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家保事件
九家保事件 | |||
---|---|---|---|
第一次國共內戰的一部分 | |||
日期 | 1933年10月2日 | ||
地點 | |||
起因 | 當地民團發現並逮捕了赴南溪村開會的中共福安中心縣委成員 | ||
結果 | 參加聯保的九戶房屋被民團燒毀,事件的主謀施膿祿被民團肢解 | ||
衝突方 | |||
傷亡 | |||
逮捕 |
九家保事件,別稱九家聯保事件,是第一次國共內戰時期發生在福建省福安縣與霞浦縣交界處的松羅鄉南溪村的政治事件。該事件因成功保住了絕大多數未來的中共閩東特委領導人而在閩東中國共產黨歷史上具有重要意義,南溪村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有了「九家保村」的別稱。[1][2]
在此事件中,中共福安中心縣委領導人幾乎全部被捕,在九戶農民擔保他們絕非中共人員而是農婦施膿祿之親戚、並繳納500元大洋為擔保費的情況下,當地民團將被捕的中共人員釋放,隨後趕到的國軍認出逃走的確係中共人員後,民團逮捕了帶頭簽名參保的施膿祿,並將她處決,而中共成員和其餘八家參保農戶則在施膿祿的安排下悉數逃脫。
參考文獻
- ^ 闽东“九家保事件”. 福建省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 2021-12-15 [2022-07-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7-06).
- ^ 福安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藍如春. 人物志-施脓禄. 福安市志. 北京市: 方志出版社. 1999年12月: 1120. ISBN 7-80122-540-6. OCLC 4704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