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婦女部
歷史
1922年7月中共二大按照第三國際的要求,為擴大黨的組織、把黨建設成為真正的無產階級群眾性政黨,共產黨要「到群眾中去」,「組成一個『大的群眾黨』」,通過了組織問題決議案和婦女運動決議案。向警予當選為中央候補委員,為黨的婦女工作的負責者,[2]並無專職工作人員。[3]
1924年5月中共三大通過了向警予起草的《中國共產黨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婦女運動決議案》明確提出「女子應有遺產承繼權」、「男女社交自由」、「結婚離婚自由」、「男女工資平等」、「母性保護」、「贊助勞動女同胞」、「男女教育平等」、「男女職業平等」等有關男女平權、保護婦女權益的條例,並提出「全國婦女運動大聯合」,「為集中本黨女黨員之活動及系統的指導全國婦女運動起見,應設立婦女委員以外,要在全國婦女運動中樹立一精神的中心,應創辦一種出版物,以指導並批評日常的婦女生活及婦女運動。」陳獨秀在中共三大上報告:「我們黨的女黨員只有13人。中國的婦女運動還很不發展。我們對廣州和湖北的女權聯合會有一些影響。北京和上海也有這種聯合會。」中共第三屆中央執行委員會第一次擴大會議的致共產國際婦女部的一份報告:「至今在全國各地之女同志,尚且不過二十人」,「且一因中國地大路遠,分散各地居處,尚不能人人全力犧牲為黨工作,所以,其進行成績,實非常少!更兼至今尚無系統組織」。[4]
1924年6月24日中國共產黨關於中國婦女運動的報告裏指出,中共自創建以來,「至今全國各地至女同志,尚且不過二十人,青年團女同志,也不過四十人左右,僅此六十同志」「少數女同志,僅於各地盡個人力之所能,作文字宣傳,或負平民教育之責任」。[5]
1925年1月中共四大關於婦女運動決議案:「各地黨部亟應設立婦女部,其無女黨員的地方亦應組織婦女部,黨的婦女運動才有專門負責的機關,才能一日一日地力圖發展」。
1925年5月中共中央局調整,增選向警予為中央委員、中央局委員,同時設立婦女部和出版部。向警予起任中共中央婦女部主任。[6]1925年10月向警予去莫斯科後,楊之華任中央婦女部部長。1926年9月底(或10月初)中共中央決定婦女部改組為婦女運動委員會。[7]
1927年4月27日,中共五大在武漢召開,楊之華任婦女部部長,陳志筠任秘書。八七會議後,中央臨時政治局討論決定各部委領導成員名單,楊之華任婦女部部長。1927年11月,中央臨時政治局常委會決定撤銷婦女部,在中央臨時政治局常委會之下的組織局下設婦女運動委員會,楊之華、鄧穎超、李哲時、莊東曉先後任主任。1928年7月第六屆中央政治局第一次會議決定,政治局下設婦女運動委員會,張金保、項英、周秀珠先後任書記,委員有項英、彭湃、周秀珠、鄧穎超、蔡暢等。1928年11月,黨中央決定成立婦女運動委員會,由項英、周秀珠、鄧穎超、彭湃、蔡暢等組成。項英忙於中央工委工作,中央婦委的日常工作實際由周秀珠主持。1929年後,19歲的周秀珠正式擔任了中央婦委(婦女部)書記(部長),成為中共歷史上最年輕的中央部門領導人。[8]1930年2月,中央臨時政治局會議決定設立組織局,婦女運動委員會隸屬組織局,周秀珠任主任。六屆四中全會後,周秀珠繼續任書記,委員有楊之華、張金保、劉群仙、朱秀英等。
1937年抗戰前夕,中央婦女部部長先後為李見珍(李堅真)、蔡暢。[9]
參見
參考文獻
- ^ 王健英:《中國共產黨組織史資料匯編——領導機構沿革和成員名錄》,紅旗出版社,1983年9月版。
- ^ 戴緒恭:《向警予傳》,人民出版社,1981年7月版。
- ^ 王健英:「中共二大及其後的中央機關」,《上海黨史與黨建》,2003年第4期。
- ^ 湯濤:「中國共產黨中央婦女部成立時間考」,《中共黨史研究》,2015年10月版。
- ^ 《中國婦女運動歷史資料,1921-1927》第171頁。
- ^ 中共中央組織部,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中央檔案館:《中國共產黨組織史資料(黨的創建和大革命時期)》,中共黨史出版社,2000年版,第26-28頁。
- ^ 周蕾:「關於中共中央婦女部成立時間的再商榷」,《上海黨史與黨建》,2016年12期。
- ^ 王贞虎:“周秀珠:中共历史上最年轻的中央妇女部部长”,来源:民主协商新闻网,2022-06-30. [2022-08-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8-26).
- ^ 中國中共黨史學會編:《中國共產黨歷史系列辭典》,中共黨史出版社、黨建讀物出版社,201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