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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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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財富(英語:Share Our Wealth)計劃是美國大蕭條期間的一場運動,始於1934年2月[1],由當時擔任路易斯安那州州長(後成為聯邦參議員)的休伊·皮爾斯·朗發起。[2][3]

主要內容

分享財富計劃的關鍵內容包括[1]

  1. 任何人的個人淨資產均不得超過家庭平均財富的300倍。淨資產超過100萬美元的所有人都將被徵收分級資本稅。
  2. 年收入將限制為100萬美元,而遺產的上限為510萬美元。
  3. 每個家庭將獲得不少於該國平均家庭財富的三分之一的宅基地補貼。保證每個家庭的年家庭收入至少為2,000美元至2500美元,或不少於美國平均家庭年收入的三分之一。但是,年收入不能超過家庭平均收入的300倍。
  4. 將向所有60 歲以上的人提供養老金。
  5. 為了平衡農業生產,政府將保留/儲存剩餘商品,廢除了由於缺乏購買力而銷毀剩餘糧食和其他必需品的做法。
  6. 將向退伍軍人支付他們應得的(養老金和醫療福利)。
  7. 為所有學生提供免費的教育和培訓,使其在所有學校,學院,大學和其他機構中享有平等的機會,可以接受有關職業和職業的培訓。
  8. 為支持該計劃而增加的稅收和稅收,將來自減少高層管理人員的財富增長,以及為公共工程提供支持,以在私營企業可能出現任何鬆弛的情況下提供就業。

參考資料

  1. ^ 1.0 1.1 Huey Long's Programs - Share Our Wealth, Share the Wealth. Long Legacy Project. [7 August 20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11).  引用錯誤:帶有name屬性「Long's Programs」的<ref>標籤用不同內容定義了多次
  2. ^ When Demagogic Populism Swings Left. The Atlantic. [2019-11-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1-20). 
  3. ^ Long Legacy Project. Huey Long's Share Our Wealth Speech. hueylong.com. [2014-02-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