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運動
體育運動或運動競技是通過身體鍛煉、訓練、競技比賽等方式達到增強體質,提高技術,豐富文化生活為目的之社會活動,包括所有形式的競技身體活動或遊戲。體育競賽最早起源於古希臘。
體育運動是對於所有有組織或無組織參與,通過使用、維持或改進體能,為參與者提供娛樂的競技性身體運動的總稱。[1][2]世界上共有上百種體育運動,其形式多元,有的只需要兩人便可完成,有的則需要多人組隊完成。
體育運動通常被認為包含所有以體育家精神或身體協調能力為基礎的活動,諸如奧林匹克運動會等大型體育賽事只允許滿足此定義的體育運動進入,[3]諸如歐洲議會等其他組織也把一些不含身體運動要素的活動排除出體育運動的概念中去。[2]但是有一些具有競技特點,但缺乏身體運動的活動也被認為屬於運動,如腦力運動(mind sport)。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將國際象棋、圍棋、電競和橋牌都認定為是「真正的」體育運動,國際單項體育聯合會總會則將5種無身體運動的項目認定為體育運動,[4][5]不過被認定為體育運動的腦力運動仍然為數不多。[1]
體育運動常會有一系列的規則或傳統,用以保證公平競爭、確保對於勝負裁決的一致性。確定獲勝與否的可能是某一物理事件,例如射門得分或是首先跨過終點線,也可以是由裁判根據表現客觀或主觀性指標打分確定結果。
在有組織的體育運動中,通常會有對於優秀表現的記錄,一些熱門項目中,這樣的信息可能會在體育新聞中廣泛報道。同時,體育運動對於非參與者來說也是一種娛樂方式,觀賞性體育往往會吸引眾多觀眾前往場館觀看,並通過轉播觸及到更廣泛的受眾。
隨着國際交流的擴大,體育事業發展的規模和水平已是衡量一個國家、社會發展進步的一項重要標誌,也成為國家間外交及文化交流的重要手段。一個國家的體育發展水平由以下幾個方面來衡量:人民的體質水平、體育普及的程度、體育的科學理論水平和體育設施狀況、運動技術水平和最好的運動成績等。
體育可以分為大眾體育、專業體育、學校體育、體育競技等種類。包括體育文化、體育教育、體育活動、體育競賽、體育設施、體育組織及體育科學等諸多要素。
定義
對於如何區分體育運動和休閒活動的準確定義並不統一。國際體育聯合會認為,一個體育運動應當符合如下條件:[1]
- 有競爭要素
- 對於生命體無傷害
- 不依賴於某一單一體育器材提供商(不含室內美式足球這樣有規則專利的運動)
- 並不包含刻意為比賽設計的運氣成分因素
歷史
根據文物和建築等歷史證據表明,中國早在公元前2000年左右便已開始進行體育運動。[6]體操在中國古代時期是十分流行的項目。為法老修築的紀念碑可以看出,包括游泳、垂釣等體育運動已經在上千年前的古埃及發展起來並建立了體育規則。[7]在埃及開展的其他體育項目還包括投擲標槍、跳高和摔跤。古代波斯的體育運動包括傳統伊朗武術項目英雄體育,它同打仗技巧有着密切聯繫。[8]同樣起源於古代波斯的運動項目還包括馬球和馬上長矛比武。
大量的體育運動項目和競技比賽自古希臘時期產生,古代希臘時期的軍事文化和體育運動的發展相互影響。體育對於古希臘人影響深刻的一個突出表現就是他們創立了奧林匹克運動會,每隔四年在伯羅奔尼撒一個叫做奧林匹亞的小村莊舉行。[9]西班牙哲學家Fernando Savater認為,體育競賽是民主政治建構的直接產物;第一是當血統、神意和財富的階級合法化形式失效後,需要從別的來源尋找社會區分的依據;第二是只有平等的人纔能相互競爭[10]。
體育運動自古代奧運會時期發展至今,其組織性和相關規則不斷得到加強。工業化使得在發達及發展中國家的居民有了更多的閒暇時間,這讓他們可以參加並觀看觀賞性體育運動,體育運動曾參與人數增加,傳播更為普遍。隨着大眾媒體和全球聯繫的加強,這一趨勢更加明顯。體育運動專業化成為主流,體育運動更加流行,體育迷們通過廣播、電視、互聯網追逐職業運動員,同時他們也自己參與業餘的體育運動,從中得到鍛煉和娛樂。
體育分支
公平競爭
體育精神
體育精神是指一種追求公平競爭、對隊友和對手謙和有禮、遵守道德、待人真誠、無論輸贏始終保持體面的積極態度[11][12][13]。對於此,現代奧林匹克之父皮埃爾·德·顧拜旦曾說過:「最重要的不是輸贏,而是參與」,這是對體育精神的一個經典表述。
作弊
體育運動的核心原則包括,體育運動的結果不應當是提前決定的,比賽雙方應當由同等機會獲勝。為了保證公平競爭,人們制定了比賽規則,但是參賽者可以通過打破規則來獲得優勢。
參賽者可能會通過作弊以滿足自己的獲勝欲望,或者一些更為隱秘的動機。例如人們參與賭博對於比賽結果下注,導致強烈的造馬動機,參賽者可能會故意在比賽中放水,以確保得到期望的結果。又如利用分組賽的規則希望通過放水拿到更好的分組,如在2012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上,中國羽毛球隊為了包攬金銀牌選擇讓球,最終涉事球員被裁定違反體育精神並被逐出奧運會。[14]
興奮劑
體育運動的競爭性質使得一些參與者試圖通過使用藥物或者其他方法(如運用人工手段提高身體內的血液量)試圖提高自己的競技表現。
所有被國際奧委會或國際體育聯合會認可的體育項目都要進行藥檢,以檢測運動員是否服用禁藥,被發現檢測見過呈陽性的運動員可能會被禁賽並收回已獲得的榮譽。
身分欺詐
謊報年齡、欺騙性別等行為不但影響比賽公平,也會讓當事國家及受害國家蒙上陰影。
不當行為
體育運動中的暴力常常會遊走在公平競爭和有意的侵略性暴力之間。運動員、教練、體育愛好者都可能對人或財物實施暴力。在一些國家性和國際性賽事中,騷亂現象十分常見,困擾着賽事組織者。像足球、美式足球、冰球、欖球、袋棍球、拳擊、角力、水球及綜合格鬥等接觸性運動在賽場上和觀眾中都較容易出現暴力的情形。
同時觀眾如果有像種族歧視、宗教歧視、LGBT歧視、亂丟雜物、球迷暴動、惡意傷害運動員等不君子行為,或者球隊自身有違反公平競爭的行為,結果可能導致該隊輕者警告、罰款,重者無觀眾比賽、扣積分,嚴重者降級、甚至除名都有可能。
若為運動員所做,或者自身賽外有其他不當行為,如家暴、犯罪,也同樣會面臨主管機關的禁賽、罰款處分。
例如:足球員蘇亞雷斯為典型的例子,2010至2014年世界盃期間,做出種族歧視黑人球員、3次賽中咬人,讓他自己沒有拿過一張紅牌就一共被禁賽48場,同時付出超過20萬美元的罰款,並且對大眾產生負面形象。
同時也有可能因為政治、傳統等因素而對特定種族、宗教人士進行不君子行為,給體育界一大困擾也不知如何處置才是最好(懲處太輕相關人士抗議;反之太重就會引起當事人支持者抗議懲處,認為是妨害行為自由,甚至抵制)。
2020年1月,國際奧委會重申禁止在東京奧運會上進行任何形式的政治抗議。但是由於隨後爆發BLM運動,在美國奧委會的壓力下,允許運動員在賽前提出政治抗議(至於賽中和賽後的政治抗議仍然被禁止)。
議題和考量
業餘和職業
運動可以是業餘性的、職業性的或是半職業性的,依參加者是否因參加運動而受薪或是工資而定。
由於觀賞性體育運動可以作為供非參賽者觀賞的娛樂,因此運動成為一項產業,也產生職業運動的高薪文化,優秀的運動員會支付超過平均薪資的獎金,最高可以到數百萬美金[15]。
有些運動或是個別的競賽會只允許業餘運動員參加。奧林匹克運動會一開始是只允許業餘運動員參加,因為若有職業運動員參與,對那些只將運動視為是興趣的運動員是不公平的[16]。在1988年的奧運會後,國際奧委會決定將開放所有的職業運動員參加奧運,只有角力和拳擊因業餘和職業的規則不同,仍維持以是業餘的規則為準。
草根運動是指由業餘參與者參與的運動,符合「全民運動」的想法,不以有更好的運動成就為目的,參與運動主要的目的就是娛樂[2][17]。
科技
科技是現代體育中重要的一環,是一些運動(例如賽車)中必需的一部份,在其他運動中則可以提昇運動的成績。
運動科學是對於人類體育活動進行科學化分析的綜合性學科,可以用在和運動員成績有關的領域,例如針對動作微調的影片分析,或是一些器材上的改良,例如泳衣及運動鞋等。
運動工程是在1988年興起的學科,不但着重在器材的設計,也着重在運動中科技的應用。
為了不要讓科技影響到體育活動公平競爭的精神,體育主管單位常會訂定特別的規定來控制個別運動員因科技而帶來的不公平。
政治
政治和體育常會互相影響。
1936年在柏林舉行的夏季奧運會可能是最好的例子,說明可以用體育活動宣傳某一特定意識形態。1936年夏季奧運會是政治和體育共生的典型例子,其中高度的宣傳納粹德國。當時德國已經在積極的為戰爭作準備,但利用奧運會向世界營造一個和平的印象,因此奧運會成為掩飾極進軍事目的的一個手法。人權的缺乏是那次奧運的陰影,當時納粹德國主政,在1933年2月時有約十萬名社會運動者被捕,1933年4月時出現了第一次猶太人大屠殺,在1936年7月12日時薩克森豪森集中營開始使用,地點在奧運會場附近。在奧運會期間共有二十萬人被捕入獄[18]。
在南非實行種族隔離政策的期間,許多運動員(尤其是欖球球員)認為他們不應該參加南非的比賽。有些運動員認為這對南非種族隔離政策最終的廢除有正面的貢獻,而有些人則認為這強化了種族隔離的不好影響[19]。
1980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在蘇聯舉行,因蘇聯入侵阿富汗,美國等國發起抵制莫斯科奧運會,使得最終只有80個國家參加[20]。四年後的奧運在美國舉行,蘇聯和東歐集團以及北朝鮮、越南、老撾等國都集體抵制了四年後在洛杉磯1984年夏季奧運會[21]。
防治規定
如果出現運動賽事違規情形嚴重者,其違規情形如:使用禁藥、消極比賽(假球)、謊報年齡、性別歧視、性傾向歧視、運動員集體不君子行為(種族歧視、煽動仇恨、不服處分而攻擊比賽單位及其他參賽者)且經比賽單位勸告無效、......等違規,可以建議該國際單項運動總會甚至該國際單項運動總會直接決定,予以停權處分,俄羅斯的田徑、保加利亞的舉重就是因為禁藥事件而被停權,無緣2016年的里約奧運,同時面臨罰款,情節嚴重或累犯甚至單項運動總會可以考慮開除會籍。
重大賽事
體育運動會
- 泛美運動會
- 全非運動會
- 中北美洲及加勒比海運動會
- 亞非運動會
- 法語系運動會
- 聽障奧林匹克運動會
- 地中海運動會
- 殘疾人奧林匹克運動會
- 葡語系運動會
- 特殊奧林匹克運動會
- 世界大學生運動會
- 世界運動會
- 馬加比厄運動會
- 東亞運動會
- 東南亞運動會
- 南亞運動會
- 中亞運動會
- 西亞運動會
- 亞運會
- 奧運會
- 英聯邦運動會
參見
參考文獻
- ^ 1.0 1.1 1.2 Definition of sport. SportAccord. [2014-04-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2-20).
- ^ 2.0 2.1 2.2 Council of Europe. The Europien sport charter. [2012-03-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06).
- ^ List of Summer and Winter Olympic Sports and Events. The Olympic Movement. [2013-03-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12-25).
- ^ World Mind Games. SportAccord. [2013-03-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5-08).
- ^ Members. SportAccord. [2013-03-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5-07).
- ^ Sports History in China. [2013-03-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3-03).
- ^ Mr Ahmed D. Touny (EGY), IOC Member. [2013-03-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6-10-29).
- ^ Persian warriors. [2017-08-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7-03-26).
- ^ Ancient Olympic Games. [2013-03-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9-28).
- ^ 哲學大師寫給每個人的政治思考課. 漫遊者文化. 2015. ISBN 9787534331206.
- ^ Sportsmanship. Merriam-Webster. [2013-03-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7-09-28).
- ^ Fish, Joel; Magee, Susan. 101 Ways to Be a Terrific Sports Parent. Fireside. 2003: 168.
- ^ Lacey, David. It takes a bad loser to become a good winner. The Guardian. 2007-11-10 [2013-03-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01-13).
- ^ 奥运羽毛球让球争议 - 搜狐体育专题. 搜狐體育. [2013-03-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5).
- ^ Freedman, Jonah. Fortunate 50 2011. Sports Illustrated. [2014-04-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4-29).
- ^ Eassom, Simon. Critical Reflections on Olympic Ideology. Ontario: The Centre for Olympic Studies. 1994: 120–123. ISBN 0-7714-1697-0.
- ^ European Commission. The White Paper on Sport. [11.7.20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09-16).
- ^ Kulttuurivihkot 1 2009 Berliinin olympialaiset 1936 Poliittisen viattomuuden menetys Jouko Jokisalo 28-29(芬蘭文)
- ^ Merrett, Christopher. Sport and apartheid. History Compass (Wiley). 2005-12-21, 3 (1). ISSN 1478-0542. doi:10.1111/j.1478-0542.2005.00165.x.
- ^ 中央社 – 2012年4月12日週四 台北標準時間下午3:05. 1980年第二十二屆莫斯科奧運 Moscow (前蘇聯 莫斯科). Tw.sports.yahoo.com. 2011-04-20 [2014-04-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5).
- ^ 1984年第二十三屆洛杉磯奧運 Los Angeles (美國 洛杉磯):首開民間籌款舉辦先例 台灣恢復會籍中華台北名義參賽. Cna.com.tw. [2014-04-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