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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管理員布告板/編輯爭議/存檔/201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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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用戶在條目屯馬綫中的一項編輯遭另一用戶User:Francotsangfh誤會為原創研究,遭錯誤回退。雖及後此項回退操作已撤回,但IP用戶君卻在討論頁與User:Francotsangfh持續爭論,並演變為IP用戶君針對User:Francotsangfh的持續人身攻擊,雖User:Francotsangfh好言相向,但沒有停止的跡象。

  • 蔡英文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其於討論頁的行為屬於纏擾,對其他人扣帽子。此行為在此前已經於800壯士及反年改條目時出現過。本人認為其行為已經對其他人造成滋擾,而且其行為亦有出現斷章取義,並未經其他人同意更改其他人對條目改善的留言,與此同時,其應該在相應條目上違反了回退不過三。
  • 提報人:1233( T / C 2018年9月4日 (二) 06:33 (UTC)
  • 處理:
  • 回應:
  1. 1233你幾次於我之見遭我指正,你殊不知問題於何處,已忘之?
  2. 你現此舉應非連結條目,而是應連結雙方已提編爭之討論Talk:蔡英文#KOKUYO大筆一揮來眼不見為淨刪除原版本的"民調、爭議"二個段落討論方案,讓社群了解始末才對。
  3. 查編摘我與K君各回退尚不過三,至於後加入之It's gonna be awesome因其不詳案在編爭討論中不宜雙方刪復動作,經本人解釋告知了解後,也未再做刪除動作,並善意提出討論方案。當前Outlookxp全保護條目並刪除"爭議、民調"版本,但請注意保護非認同當前版本,編爭案仍討論中,對於K君與本人互有不儀行為,頁面中有人規勸(如:勿再指責編者行為(如您或KOKUYO),管理員Outlookxp也勸警本人,我也詳覆了,免生誤解。
  4. 至於1233所謂-此行為在此前已經於800壯士及反年改條目時出現過?)真不知所云,煩請社群爬梳該相關條目之編爭討論記錄,管理員或後續編者是以本人或爭議對方之理據或版本為依?請注意,終歸是以我述之於理為依,而對人不對事人攻扣帽之對方是遭警告與封禁處置,故1233所謂-本人認為其行為已經對其他人造成滋擾,而且其行為亦有出現斷章取義),是本末倒置。
  5. 至於1233誣指-並未經其他人同意更改其他人對條目改善的留言),此討論頁何來我擅改他人留言。但有一項It's gonna be awesome提的討論方案,他說-敝人自不量力的發起這個提議,若有不善之處,請"逕行"修改,謝謝)。本人二次修改有編摘與留言他,其覆-瞭解, Face-smile.svg謝謝你)。
  6. 1233你是很熱心,但感覺你參與我之編爭討論,常有立偏及不詳狀況之處,我如真有疏處當改,但如你指正並非事實,老是針我也不好,煩請改善。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9月4日 (二) 09:01 (UTC)
(:)回應各位,最令本人不滿的,主要不是「關注度」模版(本人也有其他條目是有模版的,本人之前從未投訴過加模版的人),而是被人給予「第四級的破壞警告」的惡意破壞指控 (之前屈原蟲已經給了本人「廣告」的指控,她說不清楚為什麼是廣告,只留下「廣告」模版便算了。) 謝謝大家! --Cyberviewer 2018年9月22日 (六) 07:59 (UTC)
  • 各位,我本想當一個義工使中文維基變得更好,9個月來己寫了三十多條條目,從來沒有問題。雖然也有條目被人掛過牌子,掛牌子的人都會解釋好,讓我改善條目,我之前從未投訴過任何人。突然間,有一天有人指責我賣廣告寫自傳,繼而再指責我惡意破壞,未說清楚便警告我:會被即時禁止編輯!這個莫名打擊太大,心情很差,也太疲倦了。這事麻煩了您們,對不起! --Cyberviewer 2018年9月22日 (六) 08:38 (UTC)
(:)回應事件詳情:他的條目是我按了「已巡查的」,因為不合格,我提報了關注度,他一氣之下,就在管理員選舉向我投了反對票;16/8有人刪去關注度模板,18/8他不足一小時內持續刪去模板,我復原,並已解釋方針及發出警告,然後他就到處投訴、中傷及抹黑我,違反善意推定方針。其後,だ*ぜ及其他巡查員都與他詳細解釋了條目的問題,但他仍然堅持己見,我有理由相信Cyberviewer並非真心不明白方針,而他把關注度不足的條目上的模板刪去,屬於不具建設性的編輯。--屈原蟲♡♡→♡℃留言 2018年9月22日 (六) 06:34 (UTC)
  • (※)注意:我自問已用心做好站務工作,問心無愧,未想到有人把我提報到Wikipedia:管理員通告板/3RR ,如果有甚麼做得不好的地方,請大家提供建議,我會謹記,及多加注意。我明白這個條目的關注度模板引起了爭議,我承諾即使有人再次刪去模板,我會避嫌,由其他巡查員去處理。--屈原蟲♡♡→♡℃留言 2018年9月22日 (六) 06:18 (UTC)
  • (!)意見:「編輯戰」是一個非常負面的用詞,把巡查員的巡查工作視為編輯戰,我對此有不同的看法:根據WP:EW編輯戰是指「試圖強行維持條目的某一版本」,而且「只有在出現一系列非建設性,反覆的編輯行為時,才構成編輯戰。」,「回退破壞不是編輯戰。」,「為了維護更重要的方針而採取的回退舉動不應視作編輯戰。」巡查員在進行巡查工作時,如果巡查員並非條目的貢獻者,而看到條目不符合關注度,掛上模版,目的是提示條目原作者改善條目,或者讓其他用戶看到模板,也能幫忙改善條目。但Cyberviewer無視巡查員發出的警告,又不聽巡查員對於方針的解釋,在不足一小時內,持續把模板於刪去,屈原蟲以巡查員的身份 (並非條目的貢獻者),把被Cyberviewer刪去的模板復原,在解釋方針後,對方仍然堅持己見,然後屈原蟲發出警告後,並復原被刪的模板,我覺得這個巡查過程不屬於編輯戰
  • Cyberviewer的編輯行為有點像一些破壞型ip,遇到巡查員或管理員的介入,會反告巡查員或管理員。如果不是一個註冊用戶,而是一個ip,可能大家的看法會有些差異。從Cyberviewer的編輯的條目特色及能純熟使用不同的編碼,又懂得不同的舉報平台,我覺得Cyberviewer並非對維基完全不熟悉的用戶。屈原蟲與だ*ぜ也與Cyberviewer詳細解釋了條目的問題,見[2],但Cyberviewer仍然堅持己見,並到處投訴、中傷及抹黑屈原蟲,違反了善意推定方針。其間其他用戶也明確向他解釋了條目的關注度問題,但他仍然堅持己見,我有理由相信Cyberviewer並非真心不明白方針。

以上。--屈原蟲♡♡→♡℃留言 2018年9月22日 (六) 06:12 (UTC)

  • @燃燈,謝謝您的意見!事情是這樣的,在 2018年9月9日 (日) 17:20‎ 我寫下條目的第一稿,13分鐘後屈原蟲在沒有和我作任何溝通討論便立即建議刪除條目,理據:「廣告」。我完全不明白為什麼會有人懷疑我在賣廣告。她說「條目包含太多個人經歷及履歷」,但我看屈原蟲自己創立的蔡炎培單周堯徐蘊華李寶蘭條目,不是也同樣「包含太多個人經歷及履歷」嗎? 之後她沒有解答這疑問,將話題轉移至「關注度不足」便走了,但留下[notability][advert][autobiography]三個模板。我仍不明白她為什麼不解釋「廣告」和「自傳」的問題,但又留下[advert][autobiography]模板的意思,覺得她的行事態度未適合當管理員,於是在選舉中投下反對票,但我沒有刪去任何模板(意思是在三位維基執行編輯刪去模板前沒有刪去任何模板)。
  • 之後維基執行編輯Cohaf刪去[advert]模板(原因:不符),維基執行編輯Duhshala刪去[autobiography]模板,維基執行編輯だ*ぜ刪去[notability]模板(維護清理:已存在足夠多的二手資料)。
  • 9月18日,屈原蟲申請管理人失敗後,立即又加回[notability]模板,我的疑問是:(1)既然維基執行編輯認為「已存在足夠多的二手資料」可刪去[notability]模板,為什麼屈原蟲又加回來? (2)如果執行編輯的決定錯誤,為什麼在9月16日屈原蟲不加回模板,而要在申請管理人失敗後便立即加回? 於是我退回改動,並解釋「已通過維基執行編輯 だ*ぜ的認可(已存在足夠多的二手資料),屈原蟲請勿再加回模板。」怎知她再加回模板,只說了句:「請勿無故刪去關注度模板﹗」,之後直接給2級警告,再直接給4級警告 (假定惡意,強烈要求停止和告誡,作最後警告):會被即時禁止編輯!。我覺得屈原蟲處理手法很有問題,只好四處求助。屈原蟲一邊叫本人「請保持善意推定」,但同時又涉嫌違反「善意推定」的揣測本人動機,本人解釋後仍直接給4級(假定惡意)警告,之後更將本人的求助說成「以為靠惡,就可以保留不及格的條目」,之後更不根據事實的說本人在だ*ぜ解釋後,仍刪去模板。(當然,事實上本人沒有這樣做。)
  • 後來だ*ぜ和燃燈解釋了「關注度」的原因,之後我當然沒有再刪去模板,大家看看時間便知本人說的是不是事實。
  • 無論如何,燃燈,謝謝您的意見! --Cyberviewer 2018年9月20日 (四) 14:05 (UTC)
  • Wikipedia:申請成為管理員/屈原蟲投票結束(失敗)的時間:「未通過,投票已關閉。-- Stang 2018年9月18日 (二) 10:31 (UTC)」。屈原蟲第2次加回模板的時間:「2018年9月18日 (二) 19:47 屈原蟲 . . (3,672位元組) (+61)」(大家認為是否算:選舉失敗後,立即加回模板呢?)
  • 我第1次刪去模板時間:「 2018年9月18日 (二) 22:13‎ Cyberviewer(對話 | 貢獻)‎ 小 . . (3,611位元組) (-61)‎ . . (撤銷屈原蟲(討論)的版本51334110 已通過維基執行編輯 だ*ぜ的認可(已存在足夠多的二手資料),屈原蟲請勿再加回模板。) (標籤:delete、復原、模板被刪除)」
  • 屈原蟲第3次加回模板時間:2018年9月18日 (二) 22:19‎ 屈原蟲(對話 | 貢獻)‎ 小 . . (3,672位元組) (+61)‎ . . (請勿無故刪去關注度模板﹗)
  • 我第2次(最後一次)刪去模板時間:「 2018年9月18日 (二) 22:48‎ Cyberviewer(對話 | 貢獻)‎ 小 . . (3,611位元組) (-61)‎ . . (模板早己由維基執行編輯 だ*ぜ刪去,因已通過維基執行編輯 だ*ぜ的認可(原因:已存在足夠多的二手資料),屈原蟲請勿再加回模板。若屈原蟲認為此條目有問題,請先比較由屈原蟲創建的「單周堯」和「蔡炎培」條目,看看是否有相同的問題。) (標籤:delete、模板被刪除)」
  • 我前後只刪了2次,算3RR嗎? --Cyberviewer 2018年9月21日 (五) 13:32 (UTC)
  • (:)回應:我承認在我第一次發出第二級有關刪去模板的警告後,由於看到他反應很大,十分兇惡[來源請求]的情況下,把有關刪去模板的第四級警告,錯誤地掛上了第四級的破壞警告。我承認自己幾個月的巡查員經驗在處理這樣棘手的用戶時,未能保持冷靜,結果在被對方嚇怕的情況下,錯誤地發出破壞警告,這方面的失誤,我會多加注意。
  • 我想你明白,我沒有針對你。你建立了不符合關注度的條目,任何巡查員都會掛上模板。你的條目是我按了「已巡查」,我有責任跟進條目的關注度流程;你改善條目後,請通知我,我可以馬上刪去模版。現在你可以做的是看看《通用關注度指引》,先瞭解維基方針。你無非想保留條目,維基是看方針及理據。你繼續胡鬧下去,即使我被你嚇怕,不敢處理你的條目,你認為其他巡查員會坐視不理嗎?如果對方針仍有不清楚的地方,請移玉步至我的討論頁,我願意向你詳細解釋。
  • 以上:--屈原蟲♡♡→♡℃留言 2018年9月22日 (六) 07:01 (UTC)
  • 各位,時間和事件如下:
  • 我第2次(最後一次)刪去模板時間:「 2018年9月18日 (二) 22:48‎ Cyberviewer(對話 | 貢獻)‎ 小 . . (3,611位元組) (-61)‎ . . (模板早己由維基執行編輯 だ*ぜ刪去,因已通過維基執行編輯 だ*ぜ的認可(原因:已存在足夠多的二手資料),屈原蟲請勿再加回模板。若屈原蟲認為此條目有問題,請先比較由屈原蟲創建的「單周堯」和「蔡炎培」條目,看看是否有相同的問題。) (標籤:delete、模板被刪除)」
  • 屈原蟲掛上了第四級的破壞警告的時間:「2018年9月18日 (二) 22:57‎ 屈原蟲(對話 | 貢獻)‎ . . (19,941位元組) (+552)‎ . . (層級4:惡意破壞,於劉國偉) (撤銷 | 感謝) (標籤:TW)
  • 請問屈原蟲,閣下說:「由於看到他反應很大,十分兇惡的情況下,把有關刪去模板的第四級警告,錯誤地掛上了第四級的破壞警告。」,可否用事實告訴大家,在由 22:48 至 22:57 這9分鐘內,發生了甚麼時呢? 閣下所謂「十分兇惡」的嚴重指控是基於甚麼事實呢?這算是閣下常常強調的「善意推定」嗎? 謝謝您! --Cyberviewer 2018年9月22日 (六) 07:16 (UTC)
  • 我是被你說話的語氣和反應過大嚇怕的,當然這些印象不是發生在一天,而是從你建立條目,我提刪,你的反應都很大,與一般用戶不同,當然這是我的主觀感受,始終我只做了幾個月的巡查員,第一次遇到你這麼棘手的用戶。--屈原蟲♡♡→♡℃留言 2018年9月22日 (六) 07:33 (UTC)
  • 請用事實說明,由22:48至22:57這9分鐘內,我做了甚麼十分兇惡的事,令閣下放棄「善意推定」,要指控本人惡意破壞呢? 閣下最不喜歡他人「轉移視線」的,對嗎? 謝謝您! --Cyberviewer 2018年9月22日 (六) 07:37 (UTC)
  • 各位,沒有事實支持,單憑「主觀感覺」就可以放棄「善意推定」,指控他人惡意破壞,給予第四級警告嗎? 為什麼屈原蟲可以一面指責本人「違反了善意推定方針」,但她自己卻可單憑「主觀感覺」便給予第四級警告呢? 謝謝大家! --Cyberviewer 2018年9月22日 (六) 08:08 (UTC)
  • 本人不滿的,最主要不是「關注度」模版(本人也有其他條目是有模版的,本人之前從未投訴過加模版的人),而是被人給予「第二級」和「第四級(惡意破壞)」破壞警告的指控。之前屈原蟲已經給了本人「廣告」的指責,我和她討論,她說不清楚為什麼是廣告,只留下「廣告」、「自傳」、「關注度」三個模版。 @AT, 對不起,麻煩了您!--Cyberviewer 2018年9月22日 (六) 08:53 (UTC)
首先,警告模板是一種固定通知模板,發出者本身未必有指責您惡意破壞的意思,這一點要先注意。其次,掛維護模板是巡查時常有的做法,如果您覺得不合理的話,可以展開溝通或要求管理員介入處理。希望能夠理解,謝謝。—AT 2018年9月22日 (六) 09:02 (UTC)
  • @AT,謝謝您的留言。明白,所以我說:「9個月來己寫了三十多條條目,從來沒有問題。雖然也有條目被人掛過牌子,掛牌子的人都會解釋好,讓我改善條目,我之前從未投訴過任何人。」但這次和巡查討論中,事情未說清楚便被人給予「第二級」和「第四級(惡意破壞)」破壞警告的指控。 --Cyberviewer 2018年9月22日 (六) 09:15 (UTC)
@Cyberviewer這件事可能大家都很累,我想你明白,我是巡查員,掛模板是沒有惡意的,這是我的職務;遇到有問題的條目,如果不掛,反而是失職,因為條目是我按了「已巡查」。那個第四級模板,是我不小心掛錯,沒有惡意,希望你諒解。我建議閣下先看看《關注度指引》,改善好條目後,通知我一聲,我可以隨時刪去模板。有疑問,歡迎隨時到我討論頁與我討論。--屈原蟲♡♡→♡℃留言 2018年9月22日 (六) 09:23 (UTC)
  • @屈原蟲,要再重複真累死我了,再說一次吧:本人不滿的,最主要不是「關注度」模版(本人也有其他條目是有模版的,本人之前從未投訴過加模版的人),而是被人給予「第二級」和「第四級(惡意破壞)」破壞警告的指控。(希望不用再重複,謝謝!) --Cyberviewer 2018年9月22日 (六) 09:28 (UTC)
我承認當時被他的反應嚇怕了,不慎把刪去模板的警告錯誤地用了破壞警告,我在此對他致歉。--屈原蟲♡♡→♡℃留言 2018年9月22日 (六) 10:01 (UTC)
  • 屈原蟲,謝謝您的道歉!其實,我也應向您和各位道歉,自從不明不白的被指責賣廣告至被發第四級發警告,我心情極差,感覺很受委屈,但根本不知向哪些人和在哪裡求助。之後因一些誤會(例如被指だ*ぜ和燃燈向我解釋後我仍有刪去模版等),也說了一些語氣重的說話,麻煩了各位,真對不起! --Cyberviewer 2018年9月24日 (一) 01:42 (UTC)
  • 薛之謙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此用戶的全部貢獻(超過100條)都是與薛之謙有關(要麼是在編輯薛之謙的頁面,要麼是在我的討論頁為薛之謙的行為辯護),還曾經稱「也請您把那無理的保護移除,原因就是不久後有正事需要立刻編輯」。然而此用戶後來堅稱自己不是薛之謙的粉絲,只是「正義的路人」。(更新:此用戶在我的討論頁留言稱此賬號為公用賬號,該用戶可能還有其他的賬號,所有此賬號可能是傀儡)
  • 此用戶所有對薛之謙頁面的編輯,都是刪除有可靠來源的負面報道,並加入自己的主觀臆斷,同時加入根本不可靠的來源。此用戶認為,權威新聞新聞網站對薛之謙的負面報道都是媒體的譁眾取寵行為,只有自己的分析和幾個微博營銷號的分析是靠譜的。(詳見本人和此用戶的討論)
  • 此用戶為科技小白(詳見本人和該用戶關於微信聊天記錄問題的討論),卻覺得權威新聞對薛之謙聊天記錄造假的分析不靠譜。此用戶堅稱聊天記錄沒有造假,卻在和我討論圖片鑑定問題時不斷轉移話題
  • 此用戶認為知乎日報上有機構認證的丁香醫生是在造謠,卻相信微博上幾個自稱醫生的「闢謠」。此用戶無條件相信微博,認為其他平台(知乎虎撲豆瓣)均是在造謠,原因自然是因為薛之謙在知乎豆瓣虎撲上是人人喊打的對象。
  • 薛之謙的頁面曾因為該用戶和其他新註冊用戶及IP用戶不斷地試圖刪除薛之謙的負面信息而被多次長時間保護。該用戶能成為自動確認用戶靠的是不斷地和我在我的討論頁上為薛之謙的行為洗地。
  • 該用戶似乎有點缺乏常識。薛之謙的家庭能在二十年前將薛之謙送去瑞士讀書,該用戶卻並不認為薛之謙的家境好。該用戶還堅持稱正常父母會在極易造成新生兒手指骨折的情況下為了擺拍把新生兒的手指掰得紅一塊白一塊。
  • 來源:該用戶的貢獻[1]和本人的討論頁[2]
  • 提報人:MingFW留言2018年9月23日 (日) 12:52 (UTC)
  • 處理:
  1. ^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Special:%E7%94%A8%E6%88%B7%E8%B4%A1%E7%8C%AE/Fayuchjo&offset=20180401144818&target=Fayuchjo.  缺少或|title=為空 (幫助)
  2. ^ https://zh.wikipedia.org/wiki/User_talk:MingFW.  缺少或|title=為空 (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