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仲裁委員會/選舉/徵求意見總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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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委員會選舉徵求意見總彙
- 組成:仲裁委員會由七至十三名委員(仲裁員)組成,並由一名無仲裁權的行政員擔任召集人。用戶須符合下列條件方可擔任仲裁員:
- 預討論:具有自動確認用戶權限的用戶可以於2024年9月23日前一周內在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發起仲裁委員會選舉的預討論,此後的提名流程即在該討論下進行。在預討論發出後,應在公告欄發布公告,並公示7天。
- 提名:用戶可以提名自己或別人為仲裁員。提名期限為10月1日 00:00—10月8日 00:00。任何在此時間段外做出的提名均無效。若在此期間沒有任何符合資格的提名候選人出現,則此次討論結束。符合資格者,經行政員確認,即獲得正式提名資格,並將統一進行選舉,且分別設置個人選舉頁面。
- 投票過程:
- 發表意見:在被提名者經行政員確認獲得正式提名之時起二週內,任何使用者都可以發表意見,包含提問及討論等。二週後,被提名者仍可以回答問題,而其他使用者則不應再提出新問題或繼續展開討論。10月28日 00:00後可開啟投票程序。
- 投票:投票開啟後,應至少持續二周。在提名開始時具人事任免投票資格,且在被提名者經行政員確認獲得正式提名之時未被封禁或禁制編輯維基百科命名空間的用戶可以投下支持票、反對票或中立票。投票期間,投票者可以隨時改變自己的決定,其態度按投票截止時為準。中立票屬於無效票,僅將在臨界情況下被考慮。
- 監票:若本地有兩名或以上監督員在投票開始前表示願意監票且未參與仲裁委員會選舉,則由符合條件的監督員進行監票工作。
- 計票和評估:在投票時間結束後,由監票者計算出得票比率,並由行政員按得票比率遞補席位,得票比率低於50%自動視為無法當選。
- 執行結果:若投票通過,行政員或監管員將賦予被提名者仲裁員權限;不通過則做出相應的操作。
- 人數不足:若當選委員者不足七人,應考慮重新進行提名、投票環節,直到當選委員數量大於七人;
- 人數超限:若當選委員者大於十三人,僅選取按得票比率前十三者授權,剩餘候選人視為未當選。
- 執行結果:若投票通過,行政員或監管員將賦予被提名者仲裁員權限;不通過則做出相應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