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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維護海洋權益工作領導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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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維護海洋權益工作領導小組
機構概況
上級機構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
機構類型中共中央議事協調機構
辦事機構中央維護海洋權益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與中央外事辦合署辦公)
機構沿革
成立時間2012年
撤銷時間2018年

中央維護海洋權益工作領導小組,是已撤銷的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議事協調機構,負責領導海洋權益工作。

沿革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管理體制長期被形容為「九龍治水」。在2013年改革前,包括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在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層面的涉海管理部門共包括17個部委和機構。其中,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負責海洋領土紛爭的談判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負責海上救助打撈,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負責管理全國漁業,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負責近海海上治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負責海上緝私,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負責中國海上安全、領海主權、維護海洋權益等任務。國家海洋局作為全國海洋行政主管部門,僅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管理的國家局,為副部級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的規定,無權制定和公佈部門規章[1]

2012年下半年,中央維護海洋權益工作領導小組成立,成員單位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軍方[2]。中央維護海洋權益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負責協調統籌海洋權益事宜。[1][3]

2013年《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中決定,「將現國家海洋局及其中國海監、公安部邊防海警、農業部中國漁政、海關總署海上緝私警察的隊伍和職責整合,重新組建國家海洋局,由國土資源部管理。」2013年7月9日,國家海洋局「三定」方案公佈。2013年7月22日,國家海洋局機關大樓同時掛上「國家海洋局」和「中國海警局」兩塊牌子,由此結束了「五龍治海」的局面[2]

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發的《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稱,「不再設立中央維護海洋權益工作領導小組。為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和海洋權益,更好統籌外交外事與涉海部門的資源和力量,將維護海洋權益工作納入中央外事工作全局中統一謀劃、統一部署,不再設立中央維護海洋權益工作領導小組,有關職責交由中央外事工作委員會及其辦公室承擔,在中央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內設維護海洋權益工作辦公室。」中央外辦下設海權局承擔海權辦原有職責。[4]

組成人員

中央維護海洋權益工作領導小組成立後,未披露其組成人員。

辦事機構

中央維護海洋權益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中央海權辦」)於2012年下半年設立,與中央外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合署辦公[1]。中央外辦主任楊潔篪兼任主任。

參考文獻

  1. ^ 1.0 1.1 1.2 “中央海权办”低调成立. 大公網. 2013-03-03 [2017-03-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2-20). 
  2. ^ 2.0 2.1 彭美、師小涵、邢丹 等. 中国海警局亮剑. 人民文摘2013年第9期. [2017-03-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3-21). 
  3. ^ 外媒:中国重组海上执法机构将影响地区安全. 環球網. 2013-04-08 [2017-03-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3-22). 
  4. ^ 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 新華網. 2018-03-21 [2018-03-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