海設立臨時會議機關,磋商對內對外妥善之方法,以期保疆土之統一,復人道之和平,務請各省舉派代表,迅即蒞滬集議。盼切盼切。
集議方法及提議大綱如下:
甲、集議之方法
- 一、通告各省舊時諮議局舉代表一人常駐上海。
- 一、通告各省現時都督府派代表一人常駐上海。
- 一、有二省以上代表到滬,即先行開議,續到者隨到隨議。
乙、會議之要件
- 一、公認外交代表。
- 一、對於軍事進行之聯絡方法。
- 一、對於清皇室之處置。
發起人:鄂樊雲門 皖江易園 湘宋漁父 閩高夢旦 陝于右任 粵伍秩庸、溫欽甫 晉桂贛夏劍丞 黔楊壽彤 蘇唐蔚之、張季直、趙竹君、莊思緘 蜀程雪樓 豫王摶沙
11月15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等省代表在上海老西門外方斜路江蘇教育總會舉行首次會議,議決成立「各省都督府代表聯合會」。[1]
後續會議
此後湖北軍政府和江浙軍政府之間開始為聯合會所在地發生爭議。11月24日,在上海的聯合會決定遷到武昌開會,各省留一人在上海「聯絡聲氣,以為鄂會後援」。11月底到12月初,湖北、湖南、福建、江蘇、安徽、廣西、直隸、河南、浙江、四川等十二個省的二十三名代表到達武漢。11月30日,聯合會首次會議召開,會議推舉譚人鳳為議長;並議決在臨時中央政府成立前,以湖北軍政府代行中央軍政府職權,以鄂軍都督黎元洪執行中央政務。12月3日,聯合會通過了《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並議決如袁世凱反正,將推舉袁世凱擔任臨時大總統。《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第十七條稱,[1]
第十七條 參議院未成立以前,暫由各省都督府代表會代行其職權,但表決權每以一票為限。
此後,聯合會多次舉行會議,議決武漢地區停戰南北議和,接受袁世凱派代表唐紹儀與南方代表伍廷芳南北和談,南方和談條件為「推翻滿洲政府、主張共和政體、禮遇舊皇室」。[1]
12月4日,都督陳其美、程德全、湯壽潛邀各省留滬代表開會,暫時定南京為臨時政府所在地,選黃興為假定大元帥,黎元洪為假定副元帥,推舉大元帥負責組織臨時政府。12月8日,在鄂代表赴南京,留滬代表陸續到南京,未參加漢口會議的幾個省的代表也到了南京。到12月下旬,到達南京的有江蘇、浙江、湖北、湖南、四川、廣西、安徽、福建、直隸、山東、河南、江西、山西、陝西、廣東、奉天、雲南等十七個省44名代表。12月14日,先期到達南京的15個省的代表召開會議,推浙江代表湯爾和任議長,廣東代表王寵惠任副議長,決定12月16日選舉臨時大總統。但12月15日會議又決議暫緩選舉臨時大總統,承認上海會議推舉的大元帥、副元帥,並在《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中追加寫入「臨時大總統未舉定以前,其職權由大元帥暫任之。大元帥不能在臨時政府所在地時,以副元帥代行其職權。」以黎元洪為首的湖北軍政府反對該決議,江蘇、浙江軍界反對黃興任大元帥。12月17日,聯合會改推舉黎元洪為大元帥,黃興為副元帥,由黃興組織臨時政府。但是黃興因為得知孫中山將回國,故沒有赴南京任職。12月25日,孫中山抵達上海。12月26日,代表會議決通電各省繼續戰鬥,並推譚人鳳、馬君武、王正廷與徐紹楨會面,商議作戰計劃。[1]
選舉臨時大總統
12月28日,在南京召開臨時大總統選舉預備會。12月29日,各省代表在南京召開選舉臨時大總統會。臨時大總統根據臨時政府組織大綱第一條:「臨時大總統,由各省都督代表選舉之;以得票滿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者為當選。代表投票權,每省以一票為限。」選出。參加選舉的有直隸、奉天、山東、山西、河南、陝西、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蘇、浙江、福建、廣東、廣西、雲南、四川等十七省代表四十三人。大總統候選人為孫中山、黎元洪、黃興。孫中山獲得十七張有效票中的十六票,當選為中華民國第一任臨時大總統。[1]
選舉臨時大總統的43名代表名單如下:[3]
- 奉天代表:吳景濂
- 直隸代表:谷鍾秀、張銘勛
- 河南代表:李槃
- 山東代表:謝鴻燾
- 山西代表:景耀月、李素、劉懋賞
- 陝西代表:張蔚森、馬步雲
- 江蘇代表:袁希洛、陳陶遺
- 安徽代表:許冠堯、王竹懷、趙斌
- 江西代表:林子超、趙仕北、王有蘭、俞應麓、湯漪
- 浙江代表:湯爾和、黃群、陳時夏、屈映光、陳毅
- 廣東代表:王寵惠、鄧憲甫
- 廣西代表:馬君武、章勤士
- 湖南代表:譚人鳳、鄒代藩、廖名縉
- 湖北代表:馬伯援、王正廷、楊時傑、居正、胡瑛
- 福建代表:潘祖彝
- 四川代表:蕭湘、周代本
- 雲南代表:呂志伊、張一鵬、段宇清
代行臨時參議院職權
在選舉臨時大總統的同時,聯合會議決通電各省都督府,讓每省派參議員三人到南京組織臨時參議院,參議員未到時由本省代表替留1至3人代行參議員職權。[1]
1912年1月1日,孫中山在南京宣誓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1月2日,聯合會議決代行參議院職權。1月3日,聯合會一致選黎元洪為中華民國臨時副總統。1月28日,南京臨時參議院成立,各省都督府代表聯合會宣告結束。[1]
代表名單
武昌時期(1911年11月30日-12月7日)
武昌及留滬代表如下:[4]
省區別 | 赴湖北或在湖北開會代表 | 留上海或未赴湖北開會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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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 | 雷奮 | |
鎮江 | 馬良[5] | |
江北 | 王照 陳官彥 徐鍾令[6] | |
浙江 | 湯爾和 陳時夏 黃群 陳毅 | |
福建 | 潘祖彝 | 林長民 |
山東 | 謝鴻燾 雷光宇 | |
安徽 | 王竹懷 許冠堯 趙斌 | |
湖南 | 譚人鳳 鄒代藩 | 宋教仁 |
廣西 | 張其鍠 | |
滬軍 | 馬君武 陳陶遺 | 袁希洛 俞寰澄 朱葆康 |
四川 | 周代本 | |
直隸 | 谷鍾秀 | |
河南 | 黃可權 | |
湖北 | 胡瑛 王正廷 孫發緒 時象晉 | 居正 陶鳳集 |
奉天 | 吳景濂 | |
吉林 | 趙學臣 | |
貴州 | 席正銘 歐陽煜 |
南京時期(1911年12月14日-1912年1月28日)
- 議長:湯爾和(1911年12月14日當選)→景耀月(代理)→趙仕北(1912年1月2日當選)[4]
- 副議長:王寵惠(1911年12月14日當選)[7]→馬君武(1912年1月2日當選)[4]
- 書記:潘祖彝(1911年12月14日當選)[4]
代行參議院職權期間(1912年1月2日-1月28日),曾選舉如下工作人員:[4]
- 江蘇:陳陶遺 袁希洛
- 浙江:湯爾和 黃群 陳時夏 陳毅 屈映光
- 湖北:王正廷 馬伯援 楊時傑 居正 時象晉 陶鳳集
- 四川:蕭湘 周代本
- 雲南:呂志伊 張一鵬 段宇清
- 山西:景耀月 李素 劉懋賞
- 陝西:張蔚森 馬步雲
- 安徽:許冠堯 王竹懷 趙斌
- 江西:林森 趙仕北 王有蘭 俞應麓 湯漪 吳鐵城
- 福建:潘祖彝 林長民
- 廣東:王寵惠 鄧憲甫
- 廣西:馬君武 章勤士
- 奉天:吳景濂
- 直隸:谷鍾秀
- 河南:李槃
- 山東:謝鴻燾
- 湖南:譚人鳳 鄒代藩 廖名縉 歐陽振聲
參考文獻
- ^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 辛亥革命網. 2010年11月18日 [2011年11月4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年7月2日).
- ^ 上海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 編,《辛亥革命在上海史料選輯》,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66年;《張元濟全集(五)》,北京:商務印書館,第188頁;《伍廷芳集》,北京:中華書局,1993年,第366頁;《于右任辛亥文集》,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1986年,第218頁
- ^ 薛恆,民國首任臨時大總統選舉會代表人數人員考,江蘇社會科學2007年4期
- ^ 4.0 4.1 4.2 4.3 4.4 4.5 4.6 張玉法,民國初年的國會,近代史研究所集刊1984年第13期,第83-196頁
- ^ 此人為鎮江都督府林述慶所派。見 回憶辛亥革命,北京:文史資料出版社,1981年,第348頁
- ^ 此三人為江北都督府蔣雁行所派。見 回憶辛亥革命,北京:文史資料出版社,1981年,第348頁
- ^ 張玉法《民國初年的國會》作「王正廷」。徐友春 主編《民國人物大辭典》、廖大偉《各省都督府代表聯合會述論》等作「王寵惠」
- ^ 南京時期各省代表情況史籍所載不一。此處據張玉法《民國初年的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