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17年12月25日) |
勞動(英語:labour)指的是一類人類有意進行的活動。不論是在哪一種社會體系中,勞動一般有以下目的:
- 個人以及社會作為個人的集合勞動來生產和製造其所需要的生活的物質基礎,以及來滿足其需要。
- 勞動作為保證或改善勞動的人或其家庭成員、朋友、團體、集團或階級的社會地位的手段。
- 參加創新、文化和藝術創造的過程,參加科學知識的領會和發現,參加對政治或社會的改革。
歷史意義
通過勞動和勞動所創造的文化和技術的發展人類不但能夠在自然界倖存下來,而且能夠不斷地加強社會的生產力以至於這個似乎無限的生產力的發展開始威脅到地球的生態系統和人類本身的存在。從20世紀中開始越來越多的歷史學家開始注意到勞動的這個歷史意義。
勞動過程隨着社會的規則和法律的不同而變化。而一個社會的規則和法律又是有很大一部分是由社會所擁有的生產關係所決定的。生產關係可以看做是調整一個社會的勞動資源的供給、分佈及勞動結果的方式。也就是說,勞動隨文化和社會的變遷和差異而不斷地變化。生產關係決定勞動的經濟和政治目的和意義。每個文化時期和歷史時期都有其特有的勞動形式。
勞動有一個與社會和國家體系不十分相關的方面,這就是技術水平。雖然每個人和每個社會的能力和經濟可能不同,但一般來說人類總是儘可能地使用最有效的和新穎的技術來保證和提高其勞動的質量和生產力,來保證其勞動結果符合社會的需要。但隨着技術的發展人的體力在勞動過程中越來越不重要了。其結果是體力勞動不斷地被機器取代,而為了維護和發展現代化的生產系統的運行,越來越多的勞動力需要更好的教育和訓練,新的勞動產生。雖然如此在一些發展國家中今天甚至於可以達到三分之一的人不直接參加勞動而是通過社會福利或其它方式來享受勞動產生的結果。對於這些國家的領導人來說這個現象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和非常棘手的社會問題。
一些哲學家(比如卡爾·波普爾)認為只有從獨立的意識中產生的勞動才會對社會帶來最大的財富,因為奴隸或士兵式的勞動者沒有或只很有限地可以選擇其最有效的勞動方式和工具。
人權
- 人人有權工作、自由選擇職業、享受公正和合適的工作條件並享受免於失業的保障。
- 人人有同工同酬的權利,不受任何歧視。
- 每一個工作的人,有權享受公正和合適的報酬,保證他本人和家屬有一個符合人的生活條件,必要時並輔以方式的社會保障。
- 人人有為維護其利益而組織和參加工會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