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都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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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世祖中統元年(1260年),建立其前身的開平府。中統四年(1263年),在開平府設置上都路。至元二年(1265年),設置留守司。至元五年(1268年),撤銷開平府,升上都路總管府。至元十八年(1281年),升上都留守司,兼行本路總管府事。治所即元上都。轄境相當今東至河北省承德市、灤河,西至山西省廣靈縣、靈丘縣、南至河北省淶源縣、長城,北至內蒙古多倫縣、正藍旗等地。明太祖洪武二年(1369年),改為北平行省的開平府,隨後又改為北平都司的開平衛。
行政區劃
上都路領一院(警巡院)、一縣(開平縣)、一府(順寧府)、四州(興州、松州、桓州、雲州)。
順寧府領三縣(宣德縣、宣平縣、順聖縣)、二州(保安州領一縣:永興縣,蔚州領五縣:靈仙縣、靈丘縣、飛狐縣、定安縣、廣靈縣)。
興州,領二縣:興安縣、宜興縣。松州,未領縣。桓州,未領縣。雲州領一縣:望雲縣。
參考資料
- 《元史 志第十 地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