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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討論:投票/人物條目勳銜使用方案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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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來做個調查好了。

以下內容中,有幾個字母縮寫。請在「調查區」回復您的所在地區(如大陸、香港、台灣)、是否了解這些縮寫的含義、是否了解這些縮寫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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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栢儉,GCLJQCSCJPMiles Henry Jackson-Lipkin,1924年5月24日—2012年2月18日),來自英國香港大律師法官,1981年至1987年任高等法院按察司,2007年1月與妻子馮閏禪一同被控詐取綜援公屋單位罪名成立,成為香港歷史上首位下獄的前法官。

調查區

無需回復其意義,只需回復是否了解相關內容即可。--達師261442 2013年1月23日 (三) 15:09 (UTC)[回覆]

討論區

我聞到了濃濃的火藥味,管理員是否應該終止測試?--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圓神蘿莉塔 2013年1月23日 (三) 15:09 (UTC)[回覆]
我也不想有火藥味,可惜我要為十餘億人捍衛他們「正常人」的身份,這一點火藥味不算什麼。--達師261442 2013年1月23日 (三) 15:11 (UTC)[回覆]
前幾天我曾經跟某人開編輯戰,過後我看那個人沒關注了一下子換掉那段文字.......節操神馬都是浮雲,唯有掌控大局,方為上策。既然Clithering不涉及什麼黑歷史暗物質的,你就放過這個英國粉吧。--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圓神蘿莉塔 2013年1月23日 (三) 15:22 (UTC)[回覆]
Edo請你不要歪樓,要歪請去和某H玩去。烏拉跨氪 2013年1月23日 (三) 15:25 (UTC)[回覆]
感覺上,上面的「調查區」似乎沒有甚麼實質意義,就像把「中國」一詞放出來給大家解讀,都是自話自說。--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1月24日 (四) 13:55 (UTC)[回覆]
  • 同類的討論和正反意見在過去數年已不斷重複,沒完沒了,而多次結果都是大多數意見支持維持現狀。持反對意見的一方一再重開討論,無非都是希望把舊有的討論推倒重來,沒有實質意義。--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1月23日 (三) 15:40 (UTC)[回覆]
那若是這次形成了共識,還煩請您按共識來哦。烏拉跨氪 2013年1月23日 (三) 15:44 (UTC)[回覆]

一般來說,管理員的群黑機會都比較少,所以我特來圍觀。Clithering雖然有各種奇怪的先例(我在他的粉絲D君那邊聽過了),但畢竟是好人。至於那位H先生,早就被我玩殘了,我就不玩了。好歹我還有點節操,對於已經剩下小學生家當的傢伙沒興趣。--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圓神蘿莉塔 2013年1月24日 (四) 00:20 (UTC)[回覆]

  • 那原本要簡單陳述職稱或位階的內容要放哪裡……直接用文字寫出來??--KOKUYO留言2013年1月24日 (四) 00:30 (UTC)[回覆]
  • 人物條目第一段,寫一大堆勛銜本身就不太合適。或許用一個infobox來表示?--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1月24日 (四) 03:49 (UTC)[回覆]
  • 勛銜什麼的,只要鼠標放在上面,自然可以看到具體是什麼意思,實在不行的話,可以使用Template:Label note引到下面使用腳註進行解釋,幹嘛要這麼大動干戈呢?更何況為何火藥味這麼大呢?難道放幾個英文字母就會導致流毒泛濫,就會導致「conscientious vandalism」嗎?難道這麼做便是破壞嗎?將善意推定的概念放到哪裡去了?這不是政治問題,也不是需要上綱上線的問題,對於這種問題,為什麼非要秉持一種非要將另一位編者永久封禁這樣的態度呢?—TBG TBG Best and Greatest 2013年1月24日 (四) 08:11 (UTC)[回覆]
我也覺得上面的例子足以證明事實,實驗應該關閉了。請提出實驗者清楚闡述你的見解,並讓全體維基人討論是否應該通過。--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圓神蘿莉塔 2013年1月24日 (四) 10:14 (UTC)[回覆]
    • (!)意見:百科全書的內容是要介紹新事物(常是陌生的)還是要來封候的?勳銜列在抬頭裡面,本來就是各君權國家的規範,若該人物是該國人就名從主人就好,若該人物只是一個國家的人從另一個國家得到一個勳銜,那麼有沒有必要列出來就可以討論。注意勳銜有的會列入抬頭,有的不會,全看各國家不同的規定,所以按名從主人避免地方中心的原則:
  1. 不應硬翻成中文,各國勳銜縮寫不同,而又中文翻譯不一定統一
  2. 名從主人用原文縮寫後,應有infobox (Shizhao的建議) 簡要說明該原文縮寫的勳銜是從哪一國,意思為啥
個人是不喜歡看到太長的譯名和勳銜,但按名從主人避免地方中心的原則,這些內容我個人覺得應該要保留,不應該以(1)看不順眼或(2)一般人不會知道哪是啥意思,兩個理由來刪除。
若看不順眼,建議勳銜以模版方式處理標記後(預設值仍為顯示),不想看的人可以設計.js或seamonkey等瀏覽器插件略過不看
若擔心一般人不會知道哪是啥意思,就infobox、連結等等方式來處理,百科全書本來就是要幫助讀者瞭解新事物,而不是創建一個普世的封候命名法....
至於中文語境下,有勳銜納入抬頭的歷史和地區都是特定區域,在兩個主要是共和國體制的主要區域都對這種東西很陌生,然而這對新馬及香港澳門等地的用戶,則有其歷史,我們就算是習慣共和體制下沒有什麼勳銜納入抬頭的編者,也得要按名從主人避免地方中心的原則,來尊重他人/他國的命名習慣,這樣的尊重若是有世界觀的爭議,就在infobox明言那是哪一國給的勳銜,個別維基人要不要鳥這種勳銜是一回事,維基百科除了考量用戶閱讀習慣外,也要考量許多內容本來就是外來的東西,沒有必要全部中文化或本土化,更不用提這類東西的中文化或本土化是否又要再地區轉換呢?
折衷的方案,或是有勳銜納入抬頭條目得要負起填完infobox的責任,這樣以完善要求的方式編寫,或是比較好的方案,這樣若有人還是不想看到勳銜,也歡迎用特定.js插件或開發瀏覽器插件,和認為勳銜過長的人分享。--(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3年1月31日 (四) 05:59 (UTC)[回覆]
  • (&)建議參考英文維基相關格式指引en:WP:POSTNOM:第一段求包容,第二段求可讀性:
——Post-nominal letters, other than those denoting academic degrees, should be included when they are issued by a country or widely recognizable organization with which the subject has been closely associated. Honors issued by other entities may be mentioned in the article, but should generally be omitted from the lead. Writers should remember that the meaning of the most obvious (to them) post-nominal initials will not be obvious to some readers. When post-nominal initials are used the meaning should be readily available to the reader. This is most easily done with a piped link to an article with the appropriate title thus:

所以簡言之:英文維基相關指引,名從國家或組織給的正式勳銜(其他榮譽不算)給於保留,利用一般維基化連結,以條目說明其縮寫勳銜意義。--(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3年1月31日 (四) 10:27 (UTC)[回覆]

infobox我也支持,然是否要列入方針成為配套的必要可再議。--(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3年2月3日 (日) 01:02 (UTC)[回覆]

對於「勛銜問題」的提議

個人認為,勛銜的英文簡稱問題應該不是問題,因為當各位將鼠標放在英文簡稱上面,瀏覽器自然會在簡稱上浮出一個框表示是什麼勛銜,比如將鼠標放在「JP」上,自然會顯示「太平紳士」,向各位解釋英文簡稱的含義。(我就不用截圖來解釋吧,要不然各位試試看)如果有些瀏覽器因故不能顯示這個框,也一樣有解決辦法,各位可以使用Template:Ref label模板,在頭銜簡稱後形成注釋,內鏈到下文的「榮譽」節(使用Template:Note label),這個問題就可以解決了。如果各位有更好的想法,可以提出。

最後,對各資深維基人在這個雞毛蒜皮的問題上表現出來的如過家家一般心胸狹隘表示 囧rz……。—TBG TBG Best and Greatest 2013年1月24日 (四) 12:24 (UTC)[回覆]

話說這些勛銜很重要麼,一定要在條目的最前面標出來?--110.153.212.185留言2013年1月24日 (四) 13:17 (UTC)[回覆]
人名字的一部分,當然重要。--維基小霸王留言2013年1月24日 (四) 13:22 (UTC)[回覆]
我覺得藏骨集團的方案是可行的,如果社群經討論後制定成為規範,我將樂意遵循。必須強調的是,過去近七年來我都是在維基百科默默耕耘,不問回報,致力於擴充百科全書的內容,但感覺上中文維基近年並不太重視條目的內容質素,反而經常就橫枝末節的問題爭論不休,對專注編寫條目的維基人也不太友善,這並不是良好的現像。--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1月24日 (四) 14:07 (UTC)[回覆]
同意上述看法,維基人雖然條目素質可能良莠不齊,且貢獻也可被修改乃至完全重寫,但其貢獻(包括歷史版本)應當受到尊重。其貢獻更不應視為「Vandalism」。—TBG TBG Best and Greatest 2013年1月24日 (四) 14:42 (UTC)[回覆]
我不覺得這個問題是雞毛蒜皮。很多細節上的問題體現的是原則性的分歧。比如說我不會因為假設讀者都對數學有一定了解,就在條目裡面直接寫「C1函數」、「sci性質」、「a.s.收斂」這樣的「行話」,哪怕有鏈接。有中文的名稱,卻用英文的縮寫,這不是中文維基該有的現象。我認為合作的基礎在於分歧各方各自退讓,以達成妥協。如果一方永不退讓,那麼就不應該責怪什麼「心胸狹隘」,因為「為對方着想」也需要是雙向的,否則不過是自輕自賤罷了。—Snorri留言2013年1月24日 (四) 14:56 (UTC)[回覆]
(!)意見:在名字後方冠上勛銜是英國及其(前)屬地的人物之習慣,不應該因為大陸和台灣多數讀者不了解這個習慣,而要中文維基百科「閹割」這些人物的名字吧?況且正如TBG所言,只要用滑鼠指向簡稱,便會顯示全稱,想了解更多的話更可點進其條目看看,所以現狀其實沒有必要改變。不過,本人也不反對善用Template:Ref label,讓多數人更易接受名字後方冠上勛銜的方式。 -- Kevinhksouth (Talk) 2013年1月24日 (四) 15:18 (UTC)[回覆]
什麼時候誰說過要「閹割」呢?舉出一個差的方案,然後以此為理由拒絕其他的可能方案,這樣怎麼能夠解決問題呢?—Snorri留言2013年1月24日 (四) 15:28 (UTC)[回覆]

我記得誰說過維基百科不僅面向的是網絡讀者,也要注意打印版本的可讀性的吧?打印出來的版本裡怎麼能夠看到滑鼠的效果呢?怎麼看到鏈接呢?這樣的優良條目有沒有考慮到這一點呢?—Snorri留言2013年1月24日 (四) 15:35 (UTC)[回覆]

這有點廣電總局強硬要求將NBA改名為美國職業籃球聯賽(美職籃)的感覺了。實際上,條目中應當用怎樣的名稱,應當取決於此領域的正規刊物或文章在這一場合中使用什麼名稱,而不是教條地取決於其是否非要是中文/英文。就像閣下所提出的行話,其含義也應該包括「在正常場合中不使用或很少使用」的含義吧。如果「C1函數」、「SCI性質」為大部分人所知且常用,估計這些名稱也不會被稱為「行話」,那麼它們自然也能在條目當中使用。因此,應該是維基百科外相關領域的相關規範決定維基百科條目的相關規範,而不是相反。個人認為採用什麼名稱(而不論全稱或簡稱),應當根據過去的慣例,否則,英文維基百科裡面出現的也是「Sejm」而不是「Polish Parliament」,出現的是「Mwami」而不是「King of Rwanda」等等(在本人所編輯的條目的英文條目里,這些情況非常明顯),儘管很明顯,人們只有在看到後者後才能明白前者的意思。請注意,很多次會都是先從行話中逐漸推廣為人所知才進入大眾領域的。
至於Clithering的用法是否符合規範,我希望他列出這麼表明勳爵簡稱的中文文章,如果他不能列出,那麼需要作出修改的,自然應該是他。
在此假定Clithering的用法符合規範,關於妥協,我已經向他提出以上建議,以讓對相關領域並不熟悉的人士能夠了解勳爵的含義,同時,我也提議他在相關傳記條目中的「榮譽」段將英文簡稱換為中文全稱,畢竟,我也認為在這裡使用英文簡稱並不必要。以上,應該是能讓人了解相關的用法。畢竟,在查看其條目前,我也不知道這些英文簡稱的含義,但現在不是知道了嗎?
總之,是否使用簡稱,是使用英文名稱(如NBA)還是中文名稱(如美職籃等),在維基百科一向是個有爭議的問題(就我所知有機化學反應應使用中文還是英文名Choij與維基皇帝之間存在爭論),而個人的看法是,應當遵循相關領域的正規刊物的格式和先例。—TBG TBG Best and Greatest 2013年1月24日 (四) 15:42 (UTC)[回覆]
以上的調查就是在看JP,CBE之類的勛銜是否真的是「常用且廣為人知」。據我所知,大陸方面的外文使用規範是第一次出現時使用中文名,然後在括號內註明外文名,比如美國職業籃球聯賽(NBA),這也是為了方便不知道外文的人閱讀。我所舉的「C1函數」、「sci性質」(這裡不能用大寫字母)在懂數學的人眼裡是有意義的,但在更多的不太懂數學的人眼裡是沒有意義的,我不能假設在某個領域裡面常用的詞語就是真正「常用」的。同樣地,勛銜的英文簡寫在熟知英國勛銜制度的人的眼中是有意義的,但在更多的不了解的人眼中是沒有意義的。這些勛銜名字並不像NBA,BBC一樣那麼常見,而只是在一定的領域中才被人所知。上面的調查結果也證明了這一點。起碼在中國大陸,這樣直接寫英文縮寫的方法是不符合規範的,也不是利於讀者閱讀的。打印版的問題就更不用說了。—Snorri留言2013年1月24日 (四) 15:53 (UTC)[回覆]
另外,我看不出「李栢儉,御用大律師,資深大律師,太平紳士」這樣的寫法有何問題。至於有人說「御用大律師」和「資深大律師」這樣的勛銜是姓名的一部分,我請求這種說法的來源。—Snorri留言2013年1月24日 (四) 16:03 (UTC)[回覆]
抱歉,是在下記錯了。是可以將姓名後加入這些勛銜,而不是把姓名改為原姓名+勛銜。--維基小霸王留言2013年1月24日 (四) 16:26 (UTC)[回覆]
恐怕對於不懂數學的人(比如我)即使寫出「C1函數」、「sci性質」的全稱也搞不懂那是什麼,寫成全稱會讓懂數學的人看着費勁。對於那些簡稱具體代表哪種勛銜,在條目正文中(當提到該人物收到表彰的歷史)提到即可,打印文章的人閱讀全文就能找到意思。而且本人假定,說英語的十幾億人里,能說得出大多數勛銜全名的人也不夠1/10,也只是少數人了解,在更多的不了解的人眼中是沒有意義的。也沒見英文維基在姓名處把勛銜寫成全稱。--維基小霸王留言2013年1月24日 (四) 16:20 (UTC)[回覆]
抱歉,是在下記錯了。是可以將姓名後加入這些勛銜,而不是把姓名改為原姓名+勛銜。--維基小霸王留言2013年1月24日 (四) 16:26 (UTC)[回覆]
現在條目里的「榮譽」一欄還是用簡稱,全文都沒有出現過中文全稱。而且我覺得「御用大律師,資深大律師,太平紳士」比英文縮寫易懂多了,看英文縮寫連這是勛銜還是職位、學歷都不知道,使用中文全稱,在很多程度上會將能夠理解的人群擴大很多很多。—Snorri留言2013年1月24日 (四) 16:28 (UTC)[回覆]
閣下似乎說服了我。但依然反對用這個理由給優良條目投反對票。--維基小霸王留言2013年1月24日 (四) 16:31 (UTC)[回覆]
這樣的標列方式在路易斯·蒙巴頓,第一代緬甸的蒙巴頓伯爵的條目中將成為:「海軍元帥路易斯·弗朗西斯·艾伯特·維克托·尼古拉斯·蒙巴頓,第一代緬甸的蒙巴頓伯爵,嘉德騎士勳章,巴斯爵級大十字騎士勳章,功績勳位,印度之星爵級大司令騎士勳章,印度帝國爵級大司令騎士勳章,維多利亞皇家爵級大十字騎士勳章,傑出服務勳章,樞密院顧問官」(原來:海軍元帥路易斯·弗朗西斯·艾伯特·維克托·尼古拉斯·蒙巴頓,第一代緬甸的蒙巴頓伯爵,KG,GCB,OM,GCSI,GCIE,GCVO,DSO,PC),到最後才到正題「英國皇室成員、軍人及殖民地官員,印度總督。」--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1月24日 (四) 16:58 (UTC)[回覆]
如果是我的話,會寫成:
海軍元帥路易斯·弗朗西斯·艾伯特·維克托·尼古拉斯·蒙巴頓,第一代緬甸的蒙巴頓伯爵Louis Francis Albert Victor Nicholas Mountbatten, 1st Earl Mountbatten of Burma,1900年6月25日—1979年8月27日),末任印度副王印度總督。曾獲嘉德騎士勳章(KG),巴斯爵級大十字騎士勳章(GCB),功績勳位(OM),印度之星爵級大司令騎士勳章(GCSI),印度帝國爵級大司令騎士勳章(GCIE),維多利亞皇家爵級大十字騎士勳章(GCVO),傑出服務勳章(DSO),樞密院顧問官(PC)。他也是英國愛丁堡公爵菲利普親王的舅舅。
我們來看看原版:
海軍元帥路易斯·弗朗西斯·艾伯特·維克托·尼古拉斯·蒙巴頓,第一代緬甸的蒙巴頓伯爵KGGCBOMGCSIGCIEGCVODSOPCLouis Francis Albert Victor Nicholas Mountbatten, 1st Earl Mountbatten of Burma,1900年6月25日—1979年8月27日),末任印度副王印度總督。他同時是英國愛丁堡公爵菲利普親王的舅舅。
請問大家對「GCB」、「GCSI」、「GCIE」、「GCVO」和「PC」有何感想?鼠標滑過懸停的時候,能否從中了解到「巴斯爵級大十字騎士勳章」、「印度之星爵級大司令騎士勳章」、「印度帝國爵級大司令騎士勳章」、「維多利亞皇家爵級大十字騎士勳章」和「樞密院顧問官」的含義?恐怕不能吧?
大家還可以想象,如果一個普通人想知道路易斯·蒙巴頓的介紹,結果拿到一份打印版的紙質資料,上面寫着「海軍元帥路易斯·弗朗西斯·艾伯特·維克托·尼古拉斯·蒙巴頓,第一代緬甸的蒙巴頓伯爵,KG,GCB,OM,GCSI,GCIE,GCVO,DSO,PC」後面的那一串英文大寫字母會讓他產生什麼感覺?—Snorri留言2013年1月24日 (四) 21:28 (UTC)[回覆]
我覺得原版比較好。不管是網路或紙本,想知道的自然會去查,不相知道的,多寫無益。--Kolyma留言2013年1月25日 (五) 14:05 (UTC)[回覆]
對Snorri的論點有幾點回應。第一,如有需要,可把各等級勳銜全名設定為重定向連結,這樣讀者就可以把滑鼠浮標移到連結以顯示某一等級的勳銜全名;第二,在姓名後列出勳銜縮寫有其定制,如果強行列出全稱,並不符合正統做法,以上面蒙巴頓的條目為例,如在姓名後強行列出勳銜全稱,讀者可能會看到一大串勳銜全名,才看到蒙巴頓是「末任印度副王印度總督。他同時是英國愛丁堡公爵菲利普親王的舅舅」的主題描述,排版會比較混亂。第三,英文維基讀者並不比中文維基讀者對勳銜縮寫的了解要深,但仍採用勳銜縮寫,反映並不存在認知或印刷上的問題,但如有需要,可在條目的「榮譽」段落中列出勳銜全稱以供參考。--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1月25日 (五) 17:15 (UTC)[回覆]
(~)補充snorri多慮咯,鼠標滑過懸停的時候確實可以瞭解到相關內容啊,參數設置裡有改啊。。--淺藍雪 2013年1月27日 (日) 17:16 (UTC)[回覆]
(:)回應:首先,不是每個閱讀者都回去註冊帳號,改參數。其次,改完之後看到的是條目首段,仍然不能了解具體的內容。比如PC的第一段就完全沒提到何為PC。—Snorri留言2013年2月12日 (二) 10:58 (UTC)[回覆]
在這裡,個人希望雙方各拿出證據表明勛銜放置的問題。另外,根據大陸的情況,勛銜不是作為英文簡稱而存在或是使用中文全稱,而是根本不會緊跟隨人名之後,而是作為補充信息放在一個人的略記的後面(比如朱德條目),希望Snorri注意,如果開這個先例,那就不是遵循原先的規範,而是原創,或許,還是遵循舊例更好一些。另外,就什麼什麼有意義,什麼什麼沒意義的問題,我想問「pospolite ruszenie」對於一個不熟悉相關領域的英語母語使用者而言,是有意義還是無意義?但在英文維基百科就用了,而且並沒有英文解釋(還有我在上面的兩個例子,都可以解釋這個問題)。另外,這個問題,就好比為什麼鐵路寬度是兩匹馬的屁股的寬度和的問題一樣,也許並不合理,但這是慣例,打破慣例建立新的規則反而會稱為眾矢之的。—TBG TBG Best and Greatest 2013年1月24日 (四) 16:33 (UTC)[回覆]
像藏骨集團那樣對編寫東歐條目具豐富經驗的維基人,或許會像我一樣感覺到有時候外行人領導內行人的問題。現時不是比較多少人舉手贊成或反對的問題,而是本身有一套規範需要遵守的問題,並不只可以因為某些人的認知或觀感而要強行遷就,勳銜在人名後列出是一種知識,應該透過學習而解決,中國大陸和台灣比較少見,是因為兩地較少人接受英國的勳銜,對有關的事物也較少涉獵,但不構成在人名後不可列出勳銜的理由。對於藏骨集團較早前提出的方案,我持正面的態度,換句話說,在條目尾部的榮譽部份列出勳銜全名,與條目開首的勳銜互相呼應,是可以接受的安排。--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1月24日 (四) 16:43 (UTC)[回覆]
請看我上方舉的例子。—Snorri留言2013年1月24日 (四) 16:51 (UTC)[回覆]
已閱。--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1月24日 (四) 17:00 (UTC)[回覆]
其實對一般人來講,保留重要的就可以了,比如說約翰·藍儂MBE(其實不太懂這個,只是來看戲的....)tntchn 對話 · 貢獻 2013年1月24日 (四) 17:22 (UTC)[回覆]
完全同意User:Clithering的意見。Cli編輯此類條目極多,相信中文維基,沒有人在這方面的了解和經驗能夠超越他。不了解的讀者,會點擊英文縮寫了解詳情,並不會出現讀者不理解一堆「不知所云」的「英文字母」的情況。反對勛銜由英文縮寫改為中文,並不符合通常做法。([14] [15] [16]Gz deleted留言2013年1月24日 (四) 17:24 (UTC)[回覆]
Gz deleted上面的發言是太誇獎了,但我需要強調的是,在姓名後列出勳銜縮寫是有其規範,就我所知,只有在相當正式的場合,例如是由英國君主御筆簽署和蓋上國璽的文件,包括殖民地總督和駐外大使的任命狀(用羽毛筆手寫的那種),才會在姓名前後列出勳銜的全稱。中文的例子可參考英方與中方歷史上簽訂的條約,以及香港政府昔日在《憲報》內翻譯的港督任命狀中文本。在其他一般場合,以勳銜縮寫置於姓名後是較正統和常用的做法。如果中文維基有勳銜一類的條目,可能可以更清楚解釋英式勳銜的使用方法。--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1月25日 (五) 17:26 (UTC)[回覆]
建議你儘快建立。像羅馬人名字規則,現在就有條目,某人胡亂翻譯的名字現在都有參考資料可用作檢查。--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圓神蘿莉塔 2013年1月25日 (五) 18:05 (UTC)[回覆]
如果真的要冠上勳銜的話,我支持使用英文縮寫,通常勳章佩戴者的禮節都會指示,佩戴者可以在名字後面冠上勳章的縮寫,使用中文全稱的模式除了不符合規範,也分散閱讀的專注力。使用勳章全稱的例子不是沒有,但那衹是限於外國頒贈的榮譽,參考此處;所以也沒有必要加上這些「外交」、「名譽」的勳銜(不敢想象英女王伊麗莎白二世的名字後冠上一串外交勳銜會是什麼樣子),可在正文中加上「頭銜、榮譽」的章節做補充。--O-ring留言2013年1月30日 (三) 09:47 (UTC)[回覆]

維基百科又不是創製規則的地方,目前的方式遵照了香港準則,而在大陸台灣多種方式並存。既然如此,還不如保持現狀。等到大陸的外交部、新華社、對外出版集團或者台灣相關業務機關出了有關規定,到時再修改也不遲。--Numenor留言2013年1月26日 (六) 14:38 (UTC)[回覆]

已經創建勛銜一文。Gz deleted留言2013年1月27日 (日) 13:59 (UTC)[回覆]
(:)回應:(&)建議參考英文維基相關格式指引en:WP:POSTNOM,兼顧了包容性(第一段)及可讀性(第二段),依此為基礎,應該
  1. 讓勳銜從所發國家或組織的命名簡寫,如加拿大的為加拿大的,建議不用費太大工夫希望馬上就有一完整全世界勳銜表,應該簡單要求中文維基編輯至少去查一下對應的外文頁面,有可能是馬來文,也有可能是法文等等,來補齊/更正勳銜。當然,若有可靠來源是最好的。
  2. 榮譽及其他,都不列入首句名稱,這也是英文指引的規範

換句話說,這邊的討論似乎混淆了post nominal names 和他國honors的不同,其實若只有post nominal names的縮寫,再有連結的要求的話,應該是兼顧包容性、可讀性及可查找性的三方要求。

  • 不用等中文化這些勳銜的政府翻譯,反正這些勳銜都是非中文國家定的,就依他們的post nominal names的縮寫求包容,排除他國honors求可讀,要求必需要有連結維持可查找性

--(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3年1月31日 (四) 10:45 (UTC) (~)補充:若照以上英文方針原則,此條目陳策_(民國)在名字部份的CBE,就可保留,但不應有爵士頭銜。連CBE條目都有說: [回覆]

凡不是英女皇的子民(意指不是英國或不奉她為元首的國家公民),即使取得爵級勳銜,亦只作榮譽性質,不可使用「爵士」或「女爵士」頭銜,但這類人仍可以在姓名後加上勳章縮寫。以中華民國名將陳策為例,雖然他曾獲「KBE」勳銜,但他不可稱自己為「陳策爵士」或「陳策爵士,KBE」,而只可稱作「陳策,KBE」。所有以榮譽性質取得爵級勳銜的人士均不會有授爵典禮,這類人士日後若果移民 、入籍,成為英國君主的子民,那麼他就有權改用「爵士」頭銜。

個人是共和主義者,對這種有點封建有點過時的東西其實很不耐,不過這東西還沒有到正義的部份值得去要求別人改變,我個人還是希望澳洲和加拿大變成共和國(澳洲的機會還大些),但我的政治偏好在這點格式的小事上,會覺得尊重他國文化慣習好一點。

--(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3年1月31日 (四) 10:59 (UTC)[回覆]

(:)回應,基本上認同您的看法(特別提出的是,即使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下的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都有各自的一套勳銜縮寫正被廣泛使用當中),勳銜的使用有既定的規則,並不應個人喜好隨意更迭用法。--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2月1日 (五) 17:38 (UTC)[回覆]
在上面看到GCB了,我就想到某部美劇。。PC個人電腦。。--Qa003qa003留言2013年2月6日 (三) 07:44 (UTC)[回覆]
雖然個人對這些一連串的頭銜一頭霧水,可說是深惡痛絕,但為了尊重社群,個人建議不如展開投票,多說無益。——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2月12日 (二) 10:48 (UTC)[回覆]
CAWYAM, TSTB.—Snorri留言2013年2月12日 (二) 10:55 (UTC)[回覆]
天啊!什麼意思?亂了亂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2月12日 (二) 11:52 (UTC)[回覆]
根據某人的說法,對於這種某領域常見的可以通過學習懂得的知識,維基人應該提高自己的修養以努力掌握,而不是事事要求解釋。。。—Snorri留言2013年2月12日 (二) 11:56 (UTC)[回覆]
好吧,我不得不承認自己不屬於上面某人所說的「正常人」範圍。。。——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2月12日 (二) 12:16 (UTC)[回覆]
加上了內鏈沒有?--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2月13日 (三) 12:08 (UTC)[回覆]

方案一

如果只列出勛銜的縮寫,像下面這樣,大家會看得一頭霧水,不知道在說什麼:

海軍元帥路易斯·弗朗西斯·艾伯特·維克托·尼古拉斯·蒙巴頓,第一代緬甸的蒙巴頓伯爵KGGCBOMGCSIGCIEGCVODSOPCLouis Francis Albert Victor Nicholas Mountbatten, 1st Earl Mountbatten of Burma,1900年6月25日—1979年8月27日),末任印度副王印度總督。他同時是英國愛丁堡公爵菲利普親王的舅舅。

但是如果把所有勛銜都用全稱寫出,又顯得過於冗長:

海軍元帥路易斯·弗朗西斯·艾伯特·維克托·尼古拉斯·蒙巴頓,第一代緬甸的蒙巴頓伯爵Louis Francis Albert Victor Nicholas Mountbatten, 1st Earl Mountbatten of Burma,1900年6月25日—1979年8月27日),末任印度副王印度總督。曾獲嘉德騎士勳章(KG),巴斯爵級大十字騎士勳章(GCB),功績勳位(OM),印度之星爵級大司令騎士勳章(GCSI),印度帝國爵級大司令騎士勳章(GCIE),維多利亞皇家爵級大十字騎士勳章(GCVO),傑出服務勳章(DSO),樞密院顧問官(PC)。他也是英國愛丁堡公爵菲利普親王的舅舅。

所以不如折中一下,寫成下面的形式:

海軍元帥路易斯·弗朗西斯·艾伯特·維克托·尼古拉斯·蒙巴頓,第一代緬甸的蒙巴頓伯爵Louis Francis Albert Victor Nicholas Mountbatten, 1st Earl Mountbatten of Burma,1900年6月25日—1979年8月27日),獲KGGCBOMGCSIGCIEGCVODSOPC勛銜,是末任印度副王印度總督。他同時是英國愛丁堡公爵菲利普親王的舅舅。

這樣既不顯得過於冗長,又告訴了大家這些都是勛銜。這樣如何?--Symplectopedia留言2013年2月13日 (三) 12:01 (UTC)[回覆]

(&)建議參考英文維基相關格式指引en:WP:POSTNOM,兼顧了包容性(第一段)及可讀性(第二段),詳見上述。--(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2月16日 (六) 11:52 (UTC) 按上述英文指引並將勳銜縮寫用small排版如下:--(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2月16日 (六) 11:55 (UTC)[回覆]

海軍元帥路易斯·弗朗西斯·艾伯特·維克托·尼古拉斯·蒙巴頓,第一代緬甸的蒙巴頓伯爵KG GCB OM GCSI GCIE GCVO DSO PCLouis Francis Albert Victor Nicholas Mountbatten, 1st Earl Mountbatten of Burma,1900年6月25日—1979年8月27日),末任印度副王印度總督。他同時是英國愛丁堡公爵菲利普親王的舅舅。

    • (!)意見:第一,這裡是中文維基百科,不是英文或其他的版本,不必遵循英文的格式,你看見哪個中文版的人物傳記開篇是這樣寫的?第二,我提出的建議已經顧及了所有的意見,所謂勛銜並沒有缺失一點點,如果個別人還是固執己見的話,不得不投票決定,我相信到時候社群會做出正確的決定。——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2月17日 (日) 04:57 (UTC)[回覆]
      • (:)回應,勳銜的使用在中文語境中一直存在(例子:英國駐華大使館,其他的例子在上面很早的討論當中已經詳列)。--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2月17日 (日) 05:34 (UTC)[回覆]
        • 英國駐華大使館,是英國人自己翻譯的,不作數的。。。此外還要考慮到常用與否,我相信不加勛銜的才是常用的,加的絕對是少數。。。——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2月17日 (日) 05:52 (UTC)[回覆]
          • 我想您這樣的解讀是非常主觀的(當然以上的例子,只是之前提出的例子的其中一個),按照您的看法推論,英使館的中文網頁並不是由使館的中國籍員工翻譯的、其次,英使館的中文網頁是給英國人看的,我認為這兩點都是不可能的。勳銜的習慣在中國大陸不常用在於中國大陸接觸少,並不等如勳銜在中國大陸或中文語境沒有使用,如果因接觸少就不收錄,那跟我之前的意見一樣,維基百科很多資料都可以移走。--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2月17日 (日) 06:05 (UTC)[回覆]
          • 此外,即使是英文維基百科列出的勳銜,也不是給英國人看的,英國人本身也不是每一位也對勳銜了解,彼岸的美國人對勳銜的認知更少,採用勳銜的背後原則是出於尊重勳銜的使用有規範且統一的法則,因此對於英籍人士的條目中,加入勳銜是必要的。--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2月17日 (日) 06:08 (UTC)[回覆]
          • 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目前均有自己的一套勳銜,同樣設有統一的規範,在中文語境下存在的情況下,中文維基應當尊重各地的文化特色,如果獲港澳特區政府授勳的人士不能在相應的條目中列出勳銜,主觀上有可能被視作維基百科對勳銜不予承認,或認為這些資料沒有百科價值。--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2月17日 (日) 06:20 (UTC)[回覆]
            • (!)意見:香港和澳門地區並不是純粹的中文使用地區。因此基於歷史原因,在某些使用中出現中英文語法、詞彙混合使用的現象,這不表示全球的中文使用中都要跟隨這個現象。其次,尊重各地的文化特色時,也應該尊重香港澳門以外地區的中文使用習慣和閱讀者的感受,而不是僅僅尊重香港澳門。最後,現今的焦點是勛銜如何顯示,而不是說不能在相應的條目中列出勛銜。不說條目中可以有專門的「勛銜」章節進行描述,首段中也可以進行描述,只不過不一定要選擇純英文縮寫的表達方式。將「勛銜的表示」問題替換為為「能否在條目中列出勛銜」,是偷換概念的說法。—Snorri留言2013年2月17日 (日) 10:41 (UTC)[回覆]
              • (!)意見:其實這並不是考慮不考慮其他地區人士使用習慣或閱讀者感受的問題,而是其已經成為一種被規定或默許的語言方式。所謂的「能否在條目中列出勛銜」,也便是在名稱後面列出。某種情況下,閣下也是偷換概念的想法。畢竟,估計對於英聯邦港澳人士而言,這種勛銜其實也是極其形式主義的做法,並不妨礙閣下閱讀正文。對於這種形式主義的問題,我想最好還是尊重。你將勛銜放上去,我管不着,你在下文另列,我也管不着,這是個人選擇問題,這兩種選擇,都是合理,合法的,即使在中文語境中,也是合法的,蘇州兄如果認為英國大使館是翻譯的不作數的話,那為什麼很多香港媒體與網站也仍然用這種勛銜後標的方式?(例子Clithering前面提到好幾個)很明顯,這並不是你們能夠輕易否定的某種超出常規的做法,而是一種對他們而言習以為常的格式規範,就像13億大陸人都說貝克漢姆,而幾千萬港澳人士說「碧咸」,難道就因為人口、幅員的差距,而迫使港澳人士放棄碧咸而改用貝克漢姆嗎?見得少不代表不存在,我不是香港人,我是大陸的,以前也很少見到這種表明勛銜的格式,但見得少是因為大陸沒有像英倫這樣授銜,更準確地說是沒有規定這種名稱的格式。某種程度上,因為自己沒見過認為這種格式很怪異便要求將這種在某種地方成為定規的格式廢除,是一種「多數人暴力」。當然,我只建議在英聯邦與港澳地區人士條目使用這種格式,對於其他類條目,我反對這種名稱後面直接加勛銜的做法,不是因為很少見,而是因為沒有這個規定。另外,我支持Hanteng的意見,這樣可以有效分隔正文和勛銜,以免出現某些人看這個不明白的問題。—TBG TBG Best and Greatest 2013年2月17日 (日) 16:01 (UTC)[回覆]
                • 我的看法:第一,各區域的譯名和這個勛銜的顯示問題根本是兩碼事,否則勛銜問題用區域轉換解決得了;第二,沒有必要為特定區域的特定內容設立特定規則,在我看來他們和其他地方的其他人士沒有什麼兩樣;第三,為什麼英聯邦和港澳人士例外?勛銜應該不止這些地方用的吧?——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2月17日 (日) 16:45 (UTC)[回覆]
                • (:)回應:現在的問題不是十幾億人逼着幾千萬港澳人改稱貝克漢姆,而是幾千萬港澳人逼着十幾億人改稱碧咸。我之前舉過很多不使用英文縮寫,而使用中文的例子,但好像支持英文縮寫者都在一直無視。好像只有縮寫加post nominal letters的方式才存在,而其他的方式就不存在一樣。我已經不想再次舉例了。另外,使用英文縮寫造成的打印版無法理解的問題也一直被忽視。似乎只要不利於英文縮寫派的議題,就一直被忽視。這樣的討論方式只怕很難達到共識。—Snorri留言2013年2月17日 (日) 17:49 (UTC)[回覆]
                  • 已解說過可以在附錄列出勳銜全名,要了解勳銜可直接鏈往相關條目閱讀。--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2月17日 (日) 17:58 (UTC)[回覆]
                    • 為何要在附錄列出?為何不能在正文列出?使用中文進行勛銜介紹而不是英文縮寫+post nominal letters的例子請不要無視。—Snorri留言2013年2月17日 (日) 18:06 (UTC)[回覆]
                      • (:)回應,正文列出勳銜縮寫是又是另一個問題,簡單來說,在正文敘述事物時,當然就是採用最常知的名稱,如果勳銜縮寫是比勳銜全稱更常用和符合文意,當然就是採用勳銜縮寫,反之亦然,莫非在條目正文敘述「B-52轟炸機」的時候非要譯成「乙-52轟炸機」或「轟炸機52」?--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2月18日 (一) 12:12 (UTC)[回覆]
                        • (:)回應:根據這裡某些討論者的說法,您犯了「滑坡謬誤」,我從未說過「正文敘述「B-52轟炸機」的時候非要譯成「乙-52轟炸機」或「轟炸機52」」,不要把話塞到我口裡,或者自己代言我的邏輯。—Snorri留言2013年2月18日 (一) 12:35 (UTC)[回覆]
        • 我贊成蘇州宇文和Snorri兄的意見,不應該在條目開頭的人名後直接加勛銜(縮寫)。人名後不加勛銜縮寫,改在後文中說明,這種做法全球中文使用者都能看懂;相反,人名後接勛銜縮寫的做法,只有極少數人能理解。兩相比較,孰優孰劣不言自明。中文維基是全體中文使用者的維基,應當採用所有中文使用者都能理解的表達方式。--Gilgalad 2013年2月17日 (日) 16:24 (UTC)[回覆]
          • 兩不想讓只能投票決定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2月17日 (日) 16:45 (UTC)[回覆]
          • (:)回應,數天以後可能又有人以同一理由要求禁止條目開首加入「爵士」、「拿督」、「丹斯里」等稱號;再過幾天甚至可能有人用同一理由禁止條目開首的人名加入爵位和封號,只准按照所謂「正統」中文的法則列出「姓」和「名」。這都是令人費解的(可能要中文維基分家才能實現)。中文的使用並不是河水不犯井水,事實上上面的討論已反覆證明勳銜縮寫在中國大陸也有使用,分別只在於常用程度較低,而這種分別只是出於文化和歷史原因,勳銜在大陸比較少見,但這不代表勳銜縮寫是被禁絕的。必須強調的是,「勳銜」這個概念本身在中國大陸似乎就已經不太普及,而比較起勳銜全稱與勳銜縮寫,很明顯「聖米迦勒及聖喬治同胞勳章」其實只屬於突兀且直譯的「原創研究」;在中文姓名上加上勳銜縮寫,明顯是更常見的和存在規範的,這種模式在維基百科應予保留。Hanteng的「折中方案」與藏骨集團的意見是從全局出發,我很是贊同。--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2月17日 (日) 16:49 (UTC)[回覆]
說簡單就是有一方不願意作出讓步,而以滑坡謬誤等理由拒絕其他用戶的建議。烏拉跨氪 2013年2月17日 (日) 17:05 (UTC)[回覆]
我覺得兩位的意見略作修改,也可跟持相反意見者說同一番話,我看不出對討論有何幫助。--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2月17日 (日) 17:17 (UTC)[回覆]
勳銜縮寫的作用就是在是姓名後列出,排列的先後次序也有規範,在條目首段的姓名後列出最為理想。--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2月17日 (日) 17:11 (UTC)[回覆]
從來沒有任何一位要求改變現狀的維基人說過「即使達成妥協以後還會有人要求改變」吧?給你台階下你不要,那最後結果恐怕就是一個你接受不了的方案。 --達師261442 2013年2月17日 (日) 17:28 (UTC)[回覆]
或許在舉手比人多的遊戲規則下,最後結果我管不了,但至少我已盡了力阻止我敬愛的中文維基百科作出不智的決定。--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2月17日 (日) 17:43 (UTC)[回覆]

好吧,幾位來回答幾個問題。請不要改變我的排版(換句話說請在我的簽名後面回答)。

  1. 問Clithering:藏骨集團的方案,也就是利用注釋鏈接至「榮譽」一節並在該節列出勛銜全稱,你可以接受,對吧?
  2. 問Clithering:現在把這個方案改成先跳「注釋」一節再點鏈接跳轉至「榮譽」一節,是否可以?注釋文本見下。
  3. 問Clithering:有沒有可能限制條目首段列出勛銜的數量?
  4. 問Snorri:如果Clithering回答可以限制首段勛銜數量,配合藏骨集團的方案,你是否接受?
  5. 問Snorri:如果Clithering回答不可以限制首段勛銜數量,以Hanteng的方法縮小字號的同時配合藏骨集團的方案(上面Hanteng的示例中已經比較短了),你是否接受?

注釋文本:

以上。--達師261442 2013年2月17日 (日) 17:50 (UTC)[回覆]

(:)回應:我沒看到藏骨集團的方案,不評論。不過是否使用英文縮寫與勛銜數量無關。如果可以允許英文縮寫加post nominal names出現於中文維基,是否其他的英文語法和外文語法——比如從句、虛擬語態等也能出現於中文維基正文?再者,此例一開,是否以後人物條目寫作的時候,應該以人物所在地的文化為優先考慮?—Snorri留言2013年2月17日 (日) 18:15 (UTC)[回覆]
藏骨集團的方案和我下面提的方案類似。--達師261442 2013年2月17日 (日) 18:17 (UTC)[回覆]
這樣的考慮是中文中確實有一定比例(不討論這一比例的大小)是這樣使用的。如若沒有這一先決條件顯然是不會允許大量勛銜列入首段的。--達師261442 2013年2月17日 (日) 18:18 (UTC)[回覆]
為了向Chlithering的精神致敬,我也願意盡最大努力避免社群作出不智決定,杜絕一切妥協,反對所有讓步。另外,此例通過之後,我將申請將維基條目內文中所有中文名不如法文名常見的地名、人名使用法語名字,並作同等注釋,因為「使用不常用中文名稱往往讓熟悉法文名稱的人困惑,法國、加拿大、摩洛哥等國的華語社群普遍使用法文名稱。」希望能夠做到一視同仁。—Snorri留言2013年2月17日 (日) 18:25 (UTC)[回覆]
請閱讀滑坡謬誤請勿為了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達師261442 2013年2月17日 (日) 18:39 (UTC)[回覆]
兩者毫無聯繫,而且閣下在此處諷刺與自己觀點不同的用戶,是否恰當,而且兩者的聯繫何在?勛銜不過是一堆代表學歷、榮譽的字母,與閣下所說的文法、地名沒有聯繫,兩者比較並不恰當。「限制」勛銜數量,我個人認為,不恰當,當一個人有大量勛銜時,用怎樣標準,刪去「多餘」的勛銜?Gz deleted留言2013年2月17日 (日) 18:46 (UTC)[回覆]
兩者毫無聯繫?現在的中文維基真是越來越有趣了。而且我很認真地向另一位用戶的精神致敬,居然被稱為諷刺!實在是讓我對「善意推斷」四個字產生了巨大的距離感。如果法語世界的華文使用者社群就該被「滑坡謬誤」四個字輕描淡寫地區別對待的話,我真的覺得維基百科要變成英皇的維基百科了。—Snorri留言2013年2月17日 (日) 18:56 (UTC)[回覆]
另外,我發現現在維基百科越來越流行的是不看理據和邏輯,只憑感覺和人脈來決定事物了,因此我決定不再進行什麼理性的辯論,以免陷入到糾正無數個邏輯謬誤的窘境中。—Snorri留言2013年2月17日 (日) 19:04 (UTC)[回覆]
您的邏輯謬誤恰恰就是您不理性的表現。再次警告不要為了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 --達師261442 2013年2月17日 (日) 19:17 (UTC)[回覆]
原來我留言就是擾亂維基百科啊,真是有趣啊,那就找個理由封禁我吧,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再說一遍,我懶得講什麼邏輯什麼理性了。—Snorri留言2013年2月17日 (日) 19:33 (UTC)[回覆]
我發覺Snorri是沒有閱讀上面的討論就留言的,在上面的討論中,我之前已提出兩點讓步,一、在條目的榮譽附錄中列出勳銜全名;二、在勳銜縮寫的內鏈中以勳銜全名作為重定向連結;三、在正文中因應使用習慣和常用情況決定採用勳銜縮寫抑或是勳銜全名(這點一直以來也有執行,因此事實上不是讓步)。對於達師在上面第1和第2點的建議,我認為是可以考慮採納的,這裡有討論的空間,但我的個人看法是,我剛提出的一、二兩項應該已經可以讓讀者充分了解有關勳銜縮寫的含意;其次,英文維基百科並不以勳銜專家為讀者對象,但也沒有特別加上注釋。至於第3點,我的答案是勳銜數量有其規則,並不能隨意增減的,一個擁有很多功勳的人,只代表他功勳彪炳,但這種情況是很少有的(例如上面引用的蒙伯頓伯爵和威靈頓公爵等)。也在此感謝達師的提議。--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2月18日 (一) 12:26 (UTC)[回覆]
我真是不知道您是如何得出「我發覺Snorri是沒有閱讀上面的討論就留言的」的結論的。我響應您「盡了力阻止我敬愛的中文維基百科作出不智的決定」的精神,之後是我採取的措施,與您的行為無關,根本就沒有說過您沒有讓步。倒是您常常無視某些事物的習慣需要改一改了。—Snorri留言2013年2月18日 (一) 12:33 (UTC)[回覆]
哦‧‧‧--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2月18日 (一) 12:50 (UTC)[回覆]

這種爭執還有完沒完了

剛才的一個系統故障讓我準備半天的留言化為烏有。我便對這個長達2個月的爭執說幾句吧。

  1. 讓步的可能。我在一開始便關注對勛銜的爭議,開始的時候我基於其他地方用戶對勛銜名稱的理解的考量(畢竟我是大陸用戶),向Clithering提出了改進榮譽章節,列明勛銜全稱,在名稱後的勛銜縮寫的內鏈使用中文全稱,以讓鼠標懸停時能夠顯現中文全稱,讓其他地方的用戶能夠理解這套勛銜系統。不過,其他人好像把注意力更多地關注在了徹底刪除人名後面的勛銜這樣的做法,而且,如果說Clithering沒有退讓的話,那麼對方其實也是非刪不可,毫無退讓(當然,也感謝皇帝的改進做法,雖然未被接受,但也是彌合雙方矛盾的嘗試)。這樣,這個問題便限制在「刪與不刪」的問題了,這個問題到達這種地步,又怎麼有讓步可言呢。
  2. 勛銜系統的合理性,地域性。之所以說其是合理的,因為港澳地區(特別是香港)在經過幾百年的殖民統治後,這種源於英倫的做法便在當地成為習慣乃至一種規矩,在中文語境中的具體例子Clithering已經列明。總而言之,Clithering使用這種做法是因為存在合理性,而他某種程度反對刪除人名後的勛銜,也是因為這種做法是合理的而無被排斥的必要的。這樣,這種勛銜制度,誠然,並非必要的,但也並不是非除之而不可的。之所以說其是地域的,是因為只有港澳有這種習慣和制度,大陸和台灣沒有這種制度。其地域性,一方面是造成矛盾的根源,不熟悉這種制度便將其認為是不符合中文習慣而反對。然而,英文維基百科中用戶占多數的也應該是美國等並不適用這種勛銜制度的地方,但為什麼這套制度還保留了下來呢。可能有些人認為我這麼說是唯英文維基百科馬首是瞻,然而,美國人是人,大陸人是人,台灣人也是人,在一個由人類組成的網絡社群中選擇的寬容,為什麼我們一定要排斥呢?也許有人認為是因為美國和英聯邦的總用戶數比例相當,那麼,szlachta的意思(波蘭貴族)有誰知道?在會英語的人中知道這個詞的人占多大的比例?然而其百科中也同樣使用szlachta,而不是使用很明顯更多人會用的Polish Nobles呢?另一點,便是這種勛銜系統在中文維基百科中應當只適用於英聯邦和港澳條目,因為這種做法只有在這兩個地方成為習慣與制度,而在其他地方則不是。也許有些人認為這些地方的人和其他地方的人沒有區別。但是,瑞士德語中沒有「ß」這個字母,而使用「ss」,但是在德語維基百科中描述瑞士的條目中,也同樣使用「ss」,而不是很明顯,更多人使用的「ß」,瑞士的東西是東西,其他德語區的東西也一樣是東西啊,而且,很明顯,瑞士使用德語的人與德國人相比,不過是個零頭啊。
  3. 解決途徑。個人認為,勛銜問題解決的方法,應當是包容而不是排斥,應當是盡力減少其他地區用戶對這種制度的理解的障礙(如我的),或是儘量減小這種純粹形式主義的做法對內文的干擾(如hanteng的)而不是徹底拒絕這種習慣。如果仍有人拒絕接受既然幾年前有為高人建立了繁簡轉化系統解決了繁簡字的問題,那麼,我們也許可以用類似的方法解決勛銜的地域性差異的問題,技術問題,花費一定時間應當可以解決。只不過,耗費這麼大資源,僅僅是為了解決某些條目的這種問題,無疑是一種悲哀。在下還有一種方法,在勛銜後面加上幫助·隱藏,點擊幫助,便引出Help界面介紹各勛銜,點擊隱藏,即可將勛銜隱去。如果條目要打印怎麼辦,那就用黑色記號筆將勛銜全部划去以免有礙觀瞻。畢竟,解決這種問題的頒發還是很多的。

總結:誠如Cobrachen君所言,勛銜多或少對一個人本身沒有多大改變。我也對一個社群為這種事情耗費如此大的心力感到悲哀。誠然,少數人對多數人的專制可以稱為獨裁,多數人對少數人的專制難道便可稱為「共識」?我之所以支持保留這種做法,不是因為這種做法對我方便(我是大陸用戶),而是因為的確有為數不少的使用中文的人(幾千萬人應當不算少)的確使用這種做法。最後,感謝達師為雙方的最終共識邁出重要一步。—TBG TBG Best and Greatest 2013年2月17日 (日) 18:44 (UTC)[回覆]

十分認同。Gz deleted留言2013年2月17日 (日) 18:51 (UTC)[回覆]
寫那麼長的一段,我說的東西還是被無視掉了。再說一遍:1.鼠標懸停的時候產生的不是勛銜中文名,而是相關條目(而不是名字)的條目名,和勛銜名並不相同,而且往往首段也沒有勛銜中文名,要點進真正的條目才能查閱到真正的勛銜中文名。2.使用勛銜中文名介紹人物並不是沒有,而且也不少,以勛銜名稱不同而定,並不是只有縮寫加post nominal names的方式。3.中文條目內容中使用英文語法如果被允許的話,是否以後翻譯條目可以直接沿用英文語法和習慣?我也可以舉出很多英式中文的例子,說明這種寫法存在。—Snorri留言2013年2月17日 (日) 18:52 (UTC)[回覆]
(:)回應:我發覺您似乎沒有細閱我們的討論,這樣是缺乏討論根基的。正如前面所述,只要把勳銜全稱作重定向,鼠標懸停的時候就自然可以產生勛銜的中文全名;其次,條目內可加入「榮譽附錄」,按授勳日期排列出勳銜全名,以區別姓名後按等第高低列出勳銜縮寫的做法。還有,這並不是中文維基是否允許使用勳銜縮寫的問題,而是現實上不論是中英文語境,勳銜縮寫都要比勳銜全稱常用得多的事實。--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2月18日 (一) 12:05 (UTC)[回覆]
(:)回應:請問,「PC」的中文勛銜全名是「英國樞密院(全稱女王陛下最尊貴的樞密院)」嗎?請問,「GCB」的中文勛銜全名是「巴斯勳章」嗎?請問,「GCIE」的中文勛銜全名是「印度帝國勳章」嗎?如果不是的話,鼠標懸停的時候顯示這些就叫做「自然可以產生勛銜的中文全名」嗎?另外,我給出過很多使用勛銜全稱的資料了,你繼續無視這些而說什麼「不論是中英文語境,勳銜縮寫都要比勳銜全稱常用得多的事實」只能是自欺欺人。—Snorri留言2013年2月18日 (一) 12:13 (UTC)[回覆]
(:)回應,為甚麼不可以?很多參與討論的維基人都已經明白,為甚麼只有您仍然不明白?另外,您可以列出姓名後列出一大串勳銜全面的例子嗎?--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2月18日 (一) 12:42 (UTC)[回覆]
(:)回應:我真是不明白,鼠標懸停「PC」看到的中文勛銜全名是「英國樞密院(全稱女王陛下最尊貴的樞密院)」能夠表示什麼。另外,鏈接我已經給出了很多,要一直無視的話請繼續。—Snorri留言2013年2月18日 (一) 12:49 (UTC)[回覆]
那改成PC不就可以嗎?‧‧‧您似乎真的沒有「姓名後列出一大串勳銜全名」的例子。--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2月18日 (一) 12:57 (UTC)[回覆]
原來「PC」的中文勛銜全名是「女王陛下最尊貴的樞密院」,這個勛銜全名真是太有趣了。至於找到「「姓名後列出一大串勳銜全名」的例子」,我不想再去翻舊鏈接,而且我很想知道找到之後有什麼意義。我談的內容和勛銜數量無關,一大串還是只有一個,都是同樣的理據。難道沒人寫過「123890000364270468734」,就表示不能這樣寫嗎?—Snorri留言2013年2月18日 (一) 13:07 (UTC)[回覆]
如果這樣都不能滿足閣下,那麼再另外建立模板表示其勛銜是否可以接受?—TBG TBG Best and Greatest 2013年2月18日 (一) 13:13 (UTC)[回覆]
其實是指「Privy Councillor」(樞密院顧問官),只是為了影響您的理解才沒有糾正您;至於後者,等您有例證才再談吧。--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2月18日 (一) 13:17 (UTC)[回覆]
(:)回應:多謝您的關心,但我要談的就是這個。[女王陛下最尊貴的樞密院|PC]的鏈接只能讓人看到「PC」的中文勛銜全名是「女王陛下最尊貴的樞密院」,而不是真正的「PC」的中文勛銜全名「Privy Councillor」(樞密院顧問官),所以這個鏈接不能在鼠標懸停時顯示中文勛銜全名,沒有意義。至於後者,您規定一個「有例證再談」是您的問題,您要拒絕討論我無法阻止。我只是認為這個例子是否存在對於英文縮寫的討論沒有意義。不存在「姓名後列出一大串勳銜全名」的例子,並不能表示就不能在姓名介紹的那一句之後專門用一句來介紹「曾獲某某勛銜」。—Snorri留言2013年2月18日 (一) 13:27 (UTC)[回覆]
(:)回應,再示例一次:PC。--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2月18日 (一) 13:30 (UTC)[回覆]
(:)回應:那您也承認您之前做的都是錯誤示範了吧。為了一個勛銜縮寫,就建立重定向頁面,這樣真的好嗎?—Snorri留言2013年2月18日 (一) 13:34 (UTC)[回覆]
(:)回應,因為一開始就錯了,我不希望您理解上出現錯誤。即使沒有勳銜縮寫,這些重定向頁面都是要被建立的。--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2月18日 (一) 13:36 (UTC)[回覆]
不少事物,如F18、M4等,與KBE一樣,英文縮寫/代號比中文名更為人所知。Gz deleted留言2013年2月17日 (日) 19:02 (UTC)[回覆]
而且,勛銜不是一種文法或者語法。Gz deleted留言2013年2月17日 (日) 19:04 (UTC)[回覆]
有人主張「刪除」?這並不是「刪與不刪」的問題,而是如何呈現這些爵位。上面多個用戶提出了很多方法,比如小工具,使用注釋,縮小字號等,並不是刪除吧。烏拉跨氪 2013年2月17日 (日) 19:05 (UTC)[回覆]
如您所說,現在的問題是如何表達勛銜/爵位,而不是是否刪除。表達方式本身是一種語法,因此很多維基人要求避免在正文裡使用「某某某,ABC,DEF,GHI,」這樣的非中文表達方式是完全有理由的。我個人的意見如下:
  • 正文不出現上述表達方式。
  • 表達勛銜的辦法可以是:
    • 專門的章節、注釋,或在生平介紹中使用「某某曾獲甲(ABC)、乙(DEF)勛銜」之類的符合中文語法的表達方式。
    • Infobox中增加勛銜一欄,可以使用縮寫。
以上。--Gilgalad 2013年2月17日 (日) 21:27 (UTC)[回覆]
同意Gilgalad的方案。——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2月18日 (一) 01:45 (UTC)[回覆]
我同意這一方案作為作者可以選擇的一種選擇。—TBG TBG Best and Greatest 2013年2月18日 (一) 14:04 (UTC)[回覆]
(:)回應,請注意,據我理解,條目的開首列出的,是傳主生前最後的姓名,配搭的是生前最後的爵位和勳銜縮寫,這種做法行之有效,我不明白為何會勳銜出現加減或變動的問題。事實上,我也同意有關的討論已重複爭論多時,單這兩個月的時間,如果不是在這裡,也許已可多寫三、四個條目,哀哉!--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2月18日 (一) 12:05 (UTC)[回覆]
其實最好的方法就在模板里增加爵位項目,並模板內使用縮寫;而在正文內以中文語法敘述的方式表述這些爵位。既保留了縮寫又以符合中文語法的方式進行了敘述,豈不最好。兩邊不讓步,落得如此下場,怪誰呢。烏拉跨氪 2013年2月18日 (一) 17:02 (UTC)[回覆]

方案二

我的主張:
  • 首段介紹勛銜時,至少在中國大陸的版本中,應該兼有中文和英文勛銜名稱(中文名稱後使用括號註明英文或英文名稱後使用括號註明中文),以符合中國大陸的漢語書寫規範中對外文詞語的規定
  • 反對在中文條目中使用外文語法,如post nominal letters;
  • 反對以英國文化作為中文維基相關條目書寫規範的優先考量的想法。中文維基不是英國的維基百科
  • 反對在首段之後的內文段落行文中使用勛銜的外文縮寫而不做即時的說明。
以上。—Snorri留言2013年2月17日 (日) 19:15 (UTC)[回覆]
好的,「~中」,如「營業中」「播放中」「討論中」為日文語法,建議停止使用。--達師261442 2013年2月17日 (日) 19:20 (UTC)[回覆]
另外同樣的話送給你:給你台階你不下,最後投票結果未必是你想要的。--達師261442 2013年2月17日 (日) 19:22 (UTC)[回覆]
(:)回應
  1. 「~中」的停止使用我舉腳贊同,只要你能夠說服那些日式中文愛好者。
  2. 最後的結果當然不可能是我想要的,既然如此,我當然是漫天開價,落地還錢了。要我一開始就拿出我的底線,然後再來接受妥協?我可沒那麼傻。既然好心被人當驢肝肺,講道理被人當透明,我為什麼還要講什麼道理,做什麼好心?—Snorri留言2013年2月17日 (日) 19:27 (UTC)[回覆]
WP:COOL。我們需要的是共識而不是戰爭。建議您暫時停止參與這個討論。同時也建議所有用戶對本討論進行冷處理。--達師261442 2013年2月17日 (日) 19:58 (UTC)[回覆]

不列顛百科根本不寫什麼勛銜縮寫

之前個別維基編輯給我造成了這麼一種印象:不寫勛銜是如此一種傷天害理的罪行,不光傷害大英帝國子民的民族感情、不尊重英粉的語言習慣,甚至還要導致人權危機國將不國世界末日了……直到我剛剛心血來潮查了一下不列顛百科——人家英國人根本就沒寫什麼亂七八糟的勛銜!請對比中文維基的蒙巴頓條目和不列顛百科的條目——英國人在自己的百科全書裡都不寫的東西,為什麼個別維基人一定要強加給中文百科的全體讀者和用戶???????--Gilgalad 2013年2月18日 (一) 07:50 (UTC)[回覆]

讚一個!我也覺得個別人非要加入所謂勛銜很奇怪,其實那些人出生時根本沒什麼勛銜,只有名字,而且勛銜是後來不斷加上去的,理論上還有可能發生減少的變化,把不同時期的所有勛銜放在一起作為一個人的稱號本來就是很搞笑的事情。——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2月18日 (一) 08:06 (UTC)[回覆]
寫了怎樣,不寫又怎樣,不寫隨你,寫也不是傷天害理的事情,個人認為這個問題沒有再爭執的必要了,因為在這個問題上,寫或不寫屬於個人喜好的問題,對於翻譯的人來說,則是是否願意把多餘的名銜刪去的問題。我們沒說非要加入所謂的勛銜,只是有人非要刪去所謂的勛銜。換句話說,咱們可能都不熟悉港澳英倫人士這種名字後面加勛銜的規則,或者對這看不順眼,但一定要捍衛願意這樣做的人這麼做的權利,因為存在即合理,在正規中文文體中存在即合理。想看,就看,不想看,就別理。—TBG TBG Best and Greatest 2013年2月18日 (一) 09:29 (UTC)[回覆]
呵呵呵,無力吐槽。—Snorri留言2013年2月18日 (一) 09:32 (UTC)[回覆]
可以提出很多例子,是寫的。這是一個例子:倫敦憲報,在這份報紙里,傷亡名單,很多勛銜。難道這個百科不寫,就說明使用範圍有限?Gz deleted留言2013年2月18日 (一) 10:05 (UTC)[回覆]
這部份的討論根本沒有甚麼意義,我也可以列舉英國《Who's Who》、《Who was Who》、《Debrett's Peerage & Baronetage》、《Whitaker's Almanack》、《Annual Register》等權威人物和氏族專書、以及香港大學去年出版的《Dictionary of Hong Kong Biography》等等例子,他們都是採用姓名之後顯示勳銜縮寫的方式的,我又是否需要以宣示的形式逐一開新段落討論?--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2月18日 (一) 11:55 (UTC)[回覆]
先不論香港和澳門特行政區的授勳制度,紋章學是指「the profession, study, or art of creating, granting, and blazoning arms and ruling on questions of rank or protocol」,而英式勳銜縮寫正正是牽涉英國紋章學、騎士道和歷史等多方面的學問。「賴廉士爵士,CBEEDJP」是一項牽涉紋章學和騎士道的資料,勳銜的排列次序均講求規範,如果只在條目交代他曾獲得「英帝國司令勳章」、「效率獎章」和「太平紳士」,是否同等於「賴廉士爵士,CBEEDJP」的敘述?如果要展示「賴廉士爵士,CBEEDJP」這一敘述,則似乎在條目開首交代是最合適的。在討論英國、甚至是港澳特區的情況時,有論者不斷試圖指出勳銜全稱存在的論據,但這些論據根本不能否定在中文語境中,姓名後加上勳銜縮寫是更正統的造法,而持反對意見的一方持乎未能證明「在姓名後列出勳銜全稱是更常用」的理據。--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2月18日 (一) 11:55 (UTC)[回覆]
如果真的涉及了「紋章學」和「騎士道」,請指出具體的聯繫,以及中文紋章學文獻中使用英文勛銜縮寫的證據,否則只是空口無憑。另外,人物年譜不等於百科全書。很多中文家族年譜會寫某某諱某某考某某公,和其常用姓名不同,也不見得中文條目的人物名就要寫某某諱某某考某某公。我的邏輯是(以防再次混淆焦點):維基百科等百科全書不應該遵照年譜、家譜等需要為人物使用最尊敬稱呼的文件的稱呼方式,而應該使用正常的姓名稱呼。—Snorri留言2013年2月18日 (一) 12:20 (UTC)[回覆]
我列出的例子不是「年譜」和「家譜」,《Who's Who》(publication of biographies)、《Who was Who》(publication of biographies)、《Debrett's Peerage & Baronetage》(genealogical guide)、《Whitaker's Almanack》(reference book)、《Annual Register》(reference work)、《Dictionary of Hong Kong Biography》(biographical encyclopedia),請您不要亂說,多謝。--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2月18日 (一) 12:34 (UTC)[回覆]
我參考英文維基百科紋章學的條目,只是告訴您勳銜背後的精神,我只需證明中文語境中有使用勳銜縮寫的情況便可,無需滿足您各項奇怪的「要求」。--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2月18日 (一) 12:37 (UTC)[回覆]
或許我想到了另一個解決方法,就是或姓名後的勳銜加入繁簡轉換,在大陸簡體版本中消去這些資訊,相信能夠解決有關偏執。--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2月18日 (一) 12:34 (UTC)[回覆]
年譜可能用的不太正確,應該是「年度自傳集」。但無論是「publication of biographies」,還是「biographical encyclopedia」,都只是特殊的需要為人物使用最尊敬稱呼的文件,不是一部全面的百科全書的格式參考。另外,原來要求提供可靠來源是「奇怪的「要求」」,真是又一次開了眼界。—Snorri留言2013年2月18日 (一) 12:41 (UTC)[回覆]
請詳細說明「勛銜背後的精神」和中文條目首段首句使用英文縮寫加post nominal names的聯繫,謝謝。—Snorri留言2013年2月18日 (一) 12:43 (UTC)[回覆]
「年度自傳集」恐怕又是您的一大自創發明‧‧‧中文與英文的聯系就是中文語境中承襲和兼容了英文的法則。--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2月18日 (一) 12:47 (UTC)[回覆]
「年度自傳集」當然是我的自創發明。我又沒有說過這就是它的中文正式名稱,只不過描述這類書籍的性質罷了。如果不能理解「定義」和「描述」的區別,請自己查詞典。其次,請給出可靠的來源,說明紋章學和你說的「中文與英文的聯系就是中文語境中承襲和兼容了英文的法則」的聯繫,謝謝。—Snorri留言2013年2月18日 (一) 12:52 (UTC)[回覆]
我的另一個折衷提議是為姓名後的勳銜加入繁簡轉換,在大陸簡體版本中完全消去這些資訊,相信能夠解決以上的爭執。--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2月18日 (一) 13:32 (UTC)[回覆]
無疑是一個比較悲哀的做法。但既然無法讓步,那各行其便就好。—TBG TBG Best and Greatest 2013年2月18日 (一) 13:39 (UTC)[回覆]
繁簡轉換變成中英文轉換?虧你想得出來。我前面已經提出,可以有專門的注釋寫勛銜情況,也可以允許在infobox里列出勛銜縮寫。如果這你都不能接受,不願做出任何讓步,那我們只有投票見分曉了。--Gilgalad 2013年2月18日 (一) 13:47 (UTC)[回覆]
(:)回應,不是「中英文轉換」,是透過繁簡轉換系統,設定在大陸簡體版本中,姓名後面甚麼也沒有。這無疑是一個消極的做法,但希望各位體諒這是迫不得已和是最大的讓步方案,須知道的是這個討論已經花費太多時間,與其在此務虛,各位應該花時間到條目的創作才是正途。--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2月18日 (一) 13:52 (UTC)[回覆]
這也算讓步,我懶得再說什麼了。投票吧。--Gilgalad 2013年2月18日 (一) 13:56 (UTC)[回覆]
Clithering的折衷提議涉及的應該是「地區用詞轉換」,而「地區用詞轉換」設立之目的正是為了解決不同地區的用詞習慣差異。故此如果在「港澳繁體」及「馬新簡體」顯示勳銜簡稱,「大陸簡體」則不顯示(「台灣正體」是否顯示要視乎台灣維基人的意願),道理上也是說得通的。--Hargau留言2013年2月18日 (一) 14:05 (UTC)[回覆]
支持Cli所提出的方案。Gz deleted留言2013年2月18日 (一) 15:49 (UTC)[回覆]
另外,假如按照我所理解的mtbell的方案來編寫條目,那麼與普通人物條目的編寫方法,有何區別。條目林彪的infobox一樣寫着:中國工農紅軍一等紅星獎章。而且,勛銜不是寫在人名後面卻是寫在條目正文末尾,或者中間,或者任何一處,那還是勛銜?這等同刪去勛銜,或者不准使用勛銜。可以參考:en:Post-nominal letters或者其他網站,如[17]Gz deleted留言2013年2月18日 (一) 16:13 (UTC)[回覆]

請問這是地區詞問題嗎?請拿足夠多的證據證明這是地區詞問題。相反,上面的討論里有很多這不是地區詞問題的證據。不是地區詞問題請不要濫用地區詞轉換技術。 --達師261442 2013年2月18日 (一) 16:50 (UTC)[回覆]

用地區詞轉換解決語法問題,無疑是荒謬的。不過,如果Clithering堅持認為這是他的最後的不可更改的方案,我想很多人都不介意對此投票,這是他自找的。--Gilgalad 2013年2月18日 (一) 17:33 (UTC)[回覆]
其實,我更支持達師在上面的方案,只不過,既然有些用戶非要去除名字後面的勛銜,那麼就只能使用「地區詞」技術。雖然大家都要(對方)妥協,指責(對方)不讓步,但本質上,是是否刪去名字後的勛銜字母的問題,在這一問題上雙方都毫無讓步。達師在上面也看到了,雙方都有不冷靜的情況,其中一方的問題,在另一方也同樣存在。在其他語言維基百科,因為沒有繁簡轉換,沒有地區詞轉換,很多地方特有用詞的使用(書面語)都需要雙方的共識,同意將其使用局限於某一地區的條目,於是,他們允許地方條目有地方特色存在。然而,在中文維基百科,我們有什麼呢?我們有繁簡轉換,有地區詞轉換,體現出了「分而治之」的光榮傳統,雖然客觀上繁簡字和地區詞和其他語言的這些差異有不同,但或許,這也讓大家認為地區性差異的問題不需要共識,在一個地區內允許使用的東西必須在其他地方都使用(比如前面有人提出如果英倫港澳人名有勛銜,那為什麼其他國家地區的人不把勛銜標後面,為什麼電視劇不把各項獎項標在名稱後面)。或許,中文維基的特色便是「分而治之」,我本人和Clithering都同意並支持達師的提議,然而,另一方面,恐怕另一方根本不能接受勛銜後面的名稱。地區詞技術的適用範圍不是問題,我們可以建立模板,不想見的人就讓勛銜消失,要不然,我們便設計一個「勛銜轉換技術」,那又如何呢?—TBG TBG Best and Greatest 2013年2月19日 (二) 00:32 (UTC)[回覆]

幾點事實:

  1. 中文(尤其是中文百科)並沒有「姓名[逗號]勛銜A[逗號]勛銜B…」這樣的表達方式(語法)。
  2. 即使是英文百科,姓名後接勛銜排列也不是必要的,有不列顛百科全書為證。
  3. 絕大多數中文用戶並不能理解姓名逗號後面排列的是勛銜,更遑論勛銜縮寫的具體含義。(當然,按Clithering的說法,看不懂勛銜縮寫的都不是正常人類)

總結:Clithering主張的,在首段用姓名+勛銜縮寫排列這種表達方式,一不合中文語法,二不能讓絕大多數中文用戶理解,三甚至在英國文化的語境中也不必要。那麼,為什麼我們要接受這種極為小眾的表達方式,是因為我們不接受就「不正常」了嗎??--Gilgalad 2013年2月19日 (二) 01:23 (UTC)[回覆]

以PC為例,代表樞密院顧問官,一個職位。在一個人名後面寫一個職位,是不是不符合中文文法?比如說:毛澤東,無產階級革命家。Gz deleted留言2013年2月19日 (二) 05:38 (UTC)[回覆]
請樓上諸位,不要把人物傳記的編寫傳統與「中文語境」之類的虛無定義扯為一談。人物傳記後方加英文勛銜縮寫,其實就像大陸出版物的「陳大文,男,100歲,漢族」一樣。前者的傳統顯然是源於香港,本身絕非小眾,翻查歷年的香港中文官方出版物常可看到,甚至為香港以外的中文媒體傳抄,包括大陸;後者則是大陸既有,大部分的大陸出版書作者介紹仍有類近範式。這些範式本身就不是強制的,大陸書不會全部都「某某人,性別,民族」;香港資料同樣不會全數都加勛銜縮寫;英國資料也當然如此。
故此,第一,上面諸君的「大眾與小眾使用」爭辯,最後只會是各說各話,而結果就只能用地區詞方式解決。悲哀的是,地區詞轉換的設立,本身並非用作解決兩地傳記編寫範式的衝突,就連上面反對加上縮寫的諸君也深明此理。站在維基百科的整體來看,實屬不幸。第二,扯到去「中文語境」「中文語法」的角度,只會陷入「到底什麼才算中文」的無謂爭辯。這角度延伸出來,就是「漢族」是中文,「JP」不是中文,所以JP必不可加。JP固然是英文,但用這種理據為由,去完全抺殺一種異於大陸、但由來已久、兼年代久遠的中文人物傳記編寫傳統,亦非合理之事。若然各位還相信維基百科是海納百川,請尊重不同中文地區的編寫習慣,切勿將爭論提升到個人的政治信念層面。你可以反對加上縮寫,但不要因為你不認為源於香港的一種中文人物傳記編寫傳統是「中文」,然後完全否定此範式是客觀存在,以及其歷史淵源。這種風氣與維基的基礎協作精神實在是背道而馳。
中文維基百科,既非香港人的維基,亦非大陸人的維基,更非台灣人的維基。不然,各位恐怕會回到當年繁簡分家的爭議。事實就是,這世界上使用中文的人很多;事實就是,每個維基編輯的成長經歷不同,所受的社會薰陶不同,其編寫習慣亦有所不同;事實就是,每個維基人都有各自的信念。但今天中文維基之所以未有分家,是因為我們願意理解,願意和而不同。香港台灣的維基人,看到首頁新聞的「一起隕石雨事件」,不會說大陸維基編輯不懂中文,只會理解大陸的中文習慣是會用「一起」來代表「一宗」、「一件」。當年中文維基編輯願意接納繁簡一爐,沒有將之描繪成一場「正體」與「殘體」之間的戰爭;今日面對傳記編寫傳統的歧異,是否應該拿出同等的包容,客觀看待一種已有長遠歷史的傳記編寫範式?若然沒有這種態度,不論最後議決的結果為何,受損的只會是中文維基。最後補充,不要把我的話與我的香港出身混為一談。我有預感這個棘手議題,很容易淪為身份與政治信念之爭。Oneam 01:00 AM留言2013年2月19日 (二) 06:13 (UTC)[回覆]
閣下發言擲地有聲,將此爭論的本質體現出來了。的確,我並沒有料想這場衝突會變得如此激烈,當時,我只認為這是因為有人不理解名字後面的勛銜,於是主要考慮能夠讓不了解這一習慣的讀者能夠了解這些勛銜,減少因其造成的障礙,事情發展到如此,誰也不知道。中文維基百科,也許聚集了所有維基百科中政治立場最對立,生活習慣反差最大的用戶群之一,因此能夠理解涉及政治的條目與某些管理員出身產生的質疑而產生的爭論,但我對在這一純粹學術無關政治等的領域產生極大衝突,不免驚愕。或許,我仍然要重談一個月前本人即有得立場,希望大陸用戶能夠理解並包容這一習慣,畢竟,這種習慣的確存在,也屬合理,同時,希望港澳用戶能夠花些時間減少其他人對理解這套系統的障礙。對於最佳的解決方案,個人認為仍然是達師的方案為最佳。—TBG TBG Best and Greatest 2013年2月19日 (二) 07:52 (UTC)[回覆]
唉,有些話,其實你上面已經說了。沒想到後面愈演愈烈。Oneam 01:00 AM留言2013年2月19日 (二) 11:20 (UTC)[回覆]
我就簡單總結一下,也不再多廢話。百科應該以儘量讓更多的人看懂作為標準,就現在這個問題來看,不加勛銜的版本絕對比加勛銜的更符合這一標準,那還遲疑什麼?上面也說了:「香港資料同樣不會全數都加勛銜縮寫;英國資料也當然如此。」(原話),那把所有一連串勛銜加在開頭根本就是自找麻煩。反正我是絕對不想看見在中文名字後面加上一連串讓人摸不着頭腦的外文字符(還不是括號里的),那些根本不是中文。還是那句話,打不成共識投票好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2月19日 (二) 12:40 (UTC)[回覆]
不尊重客觀存在的中文地區傳記編寫習慣差異,這是什麼樣的維基百科?附錄形式、藏骨或達師的方案,起碼都做到地區閱讀差異及編寫差異平衡。當然,算吧,我收口了。有種一切都無法挽回的無力感。Oneam 01:00 AM留言2013年2月19日 (二) 13:05 (UTC)[回覆]
(:)回應:蘇州宇文宙武,注意香港政府的建議,可以用英文縮寫,另外不知大陸車牌是用甲乙丙丁或天干地支嗎?或著拼音是用注音符號以章太炎的記音字母作藍本的漢字標音符號嗎?還是用您口中的「外文」符號?--(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2月20日 (三) 06:36 (UTC)[回覆]
對不起再多說幾句,我從來沒有強行刪除所有勛銜的打算,只是覺得不應該放在文章首段,放在正文第一段也不是不可以,絕對尊重了那些支持加勛銜用戶的看法,而且這不是區域轉換應該解決的問題。——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2月19日 (二) 13:18 (UTC)[回覆]
不是寫在人名後面的勛銜,也是勛銜?Gz deleted留言2013年2月19日 (二) 13:38 (UTC)[回覆]
又不是不讓寫,只是換個地方。我也套用你的話好了,不加勛銜就不是人名?——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2月19日 (二) 13:46 (UTC)[回覆]
我的一點(:)回應:一、不合中文語法:這是狹義定義中文,漠視了勳銜縮寫在中文確實存在和被正當使用的事實;二、不能讓大多數中文用戶理解:這應該透過學習解決,當勳銜縮寫附上內鏈、勳銜縮寫以勳銜全稱作內鏈、條目中的榮譽段落列出勳銜全名、甚至是在勳銜縮寫後加上注釋鏈結直接連往榮譽段落,對於有能力上網的讀者來說,應當是有能力理解的。如果大部份讀者不明白就要作移除處理,恐怕維基百科內的物理、數學等條目都要移除;三、勳銜的使用並不普遍:勳銜縮寫用於姓名後的,有其規範,在討論勳銜縮寫是否普遍是,應該從獲勳人士本身的使用情況考慮,而不應單以「大部份讀者」衡量。--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2月19日 (二) 13:55 (UTC)[回覆]
(:)回應蘇州宇文宙武:可否舉偶?--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2月19日 (二) 13:55 (UTC)[回覆]
另外,這類條目又應作何處理?(功績勳章名譽勳位金紫荊星章銀紫荊星章等)--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2月19日 (二) 13:58 (UTC)[回覆]

方案三

受Misscorp的提議和Clithering的例子啟發,我建議考慮使用專門的勛銜注釋標籤:

  • 大衛·勞萊·喬治[勛銜](David Lloyd George, 1st Earl Lloyd-George of Dwyfor,1863年1月17日-1945年3月26日),英國自由黨政治家……
勛銜^

大衛·勞萊·喬治,中文勛銜1(OM),中文勛銜2(PC)。

  • 或者:

大衛·勞萊·喬治(David Lloyd George, 1st Earl Lloyd-George of Dwyfor, OM, PC,[勛銜]1863年1月17日-1945年3月26日),英國自由黨政治家……

勛銜^

OM為中文勛銜1,PC為中文勛銜2。 --Gilgalad 2013年2月19日 (二) 17:26 (UTC)[回覆]

我想,Clithering不會同意方案1,但也許會接受方案2。—TBG TBG Best and Greatest 2013年2月19日 (二) 18:16 (UTC)[回覆]
呵呵,你太樂觀了。Cli口頭說能接受Misscorp的提議,但看他剛剛改的那兩個條目,和他的一貫立場有一點點讓步嗎?--Gilgalad 2013年2月19日 (二) 19:51 (UTC)[回覆]
(:)回應:那是達師的方案不是?他不是在示範?--(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2月20日 (三) 03:19 (UTC)[回覆]
(!)意見:對於Gilgalad的方案一,我感覺上覺得非常奇特,姓名後突然一個「勳銜」的字樣,恐怕是中英文也沒有的做法,實在是難以支持。對於Gilgalad的方案二,如果大家的共識是中文不可以標示勳銜縮寫,這唯有是折衷方案(但這是對中文作次一等處理,理由是英文後可加勳銜,但中文後卻不可加。對於一些情況,如:中文姓名後加「大紫荊勳賢」而不是「GBM」,但Gilgalad的方案二無法處理)。--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2月20日 (三) 13:44 (UTC)[回覆]
維基百科不是印刷品

方針有說維基百科不是印刷品。...維基百科作為互聯網上的作品,可以包括鏈接、最新的資料等。維基百科的內部連結及重定向功能,也可以讓讀者搜尋到相關適合的條目。

我不清楚為什麼名銜/銜勳/post-nominal一定要加註釋note模版而單純的內部連結不夠,以上討論特別是有提到印刷的,似乎沒有注意到方針維基百科不是印刷品,而若真要為了未來印刷輸出的統一性處理結果,更應該使用postnominal資料模版,再轉出印刷本時針對該模版內容進行轉譯/換,才是長久之計。--(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2月20日 (三) 06:17 (UTC)[回覆]

元維基的這篇東西在開頭處就明確的指出了:這是一篇論述,何來方針?又明確的指出了:「它只表達了部分維基人或元維基使用者的意見及觀點,此等觀點可能未獲得廣泛支持。」拿論述來做依據是不是有點捉襟見肘了?烏拉跨氪 2013年2月20日 (三) 06:39 (UTC)[回覆]
(~)補充 是現行中文維基百科方針Wikipedia:維基百科不是什麼第一節第一項內容,在中文維基不只是論述而已,請明查。--(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2月20日 (三) 13:01 (UTC)[回覆]
(※)注意 請仔細閱讀並體會此方針的意義,不要僅從字面上理解好不好?或者說翻譯成中文時僅僅翻譯了其字,並未翻譯其意,翻譯為「維基百科不是傳統的印刷品」更妥當一些。此方針的內容僅是提醒內容來源及樣式還可以更豐富多彩,並非現在字面上的否定印刷品!它不是傳統的印刷品,但它還是印刷品,還是可能會被直接打印。-- 2013年3月9日 (六) 17:23 (UTC)[回覆]

方案四

(&)建議 基本格式問題,名從主人,以發post nominal names的政府單位慣例為主,包括新加坡、馬來西亞及香港,香港政府的建議及規範見上節述。 版面的問題,建議不加逗號,不加註釋,放在「中文名後,原文名前」,並以small模版,效果見何鴻燊艾薩克·牛頓路易斯·蒙巴頓,第一代緬甸的蒙巴頓伯爵。 請參考en:WP:POSTNOMen:MOS:HONORIFIC的區分,在英文百科裡,有大英國協君權vs美國共和兩大群使用者,有的人習慣post nominal names,有的人不習慣,我到現在也還算是不習慣不喜歡post nominal names。然而顧及新加坡、馬來西亞及香港的中文使用者的歷史及文化經驗,個人覺得這個不是哪個語言中心的問題(我已說明英文世界裡也有共和vs 君主的差異),所以我的主張是學英文方針指引中的處理方式,post nominal names從發給的國家或組織命名方式,以包容方式先處理,可讀性方面則以縮寫加連結處理。這樣子也符合避免地方中心的方針。我們在這裡要考慮中文讀者,包括新加坡、馬來西亞及香港的中文讀者。

--(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2月20日 (三) 03:28 (UTC)[回覆]

(~)補充:已創Template:Post-nominals,並試用於何鴻燊。--(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2月20日 (三) 03:54 (UTC)[回覆]

這個方案不用再討論了,上面好不容易達成一致。——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2月20日 (三) 04:49 (UTC)[回覆]
(:)回應:此方案有post-nominal 模版可參考,勿排除他人貢獻。--(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2月20日 (三) 04:54 (UTC)[回覆]
標新立異只會導致一個結果——投票見!——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2月20日 (三) 05:12 (UTC)[回覆]
維基百科:共識是方針,Wikipedia:投票不是,維基百科:投票不能代替討論是論述。--(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2月20日 (三) 05:35 (UTC)[回覆]
Hanteng的看法「按英文維基美國人包容英國人的做作,在中文維基包容香港等地用戶行之」(但已被烏拉跨氪刪去)擲地有聲,事實上,從我獲得的資料當中,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本身有制定內部政策指引,規範勳銜縮寫在中文寫作上的運用,當中包括勳銜縮寫在姓名後的使用。我相信澳門和新馬等地政府都應該有同類的指引(但我手上沒有這些資料),我認為這些規範需要得到各地和而不同的尊重,採取勳銜縮寫在中文不被使用的否定態度,並不可取。--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2月20日 (三) 12:58 (UTC)[回覆]
Cli你讓我非常失望,上面你自己都說沒意見的,可這下好,都白討論了。好吧,再多囉嗦一句,維基不應該採用小眾用法,我相信名字加全部勛銜的用法即使在香港的正式場合也不是最常用的,香港人想到一個港人時肯定首先想到這人的名字用粵語怎麼念,但不會想到名字和勛銜放在一起怎麼念,甚至不知道此人獲得哪些勛銜的肯定也不是少數。。。我說得已經夠清楚了,如果你連這個都不接受的話,咱們只好投票見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2月20日 (三) 13:18 (UTC)[回覆]
(:)回應,我不是不支持您的看法,但其他的方案也更值得支持,最大的問題是您否定了在中文使用勳銜縮寫,事實上在中文使用勳銜縮寫是更正統和更有規範的做法,語文寫作不是做科學數理研究,在一個人文交雜的社會,要求100%香港人在任何場合都使用勳銜縮寫,這誠然是一個詭辯。如果各位取得共識認為中文維基不應在中文姓名後標示勳銜,我認為這才值得支持您的看法。--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2月20日 (三) 14:06 (UTC)[回覆]
(:)回應蘇州君,上面已經說了...由於傳記編寫本身就沒有強制性的定例,只有慣例。所以用「小眾大眾」來立論,是註定不會有結果的,因為大家只會找到和自己相合但與對方相反的證據。「中文與否」則只會陷入毫無意義的「中文」定義之辯,忽略了一些在中文地區歷史悠久的傳記編寫慣例。就算大家如何痛恨看到那些英文縮寫在首段出現,這個慣例的確在一個中文地區長期使用,由官報至民間都有出現。承認這慣例的客觀存在,就如承認「某某人、性別、民族」的慣例一樣,當中不牽涉到「中文與否」的問題。縮寫引起的爭議,只應該是「沒有該種中文習慣的用者較難看懂」,而不是「是否中文」。那麼下面達師加註譯的方案不就應該解決了問題?(先不論為何大家的討論焦點最終偏離了,當下才是最重要,無謂互相追究)新的方案,不論是Hanteng還是上面新用戶等方案,例如把縮寫放進英文姓名括號,其實都是把問題看成「中文與否」,於事無補啊。
我明白大家累了,想有個了斷。只是大家就算要投票,最終還是要像達師下面那樣,要寫成規則的。在我看來,這個規則必須清楚表述其目的:是要保留「一個中文地區的傳記編寫慣例」之餘,又可令「沒有該種中文習慣的用者可以更容易看懂」。這個目的我想雙方不應該有爭議吧?倘若大家否定前者或後者,最終都會變成另一種形式的繁簡之爭,與中文維基和而不同的精神是背道而馳,故此只會曠日持久的爭下去。現在的問題,不是哪一個方案較容易為雙方接受,而是大家在「規則設立目的」上都沒有共識,焦點都去到不必要的地方去。這怎樣談得攏?若果只是為了盡快了事,而按著目前的思路隨便找一個可以通過的方案,恐怕會為日後的編輯爭議立下壞先例啊。Oneam 01:00 AM留言2013年2月20日 (三) 15:11 (UTC)[回覆]
上面我還高興了一陣子,看來是白高興一場。達成共識需要雙方的妥協,但現在我方已經退讓好幾步,另一方卻沒有退讓,只能採取投票的方式解決,遺憾啊!不再說了,說了也白說。——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2月21日 (四) 06:53 (UTC)[回覆]

(~)補充:請注意香港政府建議[18]是先用英文縮寫的,見下節內容或點入原文件閱讀。--(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2月20日 (三) 13:27 (UTC)[回覆]

(!)意見:摘錄原文如下:
(在撰寫公函時,)如須詳列收信人的勳銜或榮銜,可以英語縮略語表達,如「趙△△先生, G.B.S., J.P.」。「J.P.」一銜如必須以中文列出,則可省去「先生」、「女士」等稱謂,稱「△△△太平紳士」便可,如「林△△太平紳士, G.B.S.」。如收信人李△△先生的榮銜包括大紫荊勳章(G.B.M.),則應稱呼「李△△大紫荊勳賢」。
(:)回應,人家問的是寫信時的處理手法,因此答覆的時當然是針對書信。但事實上勳銜的使用不限於書信,我手上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政策文件(只有印刷本)也對勳銜的日常使用有詳細規定。--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2月21日 (四) 07:44 (UTC)[回覆]

不管哪一個方案,Template:Post-nominals都可以集中做資料及地域的對應表

部分常有地域,已有維基人做整理,可用以下捷徑方式指定地域及縮寫,簡使行之,以利劃一。

{{名銜|country=CAN|PC|CC|OBE}}: PC CC OBE

{{post-nominals|country=CAN|PC|CC|OBE}}: PC CC OBE

國家代碼使用ISO 3166-1 alpha-3的三位國碼,目前內定是香港HKG為內定值。

歡迎懂的人,將以上的表進行在地化的進映,以符合相關中文維基的條目內容連結,更歡迎補充新加坡、馬來西亞、香港等地的縮寫及條目對應表。

注意,這template的資料格式和表達格式是可以區分處理的,不管表達出來在條目的様態應該是什麼樣,在格式上使用此類模版有分類/字彙權威控制的效果,又可以符合中文維基特有的避免地方中心主義方針,請注意,不要將資料格式和表達格式混為一談。--(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2月20日 (三) 05:35 (UTC)[回覆]

大衛·勞萊·喬治使用post-nominal 模版的示範:在編輯的省力方面
  • 英文維基
, [[Member of the Order of Merit|OM]], [[Privy Counsellor (United Kingdom)|PC]] 

改成

{{post-nominals|country=GBR|OM|PC}} 
  • 中文維基
,[[功績勳章 (英國)|OM]],[[英國樞密院|PC]] 

改成

{{名銜|country=GBR|OM|PC}}

如此大大省下不要必要的編輯查找,在跨語翻譯和未來和wikidata整合方面,都有好處。

至於各位想要討論的格式問題,也可以直接在名銜模版增修,如此將資料編輯格式和資料顯現格式的問題區分開來,如CSS之於HTML的設計,才是可長可久之計。--(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2月20日 (三) 05:53 (UTC)[回覆]

名銜模版現內定改為HKG香港

名銜模版現內定改為HKG香港,對映表在Template:Post-nominals/HKG,因此在何鴻燊條目內容,可直接編輯成:

{{名銜|country=HKG|GBM|GLM|GBS|GML|OBE}}

--(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2月20日 (三) 13:27 (UTC)[回覆]

請注意香港政府建議[19]

問: 收信人的勳銜或榮銜該如何列出? 答: 如須詳列收信人的勳銜或榮銜,可以英語縮略語表達,如「趙△△先生, G.B.S., J.P.」。「J.P.」一銜如必須以中文列出,則可省去「先生」、「女士」等稱謂,稱「△△△太平紳士」便可,如「林△△太平紳士, G.B.S.」。如收信人李△△先生的榮銜包括大紫荊勳章(G.B.M.),則應稱呼「李△△大紫荊勳賢」。

還有稱銜的英文縮寫

注意,如下述,獎章不列入人名,所以沒有縮寫。--(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2月20日 (三) 03:38 (UTC)[回覆]

按香港政府建議,名從主人為原則

按香港政府建議,勳銜可以英語縮略語表達,名從主人為原則的話,應該是人的 原名(中文)-正式勳銜英文縮寫(不含榮譽)-英文或其他語言原文(lang-XX)的順序行之。 --(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2月20日 (三) 05:02 (UTC)[回覆]

按避免地方中心方針,名從主人為原則

按避免地方中心方針,名從主人為原則,建議改進並擴充Template:Post-nominals中的country參數,清楚標示發出正式勳銜的地區政府。如{{post-nominals|country=CAN|PC|CC|OBE}}表達是加拿大的三個勳銜,此做法符合資料完整性,template 的表達格式可另在議。--(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2月20日 (三) 05:02 (UTC)[回覆]

(:)回應,以何鴻燊為例,他因多重國籍的身份一人取得香港、澳門和英國的勳銜,此外,獲得大紫荊勳章和大蓮花勳章的人士,都是在中文姓名後標示「大紫荊勳賢」和「大蓮花勳賢」而非「GBM」和「GML」,這兩點模版需要顧及,多謝垂注。--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2月20日 (三) 14:11 (UTC)[回覆]
(:)回應:模版怎麼改都可以,我沒有意見,唯是否有收集到各政府的建議格式並形成社群共識才是核心問題,中文姓名後應標縮寫還是中文,建議做一點研究或打電話問問政府吧。--(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2月24日 (日) 05:39 (UTC)[回覆]
(~)補充:澳門的似乎為honorifics,而非post-nominals[[20]],建議若按英文維基方針,則不將honirifcs 列入名後處理。--(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2月24日 (日) 05:56 (UTC)[回覆]

(!)意見縮寫是萬惡的,看看英文維基百科有多少消歧義頁是為縮寫而創建的吧。既然是給普通人閱讀的,又不是寫學術論文,那麼多縮寫讓許多人都看不懂能顯得你很有文化?如果不是聯繫上下文的話,看到PC我就以為是Personal Computer,CC是Creative Commons呢。儘管英語已經很普及了,但還是有大多數的大陸人不懂英語人你是真不知道還是裝不知道?不懂英語又如何知道縮寫的具體含義呢?既然是中文維基百科,為何還需要設立英文門檻才能順利閱讀???作為一個大陸人,我根本就不知道什麼叫GBM,也不知道什麼叫GML,那麼當我如何知道其含義呢?嗯,點鏈接就可以了,如果登錄並啟用Popup工具後只需要懸停就行了。那麼你同時看到有5、6個不認識或者無法區分的縮寫的時候呢,在使用移動設備(沒有鼠標懸停)必須一個一個鏈接打開才知道含義時,相信我,你也會抓狂的。不信的話,請試着準確的指出我想表達的以下縮寫的原義:AAABBCACAFEF。-- 2013年3月5日 (二) 14:58 (UTC)[回覆]

(:)回應:縮寫是萬惡的這句斷言有點過頭,另請您注意以上關於#維基百科不是印刷品的討論--(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3月6日 (三) 11:12 (UTC)[回覆]
絲毫不過頭,除非你能保證幾乎所有閱讀人都能對此縮寫的理解是同一個,如IP、attr.、中國。你跟我提維基百科不是印刷品?上面的討論我看過,我只是(!)'抗議'濫用縮寫而已,而且還是在中文維基用英文縮寫。你真的讀懂其中內容沒有?它的真實意義是維基百科比印刷品更靈活,不要把你的思維還局限在過去印刷品上。它不是讓你重新創造一種格式,而是讓你做的比印刷品更好,而不是破壞其可讀性,或者不會被用來印刷。-- 2013年3月9日 (六) 17:05 (UTC)[回覆]

(!)意見香港政府都在使用,維基百科卻以大陸人看不懂為理由廢除,尊重香港真的有這麼難?--Nndd留言2013年3月12日 (二) 23:03 (UTC)[回覆]

什麼叫「香港政府都在使用」?什麼叫「廢除」?什麼叫「尊重香港」?好好思考後再說!香港政府都在使用粵語,中文維基卻以大陸人看不懂為理由禁止,是不是以後寫香港人物就可以用粵語寫,以尊重香港?泛泛地喊口號誰不會?—Snorri留言2013年3月12日 (二) 23:09 (UTC)[回覆]
以粵語類比是偷換概念。粵語是香港官方語言之一,但是香港政府的文件並不以粵語書寫。正確的類比是簡體中文/正體中文,中國/香港/台灣譯名。中文在不同地方發展出不同用法很正常,並不是只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書寫習慣才正確。香港政府使用這種寫法,香港社會有這樣的傳統,幾個英文縮寫也不影響閱讀,為什麼一定要一種寫法向另一種寫法妥協呢?--Nndd留言2013年3月13日 (三) 01:28 (UTC)[回覆]
呵呵,我就善意推斷你是腦子糊塗吧。我也懶得解釋了。—Snorri留言2013年3月13日 (三) 01:49 (UTC)[回覆]

(!)意見我只是說我沒接觸過這些,所以看不懂,怎麼就扯到不尊重香港上去了?自卑傾向?我只是提個意見而已。如果在撰寫條目的時候使用了香港並不熟悉的縮寫,那不是還會被扯到不尊重香港上去?這麼自私的理由也能理直氣壯的喊出來?我只是提醒撰寫條目的時候需要注意中文維基的讀者是所有使用漢語的人,包括中國大陸、港澳台、新馬地區以及世界各地的華人,相對於英文縮寫,漢字更適合-- 2013年3月16日 (六) 08:19 (UTC)[回覆]

根據討論意見,投票暫時關閉

正式投票

有關討論已經持續良久,現在應當進入正式投票階段,參照以上討論,現提供以下幾個方案,供各位合資格用戶投票,每人可投兩票,為期兩周,多謝垂注。--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3月13日 (三) 13:14 (UTC)[回覆]

有關投票的執行及計票,煩請管理員協助。--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3月13日 (三) 13:14 (UTC)[回覆]

正式方案一

  • 方案扼要:在人物傳記條目,參考相關政府的規定,在首段人物中文姓名後加上英文勳銜縮寫或中文勳銜全稱。(例子:何鴻燊伊文思 (英國外交官)李福善
    • 理據扼要:某些地方的政府,例如英國馬來西亞香港澳門等,習慣會頒授一些附帶勳銜縮寫的勳章或榮譽,並訂定了這些勳銜縮寫的使用法則,規定如何在姓名後加上勳銜的縮寫式全寫。在條目首段的中文姓名後按規定加上勳銜縮寫,是最理想的做法,其一:這是正規標示姓名連勳銜縮寫的方法,在條目開首展示最為合適;其二:中文語境一直存在中文姓名後加上勳銜縮寫的做法;其三:這是對合法政權的承認,附合中立方針;其三:勳銜縮寫已附上內連結,讀者可連往有關資料讀取相關勳章的資料,也可在浮標懸停在內連時顯示勳銜全名,條目也附上榮譽附表列出勳銜全名,因此不會構成閱讀困難;其四:英文維基百科也有展示勳銜縮寫的做法,未見有讀者出現閱讀困難;其五:按各地的做法展示勳銜縮寫是對各地差異的尊重,在中文語境下可包容的前提下,應予採用,並不應該因為某些地方少用勳銜縮寫而摒棄這些知識;其六:不少勳銜縮寫本身比勳銜全名更為常用。
支持區

正式方案二

  • 方案扼要:建基於正式方案一,在條目首段中文姓名後的勳銜縮寫後方再加上「注腳連結」,可讓讀者即時跳到條目的榮譽附表了解勳銜的全寫。(例子:司徒惠郭克時
    • 理據扼要:方案二的折衷方案。
支持區

正式方案三

  • 方案扼要:建基於正式方案四,只在條目首段英文姓名後加上勳銜縮寫,並在勳銜縮寫後方再加上「注腳連結」,讓讀者即時跳到條目的榮譽附表了解勳銜的全寫。(例子:伍漢墀
    • 理據扼要:方案四的折衷方案。
支持區

正式方案四

  • 方案扼要:在條目首段中英文姓名後不可加上勳銜縮寫,但可在條目首段較後部份交代勳銜全名,到引言第二段才簡述人物生平。(例子:臥烏古
    • 理據扼要:中文維基以中文寫成,並不應存在含有英文的勳銜縮寫。禁制在條目的人物姓名後加上勳銜縮寫是最理想的做法。其一:看不明白勳銜縮寫,難以理解;其二:中文維基百科應優先採用中文全稱,任何形式的英文縮寫都不應作優先考慮;其三:基於文化差異,中國大陸地區鮮有採用勳銜縮寫,因此應以佔少數的其他中文地區讀者遷就佔大多數的中國大陸讀者。
    • 理據扼要(補):其一:中文維基沒有必要使用英文中的語法,其二:中文漢字和英文縮寫詞混雜違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包括港澳)漢語書寫規範中有關外語詞的規定,其三:中文姓名後不加綴英文勛銜縮寫,改為在第二句進行介紹的例子在中文使用中也屢見不鮮,並且行之有年,儘管可能被視為遷就「占大多數的中國大陸讀者」,但由於中文使用者中非英式教育的人仍占多數(無論是中國大陸、台灣還是歐洲大陸、南美洲、非洲及阿拉伯世界各國的中文使用者),這些中文使用者鮮有採用勛銜縮寫,他們的閱讀感受應當得到照顧。
支持區

中立區

討論區

Clithering的所謂「投票方案」,四個方案當中第一、第二換湯不換藥,其實就是一回事,他的兩個贊成票也都投給了自己的預案,在原立場上沒有一點妥協。他乾脆提100個方案,把他自己的心意包裝出99個花樣來豈不是更好?他這種精心「設計」的投票當然是無效的。

既然要投票,就要公平、公正。我重提一個投票,只有三個候選方案,即:雙方的原始立場,以及之前討論中經過妥協接近達成共識的方案。每位符合自動確認用戶資格的用戶都可以投票,可以選擇兩個方案支持,以求最大的共識。投票時間為一個星期。獲得支持票最多的方案將被作為人物傳記條目勛銜、頭銜使用的標準。--Gilgalad 2013年3月13日 (三) 14:47 (UTC)[回覆]

  • (:)回應,請各位,尤其是與我持反對意見的維基朋友,對以上的投票持認真的態度看待,我認為上面的四個投票方案已經是從公平的角度出發設計,當然各位認為有改進之處,可以在理解扼要一段補充,而不是再開一個刪走別人其中一個主要方案的投票。多謝垂注。--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3月13日 (三) 15:14 (UTC)[回覆]
    • 當前爭論的焦點是人名後面能不能加英文勛銜(縮寫),所以正常的做法應該是三個候選項:
      • 能加。
      • 不能加。
      • 折中妥協,也就是之前幾乎達成一致的:中文不加、英文加。
    • 而Cli的選項設計故意把「能加」一項拆成兩項,這樣他就把所有的贊成票投給了自己的原始立場(能加)而無須做任何讓步和妥協,這是公平的做法嗎?這種自作聰明的算計看着很精明,實際上就代表了Cli的根本態度——拒絕妥協,這種自以為是的算計能糊弄誰啊。--Gilgalad 2013年3月13日 (三) 15:32 (UTC)[回覆]

人物條目勛銜使用方案投票

既然要投票,就要公平、公正。我重提一個投票,只有三個候選方案,即:雙方的原始立場,以及之前討論中經過妥協接近達成共識的方案。每位符合自動確認用戶資格的用戶都可以投票,可以選擇兩個方案支持,以求最大的共識。投票時間為一個星期。獲得支持票最多的方案將被作為人物傳記條目勛銜、頭銜使用的標準。--Gilgalad 2013年3月13日 (三) 14:47 (UTC)[回覆]

爭論的實質是人名後面能不能加英文勛銜,所以列出三個方案候選才是公正合理的設計:1、不能加;2.能加;3.中文名不加,英文名加。--Gilgalad 2013年3月13日 (三) 15:19 (UTC)[回覆]

A方案

人物傳記條目中任何地方都不允許在中文姓名後直接加勛銜的英文縮寫。勛銜第一次出現必須為中文全稱,其英文縮寫可以在中文全稱後的括號內標註(可加可不加)。

例子:何鴻燊(英語:Stanley HO Hung Sun,1921年11月25日-),生於香港,港澳商人。大紫荊勳賢大蓮花勳賢金紫荊星章(GBS)、金蓮花榮譽勳章(GLM)、大英帝國勳章(OBE)獲得者。

支持票
  1. (+)支持。--Gilgalad 2013年3月13日 (三) 14:47 (UTC)[回覆]
    • (:)回應,上面已開投票,為何又重複?還有為甚麼把反映現時情況的一個方案刪走?這樣是公平嗎?我對您的造法十分詫異。--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3月13日 (三) 15:10 (UTC)[回覆]
      • (:)回應:凡是設計規則的人都想在規則里占便宜,所以我對你給自己訂做投票選項和投票規則的做法一點也不詫異,而且我相信你自己也並不感到「詫異」。你設計的投票,四個選項有兩個是你無須做出任何妥協的,所以你根本就不打算投給真正需要進行妥協的選項,這是公平嗎?當然不是!--Gilgalad 2013年3月13日 (三) 15:24 (UTC)[回覆]

B方案

人物傳記條目在首段中文姓名後加上勛銜的英文縮寫或中文全稱,英文縮寫後可以用腳註形式標明其全稱。

例子:何鴻燊大紫荊勳賢 大蓮花勳賢 GBS GLM OBE[注](英語:Stanley HO Hung Sun,1921年11月25日-),生於香港,港澳商人。

支持票

C方案

即妥協方案。人物傳記條目首段中文姓名後不加勛銜,但允許在括號內的英文姓名後按照英文習慣加上勛銜的英文縮寫,英文縮寫後須以腳註形式標明其全稱。人物信息框(infobox)內可以增加勛銜一欄,使用英文/中文、全稱/縮寫均可。

例子:何鴻燊(英語:Stanley HO Hung Sun,GBM, GML, GBS, GLM, OBE[注],1921年11月25日-),生於香港,港澳商人。

勛銜^
支持票
  1. (+)支持。--Gilgalad 2013年3月13日 (三) 14:47 (UTC)[回覆]

意見

您刪走的方案是現時的實際情況,您這樣強行把四個方案刪走一個是不是太霸道?大家支持哪一個就投哪一個,您怎麼連別人選擇的權利都要剝削?我提出的四個方案都是經上面討論得出的,請您不要亂開新的投票,尊重大家參與一個公平的投票。--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3月13日 (三) 15:05 (UTC)[回覆]

B方案寫的很清楚,腳註可加,也可不加(也就是你用編輯戰固定的所謂「實際情況」),也就是說你所謂的兩個方案合併了,你「刪走一個」的指控不成立。爭論的實質是人名後面能不能加英文勛銜,所以列出三個方案候選才是公正合理的設計:1、不能加;2.能加;3.中文名不加,英文名加。--Gilgalad 2013年3月13日 (三) 15:17 (UTC)[回覆]

您幾位先把投票如何開展搞清楚再搞投票吧,篇幅太大了。 --達師 - 261 - 442 2013年3月13日 (三) 15:26 (UTC)[回覆]

  • (?)疑問,為什麼出現倆個投票?還有這個投票是不可以投反對的嗎?烏拉跨氪 2013年3月13日 (三) 15:29 (UTC)[回覆]
  • 當前爭執的問題是人名後面能不能加上勛銜英文縮寫。因此正常的投票選項應該有三個:能加,不能加,折中妥協。我認為Cli為了造成對他有利的結果,刻意把他的立場「能加」拆成兩個選項,這樣就為反對妥協方案提供了方便。因此我決不接受他折中刻意操弄的投票方案。--Gilgalad 2013年3月13日 (三) 15:44 (UTC)[回覆]
請先遞方案,把方案曬出來給大家看。討論各個方案都沒問題,各方意見都在方案里得到體現,方案不會再增加或減少後再開投票。現在是在浪費投票人的精力。烏拉跨氪 2013年3月13日 (三) 15:48 (UTC)[回覆]
我建議雙方同時撤回投票,先確定哪些方案為投票候選。--Gilgalad 2013年3月13日 (三) 15:50 (UTC)[回覆]

我已將這兩個投票用隱藏的方式關閉。既然這一段討論是達師發起的,那麼我建議也請達師主持投票好了,免得Cli再搞一套專門為自己服務的所謂「投票」。請在頁面最下方另開段落。--Gilgalad 2013年3月13日 (三) 16:01 (UTC)[回覆]

    • 不錯,在加與不加之外也有折衷,但折衷以外也有一個偏向於加,一個是偏向於不加,一共是四個方案,上面都是有提及的。別人支持與否,自然會投票表態,用不著您來把別人選擇的權利都給剝削掉。人家像您一樣,也不會因為多了一個選擇而改變立場。其他投票,例如首頁改版,也不就是多多歡迎不同的方案嗎?還要,請您每句發言都不要惡意推定別人,有失斯文。在此我希望管理員及早重啟投票,有關討論已積壓多時 ,謝謝。--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3月13日 (三) 16:34 (UTC)[回覆]
      • 首頁投票什麼時候搞過每人投兩票這種奇葩規則?Cli規定每人兩票,又正好提了兩個完全符合自己心意的方案,這裡面有沒有貓膩大家看得明白。Cli之前有食言而肥的前科(表面答應接受妥協方案,實際我行我素),這次一面當運動員下場投票,一面又當裁判制定投票規則,Cli並不是聖人,為什麼別人就不能質疑他的動機呢?如果要投票,我建議由達師來主持,一方面他對這個話題的爭議比較了解,另一方面他也沒有直接介入雙方的爭議。--Gilgalad 2013年3月14日 (四) 01:54 (UTC)[回覆]
      • 我沒有興趣跟您互相抹黑,以及學您到其他人的討論頁形容與您持不同的人為"一黨"。如果您喜歡以阿Q的精神勝利法安慰自己和製造敵我矛盾請自便。--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3月14日 (四) 02:35 (UTC)[回覆]
      • 其實當初只要Cli接受妥協方案後身體力行就好了,想不到依舊我行我素,徒費我等口舌。——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3月14日 (四) 05:34 (UTC)[回覆]
  • 這根本是另一種形式的繁簡爭議,只是今次不是爭論「簡體字是否中文」。所以,就算要討論投票方案,最後都只會重覆上面幾個月的東東,無解。Oneam 01:00 AM留言2013年3月14日 (四) 06:30 (UTC)[回覆]

4個方案,分別是上述兩個投票中的A/一、B/二、C/三、四。每人只允許投一票,且只允許支持。預期結果是某一個最高,向兩側(或一側)依次遞減。最終選擇票數最多的方案。各方案設置文字示例及一小段理由,文字示例應當取自相同的傳記。理由應當由支持該方案的維基人撰寫。如若以條目為示例,則應當以同一條目修改為四個方案作為對比。開專門頁面進行投票,結果錄入Wikipedia:投票及其他相關頁面,並作為以後訂立方針指引的依據。投票頁面組織完成後,掛公告欄約兩日後開始,為期兩周。請各位提供意見。 --達師 - 261 - 442 2013年3月14日 (四) 14:20 (UTC)[回覆]

投票頁面架子已經搭好

請各位去填肉吧。 --達師 - 261 - 442 2013年3月16日 (六) 14:14 (UTC)[回覆]

  • 請在投票頁面為每個方案提供一個簡短的示例,如首段第一句話,而非僅僅鏈接到完整的示例頁面。 --達師 - 261 - 442 2013年3月16日 (六) 15:16 (UTC)[回覆]
    • 抗議Clithering擅自增加示例的行為,這違反了主持人所要求的「一個簡短的示例」。而且我認為使用多個示例是對被Clithering排在後面的我方兩個提案的不公平,冗長和多餘的示例很可能使投票的用戶失去對後面提案的興趣。如果Clithering認為他這樣做是公平的,請主持人將我方提案放在前面,謝謝。--Gilgalad 2013年3月17日 (日) 06:50 (UTC)[回覆]
    • 首段第一句話的注釋鏈接該怎麼處理?--Gilgalad 2013年3月17日 (日) 06:56 (UTC)[回覆]

強烈抗議Clithering擅改我方提案[21]。請不要管過界!--Gilgalad 2013年3月17日 (日) 22:24 (UTC)[回覆]

    • (:)回應,您這種模仿「外交部腔」的情緒無助解決事情,必須重申的是:其一:目前的投票只針對首段姓名後的處理情況。其二:之前未曾討論過勳銜縮寫在正文的處理情況。其三:勳銜在正文的使用應作彈性處理,過多規定有礙編輯自由之虞。您這樣突然騎劫投票,無端加入一項「勳銜在正文必須以全名列出」的綑綁式條款,並不合乎規矩。--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3月18日 (一) 12:21 (UTC)[回覆]
      • 騎劫!好嚇人的帽子,要不要當場擊斃?實際上,這一系列討論早就不限於首段首句,在討論中有多名維基人提出在正文以中文全名列出勛銜,因此投票主持人寫得很明白,投票主題是「在人物傳記條目中,勛銜的表示方式」。規則既然制定了就要遵守,這是基本的民主素質。--Gilgalad 2013年3月18日 (一) 13:55 (UTC)[回覆]

矛盾的焦點是條目首段首句。提醒Gligalad注意,嚴格的學術文獻中,第二次出現的專有名詞可以只用縮寫。提出這一觀點的維基人未必認識到了這一習慣,因此他們的意見可能並不合適。相應的內容由於依賴於第一句話的處理模式(尤其是如果首句列出全稱),需要在第一句話確定之後再進行細化,或者需在客棧進行小規模表決。投票主題的措辭是為了容納配套的相關內容。不過示例仍然請以首段第一句話為限。相應的注釋可放在頁面末尾。 --達師 - 261 - 442 2013年3月18日 (一) 15:06 (UTC)[回覆]

根據學術習慣,首次出現的外來專有名詞必須使用中文名稱並註明外文,這是我在方案提要中要求這麼做的依據。雖然提要里沒有明寫,但是毫無疑問後面再次出現這一名詞時,使用外文縮寫是允許的。--Gilgalad 2013年3月18日 (一) 15:16 (UTC)[回覆]
這裡要規範的不僅僅是首句,真正的矛盾是如何處理第一次出現的勛銜縮寫。如果只處理首句,那麼會給人造成方案四排斥在整個條目里使用勛銜的錯誤印象,而這並不是事實。這一點,在討論時已經有用戶指出。因此,有必要在方案提要中表明,方案三、方案四並不排斥在條目中使用勛銜以及縮寫,現在的方案對正文和附錄中勛銜說明的規定就是為了起到這樣的作用。--Gilgalad 2013年3月18日 (一) 15:23 (UTC)[回覆]

註解位置

反對把模板放在標題里,如「===勳銜{{Note label|a|注解|none}}===」。不符合章節標題的使用規範。
建議改為用一句話作總起,然後把模板放在這句話後面。如:
===勳銜===
<人物>獲得的勳銜包括:{{Note label|a|注解|none}}

--烏拉跨氪 2013年3月16日 (六) 15:20 (UTC)[回覆]

可否考慮將使用地區用詞轉換系統列為投票選項之一?

之前我提出過,大家似乎當我開玩笑,但我是認真的。既然「地區用詞轉換」設立之目的正是為了解決不同地區的用詞習慣差異,只要只保留在「港澳繁體」及「馬新簡體」顯示勳銜簡稱,其他地區不顯示勳銜簡稱,便可以同時照顧不同地區讀者的用詞習慣,皆大歡喜。--Hargau留言2013年3月18日 (一) 14:22 (UTC)[回覆]

可以啊,把我的方案五內容刪掉換上你的方案內容就可以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3月18日 (一) 14:32 (UTC)[回覆]
既然只要是「討論過就可以作為方案」,我同意加入這個方案作為方案五。--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3月18日 (一) 14:34 (UTC)[回覆]
這不是地區用詞問題,雙方在討論期間使用的大量例證雖未必能駁倒對方,但是卻可以證明這一點。此外如果使用地區詞可以接受的話早就達成妥協了,不會走到這一步。 --達師 - 261 - 442 2013年3月18日 (一) 14:44 (UTC)[回覆]
謝謝各位意見,已加入方案五,歡迎潤飾內容。在雙方僵持不下的情況之下,方案五也許成為雙方最終妥協的結果,畢竟雙方能夠在此方案中各取所需。--Hargau留言2013年3月19日 (二) 13:40 (UTC)[回覆]
新加入的方案五與原投票設計完全違背,和方案一至四完全不是一條路。如果同時投票,投票將變成在A、B類之間選擇,同時選A類的又要在A1至A4之間選擇的投票,此時又回到了要幾張票、如何計票的問題,而且無論如何會陷入諸如先前首頁移動至Wikipedia的投票的爭議。因此已將方案五移除,同時將此議案作為前置項目提交客棧投票投票期兩周。 --達師 - 261 - 442 2013年3月20日 (三) 12:23 (UTC)[回覆]
不對,上面的討論里涉及繁簡轉換的基本上沒有幾句,提交投票完全不合適。 --達師 - 261 - 442 2013年3月20日 (三) 12:26 (UTC)[回覆]

是否允許勛銜問題處理中採用地區詞轉換解決?

問題如標題,先前討論見Wikipedia talk:投票/人物條目勛銜使用方案投票。 --達師 - 261 - 442 2013年3月20日 (三) 12:26 (UTC)[回覆]

(-)反對,不是地區差異問題。烏拉跨氪 2013年3月20日 (三) 13:18 (UTC)[回覆]
不反對:雖然本人始終認為所有中文使用者理應尊重香港等採用勳銜的地區對勳銜的使用習慣(「看不明白」絕不應該成為藉口),但考慮到中國大陸等地的讀者真是從未接觸過勳銜制度,有抗拒的感覺也是情有可原,故個人仍可以接受對於這些讀者隱藏有關人物的勳銜,以作為權宜的解決辦法。(題外話:簡體「勋衔」似乎應該轉換為繁體「勳銜」而不是「勛銜」。) -- Kevinhksouth (Talk) 2013年3月21日 (四) 12:55 (UTC)[回覆]
先前討論不見了。疑似MediaWiki bug,Hat600給的鏈接剛才顯示為紅鏈?Liangent留言 2013年3月21日 (四) 16:41 (UTC)[回覆]
繁簡轉換在wp空間失效?Wikipedia talk:投票/人物條目勛銜使用方案投票 vs Wikipedia talk:投票/人物條目勛銜使用方案投票。--Gilgalad 2013年3月22日 (五) 03:32 (UTC)[回覆]
「勋衔」轉換成繁體是「勳銜」不是「勛銜」。到底應該寫作什麼?Liangent留言 2013年3月22日 (五) 06:20 (UTC)[回覆]
可能是之前本人表達得不清楚。正確的轉換應該是:「勋衔」↔「勳銜」,因為繁體並沒有「勛銜」這種寫法。有關問題現在已經解決了。 -- Kevinhksouth (Talk) 2013年3月22日 (五) 12:58 (UTC)[回覆]
勳、勛是同一個字。--Gilgalad 2013年3月22日 (五) 23:01 (UTC)[回覆]

投票可以開始了吧?

如題。——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4月11日 (四) 05:46 (UTC)[回覆]

我覺得可以。--Gilgalad 2013年4月13日 (六) 23:27 (UTC)[回覆]
沒意見。最近正好趕上交作業,忘掉這邊的事情了。 --達師 - 261 - 442 2013年4月14日 (日) 13:48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