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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十二年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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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十二年憲法
共和十二年憲法 (1804)
原標題(法文) Constitution de l'an XII
批准日期1804
廢除日期1814

共和十二年憲法是法國在法國共和曆十二年(公曆1804年)頒佈的一部憲法。

這部憲法修正了先前的共和八年憲法共和十年憲法,建立了法蘭西第一帝國,並由此前的終身第一執政拿破崙·波拿巴擔任皇帝,世稱「拿破崙一世」[1]。憲法規定波拿巴家族為法國的皇室,王位須由波拿巴家族成員繼承。共和十二年憲法最後經過了帝國憲法附加法的全面修改,並在1815年波旁皇室再次歸來後被全面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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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

  1. ^ 共和十二年憲法第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