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昌群
劉昌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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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男 |
出生 | 1902年 大清湖北黃陂縣 |
逝世 | 1948年 英屬香港 |
活躍時期 | 20世紀 |
政黨 | 中國共產黨(1922-1928) |
劉昌群(1902年—1948年),曾用名劉仕衡、劉仲雯、劉仲雲[1]:122,中國共產黨早期黨員。
生平
1902年,劉昌群出生於湖北黃陂縣。1921年12月在私立武昌中華大學就讀期間,參與武漢社會主義青年團的建立工作,並於1922年4月擔任該團書記,同時負責團屬多本刊物的編輯工作。1922年劉昌群加入中國共產黨。1922年起,劉昌群先後擔任中共武漢區執行委員會委員,中共武昌地委宣傳員、國民黨湖北省臨時黨部執行委員等職位,1923年前往南京參加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
1925年1月,劉昌群前往上海參加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會上當選為團中央候補委員。1925年5月中旬擔任湖北反基督教大同盟大會總務股主任,湖北青年團體聯合會執行委員。至1925年11月前往上海擔任共青團南市部委員會書記前,劉昌群還曾在湖北共青團先後擔任多個職位。1926年,劉昌群進入中共上海高級黨校學習班學習。1927年四一二事變發生後,隨共青團中央前往武漢,並於武漢出席了中國共產黨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共青團四大上,劉昌群當選為團中央執行委員。[1]:122-123[2]:71-72
1927年起,劉昌群先後擔任共青團湖北省委書記、中共第五屆中央委員會黨報委員會委員、中共湖北省委委員等職務。1927年10月26日,劉昌群在中共湖北省委第八次常委會議上認為應該在武漢舉行總暴動,以奪取武漢的控制權。但這一決定在兩天之後被時任中共長江局書記、中央兩湖巡視員羅亦農制止,理由是主觀力量不足以發動武漢暴動。隨後劉昌群以湖北共青團委書記的身份聯合韓光漢向中共中央報告相關情況,指控羅亦農犯右傾機會主義錯誤。這份報告致使羅亦農的黨內職務一度被撤[a]。最終在以瞿秋白為首的中共臨時中央政治局的處理下,針對羅亦農的指控被撤銷,而劉昌群也因這次事件於1928年初被調離湖北省團委,改為參與上海的共青團中央的工作。1928年因對「瞿秋白路線」不滿,劉昌群於上海脫黨。[2]:72-73[4][3]
抗日戰爭爆發後,1938年,劉昌群曾經資助兩名侄女前往延安,之後前往桂林,擔任南京國民政府廣西省政府高級參議,中國國民黨廣西省黨部書記長,在此期間重新和中共黨組織建立聯繫,受僱負責白崇禧的抗日統戰工作。[2]:72-73
註釋
參考
- ^ 1.0 1.1 1.2 李蓉,張延忠 (編). 中国共产党第一至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名录 增订本. 北京: 中共黨史出版社. 2014-06-01: 406. ISBN 978-7-5098-0330-1.
- ^ 2.0 2.1 2.2 武漢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編). 武汉市志·人物志.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1999-07-01: 1167. ISBN 7-307-02758-5.
- ^ 3.0 3.1 張秋實. 关于瞿秋白妥善处理“罗亦农事件”的评析. 中共黨史研究. 2004-04: 68–75.
- ^ 何志明. 一九二七年的中共中央长江局研究——兼论土地革命初期中共党内对于自身发展道路的探索. 中共黨史研究. 2017-06: 5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