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存廢覆核請求/存檔/202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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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需要修改,不是廣告--Rivalia zhang(留言) 2023年7月28日 (五) 06:39 (UTC)
- 處理結果:經複查,原本刪除理由合理,申訴人也沒有提出足以推翻原本刪決定的理由,因此維持原本刪除決定。--クオン·千の海を越えて·愛おしき欠片 2023年8月1日 (二) 22:08 (UTC)
本人的修改被版用「疑似違反兩岸用語方針」為理由復原,此原因實在極之荒謬,本人徹底不服。原文指控本劇是抗日神劇,是為了加強反日情緒,這指控本身是無中生有,純屬此段作者的個人意見,至少本人絕不贊同。另外此段作者在注譯7提及「這種醜化與奚落,其實是狹隘的「精神勝利法」」這個說法同樣是此段作者個人意見,本人同樣絕不贊同。原作者指控本刻為「膠劇」的說法沒有被修改,本人只不過將原作者對歷史毫無根據,立場偏頗的個人意見刪除以正視聽。這樣如何「疑似違反兩岸用語方針」? 為何此段原作者加入對歷史完全主觀,立場非常偏頗的個人意見,又指控本劇是「抗日神劇」及「加強反日情緒」,反而沒有疑似違反兩岸用語方針? 這個判斷的標準何在? 沒有清晰標準及指引,縱容立場非常偏頗的個人意見存在,對本人及本劇極為不公!版主必需解釋清楚判斷標準並容許本人及他人刪除任何立場偏頗的個人意見,以示公允!--103.243.2.33(留言) 2023年8月4日 (五) 03:26 (UTC)
- 處理結果:(非管理員關閉)本頁僅覆核整個頁面的存廢,不處理個別章節的內容取捨。(另巾幗梟雄之諜血長天(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最近衹有103.243.2.33的編輯,包括由103.243.2.33作出的一次摘要寫有「復原」的編輯;「疑似違反兩岸用語方針」僅是Special:濫用過濾器/191依其(公開的)代碼設定作出的自動標記,不一定代表其他編者對該筆編輯的評價,未見他人以該理由復原閣下的編輯,還望理解,感謝!)——(留言) 2023年8月4日 (五) 05:00 (UTC)
- 狀態: 存廢討論已重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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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前一次條目是因為關注度問題被提出存廢,結果是保留並移動,這次user:Sanmosa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3/08/09#廣州越秀區委常委毆打空姐事件中有不同意見--日期20220626(留言) 2023年8月9日 (三) 02:28 (UTC)
- 處理結果:我重開了存廢討論。我提刪的理由不止關注度問題一個,這是上次存廢討論沒有提及過的。Sanmosa In vain 2023年8月9日 (三) 12:44 (UTC)(非管理員關閉)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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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雖有頁面於此分類(邁克·溫克爾曼、影像騎師),但仍因空分類(O4)的關係而遭到刪除了--MONEY 2023年7月11日 (二) 14:50 (UTC)
- 處理結果: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8月19日 (六) 09:22 (UTC) 還原。——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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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已修正--YanRuDo(留言) 2023年8月18日 (五) 03:38 (UTC)
- 處理結果:無刪除記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8月19日 (六) 12:35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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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想繼續編輯下去--Walker114514(留言) 2023年8月15日 (二) 06:51 (UTC)
- (!)意見:查無刪除紀錄......--Sinsyuan FA工作室 2023年8月15日 (二) 08:11 (UTC)
- 處理結果:無刪除紀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8月19日 (六) 12:36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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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最近有許多關於它的新聞([1][2][3]其實之前就有了),請管理員允許根據新聞來源撰寫的情況下重建。之前被人G5刪除過,不知道是否和已刪版本內容相似。--日期20220626(留言) 2023年8月9日 (三) 09:06 (UTC)
- 認同維基百科應該要有一個老高的條目,公眾關注度很高--Love768750(留言) 2023年8月10日 (四) 09:59 (UTC)
- 最初被刪的理由是違反生者傳記方針,那就在不違反方針的情況下直接重建不就是了。--🎋竹生🎍 2023年8月13日 (日) 13:57 (UTC)
- 處理結果:同Newbamboo--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8月19日 (六) 12:37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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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已擁有足夠的可靠來源重新編寫該條目。--馬千越 2023年8月3日 (四) 15:49 (UTC)
- 處理結果:既然如此,重新編寫即可--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8月19日 (六) 12:40 (UTC)
- 好的,我將確保擁有足夠的可靠來源重新編寫該條目。--馬千越 2023年8月20日 (日) 05:54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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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之前沒注意到此條目因侵權而進入了存廢討論,後來超過7天,條目已被刪除。想請問管理員是否能恢復該條目,恢復後會在發現恢復後3天內第一時間查看、修改以及刪除侵權內容。感謝!--WithCyndi(留言) 2023年8月5日 (六) 07:37 (UTC)
- 處理結果:因侵權被刪不可恢復,除非能證明不是侵權--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8月19日 (六) 12:39 (UTC)
- 感謝回覆。那請問如果是這種因侵權被刪除的條目,是否能自行重新建立呢?會增加更多的來源,並且不會再出現侵權的內容這樣子。WITHCYNDI小陪伴 2023年8月21日 (一) 18:44 (UTC)
- @Withcyndi:可以,但不可以直接抄襲外部網站。--Sinsyuan FA工作室 2023年8月22日 (二) 02:31 (UTC)
- 感謝回覆。那請問如果是這種因侵權被刪除的條目,是否能自行重新建立呢?會增加更多的來源,並且不會再出現侵權的內容這樣子。WITHCYNDI小陪伴 2023年8月21日 (一) 18:4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