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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檔拾,二〇一一年一月一日至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庚寅年子月廿七至辛卯年午月廿九)
不好意思,打擾一下。由於,昨天(2010年12月31日)小的在優良條目候選中,推薦張津 (東漢)這項歷史人物條目,請您前往注意,不強迫您一定要投票或提供意見。—郭123 (拒絕講543) 2011年1月1日 (六) 11:22 (UTC+8)
法證先鋒III
您好。【法證先鋒III】明天就會舉辦造型記者會,請問可以將已刪除數的據還原嗎?
請參考:這裡
--Harvier※留言簿 2011年1月2日 (日) 08:34 (UTC)
關於歐陽靖
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歐陽靖 (台灣)已提出關注度證明,敬請前往查核,感謝。--吟遊詩人~安可 留言請按此 2011年1月2日 (日) 14:05 (UTC)
關於飛虎 (電視劇)
我不知道你為何認為新聞是假的,但事實上今天此劇造型會的新聞已經出來了,馬德鐘狂操體能演飛虎(東方日報)請你酌情刪除別人的信息,你連調查一下的行動都沒有就將確有其事的詞條連刪兩次,你實在太過分了。Syfy (留言) 2011年1月5日 (三) 08:47 (UTC)
我不是求助, 我是在問有沒有自動出現提刪模版的方針—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月9日 (日) 07:40 (UTC)
要求封禁及保護
基於本人及某香港知名人士受到Crazy_daisuke之人身攻擊,希望閣下能封禁Crazy_daisuke,詳情請參見Wikipedia:VIP的Crazy_daisuke章節。並提議對被破壞之頁面給予保護,唯不建議編輯全保護,以免影響正常使用者編輯。-HW (留言 - 貢獻) 香港維基侵權案 2011年1月9日 (日) 08:13 (UTC)
求助
各位,很抱歉打擾閣下,面對瘋狂的黃世澤(Martinoei),本人有感無力應對,希望閣下能給予意見、幫助和定奪。
本人並無對樓上人兄及「該知名人士」作出人身攻擊,僅對黃世澤條目衍生的爭端表達意見及申訴,相反,HW君將本人所有留言都以「人身攻擊」為由隱屏,做法極不公道。
在黃世澤一條目,黃世澤本人即用戶Martinoei將他人對他的投訴無理移除,並砌詞他人對其人身攻擊,但事實上他所移除的都是他人對其實在可靠的投訴,而於本條目所載的居歐權及網絡爭議部分也有大量來源可證,但黃世澤不欲將之曝光,強行移除,黃世澤不但抹黑他人,更對網民人身攻擊,惟他本人卻容不下別人批評自己,更抹黑網民「人身攻擊」他,做法可恥。
黃世澤將其同名條目營造為一個隱惡揚善,過量宣傳之地,有違維基方針。
另外,本人同時抗議User:waihorace及User:Martinoei無理移除條目、討論頁的申訴章節以及提刪投票,昨日出現一名為User:waihorace的人士,同樣強行移除本人所有對黃的質疑,做法相當可疑。也因為黃世澤現同時要求提刪其同名條目,於是他刻意將條目回復至一個「只有好人好事的版本」,並企圖令當次提刪變得順理成章,另外,此人亦移除了本人的一則投票,企圖以不法手段控制投票結果,非常黑暗。另,本人發現User:waihorace刻意將本人於不同的申訴頁面留下的理據及投訴隱屏,讓本人沒有申訴的管道。
畢竟,知法犯法、不屑溝通又不容別人討論的他對維基有非常嚴重的傷害,另外此人自詡為時事評論員,我們不能排除他會藉著實際媒體的版面去單方面抹黑維基人,並將其荒謬行為合理化。相對於黃而言,本人一直有於不同知識面於維基進行編輯,當中亦涉及不同人物、企業,本人的編輯自問未能盡如人意,但完全基於中立及事實為原則,黃世澤(Martinoei)或User:waihorace要以抹黑手段強言某某維基人對其惡意中傷或人身攻擊,如果我們縱容此等人或行為出現於維基,這無疑是對維基網站、維基人以及網民的傷害,本人實在希望大家都能關注此等有違公義的行為。
為此,本人曾將條目、討論頁等回退至本人的編輯版本,當中提及黃世澤曾企圖維基宣傳自己,以及編輯該條目的理由,是否涉及所謂的人身攻擊可以由各位定奪,不用由個別「有心人士」刻意將之隱屏,敬希各位明察各點之可疑,以及對黃先生等人肆意移除討論頁、網民對其投訴的文字,慎重對其作出懲處。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9日 (日) 08:44 (UTC)
- 多謝閣下做出公平公正的決定,惟本人對現在黃世澤條目所記載的,始終感覺不盡不實,亦有貼金味道,User:Martinoei的強詞奪理、不欲溝通也令人不勝其煩,還望管理員們可以對此人作出嚴正的處理,至於本人的立場、意見等都一如以往,但有一點是不得不重題的----黃世澤指︰「部分維基中文管理人員(他是指解封本人的閣下)任由中文維基百科變成一個缺乏嚴謹管理的共筆型網站」,這無疑是對明白事理的管理員的侮蔑,再說,黃先生一直容許自己不盡不實的履歷放到其條目,縱容該處留下過量的廣告宣傳內容,但有關黃世澤的「網路爭議」和「居歐權」問題,此人刻意迴避。誠如網民評價黃世澤︰「不是想澄清,不是更正別人對他的看法,而是想禁止別人對他評論,還以為只有極權社會的人才會去禁止公眾對別人的評論,以你平日支持言論自由的言論,你的行為實在令我驚訝!到底是你平日的言論是言不由衷,還是你對此事抱有雙重標準呢?」事實上,雙重標準的人是黃世澤,黃先生也一直攻擊本人,相反本人態度一直平和,但面對大事大非,直斥其非,黃世澤先生好應該反省自己,怪罪他人是不切實際的。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10日 (一) 00:33 (UTC)
- 另外,本人見黃世澤即User:Martinoei繼續抹黑本人及閣下,因此遂通知閣下一聲,由於有關人士曾以「隱屏」({{Deltalk}})模板手段企圖抹黑本人,因此本人不得不在此留下「備案」資料以供閣下參考,另外,發現User:waihorace原來並非管理員,但此人一直濫用並教唆他人使用該模板,本人質疑此人有否這種箝制言論、不屑溝通又阻止別人抗辯的權限,並期望閣下亦能對此兩人作出具阻嚇性的懲處動作,以下是本人今早於User:waihorace對話頁的留言----
- 請黃世澤先生不要抹黑用戶,「目標清單」指控實屬閣下對本人之誹謗,黃先生你一直容許自己不盡不實的履歷放到其條目,縱容該處留下過量的廣告宣傳內容,但有關黃世澤的「網路爭議」和「居歐權」問題,卻刻意迴避,惟有關記事可是有可靠來源證明的。誠如網民評價︰「不是想澄清,不是更正別人對他的看法,而是想禁止別人對他評論,還以為只有極權社會的人才會去禁止公眾對別人的評論,平日就口口聲聲支持言論自由,但現實行為實在令我驚訝!到底是你平日的言論是言不由衷,還是你對此事抱有雙重標準呢?」另也請用戶HM明白一點,黃先生一直攻擊本人,相反本人態度一直平和,但面對大事大非,我直斥其非,不屬人身攻擊,閣下主張套用「文字涉及人身攻擊>需要隱屏」的模板,並教唆黃世澤使用之,此舉亦有如打壓本人,讓本人在不公平指控下沒有自辯和申訴的管道,做法極不公道,條目主角有負面評價不會是編輯者的責任,主角本身也應該反省自己的言行舉措修養等等,在證據當前之下仍要怪罪他人是不切實際的。
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10日 (一) 06:45 (UTC)
- 閱。其實旁人眼中,這件事只是兩人對立爭議。有些話說過了,有些事作過了。實在維基中爭議日日上演,或大或小,或終於得勝,或不了了之。對此等爭議,管理員可作不多。而唯一萬試萬靈之法,就是雙方冷靜,保持局外人心態。太過在意投入只會令自己氣怒。一怒則不冷靜。所謂人身攻擊、誹謗,從來都無客觀標準,至於著邊者更是如此。最重要是自身無因其言論而有客觀可見損失,其他理亦無謂,傷身又損心。至於置對方於死地是否就是贏家,又會否因此輸了不少?答案在心中。欲勝之人更應捫心自問,蓋之往往輸在此般見仁見智之況而不自知。—J.Wong 2011年1月10日 (一) 09:41 (UTC)
- 謝謝您的回覆,如果對方只是張三李四,著實毋須本人太在意,但黃世澤先生是香港略有知名度的時事評論員,此人在維基的與動以及在外間的舉動都會有影響力,黃世澤在香港的網界已臭名遠播,但此人仍不斷抹黑個別網民,其做法是不公義的。
- 希望閣下能了解︰黃先生對本人及網民的恐嚇,在於其動輒聲言使用法律手段控告網民,惟黃先生似乎並無律師身分,在香港,沒有律師資格而自稱律師是刑事罪行,而黃先生聲稱別人對他「誹謗」亦無法和理的根據,但此人多次的聲明均有誤導及恫網民和公眾的效果。而這位網友的留言也一語中的──「誹謗」二字在這兒出現了很多次,卻沒有人定義過怎樣才算是,也沒有人舉過証。查過香港法例第21章《誹謗條例》,又看過一些法律的網站,發現誹謗要告得入是極之困難的,因為控方要証明其聲譽於「社會上一般想法正常的人」之間已經無理受損。可惜到現時為止控方都是以「不屑回應」來回應任何指控,讓我很懷疑一個正常人是否會收貨。反過來,動不動說他人「誹謗」自己,卻又不說証據,本身可以理解為胡亂指稱他人犯有刑事罪行,口頭形式發表已經能夠入罪。上起庭來,告得入的機會更大。這樣說來,到底是誰在誹謗誰呢?,可見,黃先生的言行不止構成恐嚇,亦構成行騙。
- 黃先生及User:Waihorace本身亦一直未能具體指出有哪些問題句語是屬於「誹謗」或「人身攻擊」。黃先生及User:Waihorace對本人ADORU的指控是無理的,亦濫用了投訴機制,而User:Waihorace不欲溝通並將他人給他的留言隱屏抹黑然後再向管理員聲稱受擾,他的做法誤導和迷惑了管理員,做法也很可恥;由於黃世澤先生在條目風波之後在其博客列載了一則聲明,當中更公開徵集本人個人資料,以及「招攬群黨對付dai adoru」,本人猶感白色恐怖,而一直於維基負隅頑抗但連管理員都不認為其指控成理的User:Waihorace,相信他與黃也是因此結成緊密關係。
- 本人在維基編輯條目眾多,當中也涉及很多人和機構,在維基以外也常發表評論文章,由於我的評論不像一些評論員般隨眾及向輿論聲大一方靠攏,「得罪人」是必然的事,但這是否代表我除了跟黃世澤「有仇」之外,也四處樹敵呢?本人非常遺憾事件發展到此,已經不是單純的編輯爭議,而是演變成「吹雞、召集群黨、報復」,我比較擔心的是,黃世澤先生已經是一個不講道理的人,這樣召集得來的「一群人」是否都擁有客觀、獨立思考的能力。而黃先生及User:Waihorace的所作所為也對維基絕對沒有好處,為此,我很希望閣下及維基管理員團隊對此二人作出懲處,
- 相信閣下 都能看到本人在今次的編輯乃基於來源、中立、事實,與不同人士溝通亦比過往用詞溫和,但仍被扣上各式帽子,所面對的不公義和被針對本人感受至深,但面對此等惡勢力本人實在不能辜息,沒有問題的編輯被人天天抗議,維基將會沒有安寧,希望維基社群的各位也能審慎考慮一個問題──是否因為要平息一些野蠻人在維基的撒野,就要斷送維基的中立呢?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11日 (二) 05:29 (UTC)
緊急:要求立即封禁用戶太刻薄
用戶太刻薄在多條香港中學的條目和巾幗梟雄之義海豪情條目中,屢次無理刪除合理內容及/或無理加入「原創研究」模版,更無理地把可收錄的內容指為侵權(如上課時間、教師名單、校舍設施等),曾有其他用戶提醒過該名用戶,但其不但沒有停止破壞,更變本加厲,企圖發動編輯戰。故本人現提出舉報,並要求把該用戶封禁,以維護維基百科之安寧,謝謝。Ken (留言) 2011年1月11日 (二) 17:45 (UTC)
- 中學條目之舉未見違於方針,該等內容確乎侵權。去當去者,焉不可?況有巡查員復其所易,難道其亦有誤?至《巾幗梟雄之義海豪情》,則有鑒於該等內容之去留實值斟酌,乃提醒之。—J.Wong 2011年1月12日 (三) 06:57 (UTC)
請解封黃世澤條目及對話頁
有關本條目,現在無論是頁面和討論頁都在保護狀態,而事實上即使討論頁被解封,黃世澤本人也只會繼續無理地反對,永無寧日,也不能達至「解決共識」,而現在的條目頁面處於早前被黃世澤回退至一個滿載不實內容的版本,但黃也將其負面評價統統給移除,本人有感黃世澤即user:Martinoei連日來的發飆和舉措實與破壞無異,另外User:Waihorace:對本人的四處抹異誣告亦誤導管理員,其所作所為欠缺公道,即使該用戶現在以「不回應」為由想置身事外,就更反映出此人的言行非常不負責任,其行為可以被稱之為共謀,希望管理員團隊對此兩人作出適當的調校,以及對條目作全面的解封。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11日 (二) 21:38 (UTC)
- 君,手寫爾心,既未靜心,亦帶怒意,試問在下焉得遂君所願,解錮之?未幾定再發筆戰。平心而論,下寧見有偏之處,亦莫欲見筆戰頻仍,似息未息。君必失望,但事實如此。謹建議設子頁而復撰之,撰畢則交互助客棧以議於眾,社群納之之時,黃君亦莫可再阻。望見納。耑此。—J.Wong 2011年1月12日 (三) 07:25 (UTC)
請慎重考慮解封黃世澤並封禁抹黑者
現在該條目及討論頁均被保護,無法推進討論及編輯,更無法解決爭議,但條目現在所記的內容是不實的,將條目凍結在此個版本是有害無益,本人撰寫該條目已經基於事實也客觀中肯,黃世澤的反對只是基於他不欲將自己的問題被討論,黃世澤本人的所作所為是人所共知,此人公開異見網民個人資料、箝制言論,不遜的事皆出自自己的博客,於電台電目語塞撒野企圖離席,也是源於其情緒管理不佳,種種負面評價乃基於自身的言行,自己不慎言、不包容、行不義,不能怪誰,也不能怪維基的如實編輯;而此人聯同User:Waihorace對本人的誣告抹黑,君可知道此二人讓我早前被某管理員錯判「永久封禁」,更令本人連申訴電郵的渠道都不能使用,可見此二人是處心積慮要「置本人於死地」,特別是User:Waihorace,此人不斷要求個別管理員要求封禁本人,但當包括閣下在內的多名管理員發現此人對我的指控並不成立,User:Waihorace就說「要結案」、「不再評論」,對於一個一直貢獻的我而言又是否應該被這樣欺凌?就算我不要求維基對我公道了,但試問如此辜息 User:Waihorace,袒護黃世澤,管理員可以對我錯用重典,但對此二人就沒有任何懲處,條目又應黃世澤的要求被調校至不盡不實,這對網民(包括所有維基的使用者、搜集資料的人士以及努力撰寫編輯條目的維基人) 公道嗎?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12日 (三) 15:40 (UTC)
- 君言其實僅有重點三個︰解除保護、投訴HW君拒覆及求罰於二人。其餘則未免重複,或無關於吾爾。試問其治緒不善何干於人?君與之二人未嘗不以己為是,以人為誤。凡他人之見不同於己,則覆以洋洋萬字,務易其見。此舉無疑惹人反感。本欲論事者斯感見拒,終無人敢議。此刻,當悉止人發言者何人也。君亦從未納人之見,僅求於外,豈會有濟於事?發於己,及於人,始濟於事。否則,僅談兵紙上,就永無可解。另外,縱事事相連,亦當別而論之。
- 保護並非肯定,可論既論,不復矣。至於拒覆,其可為之,確乎無違於則,莫可為。即使其違規,可辦者,斥之誡之,有用乎?除非廢則「封禁非懲罰」,否則莫可效君所願。爾吾言盡於此,除非有新事可陳。請勿複述。—J.Wong 2011年1月13日 (四) 07:59 (UTC)
- 凡他人之見不同於己,則覆以洋洋萬字,務易其見。<<回覆詳盡,是要表明立場、理由,我和黃世澤是不同的人,我會比較實事求是和講道理和理據,此二人不看、不問理由即刪除別人留言,就更須要道出事情的來龍去脈,我並非在意HW君的「拒覆」,而是以「人身攻擊」為由將我的留言給刪,是否人身攻擊可由大家定奪,HW君強行將自己錯誤或居心叵測的判斷宣揚開去,這種因人廢言的針對,本人是不能容忍。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13日 (四) 12:40 (UTC)
- 知君在意,本人亦復之矣,望君釋懷。何必一再苦己?—J.Wong 2011年1月14日 (五) 10:32 (UTC)
- 凡他人之見不同於己,則覆以洋洋萬字,務易其見。<<回覆詳盡,是要表明立場、理由,我和黃世澤是不同的人,我會比較實事求是和講道理和理據,此二人不看、不問理由即刪除別人留言,就更須要道出事情的來龍去脈,我並非在意HW君的「拒覆」,而是以「人身攻擊」為由將我的留言給刪,是否人身攻擊可由大家定奪,HW君強行將自己錯誤或居心叵測的判斷宣揚開去,這種因人廢言的針對,本人是不能容忍。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13日 (四) 12:40 (UTC)
- 不是本人要狙擊黃某人,但事實上他和hw君的所為實在大有問題,甚至現在,作為帶罪之身的黃先生仍不斷要求管理員封禁本人,實在不勝其煩。
- 誠如白河管理員在「當前的破壞」一頁所言︰「另外我想提醒閣下一點在Wikipedia:文明有提到與維基人之間的互動要保持文明,人是互相的,要懂得去尊重它人,不要為了編輯維基百科而吵。多多去善意地思考其他維基人的行為,而不是用惡意的眼光去看待每一件事物,這才是維基百科互重的宗旨。煩請閣下注意自己的發言,不要惡意推定任何人的行為,我跟你們一樣,也遇過多次編輯戰,處理時要文明以對,一旦失去理智,就一發不可收拾,事情只會越滾越大,我不希望有維基人為了一個小爭議變成大事件,造成兩敗俱傷。」我看到他這一段,我很欣賞這種情操。可是,當我看到黃先生下面回應「同意白河的決定」那個回應,本人就覺得他的「同意」言不由衷──黃先生本人似乎過去沒有太在意社群共識。
- 本人無論怎樣基於方針、怎樣力保中立客觀和引用可靠來源,此兩人都是要指鹿為馬不分是非地反對到低,並強詞編輯者對他們「有居心」,這無疑也讓本人不勝其煩,如果可以的話,本人也希望閣下能對USER:Martinoei也作出開導,自問,在黃世澤一條目,本人每次編輯之前必會於討論頁提出我的意見,並在得到其他維基人回應後起碼24小時後才作出編輯,可見,黃先生種種有選擇性編輯,以期隱惡揚善的舉措,才是他所指的「不能幫助質量提升」,黃先生四出向不同的管理員「宣揚我的惡行」,但往往僅以一句「違反中立原則」,但又未能舉出問題片語,另一方面,黃世澤條目明顯有過量的宣傳句語,但黃世澤本人似乎並不願意見到「他以為對」的內容放在條目,甚至連「此條目語句像新聞稿,請幫忙改善」的模板都容不下,屢次移除模板,並極力捍衛自己過量的廣宣內容,但同時又將「居歐權」及由他引起的「網路爭議」章節移除,而這些都是有非常多而實在的來源可證,當中包括報章、電台以至黃自己的博客。
- 說穿了,只不過是黃先生本人自己所不欲被記載的內容,但正如本人和網民都說過,黃先生的所作所為基於他自己的一言一行,被如實記載絕對不是維基人的責任,本人和其他維基人也是基於中立和事實作為編輯方針,而事實上黃世澤並非香港一線評論員,但其條目卻比很多一線評論員都要冗長,可是當中被記的不是無來源可證就是無凌兩可的陳述,如果因為黃先生一人抗議幾句整個維基就要順從他,這是對其他被如實記載的社會知名人士的不公平。(以上感受我亦給白河發了私信,希望不會被黃看成是『滋擾他人』吧!因為最近他又在宣揚『本人四出求助是屬於滋擾』,真的好煩.....)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15日 (六) 17:48 (UTC)
維基百科研究問卷
感謝您多年來在Wikipedia的努力,使得網路上有一個正向的,提供優良資訊的管道。 近年來,隨著網路的發展,越來越多人使用網路,也越來越多人投入Wikipedia的寫作; 這種集合眾人力量的合作關係,建立起龐力又堅固的網路社會。 我們很羨慕這樣一群不認識的夥伴,能無私的朝共同目標而努力; 卻也遺憾,現實的社會中,沒有這樣的團隊完成這樣的工作。
為了了解此種虛擬社群所建立起的關係,以便協助現實團體改進結構, 我們是中華大學資訊管理系的研究團隊,在此設計了一份簡單的問卷, 只要您花五分鐘的時間,回答問卷中的題目, 將可以協助我們分析出虛擬社群的結構關係,與改進現實團體的方法, 越多人的投入,將可以幫助我們越正確的評估, 以下是問卷的連結 http://www.my3q.com/go.php?url=degas2010/87158 再次謝謝您的幫忙
敬祝 身體健康 諸事順心
中華大學資訊管理學系
周菡苹 敬上
--Jasonzhuocn (留言) 2011年1月13日 (四) 09:11 (UTC)
User:Waihorace寄給我「就爭議案之調停郵件」
似乎HW君仍是死心不息,請見有關郵件︰mailarchive:wikizh-l/2011-January/000566.html 我的意見︰此人至今仍然堅持要求管理員封禁本人、並容許黃世澤繼續桿衛條目;早前,此人與黃君砌詞本人「人身攻擊」並將本人的留言刪除,達至誤導管理員作出「永久封禁」之決定。但此人今日仍要舊事重提要求其他管理員再審本人,但又要求閣下、書生、白河避免介入,這似乎無視了早前您們的判斷,事實上閣下、書生以及有其他維基人早前已經查過相關頁面,並清楚了解本人沒有對黃人身攻擊,此舉無疑是輸打贏要,也是對本人的不公道,懇請閣下關注,謝謝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13日 (四) 14:02 (UTC)
- 君願釋懷,是事定早了。閱。—J.Wong 2011年1月14日 (五) 10:3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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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黃浩然不是只有演無線電視劇 還有大陸劇 電影 歌曲 等............
所以才會建模板其他王喜 歐陽震華 陳豪基本上都是無線電視藝員 就不會用到模板了 所以也不會有一個條目掛10幾個模版的事情了—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Haudai(對話|貢獻)於2011年1月14日 (五) 11:13加入。
都市的童話
惹上了像黃世澤這類人,真是有夠累的,此人現在只一味針對本人在維基編輯的不同條目,就連這個條目都可以輕波作浪,指我「沒有加入來源」,但正如我在該條目的對話頁談及:指摘當然比編寫容易,但以此達成的編輯數不代表你的貢獻特別多,不斷籠統地指摘別人不符合方針,提出質疑又要假手於人,黃君更半命令式的語調去要求別人「向TVB索取新聞稿」,我只感覺此人是在留難針對多於真心服務維基。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17日 (一) 06:50 (UTC)
編輯摘要的重複?
在這裡出現好多的重複、重複、重複...,怎回事?另外回覆的格式我希望用Re+主題,感謝。--俠刀行 (留言) 2011年1月19日 (三) 09:03 (UTC)
- 看對比也知吧……只是分開原本用一個模板全部包含的主題而已,沒什麼……—J.Wong 2011年1月19日 (三) 10:53 (UTC)
有關「愛好者網站」之定義
希望各位可以定奪何謂一個「愛好者網站」,如本人新設的MIGHTY MOUTH條目,就被此人冠上一個「愛好者網站」模板。
眾所周知的是,所有關於音樂團體的條目,不論中、港、台、英、美、日、韓,必然會有成員介紹,各個條目一直也如此,其他不同語系版本的維基頁面也如此,並一直相安無事。本人在設此頁之前,條目之編寫也有參照其他音樂團體之條目,如Wonder girls, After School等,亦參考過本條目之韓文版,有關此點,本人亦有在talk:MIGHTY MOUTH中有所提及。
可是,管理員妙詩人君卻將本人的理由倒行逆施,並將「愛好者網站」模板套用到本人作出舉例的Wonder girls, After School兩個條目之上,實在有點匪而所思和不勝其煩。事實上,管理員僅在條目掛上模板,但又沒有陳明其理由、理據,又或提出編輯指引,這只會讓編輯者將會無所適從,「軼事與未經證實的評論、不合適的列表和連結的收集等」也不存在於現行頁面上,因此我不明白該位管理員的用意何在,也有點無凌兩可,僅被個別人士將條目冠以「愛好者網站」之批判,亦對編輯者有不公平之嫌。
另,管理員妙詩人先生對黃世澤一條目的判斷亦明顯有所偏差,過去,本人有感黃世澤條目有像新開稿以及宣傳句語過多,遂放了個「請幫忙改善」的模板,並將「不經篩選」之內容移除,但卻被此人單方地封禁,本人相當懷疑該位管理只的判斷,「維基百科不是不經篩選的資訊收集處」一句是否不適用於黃世澤條目之內。
再者,按照妙詩人君的標準,他是否應該非常努力地穿梭於各個音樂團體網站去做巡查以及做「加模板」的動作?因為「愛好者網站」比比皆是,並非僅得以上所提及的三個條目。本人不明白是否由本人編輯的條目必然得到管理員妙詩人的關注,但此人也未免過份關注,從而做出很多矯枉過正之舉。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26日 (三) 01:05 (UTC)
巡查豁免權
您好,由於閣下不時參與有關權限申請的事宜,因此在下希望向閣下請教一件事。參見Wikipedia:巡查豁免權指出,「任何一位管理員均可依其判斷向經常創建頁面且熟知維基方針及指引(特別是生者傳記和關注度)的可信賴用戶授予此權。」,那是否指可以繞過申請程序,自行授予巡查豁免權?還望指點迷津。—ATRTC 2011年1月30日 (日) 10:23 (UTC)
請問科爾一頁為何重定向到簡體
繁體科爾和簡體科尔的意思完全不同--JK~中六課程太艱深…… 2011年1月30日 (日) 15:53 (UTC)
榮休管理員
回退就不必了,但是飯桶會在你的基礎上再加以改動。如果哥哥不滿意飯桶的改動,咱們可以商量。--罪孽深重的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11年2月5日 (六) 12:22 (UTC)
- 回覆
- 哥哥啊,這叫做虛銜誘之。--罪孽深重的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11年2月5日 (六) 16:08 (UTC)
- 哥哥啊,我們也不要爭了,把選擇權交給大家吧。--罪孽深重的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11年2月5日 (六) 16:24 (UTC)
- 回覆
- 飯桶希望:是否具備使用簡易程序的權利,必須在離任時明確告知離任管理員。如果採用哥哥的方式,飯桶的這個意向就無法達到了。--罪孽深重的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11年2月5日 (六) 16:44 (UTC)
- 該頁論之,更善也。—J.Wong 2011年2月6日 (日) 03:20 (UTC)
遼朝參選優良條目
遼朝正在參選Wikipedia:優良條目候選,遼朝包含文化各段落已大幅擴充,本條目堪稱優良作品,希望閣下能前往關注評選,謝謝。--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1年2月7日 (一) 11:25 (UTC)
Re: 毀文
謝閣下告知,已執行修訂版本刪除並有監管員協助,謝謝。-HW(留言 - 貢獻) 2011年2月11日 (五) 14:57 (UTC)
邀請您參與條目質量提升活動
總之,這是自由參與與發起條目協作的平台,歡迎任何人在該計畫提出協作請求或者幫忙協作,亦歡迎您成為各子計畫主持人,這比起在一兩個同好之間對話或條目討論頁互動性更佳。
- [通知]:哈利波特條目質量提升計畫開始投票。
- [公告]:中文維基百科主題專題已成立,歡迎參與討論,完成相應的開放性任務。
- [通知]:無線電主題頁已建立。歡迎前往參與,交流和瀏覽。
- [通知]:原神主題頁已建立。歡迎前往參與,交流和瀏覽。
- [通知]:阿根廷主題頁已建立。歡迎前往參與,交流和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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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候選主題)
邀請人:安可(居住地:酒館-職業:詩與歌之演者) 2011年2月12日 (六) 15:05 (UTC)
今個禮拜大搞作
無差別的「今個禮拜大搞作」第二期已經開始募集參與者,為了補強百科上品質低落的條目而努力,本計畫收錄漏網條目故不限主題範圍,比起草創第一期不知從何著手,第二期開始有了較明確的規劃,以需要維基化、需要清理 、 缺少來源的條目為主要對象,也擴大收錄了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猛烈炮火之下仍殘存下來的低品質條目,多個人多份力量,誠摯邀請您來參與。另外Wikipedia:互助客棧/消息有該計畫之發佈,閣下對計畫若有任何想法歡迎前往討論。--安可(居住地:酒館-職業:詩與歌之演者) 2011年2月12日 (六) 15:05 (UTC)
反對HW君肆意搬動他人留言,做法有欠尊重
本人強列反對HW君在未作事前討論的情況下,將本人於互動客棧提出的問題搬移至別處,理由如下︰
本人編輯條目時受到個別用戶提出的問題感到困惑,將之於「互助客棧方針版」提出並尋求其他維基人定奪,此舉實為維基管理員及維基「尋求共識」的精神相符合,做法絕對正確。然而HW君強言本人的留言「與任何一條維基百科方針或指引無關」,其言論似乎無異於此君一直以來面對問題的氣慨──每見別人提出一些「他所認為不應該曝光的問題」便將之「隱屏」,並刻意淡化其自身責任,做法實有野蠻無理之處;另外此人搬出「如有反對請聯繫管理員」之說,但此人並非管理員,操作或搬弄維基人申訴根本無理、不合情且不合法,而該人兄企圖將自己「熱心」而來的事端「交由」管理員處理,這種「交波行為」是非常不負責任的,再者,將他人提出的質疑不作回應反而視之為「騷擾」,也是對他人的侮蔑。
HW君與User:Martinoei即黃世澤既有串謀抹黑打壓用戶的黑前科,早前更有多次把本人申訴留言切詞「人身攻擊」並將之給刪,加上是次離奇事件,歸納而言未徵求過當事人的意見即擅作主張,此舉也猶如破壞,此外本人亦發現此君的對話頁載有一句「Crazy daisuke從即日起在本頁上有關黃先生爭議案之留言均會被本人視為Wikipedia:騷擾並回退。」,於該次陰謀事件敗露之後,此人一直採取迴避態度,未有對廣大維基人作出鄭重的道歉,如今擺出此「Crazy daisuke留言被視為Wikipedia:騷擾並回退」之說,可謂對本人的進一步抹黑,恐怕本人未能對此人的動動舉動作出善意推定。
自問,我的理由是沒有可以挑剔的地方,起碼黃世澤在閃電傳真機一條目沒有堅持其歪理的餘地,本人尊重管理員User:Wong128hk的做法,但不代表HW此人的做法和想法恰當。crazy>d (留言) 2011年2月12日 (六) 18:03 (UTC)
- 論事以事,HW君所為無疑。君案確乎非關訂則,乃遷。敬希見諒。—J.Wong 2011年2月13日 (日) 04:08 (UTC)
關於黃世澤的無風起浪
閃電傳真機一條目,黃世澤此人在未有事前討論的前題堅持其無理的編輯回退,事後此人於討論頁要求「有充分理由,證明那不是雜碎資料」,本人認為此要求實屬反智,理由已於Talk:閃電傳真機詳述,.黃君亦無辯駁之餘地──是否「雜碎資料」可以很主觀,但因為此條目是記載香港一九十年代的兒童節目,條目所記述的包括「節目環節」都屬香港人的集體回憶,基於此,黃君之「除非有人有充分理由,證明那不是雜碎資料」之說也屬反智,若此人要堅持自己做法正確,務必端出充分理由,證明那「是雜碎資料」,而非要求別人舉出「充分理由」維基不是一個由僅黃君一人定奪的地方。在都市的童話一條目,本人也曾經被此人作過相類似的留難,此人甚至要求本人「去信TVB拿新聞稿」證明我舉出的章節的可信性,這種橫蠻無理跟是次由他挑起的事端,以及「除非有人有充份理由」這種無凌兩可的要求,也相當雷同相似。本人有感此人不斷刻意地針對本人的各個細微編輯,雖對本人傷害有限,但也不勝其煩,感覺此人的無風起浪只會損害維基上下,損人不利己地將條目玉石俱焚,只對所有維基讀者都不公平,黃世澤先生的言行是自私的。
另外,此君僅在回退動作上一句聲言「阻止執意引發編輯戰行為,無合理解釋撤除模板是大有問題」,然而,此人並未交代其被質疑之處,非但未有提出他所認為「雜碎資料之定義」,嗆聲別人「無合理解釋」之說則令人有感此人是在狐假虎威和夜郎自大,相信解釋合理與否亦不是由此人作為審批或把關,黃世澤並非一個「負責人」或審查窗口。老實說,我們是否有必要正視黃世澤此種猶同怪獸家長的粗暴行為?因為此人一直都無視溝通,如果維基是一個容許此人搗亂的地方,本人感覺是對所有基於方針框架編輯的人的不公平。另一方面,黃世澤此條目實有解禁之必要,該條目現在仍處於一個內文不盡不實的版本,本人認為黃世澤不能於維基享有被袒護的特權,不然,就會對其他被如實記事的實名人物不公平。crazy>d (留言) 2011年2月13日 (日) 07:59 (UTC)
- 閱。非本人可理矣,交社群議之,更善矣。—J.Wong 2011年2月13日 (日) 14:24 (UTC)
教我保護頁面
你懂保護頁面嗎?你可以教我保護頁面嗎?我們不懂保護頁面啊!--Fuhp2009 (留言) 2011年2月13日 (日) 10:27 (UTC)
回應
對於不仁不義之事,本人不會視而不見,對於自身被冒犯誣蔑,更不會坐視不理,特別是閣下建該本人交由社群討論尋求共識,本人其實早已擺出與大眾溝通尋求共識的善意,並善用討論頁,然而黃世澤君非但視而不見,更誣蔑本人對其作出攻擊,本人並無針對任何人,只是如有人要自命公義但同時又在行使不義,如黃世澤這種歹人歹行,本人實看不下去,維基管理員也不應辜息此人的狂妄言行。
有關該人過去現在的問題,閣下可以閱讀本人的文章︰ 《時事評論員的成魔之路》、《當有人於網上說要告你誹謗......》作深入了解crazy>d (留言) 2011年2月14日 (一) 20:55 (UTC)
- 關於陳小平條目, 我已盡一個提議保留者的義務, 找到了以下來源:
- 他的學術論文發表及引用情況google學術
- 大眾媒體邀請陳以專家身份討論他的專業: 運動奧運大家談:劉翔08奧運奪金有點懸(訪問陳小平, 王俊林)
- 陳任職的高等學府對他的介紹 [寧波大學體育學院
- 不同學院邀請他作專題講座的報導國家體育總局上北京體育科學學會運動訓練學分會的通告, 江蘇體育訓練中心的專題講座報導, 首都體育學院研究生會的講座報導, 寧波大學體育社會科學研究領域專家論壇報導
基本上一位學者的工作(研究, 教學, 專題講座)也包括了, 但維基百科:存廢覆核請求中仍有朋友以文章的內容並不是介紹陳小平本人。為理由反對復建. 我對這種情況此深表失望, 只能怪陳某沒有貪污殺人攪婚外情及上載裸照到互聯網, 讓傳媒不能對他作出有效介紹-Nivekin※請留言 2011年2月19日 (六) 05:04 (UTC)
謝謝
謝謝你解除封鎖。--知識長 (留言) 2011年2月20日 (日) 09:05 (UTC)
問題
請問怎樣利用Twinkle大量刪除條目?在下已經啟用了User:AT/monobook.js,仍然未見任何分別。還望指教。—ATRTC 2011年3月19日 (六) 16:19 (UTC)
- 謝謝,已經可以運作了。—ATRTC 2011年3月19日 (六) 17:11 (UTC)
CSD O3
早安,辛苦了,看來兩位已經把這次的大量刪除完成了! ^^ —Alberth2 汪汪 2011年3月20日 (日) 01:14 (UTC)
似乎已經完成了
飯桶的確是無能的。--罪孽深重的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11年3月20日 (日) 11:03 (UTC)
- 怎會呢。欽佩你肯逐頁檢查,逐頁刪除。厲害。 =] —J.Wong 2011年3月20日 (日) 15:26 (UTC)
舊名
請尊重在下的選擇, 勿以舊簽名稱呼在下, 尤其是你知棄用的原因--Nivekin※請留言 2011年3月24日 (四) 06:07 (UTC)
- 謝謝. 另簽名應是之前今古庸龍留言的語法遮蔽了你的簽名[1], 當我刪除他的留言時, 便變成了我的簽名--Nivekin※請留言 2011年3月24日 (四) 07:39 (UTC)
- 應該應該,豈須言謝。原來如此。—J.Wong 2011年3月24日 (四) 08:39 (UTC)
一個蘇聯-蒙古-中國混血兒用戶的來信
您好,管理員女士/先生!
在下現在正在將翻譯俄國地理的相關條目由俄文翻譯成中文,由於在中文維基百科裏不是很熟,為避免受到無事生非者的無端攻擊,在此尋求協助,謝謝!
本人迄今爲止翻譯完成的條目如下:
此外還有一些相關的重定向頁面。
該IP為公用IP,地址是72.229.35.176,但不知何故,無法使用用戶名登陸編輯,在用戶登錄以後,編輯結果仍為IP用戶編輯。還請閣下能夠予以協助!
此外,閣下若有翻譯方面的需求,特別是俄文和中文相互翻譯,盡可找在下,在下雖然不才,但還是有一定的翻譯能力的。
謝謝閲讀!
--Августу※Русский-English-中文 2011年3月26日 (六) 08:00 (UTC-5)
- 首先,歡迎閣下蒞臨及感謝參與。歉哉,閣下所提,在下亦未知何解,請移玉求助於互助客棧技術區或菲菇討論頁。菲菇深諳技術,應可助君解難。—J.Wong 2011年3月27日 (日) 02:36 (UTC)
再次求助
- 本人翻譯的相關條目和模板均為俄國地理,以上五個行政區域都是本人的家鄉所在具體方位。本人因此才翻譯這些條目。但現在有其他用戶因爲對俄國地理了解不夠深刻,且對方沒有翻譯專業而導致了我們兩個用戶都陷入了編輯戰。我相信對方沒有惡意,但問題已經造成,還請閣下能夠協助解決,謝謝!
該IP為公用IP,地址是72.229.35.176,但不知何故,無法使用用戶名登陸編輯,在用戶登錄以後,編輯結果仍為IP用戶編輯。此問題仍未能得到解決。還請再次協助!
--Августу※Русский-English-中文 2011年3月29日 (二) 22:30 (UTC-5)
此條目之文言可否錄於大典
未明大典條例,恐妄動生亂,余欲以簡字撰之,可乎?望君賜教,以資天朝帝都淺學之徒。另可有專用模板便吾撰文,望不吝予。--色皇 (留言) 2011年3月26日 (六) 14:30 (UTC)
- 吾嘗閱大典之文[5],自歎不如,心嚮往之,一時興意,欲撰文,奈何條例不予,遂作罷。君言甚爲裨益,今後明曉,吾甚感激。
還有,和您能用普通話嗎。鄙人久居帝都,慣用官話,一般交談不太習慣用文言,感覺好奇怪,哈哈。--色皇 (留言) 2011年3月27日 (日) 07:58 (UTC)
關於F4速刪修改提案
由於少數人所反對,如之奈何?--蘋果派.留言 2011年3月30日 (三) 19:25 (UTC)
- 歉哉,近來事忙,未暇理之。倘未克通過,則唯有晚些再提案。—J.Wong 2011年4月5日 (二) 13:45 (UTC)
- 是否只有投票一途可以繼續?我不想讓少數人阻礙方針的修訂,看來只有投票對決了。若君沒有更好的辦法,我就準備投票事宜了。--蘋果派.留言 2011年4月5日 (二) 19:05 (UTC)
敬希關注本人之申請。-HW(留言 - 貢獻) 2011年4月5日 (二) 07:51 (UTC)
存廢討論
希望你可以快一點有回應。另外,我最近經常被此人維基跟蹤,其行為等同擾亂,請問我可以怎樣?—Player23 (留言) 2011年4月5日 (二) 10:29 (UTC)
- User:Player-23在精神控制條目散播「美軍已經有可以控制人腦思想的武器」的可疑資訊,拒絕其他用戶包括User:PhiLiP、User:Cloudcolors及我的修改,行徑形同霸佔條目宣揚特定觀點,謹此回應Player-23的無理投訴。--Mewaqua (留言) 2011年4月5日 (二) 11:14 (UTC)
- 另外,在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有用戶問:如何監視IP用戶113.68.*.*的編輯? ,但是無人(包括回應的行政員)認為「監視」等同騷擾。--Mewaqua (留言) 2011年4月5日 (二) 11:27 (UTC)
- 閱。抱歉,暫無暇理會。—J.Wong 2011年4月8日 (五) 02:56 (UTC)
關於文件速刪修訂
現在的投票,基於討論中的支持率,且與您的修訂案並不衝突,也就是說,您只要支持您自己的提案,也應該支持本投票的。投票通過後也盡可以按照您的提案進行修改啊。--蘋果派.留言 2011年4月8日 (五) 07:50 (UTC)
邀請討論2011年香港春聚
- 邀請你的維基人是:拉叔(留言~) 2011年4月15日 (五) 07:03 (UTC)
- 閱。—J.Wong 2011年4月25日 (一) 19:52 (UTC)
請求封禁IP用戶75.37.41.65
IP用戶75.37.41.65自3月開始,一直在多個電視節目列表內進行破壞[6],破壞形式主要是胡亂更改節目的播放時間,及無故把全形符號轉換為半形符號。本人和其他自動確認用戶曾多次提示該IP用戶不要再破壞,但該IP用戶不但沒有理會,近日更變本加厲,其編輯被回退過後竟惡意回復其破壞性編輯。本人對於75.37.41.65屢次的破壞已忍無可忍,故特意提出舉報,並懇請管理員把該IP用戶封禁最少3個月。Ken (留言) 2011年4月19日 (二) 03:28 (UTC)
請求半保護明日之星Super Star
自2011年3月28日起被大量IP用戶加入大量冗長文字及破壞未息,見編輯歷史,故請君半保護--Billy & Mandy (留言) 2011年4月19日 (二) 09:02 (UTC)
邀請出席2011年香港春聚
拉叔(留言~) 2011年4月24日 (日) 05:33 (UTC)
關於防濫用過濾器
要求加入阻止用戶將頁面移至用戶頁的過濾器,參考。 ★冰霜葵 2011年4月25日 (一) 09:54 (UTC)
- 人非機械,豈須如此?君未免過慮。—J.Wong 2011年4月25日 (一) 19:57 (UTC)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提請取消不活動管理員的權限/Koyn已被列入頁面存廢討論列表中,正在投票表決是否應該刪除。有編者認為條目可能不符合維基百科的收錄方針,並已經解釋了原因。(參見維基百科不是什麼)
我們歡迎您參與討論並留下關於條目是否符合方針、應當如何處理的意見;請在WP:頁面存廢討論#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提請取消不活動管理員的權限/Koyn中留下您的意見,記得使用~~~~簽名。您也可以在討論期間改寫您原先的條目,但請不要移除條目頂端的條目刪除模板。謝謝合作,祝編輯愉快!UAL55 (留言) 2011年4月27日 (三) 10:21 (UTC)
請處理,謝!--數字人生 (留言) 2011年5月11日 (三) 11:26 (UTC)
請幫助
您好!
- 請,與我在我的 電郵地址 : [email protected]
我需要你們的幫助。 謝謝您 --Mendilboldum (留言) 2011年5月17日 (二) 22:02 (UTC)
RE:策發組?
- 應是對維基方針及問題修訂討論之群體,無奈本人近期將赴日工作,早則月底、遲則7月初,近日準備材料及簽證事宜,無暇顧此,殘念。--色皇 (留言) 2011年6月4日 (六) 17:36 (UTC)
感謝星章
好主意星章 | ||
感謝您對於完善中文維基百科方針指引所作的貢獻 --蘋果派.留言 2011年6月4日 (六) 19:53 (UTC) |
似乎有古文,請翻譯為現代文。--UAL55 (留言) 2011年6月5日 (日) 04:26 (UTC)
抱歉,能否抽空來互助客棧/方針一下
似乎遭到惡意對待了,實在很難脫身,能否稍移玉步至那邊幫忙調停,或者代為通知其他有興趣的人加入討論。感恩。--剛成了AKB48的飯~Ryusakura(點此留言) 2011年6月5日 (日) 18:40 (UTC)
- 請看中間的留言,沒錯是他讓步了但他好像不服,現在好像是我被人身攻擊的樣子因為是我將事情擺上去社群尋共識,但他卻當是我尋仇反擊。雖然已經決定不再予理會了但是被這樣無理攻擊感受很糟很不爽。 --剛成了AKB48的飯~Ryusakura(點此留言) 2011年6月6日 (一) 05:25 (UTC)
- 回應
- 我是不想理他了,但現在我可是成了活靶了,請問我可以怎樣置身事外?--剛成了AKB48的飯~Ryusakura(點此留言) 2011年6月7日 (二) 12:06 (UTC)
re:策發組
感謝閣下邀請。敝人非常贊同閣下的出發點。--Amazingloong (留言) 2011年6月6日 (一) 03:35 (UTC)
回︰策發組
- 抱歉,我想我需要暫時淡出維基百科一段時間。所以一段時間內還是不參與了。—Fantasticfears(留言+) 2011年6月6日 (一) 13:58 (UTC)
多謝您授予回退權,此外麻煩您把這個申請也處理一下吧。--Makecat (留言) 2011年6月7日 (二) 07:27 (UTC)
RCSB的那幾個圖像都是來自Molecule of the Month。PDB copyright disclaimer上只說PDB archive 和Molecular images from RCSB PDB Structure Summary pages是PD,但是這幾個圖像都是來自Molecule of the Month Archive,copyright disclaimer也說了The RCSB PDB Molecule of the Month may be referenced using its 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 (DOI) and the author/s of the article.此外該圖像出處頁面[7]在每個圖像下方的「Download high quality TIFF image」處,點擊右側的「!」圖標,有提示說明這些圖像是copyrighted的,只能用於教育目的,因此並非自由版權。而且commons也全部刪除了PDB.org's Molecules of the Month的圖片。請再複查一下--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6月9日 (四) 09:18 (UTC)
請求協助
您好!可否協助將Hugo的編輯歷史合併到烏戈?謝謝!—Iokseng(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02:38 (UTC)
請您主持公平
一直認為您乃是十分稱職的管理員之一。某用戶自己承認乃是一位永久封禁的用戶的傀儡。並持續對維基人發出死亡威脅。如果不對其進行永久封禁,那麼如何能永久封禁其他人的傀儡?我認為死亡威脅乃是十分嚴重的違反WP:文明。如果不對其採取行動,甚難服眾。參見這裡。我不願意拿他和其他被永久封禁的維基人相比,不過「公平」在維基百科也是需要維護的。--蘋果派.留言 2011年6月16日 (四) 01:00 (UTC)
邀請您參加第九次動員令
親愛的維基百科用戶Wong128hk/Archive content/Archive 10您好:
首先,感謝你對維基百科的貢獻!為了提升中文維基的條目品質及數量,第九次動員令將於2011年6月25日開始,9月3日結束,我們竭誠邀請您積極參與。
本次動員令分為大、中、小動員令,大動員令是可以在任何主題中貢獻的動員令項目,而中動員令的2個主題分別是人文與社會科學及世界各地,小動員令的4個主題分別是最多語言待撰條目、自然與自然科學、工程、技術與應用科學及外交。
關於本次動員令的詳細信息請您參見:第九次動員令,並歡迎您到動員令入門頁了解甚麼是動員令,並請至報名頁面報名參與是次動員令,唯報名僅於6月25日或之後開放。
請收到本邀請函的維基人,將{{subst:動員令}}轉貼到其他尚未收到本動員令的維基人討論頁上(也請參考工具),如果您由於各種原因不能響應本次動員令、積極建立新條目,也請幫忙散發動員令,因為能否將動員令傳播出去,是歷次動員令成敗之關鍵,大家一起合力才能提升維基的服務、品質及數量!非常感謝您的參與!
關於全保謢
請問一下,您在請求保謢頁面說的"自確用戶參與其中"指的是我嗎?--n3ph223172 (留言) 2011年6月17日 (五) 20:33 (UTC)
Re: 存廢覆核存盤
已修改,如有發生錯誤或導致破壞敬請告知,謝謝。--Jimmy Xu talk 2011年6月18日 (六) 15:34 (UTC)
我是閻魔愛
雖然對於被封禁的事不介懷,但是只因數句話就可以以言入罪,那我以前所說的算得上什麼,為何沒有理會我的申訴?在此大為不解。--地獄少女閻魔愛 地獄繪馬 2011年6月23日 (四) 06:33 (UTC)
在人的壓力下要刪除文章
請幫我刪除中國基督教播道會同福堂文章.因為在某人的壓力下要刪除文章.請盡快!謝謝!—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Francischan312(對話|貢獻)於2011年6月29日 (三) 13:19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