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
成立時間 | 2003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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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 | 社團法人 |
地址 | |
重要人物 | 理事長:林月琴 秘書長:(從缺) 主任:張祐嘉 |
目標 | 兒童及青少年權益 |
網站 | http://www.youthrights.org.tw/ |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英文:Youth Rights Alliance Taiwan),簡稱「台少盟」。乃有鑒於國家長期以來缺乏整體性的少年福利政策規劃,相關福利經費預算持續受到排擠效應,致使少年福利化約為特殊邊緣青少年的殘補式福利工作,欠缺建構青少年身心發展的多元空間,以及關注青少年權益的政策環境,故於2003年6月30日由勵馨基金會號召22個長期從事青少年福利工作團體,共同合組「社團法人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正式成為台灣第一個青少年權益倡導團體。台少盟目前已有46個會員團體,並已發展為台灣青少年及兒少領域主要之政策倡議團體。
台少盟在台灣公民政策倡議團體中擁有數項第一,如:第一個監督少年福利預算經費與青少年政策的團體、第一個倡導青少年創意塗鴉與文化休閒權的團體、第一個推動支持降低投票年齡的成人公民團體,第一個關注兒少新聞報導與推動媒體自律的公民團體、第一個民間自主籌辦審議民主學習圈(Study Circle)的青年團體、第一個結合企業零錢捐進行策略聯盟募款的青少年公益組織、第一個將兒童少年福利法轉變為兒少權益保障法的倡導團體、第一個關注建教生勞動權益並推動法令保障的團體。
台少盟目前主要倡議主軸為推動攸關少年身心健全發展之六大權益,包括「社會參與權」、「文化休閒權」、「健康發展權」、「福利保障權」、「勞動保護權」、「公平受教權」,並積極監督落實各項青少年與兒少福利政策及經費預算,進而喚起社會各界關注青少年政策及投資青少年多元的發展需求。
2020年8月時任秘書長葉大華離職轉任監察院監察委員後,秘書長職位持續從缺,曾由劉志洋、林於聖副秘書長代理秘書長職務。同時組織運作於2021年底改為理事長制至今。
2024年1月,時任理事長林月琴當選中華民國第十一屆立法委員。
成立緣起
2003年,葉大華與許多關懷少年權益的青少年福利團體,認為政府資源對於青少年發展權益之溢注不夠,故決定成立民間倡議組織[1][2]。
關注議題
在要求政府給予青少年更多福利與保障外,台少盟也依據CRC(國際兒童權利公約)精神,替青少年們爭取應有的權利政治權利,如降低投票年齡[3]、青少年勞動保障、青少年媒體素養教育、青少年接受教育權利、青少年休息與休閒權利。
外部連結
參考資料
- ^ 搶救逃太郎. 遠見雜誌. 2009-10-01.
...感覺到社會對準大人少年的關注太少,2002年 葉大華催生的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擔任祕書長的她指出,96年兒童局36億的預算裏,其中25億用在兒童醫療、原住民幼托補助,以及發放幼兒教育券,剩下的10億當中,只有1億分給少年。
- ^ 少年權益聯盟秘書長葉大華/給年輕人的信〈年輕世代 你也能自己解決困境〉. 中國時報. 2010-07-19.
我算過,國家每天投資在青少年身上的福利預算不到三元,卻留給下一代子孫六兆元債務。即使處於如此不公平的弱勢,青少年的需求很少被認真對待!我持續推動青少年權益,就是希望能幫助跟你一樣的青少年,能活得像他/她自己,因為你們是台灣重要的社會資產,是國家發展的潛力。透過年輕世代的參與及發聲,不必等著「大人」去解決社會問題,你們也可以解決自己的困境!
- ^ 王顥中. 降低投票年齡說帖. 2006-03-24 [2013-05-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