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刑事司法協助法
簡稱 | 國際刑事司法協助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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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 | 2018年10月26日 |
施行日期 | 2018年10月26日 |
法律效力位階 | 普通法律 |
立法歷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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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錄於維基文庫的法律原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刑事司法協助法 | |
收錄於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的法律原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刑事司法協助法 | |
現狀:施行中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刑事司法協助法》是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該法律於2018年10月26日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並於2018年10月26日起施行[1][2]。
立法緣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刑事司法協助法》的第一條是「為了保障國際刑事司法協助的正常進行,加強刑事司法領域的國際合作,有效懲治犯罪,保護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秩序,制定本法。」[1][2]
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刑事司法協助法》的最後一條是「本法自公佈之日起施行。」[1][2]
參見
參考文獻
- ^ 1.0 1.1 1.2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 Signatory: 習近平, 2018-10-26, Wikidata Q57821823 (中文)
- ^ 2.0 2.1 2.2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 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 2018年10月26日 [2021年6月10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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