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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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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xit and Entry Permit
本式出入境通行證
簽發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移民管理局
或國家移民管理局委託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
證件類型通行證件、旅行證件
用途從事邊境貿易、邊境旅遊服務或者參加邊境旅遊等
簽發對象符合其申請目的所需條件的中國公民
有效期1年(多次出入境有效)
3個月(一次出入境有效)
費用¥80元/證(多次出入境有效)
¥15元/證(一次出入境有效)
免費(港澳流動漁船內地漁工、珠澳小額貿易人員和深圳過境耕作人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供其出入國(邊)境和在國(境)外從事邊境貿易、邊境旅遊服務或者參加邊境旅遊等情形時使用的出入境通行證件[1]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分為多次出入境有效出入境通行證和一次出入境有效出入境通行證。出入境通行證的持有者可以是從事邊境貿易的(含替代種植、發展替代產業項目的)、從事邊境旅遊服務的以及參加經國務院或者國務院主管部門批准的邊境旅遊線路邊境旅遊的中國公民(包括擁有中國戶籍的大陸地區居民以及持有有效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台灣地區居民);也可以是因證件失效、遺失或者損毀等情形無法出入境的內地居民和港澳居民,也可以是出生在國外的,自動具有外國國籍的,不具有中國戶籍即因國籍衝突不便持用普通護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雖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同屬旅行證件,但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並不在中國境內的23種有效身份證明文件之列,不能用於乘坐民航飛機等所需的身份證明用途。然而,出入境通行證能用於乘坐旅客列車,惟購票時須通過人工窗口完成實名制驗證,不可於12306網站購票[2]

歷史

1985年11月22日,第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1994年7月15日,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實施細則》規定了「入出境通行證」,此種證件最初發給因國籍衝突不便持有護照的人員入國或出國時使用,在出境或入境時收回。[3]

21世紀初,除上述情形外,從事邊境貿易、參加邊境旅遊的人員也使用此種「入出境通行證」,主要出入毗鄰國家邊境地區,無需簽證。《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2007年1月1日施行)尊重了這種現狀,將此種證件用法律形式規定,同時考慮到此種證件的使用範圍已發生變化,故將其更名為「出入境通行證」。[3]《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公民從事邊境貿易、邊境旅遊服務或者參加邊境旅遊等情形,可以向公安部委託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4]

2007年10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96號發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和出入境通行證簽發管理辦法》,自2007年12月15日起施行;根據2011年12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118號公佈的《公安部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和出入境通行證簽發管理辦法〉的決定》修正。該《辦法》規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的簽發管理辦法。[5]

2017年,公安部發佈新版一次有效出入境通行證以及新版邊境旅遊專用出入境通行證,新版一次有效出入境通行證和新版邊境旅遊專用出入境通行證均為單頁式,此前邊境旅遊專用出入境通行證為本式。

2019年6月1日,根據機構改革實際,現行出入境通行證的簽發機關名稱調整為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移民管理局」名義簽發。簽發機關名稱調整後,出入境通行證的受理、審批、查驗、管理規定等保持不變。原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簽發的出入境通行證在證件有效期內可繼續使用。[6]

種類

2007年10月25日頒佈、2011年12月20日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和出入境通行證簽發管理辦法》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分為兩個種類[7],分別為多次出入境有效和一次出入境有效兩大類。多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證即為本式出入境通行證,一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證包括一次有效出入境通行證和邊境旅遊專用出入境通行證。

多次出入境有效出入境通行證(本式出入境通行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英語: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xit and Entry Permit),證件為本式,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移民管理局或其委託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頒發給從事邊境貿易的(含從事替代種植、發展替代產業項目的)、邊境旅遊服務的中國公民[8]。本式出入境通行證的封皮是深藍色,有效期為1年,內有16頁。

一次出入境有效出入境通行證

一次有效出入境通行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英語: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XIT AND ENTRY PERMIT),證件為單頁式,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移民管理局或其委託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頒發給下列人員:[9]

  • 從事邊境貿易的(含從事替代種植、發展替代產業項目的)人員;
  • 從事邊境旅遊服務的人員;
  • 國籍衝突不便持用普通護照的人員;
  • 因所持證件逾期、遺失、損毀等情形沒有有效證件無法入境的中國公民
  • 所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在內地遺失、損毀或者失效需要返回香港或者澳門的人員;
  • 所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在香港或者澳門遺失、失效或者未申領過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急需來內地的港澳居民;
  • 香港入境事務處簽發的定居類進入許可申請赴香港定居的人員;
  • 所持往來港澳通行證在香港或者澳門遺失、損毀、失效或者簽註失效需要返回內地的人員;
  • 持逗留簽注在香港或者澳門的內地居民返回內地期間,往來港澳通行證遺失、失效或者簽註失效急需返回香港或者澳門的內地居民;
  • 台灣期間因所持證件逾期、遺失、損毀等情形沒有有效證件無法入境的大陸居民;
  • 持有台灣出生證明在台灣出生的大陸居民子女。

一次有效出入境通行證的色調是青色配綠色,有效期為3個月。

邊境旅遊專用出入境通行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邊境旅遊專用(英語: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XIT AND ENTRY PERMIT For Border Tourist Only),證件為單頁式,為一次有效出入境通行證的一個變種,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移民管理局或其委託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頒發給參加經國務院或者國務院主管部門批准的邊境旅遊線路邊境旅遊的中國公民[10]。邊境旅遊專用出入境通行證的色調是青色配桃紅色,有效期為3個月。

對於中俄邊境,由於俄羅斯政府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為有效旅行證件,故當地出入境管理部門簽發邊境旅遊護照作為代替,該證件的樣式和97-2版普通護照一致,但在聲明頁加注了使用規則。

內頁

本式出入境通行證

聲明以及注意事項頁

出入境通行證和護照一樣都包含簽發國的聲明,向其它所有國家表明持有人為本國公民身份,並且請求允許其持有人過境,同時享有國際法所規定的待遇。本式出入境通行證里的聲明先用中文寫出,接着用英文表述。本式出入境通行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封面內頁均印有如下聲明:

中文(楷書)

本式出入境通行證聲明以及注意事項頁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请各国军政机关对持证人予以通行的便利和必要的协助。

英文

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requests all civil and military authorities of foreign countries to allow the bearer of this permit to pass freely and afford assistance in case of need.

在本式出入境通行證中,注意事項內容於封面內頁的聲明下方。現行本式出入境通行證注意事項內容全文為:

  • 持照人簽名/BEARER'S SIGNATURE:封面內頁最底處為持照人簽名處。

查驗頁

本式出入境通行證查驗頁

本式出入境通行證的第1頁至第15頁為查驗頁,查驗頁的標題為:「查驗 / Inspection」。

因本式出入境通行證一般在邊境地區使用,且與中國接壤並有雙邊口岸的國家對出入境通行證持有人均實行免簽進入邊境地區限定區域的政策,所以出入境通行證內頁則設置查驗頁供各方口岸驗訖蓋章使用,而不像護照一樣設置簽證頁。

備註頁

2015年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簽發的本式出入境通行證個人信息頁
本式出入境通行證備註頁及個人信息頁,簽發機關處實際無紅色外框

本式出入境通行證的第16頁為備註頁,備註頁一般標註以下內容:

①前往地點/Place(s) of destination
一般情況下為「---」(本式的舊版邊境旅遊專用出入境通行證則注有前往的旅遊地點並附英文)
②通行口岸/Port(s) of exit&entry
視申辦事由決定:若是從事邊境貿易則為「(省級行政區)開放口岸 / Open ports in (Province)」;若是從事邊境旅遊服務則為「(省級行政區)邊境旅遊線路限定口岸 / Open ports for border tourism in (Province)」(本式的舊版邊境旅遊專用出入境通行證則注有前往的旅遊地點的指定口岸並附英文)
③往返次數/Time(s) of exit&entry
一般情況下為「多次 / Multiple」,並根據申請目的分別在後方備註「(邊境貿易)」或「(邊境旅遊服務)」
本式的舊版邊境旅遊專用出入境通行證則為「壹次出入境 / One exit&entry(邊境旅遊)」,並在下一行附註「本證件為邊境旅遊專用證件,持證人跟隨團出入境,並遵守我國和前往國的法律,不得從事違法違規活動。」
  • 簽發機關/Authority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移民管理局及英文「National Immigration Administration, PRC」(2019年6月1日起變更,之前為中央刊國徽、國徽外刊機關名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以及邊線上有英文「BUREAU OF EXIT & ENTRY ADMINNISTRATION. MINISTRY OF PUBLIC SECURITY P.R.C.」的印章)。

個人資料頁

在本式出入境通行證的資料頁中,左側為持證人的紙質照片,資料頁下方為含有可機讀識別碼的護照機讀區,出入境通行證個人資料頁有一層防偽膜。除此以外,出入境通行證還包含以下資料內容:

  • 類型/Type:PT
  • 國家碼/Country Code:CHN(中國的ISO 3166-1代碼)
  • 號碼/No.:一共9位,包括首字母和數字。出入境通行證換發後將得到一個新的號碼。多次出入境有效出入境通行證的號碼首字母為R。
  • 姓名/Full name(上方為中文,下方為英文,先姓後名,姓和名以空格分隔。「ü」都被改寫成「yu」,如「呂」作「Lyu」)
  • 性別/Sex:男性標注為男 / M ,女性標注為 女 / F
  • 出生日期/Date of birth:以「DD MMM YYYY」的形式記載(MMM表示英語月份前3字的縮寫)
  • 身份證號碼/Identity card No.:持證人居民身份證上的18位公民身份號碼
  • 有效期至/Date of expiry:記載格式同出生日期。
  • 簽發日期/Date of issue:記載格式同出生日期。
  • 簽發地點/Place of issue: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單位,附註漢語拼音,如廣東省簽發則為「廣東/GUANGDONG」。
  • 證件機讀碼

2017版一次有效出入境通行證

一次有效出入境通行證備註頁以及個人資料頁
一次有效出入境通行證注意事項頁

備註頁

一次有效出入境通行證內頁的上半頁為備註頁,備註頁一般標註以下內容:

  • 證件機讀碼
  • 備註:備註內容根據申請目的分為三種情況,分別為「限持證人一次入境使用」、「限持證人一次出入境使用」以及「限持證人一次出境使用」
  • 證件號碼(防偽印刷)

個人資料頁

一次有效出入境通行證內頁的下半頁為個人資料頁,在一次有效出入境通行證的個人資料頁中,左側為全彩打印的持證人照片,資料頁下方為含有可機讀識別碼的護照機讀區。除此以外,出入境通行證還包含以下資料內容:

  • 號碼:一共9位,包括首字母和數字。號碼同證件一樣均為一次有效,一次性出入境通行證的號碼首字母為X。
  • 姓名 Full Name(上方為中文,下方為英文,先姓後名,英文的姓和名以逗號分隔。「ü」都被改寫成「yu」,如「呂」作「Lyu」)
  • 出生日期 Date of Birth:以「YYYY.MM.DD」的形式記載
  • 性別 Sex:男性標注為男/M ,女性標注為 女/F
  • 有效期至 Period of Validity:以「YYYY.MM.DD(簽發日期) - YYYY.MM.DD(失效日期)」的形式記載(有效期一般情況下為3個月)
  • 簽發機關 Issuing Authority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移民管理局及英文「National Immigration Administration, PRC」(2019年6月1日起變更,之前為「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英文為「MPS Exit & Entry Administration」), 廣東省公安廳駐深圳/珠海簽證辦事處在粵港/粵澳口岸,為在內地遺失回鄉證的港澳居民所簽發的一次出境有效出入境通行證,簽發機關僅填寫中文「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
  • 簽發地點/Place of Issue: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單位,附註漢語拼音,如廣東省簽發則為「廣東/GUANGDONG」,由口岸移民管理機關簽發的證件僅以中文填寫(鄰近)口岸名稱,如北京航空口岸所發證件填寫「北京機場」(代碼9001)、粵港陸地口岸填寫為「羅湖」(代碼9414)、廈門水路口岸則寫作「廈門五通」(代碼9365)[註 1]
  • 證件機讀碼

注意事項頁

在一次有效出入境通行證中,注意事項內容置於封底。現行一次有效出入境通行證注意事項內容全文為:

2017版邊境旅遊專用出入境通行證

備註頁

邊境旅遊專用出入境通行證內頁的上半頁為備註頁,備註頁一般標註以下資料:

邊境旅遊專用出入境通行證備註頁以及個人資料頁
  • 證件機讀碼
  • 備註 / Observations:邊境旅遊專用出入境通行證則為以下內容:
①前往地點 / Place(s) of destination
以前往國開放邊境旅遊的行政區級別為單位,附註英語,如前往越南老街省沙巴縣則為「沙巴 / Sa Pa
②通行口岸 / Port(s) of exit&entry
視前往地區的與中國接壤的口岸並附註漢語拼音,如前往越南老街省沙巴縣,其與中國接壤的口岸為雲南省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的河口口岸則為「河口 / Hekou」
③往返次數 / Time(s) of exit&entry
一般情況下為「壹次出入境 / One exit&entry
  • 證件號碼(防偽印刷)

個人資料頁

邊境旅遊專用出入境通行證內頁的下半頁為個人資料頁,在邊境旅遊專用出入境通行證的個人資料頁中,左側為全彩打印的持證人照片,資料頁下方為含有可機讀識別碼的護照機讀區。除此以外,出入境通行證還包含以下資料內容:

  • 號碼:一共9位,包括首字母和數字。號碼同證件一樣均為一次有效,邊境旅遊專用出入境通行證號碼首字母則為R。
  • 姓名 Full Name(上方為中文,下方為英文,先姓後名,英文的姓和名以逗號分隔。「ü」都被改寫成「yu」,如「呂」作「Lyu」)
  • 出生日期 Date of Birth:以「YYYY.MM.DD」的形式記載
邊境旅遊專用出入境通行證注意事項頁
  • 性別 Sex:男性標注為男/M ,女性標注為 女/F
  • 有效期至 Period of Validity:以「YYYY.MM.DD(簽發日期) - YYYY.MM.DD(失效日期)」的形式記載(有效期一般情況下為3個月)
  • 簽發機關 Issuing Authority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移民管理局及英文「National Immigration Administration, PRC」(2019年6月1日起變更,之前為「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英文為「MPS Exit & Entry Administration」)
  • 簽發地點/Place of Issue: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單位,附註漢語拼音,如雲南省簽發則為「雲南/YUNNAN
  • 證件機讀碼

注意事項頁

在邊境旅遊專用出入境通行證中,注意事項內容置於封底。現行出入境通行證注意事項內容全文為:

舊版一次有效出入境通行證

封面、查驗及注意事項頁

舊版出入境通行證查驗及注意事項頁

在舊版出入境通行證中,封面底部記載了證件號碼,一共7位,均為數字;封底則分為上下兩部分,上部供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查驗蓋章使用,下部則為注意事項內容。舊版出入境通行證注意事項內容全文為:

個人資料及備註頁

在舊版出入境通行證的資料頁中,首頁的右上角為持證人的紙質照片,除此以外還包含以下資料內容:

  • 姓名:持證人簡體中文姓名
  • 性別:男性標注為「男」,女性標注為「女」
  • 出生日期:YYYY年MM月DD日
  • 出生地: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單位,如廣東省出生則為「廣東」;如在港澳地區出生,則為「香港」或「澳門」。
  • 現在住址:記載格式視各簽發機關要求。
  • 入出地點:一般情況為「開放口岸」。
  • 目的地:有則視各簽發機關要求記載,無則為「\\\」。
  • 有效期至:記載格式同出生日期。
  • 本證有效期自YYYY年MM月DD日起至YYYY年MM月DD日止
  • 往返次數:視情況簽發「一次入境有效」、「一次入出境有效」或「一次出境有效」。
  • 簽發機關: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附中央刊國徽、國徽外刊機關名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以及邊線上有英文「BUREAU OF EXIT & ENTRY ADMINNISTRATION. MINISTRY OF PUBLIC SECURITY P.R.C.」的印章)
  • 簽署人:簽發官員的簽名
  • 簽發日期及地點:以「YYYY年MM月DD日於(省級行政區)」的形式記載
  • 備註:(若持證人屬於擁有中國戶籍中國公民因旅行證件於香港遺失、損壞等原因於香港中國旅行社或口岸等辦理機構辦理的證件則會注有「持證人需在香港入境處批准的逗留期限屆滿前返回內地」並附香港入境事務處章)

辦理出入境通行證

出入境通行證是按條件申領的證件,申請人需按照申辦目的到指定類型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辦理。2019年4月1日起,中國內地居民出入境證件實行「全國通辦」,中國公民可在全國任一出入境管理窗口申請辦理出入境通行證,在異地辦理出入境通行證的條件和在申請人的居住地(或戶籍地)辦理一致,但出入境通行證由於申請人身處境外等客觀因素,只有因國籍衝突而不便持用普通護照、因證件在境內遺失、損毀或者失效需要出境等原因申辦出入境通行證能夠實現全國通辦。

此外,對於政府機關、國有企業、學校和科研機構里的重要人員及現役軍人和武警,申辦出入境通行證時均需要其所在的單位出具意見。[11]

辦理要求

申請人

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符合申請目的所需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但是在特定情況下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將不予簽發出入境通行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和出入境通行證簽發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和第十七條,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不予簽發出入境通行證:

  1. 不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
  2. 無法證明身份的;
  3. 在申請過程中弄虛作假的;
  4. 被判處刑罰正在服刑的;
  5. 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結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6. 屬於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7. 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認為出境後將對國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對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8. 公民因妨害國(邊)境管理受到刑事處罰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被遣返回國的;
  9.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應為不具有上述九種情形的申請人簽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

照片

申辦出入境通行證時,申請人需要提供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片指引》的照片,照片標準如下:

  • 相片為持證人近期直邊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證件照(光面相紙),着深色帶領上衣,國家公職人員不着制式服裝,兒童不佩戴紅領巾,女性不能披肩發,不得佩戴首飾照相,相片只限一人。
  • 相片背景為均勻白色、淺灰色或淺藍色(白髮及禿髮者相片背景須為淺藍色),一張完整二寸近照,其他顏色不予受理。
  • 相片要求人像清晰,層次豐富,神態自然(臉太白,陰陽臉,脖子太長,照片兩邊寬度太窄,眼鏡反光。一次性快照,經翻拍的照片及數碼相片翻拍成採用各種彩色打印機打印的照片不予受理)。
  • 原始照片人像尺寸要求:
相片尺寸:33毫米×48毫米
相片有效區域:30毫米×40毫米
臉部寬度:16~24毫米
頭部高度:30~34毫米
頭像大小超出規定尺寸範圍的照片不予受理。

辦理情況

從事邊境貿易、旅遊服務

從事邊境貿易(含從事替代種植、發展替代產業項目)、邊境旅遊服務的中國公民,可在當地邊境地區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領出入境通行證,邊境地區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將根據其需求,簽發一年多次出入境有效或者三個月一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證,並規定其從指定的口岸出入境[12]

2021年6月10日起免徵港澳流動漁船內地漁工、珠澳小額貿易人員和深圳過境耕作人員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收費[13]

國籍衝突不便持用普通護照

因國籍衝突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生在海外,自動具有外國國籍的,如果其父母中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身份的一方或雙方不具有當地永久居民身份的,以及其不具有中國戶籍而不便持用普通護照,因其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有效期滿、簽證頁用完、遺失或者損毀等情況,在中國境內時需向其居住地設區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證件一般為三個月一次出入境有效[14]

簽發給有國籍衝突人員的出入境通行證,僅能用於出入境,如需進入其他國家(地區),需使用持證人對中國國籍衝突國簽發的旅行證件和前往國的簽證等入境許可進入,或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與前往國之簽證等入境許可進入。若該國不能為持證人簽發旅行證件,又有需要申請中國護照,需向所在區縣的公安局戶政科申報戶籍並向國家移民管理局報告放棄另一國國籍以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15]

返回或前往香港、澳門

具有中國國籍的香港永久性居民澳門永久性居民所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在內地遺失、損毀或者失效需要返回香港或者澳門的[16],內地居民持香港入境事務處簽發的定居類進入許可申請赴香港定居的,由所在地設區市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受理、審批簽發三個月一次出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證。

持逗留簽注在香港或者澳門的內地居民返回內地期間,往來港澳通行證遺失、失效或者簽註失效急需返回香港或者澳門的,可向廣東省公安廳深圳或珠海出入境簽證辦事處申領三個月一次出境有效出入境通行證供其使用。

港澳居民在辦理出入境通行證後,不能憑此證辦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證[17]

來往或返回內地

具有中國國籍的香港永久性居民澳門永久性居民未曾申領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所持證件過期、毀損或遺失,如因探病、就醫、奔喪、就學等緊急原因需入境內地[18]、內地居民所持往來港澳通行證在香港或者澳門遺失、損毀、失效或者簽註失效需要返回內地的,可通過香港或澳門的中國旅行社向廣東省公安廳深圳或珠海出入境簽證辦事處申領一次有效出入境通行證供其使用。

沒有有效證件無法入境

已抵達中華人民共和國口岸的中國公民在入境時如遇護照或旅行證件失效或遺失等特殊緊急情況,大陸居民赴台灣期間因所持證件逾期、遺失、損毀等情形沒有有效證件無法入境的以及在台灣出生的大陸居民子女返回大陸的可向口岸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一次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證入境[19][20]

參加邊境旅遊

所有中國公民(包括大陸和台灣居民)參加經國務院或者國務院主管部門批准的邊境旅遊線路的邊境旅遊團時,可委託具有舉辦邊境旅遊團資質的旅行社向當地邊境地區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領邊境旅遊專用出入境通行證。

此外,因俄羅斯不承認通行證為有效旅行證件,所以在參加中俄邊境旅遊線路的邊境旅行團時,應申請跟隨旅遊團隊一次出入境有效的邊境旅遊護照,而不是邊境旅遊專用出入境通行證。

邊境地區出入境通行證

在中國與陸地接壤鄰國的邊境地區居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居民,在出入兩國邊境地區時,可向邊境當地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當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邊境地區出入境通行證(俗稱邊民證),而與中國接壤的國家也會簽發類似證件供其國家的邊民出入兩國邊境地區。一般情況下,邊境地區出入境通行證均以中文以及接壤國的文字記載。

目前中國與朝鮮蒙古國緬甸老撾越南尼泊爾印度簽訂雙邊協議或協定,實行邊境地區居民出入境通行證制度[21]

中緬邊境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緬邊境地區出入境通行證》簡稱《中緬邊境通行證》,是中國邊民免護照免簽證前往緬甸的合法途徑。對等地,緬甸邊民也可持緬甸方面核發的《移民總局緬甸與中國邊界通行證》或《緬甸聯邦臨時邊界通行證》免護照免簽證入境中國(緬甸邊民也可申請中國核發的《中緬邊境地區境外邊民出入境通行證》或《雲南省邊境地區境外邊民入出境證》入境)。這種出行類似於持翻譯成對方國家語言的本國身份證件免簽出國旅行。

自2018年6月起,《中緬邊境通行證》和《緬中邊界通行證》的中緬人員可申請《中華人民共和國瑞麗口岸自助通行卡》(簡稱《邊民自助通行卡》)自助通行。

中越邊境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越邊境地區出入境通行證》簡稱《中越邊民證》,是中國邊民免護照免簽證前往越南的合法途徑。對等地,越南邊民也可持越南邊境地區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局核發的《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邊境地區出入境通行證》免護照免簽證入境中國。

參見

註釋

  1. ^ 按行業標準《GA/T704.19出入境管理信息代碼 第 19 部分:入出境證件簽發機關代碼》填寫口岸名稱

參考文獻

  1. ^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第二十四條:「公民從事邊境貿易、邊境旅遊服務或者參加邊境旅遊等情形,可以向公安部委託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
  2. ^ 中国铁路12306网站. kyfw.12306.cn. [2023-02-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2-07). 2. 實行車票實名制時,可以使用哪些身份證件? 有效身份證件包括:... 居民戶口簿,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 
  3. ^ 3.0 3.1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负责人就贯彻落实《护照法》答记者问.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2006-06-01 [2013-12-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2-19) (中文).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中國政府網. 2006-04-29 [2013-12-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4) (中文).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18号. 中國政府網. 2012-02-13 [2013-12-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9-17) (中文). 
  6. ^ 出入境证件签发机关名称将于6月1日全部完成调整. 國家移民管理局. 2019-05-31 [2019-08-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7-26) (中文). 
  7. ^ 《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和出入境通行證簽發管理辦法》第二十條:「公民從事邊境貿易、邊境旅遊服務或者參加經國務院或者國務院主管部門批准的邊境旅遊線路邊境旅遊的,可以由本人向邊境地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出入境通行證,並從公安部規定的口岸出入境。公民從事邊境貿易、邊境旅遊服務的,可為其簽發一年多次出入境有效或者三個月一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證;公民參加經國務院或者國務院主管部門批准的邊境旅遊線路邊境旅遊的,可為其簽發三個月一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證。」
  8. ^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簽發管理工作規範》第十一條中的「對從事邊境貿易的申請人,根據其需求,簽發一年多次出入境有效或者三個月一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證,並規定其從本省(自治區)邊境地區的國家開放陸地口岸出入境。
    對從事替代種植、發展替代產業項目的申請人,根據其需求,簽發一年多次出入境有效或者三個月一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證,並規定其從本省(自治區)邊境地區的國家開放陸地口岸,以及建立邊防檢查查控機制且經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確認的口岸和通道出入境。
    對從事邊境旅遊服務的申請人,根據其需求,簽發一年多次出入境有效或者三個月一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證,並規定其從邊境旅遊線路的限定口岸出入境。」
  9. ^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簽發管理工作規範》第十一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的有關規定
  10. ^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簽發管理工作規範》第十一條中的「對參加經國務院或者國務院主管部門批准的邊境旅遊線路邊境旅遊的申請人,簽發三個月一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證,並規定其從邊境旅遊線路的限定口岸出入境。」
  11. ^ 廣東省人民政府. 广东省公安出入境政务服务网. [2020-03-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11). 
  12. ^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簽發管理工作規範》第十一條:「對從事邊境貿易的申請人,根據其需求,簽發一年多次出入境有效或者三個月一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證,並規定其從本省(自治區)邊境地區的國家開放陸地口岸出入境。
    對從事替代種植、發展替代產業項目的申請人,根據其需求,簽發一年多次出入境有效或者三個月一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證,並規定其從本省(自治區)邊境地區的國家開放陸地口岸,以及建立邊防檢查查控機制且經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確認的口岸和通道出入境。
    對從事邊境旅遊服務的申請人,根據其需求,簽發一年多次出入境有效或者三個月一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證,並規定其從邊境旅遊線路的限定口岸出入境。
    對參加經國務院或者國務院主管部門批准的邊境旅遊線路邊境旅遊的申請人,簽發三個月一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證,並規定其從邊境旅遊線路的限定口岸出入境。
  13. ^ 关于取消、免征部分出入境证件收费的公告. [2021-06-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6-11). 
  14. ^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簽發管理工作規範》第十六條:「申請人因國籍衝突,不便持用普通護照的,由其居住地設區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受理、審批簽發並製作三個月一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證。居住地設區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應當要求申請人提交外國護照、近期免冠照片一張以及填寫完整的申請表,並通過公安部「全國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員通報備案數據庫」和「全國國家工作人員登記備案數據庫」對其進行身份核查。有關審批簽發、製作、不予簽發出入境通行證等的程序、要求參照邊境地區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簽發出入境通行證的有關規定執行。」
  15. ^ 旅行证过期怎么办. 搜狐. 2019-03-20 [2020-02-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2-16) (中文). 
  16. ^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失效、损坏或遗失. 中國政府網. 2015-11-12 [2020-02-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2-16) (中文). 
  17. ^ 辛繼召,雷思敏. 疫情致部分居留内地港人证件过期、金融服务受限 监管正调研. 21世紀經濟報道. 2020-08-12 [2020-08-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2-06). 
  18. ^ 新華社. 港中旅“回乡证”办证服务3月15日起全面实行网上预约. 中國政府網. 2019-02-11 [2020-02-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2-16) (中文). 
  19. ^ 韩庚教你境外丢失出入境证件怎么办. 德陽市公安局. 2017-02-22 (中文). [失效連結]
  20. ^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簽發管理工作規範》第十九條:「大陸居民赴台灣期間,因所持證件逾期、遺失、損毀等情形沒有有效證件無法入境的,以及在台灣出生的大陸居民子女返回大陸的,口岸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可為其簽發一次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證(單頁):
    (一)所持證件逾期,口岸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可憑原證件簽發;
    (二)所持證件遺失、損毀的,口岸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可通過公安部出入境管理信息數據庫核對其辦證記錄、出入境記錄後簽發;
    (三)在台灣出生的大陸居民子女,口岸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可憑其監護人出具的台灣出生證明簽發。」
  21. ^ 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核发服务指南. 國家移民管理局. 2019-06-18 [2021-07-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7-17) (中文).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