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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討論:Riskchard/存檔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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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興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條目快速刪除

想請教刪除此條目的主要原因為何?除了基本單位的介紹外,主要還是著重在讓公眾檢視此單位使用公帑的狀況,以達公家機關資訊公開之效。 阿傑留言2013年9月15日 (日) 03:07 (UTC)[回覆]

re

這要等到解除保護之後才方便(等到猴年馬月我就不知道了 囧rz……),參見WP:管理員中的避嫌說明。剛才是保護到編輯戰開始之前的版本,但中立性和語調敘述都很有問題,基本上成了資料堆積處。--♥VC XC 2013年9月1日 (日) 01:47 (UTC)[回覆]

關注度過期

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陳明楓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3年9月3日 (二) 04:32 (UTC)[回覆]

建議提交至Wikipedia:合併請求

我建議閣下將一些非常缺乏關注度的虛擬人物條目提交至Wikipedia:合併請求而不是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因為若該人物條目內的資料被全部刪除,則原本的角色列表會缺少很多內容。--M940504留言2013年9月3日 (二) 04:39 (UTC)[回覆]

您好,完成。之前對於沒有明確方針共識或明確討論的問題加上全保護,希望能理解我的審慎。對於WP:VPD中的討論,我也對Gilgalad的觀點也表示認可,正因為事已至此所有管理員才可以以共識或指引行動。若現有版本仍有待商榷之處,亦可以以{{editprotect}}表達,謝謝--Kegns留言2013年9月4日 (三) 15:25 (UTC)[回覆]

客氣了,因為避嫌,我還是不宜過多地「參與編輯本條目」,所有還請考慮使用{{editprotect}},謝謝--Kegns留言2013年9月4日 (三) 15:49 (UTC)[回覆]

Re:

T:B不是可以自己寫麼?--廣雅 范 2013年9月8日 (日) 05:11 (UTC)[回覆]

不用。--廣雅 范 2013年9月8日 (日) 05:18 (UTC)[回覆]

為何閣下認為「只介紹虛構劇情的內容不是有效介紹」

看到您的這一個回覆,所以產生此疑問,希望閣下可以回覆。

WP:GNG對於有效介紹的解釋為「意味著相關之來源直接、詳細地講解了主題的實體,編者無需通過原創研究來發掘條目的內容。有效介紹要比順帶提及深入,但可能會較專門闡述淺顯一些。」,此解釋並沒提到虛構事物,為何閣下認為「只介紹虛構劇情的內容不是有效介紹」?Wikipedia:關注度_(虛構事物)還不是正式方針吧。--M940504留言2013年9月8日 (日) 14:19 (UTC)[回覆]

有關「非資料陳列式介紹」的問題

這問題我認為與互助客棧的討論關聯不大,因此在這裡詢問。閣下認為哪一種內容才算是「資料陳列式介紹」,可否舉個例子?--M940504留言2013年9月13日 (五) 14:28 (UTC)[回覆]

對ACG作品關注度的疑問

您好,我想請問您一個問題。我記得在以前的存廢討論、看到有用戶敘述漫畫或輕小說若有出動畫,則勉強可算是關注度來源(印象中是這樣)。請問閣下的看法是?若某某作品有出XX版(某某和XX可代入漫畫、動畫、電玩或輕小說),那麼可以算是關注度來源嗎?打擾了,謝謝。--KevinSET留言2013年9月14日 (六) 17:11 (UTC)[回覆]

隔了很久才來發問,真不好意思。我後來想了一下,意思是說即使某作品出了再多版本,亦不能視為獨立的關注度來源?--KevinSET留言2013年10月3日 (四) 20:05 (UTC)[回覆]

存廢覆核

你先前提刪的石橋直希經用戶申訴後暫時恢復,現發回重審,請前往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3/09/15繼續討論。--♥VC XC 2013年9月15日 (日) 06:42 (UTC)[回覆]

你是否在政治逼害

我說可能,而且沒有說誰。我剛才在說我一位自小喪失雙親的朋友,他很無聊的,你對甚麼號入座?牛腩3號留言) 2013年9月15日 (日) 10:35 (UTC) 你的人品太好了,這些人當不起我的朋友,所以你怎會懷疑我在說你?牛腩3號留言2013年9月15日 (日) 10:38 (UTC)[回覆]

條目蛙蛙的說明

Risk先生,關於您快速刪除的重定向頁蛙蛙是這樣的。之前有一用戶創建了蛙蛙條目,但是蛙蛙只是條目所寫藝人的綽號,於是我就將蛙蛙條目移動到了正確的名稱。特此澄清,謝謝。Huhao801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2:05 (UTC)[回覆]

輕鬆一下,Have fun!

編輯以樂趣為主,完美並不必要,與您分享。 安可 ♪留言2013年10月2日 (三) 09:01 (UTC)[回覆]
偶然看到這篇編輯守則,想藉由來單純分享維基百科的普則,來抒發前陣子您於互助客棧的方針提議的「提改變新條目推薦、特色內容及優良內容評選制度」的一些感觸,並無爭辯之意。--安可 ♪留言2013年10月2日 (三) 09:55 (UTC)[回覆]

關於你給我自習的東西。

知道你想給我看,但我Tag那兒之後,我真的看不到,因為那YouTube話因為版權的問題在此地區/國家被封鎖云云。另外,在"考古證據"上我只是把我所知的概括出來而已,原文可是一段段的。 Wolffy !!!商量一下 2013年10月2日 (三) 14:41 (UTC)[回覆]

我可沒有說謊,就是看不到啊,標題好似是一樣,但真的看不到。 Wolffy !!!商量一下 2013年10月4日 (五) 11:20 (UTC)[回覆]

好啦,現在看見啦。 Wolffy !!!商量一下 2013年10月5日 (六) 03:17 (UTC)[回覆]

Re

這個的問題在於怎麼修正。如果是直接清掉倒不難,但我猜有不少是參數名寫錯的。Liangent留言 2013年10月3日 (四) 09:23 (UTC)[回覆]

那現在做到哪裡有障礙了,還是從頭就不知道怎麼下手做一個bot呢?Liangent留言 2013年10月3日 (四) 10:55 (UTC)[回覆]
還是去看我在User talk:Gabrielchihonglee留的內容吧。Liangent留言 2013年10月3日 (四) 14:39 (UTC)[回覆]

BOT

我已經有了腳本,但是我不懂得如何運作,如何使它做事,請問你可以教我嗎?--Gabriel Chi Hong Lee (找我算賬) 2013年10月3日 (四) 14:28 (UTC)[回覆]

中文維基百科 監管會的邀請函

親愛的維基百科用戶:Riskchard/存檔4,您好!

維基娘
維基娘

中文維基百科監察管理人員協會(Supervise Administrator Council,簡稱SAC), 監管會 會章 可解作監管會。名稱靈感來自香港的監警會。我們的職責是監察管理員、回退員和巡查員的行為有否違規和覆檢管理員的決定。


我們希望您也能夠參與到中文維基百科監察管理人員協會中來,為維基百科與監管會的發展都貢獻出一份力來!(若有打擾,敬希見諒!)



邀請你的維基人是:在下--諸路馳 留言(☏) 互助(♥) 新頁面 2013年10月7日 (一) 02:24 (UTC)[回覆]

User_talk:烏拉跨氪

參考User_talk:烏拉跨氪的相關討論,維權不等於人權,維權律師不等於人權律師。--61.231.14.106留言2013年10月8日 (二) 07:08 (UTC)[回覆]

re:有關頁面存廢討論

由於相關討論內容不只針對希臘神話人名譯名列表的存廢,也涉及了其他條目與方針,討論內容廣泛。因此我認為繼續在頁面存廢討論裡討論此事並不恰當。我在互助客棧開了一個新討論,若有意見我會直接在互助客棧發表……不過目前對此議題發表意見者極少,待有其他人加入討論時我才會跟著發表意見。--M940504留言2013年10月11日 (五) 15:32 (UTC)[回覆]

我沒這樣說,我目前依然認為「如果是譯名列表還稱得上符合」。提出修改是希望未來方針能寫得更清楚,避免「一個方針,各自解釋」的情況(這種情況就是我與閣下在希臘神話人名譯名列表產生爭論的原因)。--M940504留言2013年10月11日 (五) 16:19 (UTC)[回覆]
(~)補充我所說的「寫得更清楚」,即是方針加上註解「譯名列表符合」或「譯名列表不符合」--M940504留言2013年10月11日 (五) 16:23 (UTC)[回覆]
那麼您應該也誤解我的意思了,我的立場比較偏向支持Wikipedia_talk:列表#再談列表的存廢Professorjohnas的意見,而不是烏拉跨氪。
另外,在用戶討論頁上討論此事不太方便,既然有人加入討論,那麼接下來我就直接將意見發表至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問:譯名列表的存廢問題,閣下可不用在我的對話頁上告訴我討論發展,我自己查看就行了。--M940504留言2013年10月11日 (五) 16:47 (UTC)[回覆]

回覆:這樣不妥吧

現時一年的保護期並不是絕對必須對該條目保護滿一年。較長的保護期是否為了防止編輯爭議者在較短保護期過後立即進行編輯戰的行為。若在保護期內編輯者通過討論獲得了共識的內容版本,並確定不會再發生編輯戰則可立即解除保護。若在保護期內編輯者都未進行溝通,則保護是最好的選擇。烏拉跨氪 2013年10月11日 (五) 15:45 (UTC)[回覆]

我還是希望各方通過討論解決這些問題。畢竟封禁是最後的手段。烏拉跨氪 2013年10月11日 (五) 16:03 (UTC)[回覆]
  • 不好意思來插句嘴,請問我破壞什麽了,閣下去看看編輯摘要,我僅僅是恢復到了一個編輯戰前的版本,摘要註明「暫時恢復至編輯戰前」,且該條目的編輯爭議目前已經不完全是維基範圍內的事情,而是有人(管理員:不是烏拉)故意打壓與自己意見不同的用戶。請明鑑。——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3年10月12日 (六) 00:44 (UTC)[回覆]
既然如此,能否勞煩您在烏拉管理員那裡把話說明白。他都回覆你「封禁(我)是最後的手段」,可見您的留言已經被他人看起來就是「你認為我在破壞」。—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3年10月12日 (六) 12:25 (UTC)[回覆]
  • 在下手機,大陸https被牆,進不去您的鏈接,但如果你說的是在下那次回退的話,請問哪些地方不中立了?都是依據事實和來源的內容。中立性不是說正負對半開的,而是依據事實,不偏不倚。您認為是否?呵呵。另外,關於該條目的「水」不是一般地深,產生編輯爭議的原因,等我有空上電腦再與您詳細說明,真不是一簡單的事情,所以曾經在下請求過您勿要牽涉其中,大陸的事,有時候是奇葩。烏拉全保護其實也沒錯,這樣落得消停,不然搞不好會繼續編輯戰發生,到時候真出什麼事,誰也預料不到。只是還是希望您和烏拉說清楚吧,您在烏拉那裡都說「守望者的行為是破壞」了,這樣的確不妥,還望您更正,謝謝!—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3年10月12日 (六) 13:43 (UTC)[回覆]
嗯,最後一個可以接受。其他的只能說閣下對陳良宇和上海欠缺了解了。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3年10月12日 (六) 14:09 (UTC)[回覆]

果仁蜜餅送給您!

索多瑪-蛾摩拉條目存在嚴重問題。請自行對比英文wiki,與中文wiki,描述完全相反。中文wiki關於考古條目,無有效證據。參考文獻鏈接一,ark discovery不知道什麼機構,就是賣光盤的。鏈接二,wyatt,請自行搜索此人條目,著名的考古騙子。後三個鏈接,哈佛大學什麼的,完全打不開,不知道指向什麼。 請關注此條目,我正在修改。 Lattice133留言2013年10月11日 (五) 21:18 (UTC)[回覆]

《維基人》2013年9月 第9期

  • 本期概要
    • 放開彼此心中矛盾,理想一起去追 
    • 維基媒體國際會議是維基愛好者們舉行的一年一度的盛會。全世界的維基百科編者們歡聚一堂,相互切磋經驗、交流項目、合作探討。它就像中國的「兩會」,是維基百科等網站重要的風向標。在2013年8月7-11日,這個年度「狂歡會」來到了香港。在這裡,人們學到的不僅是最新的技術,更是與人分享的開放思維、和人人平等合作的價值觀。成百上千的青年開闊了眼界和知識,更學會以一個不平凡的角度看這個世界。


    點擊下載(簡體)點選下載(繁體)


  • 《維基人》月刊代理郵遞員--RanyvAI留言2013年10月12日 (六) 13:54 (UTC)[回覆]

    早前,有用戶提案至存廢覆核,現得結果如下︰該文需易名為「高達系列主要角色列表」,並除卻既有,須附備各項簡介,以符《列表指引》所定。請查照轉知。--J.Wong 2013年10月13日 (日) 07:21 (UTC)[回覆]

    黃鈺渟 (珍姐)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黃鈺渟 (珍姐)」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條目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頁面的內容,您可聯繫管理員,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Risk留言 2013年10月13日 (日) 12:08 (UTC)[回覆]

    先表達一下我寫這段話的想法,我非常尊敬閣下在維基百科中的貢獻,以及閣下對條目進步的思考與努力。關於關注度的條目,我也想交流一下,因為我是幾年前撰寫書籍關注度的起草者。當時的情況也和現在不同,當時我對條目的要求比較高,特別是書籍,我對一些輕小說或者網絡小說充滿着鄙視,這種鄙視和偏見促成了我撰寫這些關注度,很快一些相關的條目刪除掉,其中不乏一些現在搬上熒幕的書籍。在刪除的過程中,我也和很多編輯產生分歧,一些編輯甚至變成了破壞者。我時時反思過去的時候,我覺得一些猛藥未必是最正確的方法;儘管我在維基中做過一些正確的事情,但是我也做過錯誤的。而且錯誤的事情帶來的遺憾,我始終未能彌補。

    這些年,我的編輯增加了上千上萬,我更多參與到知識的創建,而非維護篩選過程,這些努力換來了一些薄名;我對中文維基的理解也和過去大有不同,我更希望它的強大、完整、有競爭力。我相信閣下追求的維基百科應當是趨向於嚴謹與完整,這是閣下非常迫切希望推動「虛擬事物關注度」的原因。在很大程度上,我贊同閣下的立場;唯獨有分歧的是,我認為關注度更多不是排他的方法(刪除條目或者排斥部分編輯),而是一種融合和指南的方針(完善條目及教育新的編輯),他應當包括如何幫助新編輯者維護自己創建的條目。如果「虛擬事物關注度」的制定是後者,那麼我會支持,而且我相信會有很多編輯支持。

    請考慮一些其他的維基因素,包括我們流失的編輯人群;如果維基理念是值得推崇的,它應當包括各種編輯,有年輕人有老人,有讀者也有音樂人。知識本身應當超脫於意識形態、超脫於我們年齡、閱歷和學歷;如果我們仍然去做排擠編輯和限制的事情,那我們又和我們反對的人事價值,有什麼區別?謝謝。--Walter Grassroot () 2013年10月15日 (二) 03:31 (UTC)[回覆]


    閣下表達的一些非現實世界意義的理念我表示部分贊同,贊同是因為我認為的確一些虛擬信息很難談得上真正百科全書中應當包括的知識;但部分不支持表達是,我的這些看法是否帶有自己的偏見或局限。既然不是向整個ACG的條目開火,那麼首先需要進行一個很明確的限制,這些限制能夠便於編輯們選擇合適的條目、以及合適的表達和撰寫。贊同ACG條目是維基核心的編輯並沒有錯,任何我們編輯都有自己知識的局限。拿比卡丘的條目和波蘭團結運動比是不公允的,顯然這點上很多編輯0.025%和0.001%在實際統計意義也沒有優劣比較。我不認為我的理念會和經濟學人的那些觀點相同;相反,我認為維基百科的吸收接納的內容應當多樣性,比卡丘和波蘭團結運動應當都有包括。

    如果要強行推定一個關注度,我希望你能夠循序漸進地進行變革和推動,而非一次性就要強烈地進行革命。我在推書籍關注度時,幾乎每項條款都建議編輯去投票、去發表意見。如果閣下不辭其煩,譬如將ACG的一些內容(世界觀),譬如一些小說中的人物,遊戲中的人物。等等,請一一做事無巨細地規定,而且請務必補充上例子及解釋。什麼樣的例子可以保留,然後在方針指引上,能夠幫助編輯熟悉維基規則,將他們的人物按照維基規定去做。如果關注度指引是一個有奇效的抗生素,那麼需要規定什麼場合使用、什麼病症和病情需要注射、以及要求醫護人員如何去操作。否則的話,它要麼會成為束之高閣的憲法、要麼就成為排除異己的工具。

    維基的條目匱乏,我個人竊以為是全方面的,無論政治社會教育人物、還是醫學科技地質自然,在此基礎上我更多傾向於保留而非刪除,支持而非限制。--Walter Grassroot () 2013年10月16日 (三) 02:46 (UTC)[回覆]

    在能夠給閣下一個非常明確的答覆(關於「虛構事物具備現實世界意義」)前,請先允許我直接在維基百科:關注度 (虛構事物)對相關定義進行細化和解釋,我希望通過更多描述,能夠把指引有參考和實際操作性。謝謝。--Walter Grassroot () 2013年10月17日 (四) 03:30 (UTC)[回覆]


    在下已經按照我的思路修改和補充了維基百科:關注度 (虛構事物),有幾點想法,我願意通過和你的討論中,也願意公開讓其他維基人看到。首先,我的編輯能夠把一些邊緣的虛擬事物條目進行排除,這些條目本身非常少,但很容易形成他人對中文維基質量低下的口徑,我希望這能夠讓新晉的編輯重視維基百科的一些理念。其次,我的這個修改,並不會引起對現存維基百科中大量ACG條目虛擬人物的刪除(當然我不願意,如果引起我會自責)。

    然而,這幾天我也在思考這個關注度的發展空間——採取更嚴格的虛擬事物標準是整個維基應當走的趨勢,無論是一個嚴格的紙質傳統百科全書,還是現在比較成行的英文、德文維基百科,均有這樣的趨勢。但這些趨勢對中文維基,仍然尚早……這個時間軸應當交給社群去討論和準備,什麼樣的時候、時機去採取新的策略。並且,我沒有足夠信心對一些影視和歌劇人物進行規定,儘管嚴格意義上它們也屬於「虛擬人物」;但顯然他們的爭議沒有書籍人物、或者ACG人物要更有爭議。

    我仍然願意懷有一個謙卑和謹慎的態度去推動這一個關注度指引,我深切清楚我作為一個編輯,如果否定一些編輯的貢獻,他們也會同樣反對我所寫的上萬條目中的一些內容,而且我也會和他們一樣去捍衛自己的貢獻。如果每個指引的通過,都是以喪失很多編輯朋友為代價,我會深感沮喪。如果關注度通過,我會承擔我做過這些解釋的責任。--Walter Grassroot () 2013年10月18日 (五) 03:31 (UTC)[回覆]

    哎,閣下這樣莽撞,共識是極難達成的。電視劇中的單集這個不是虛構的事物啊,只是電視劇的組成部分。一個共識尚且沒有達成,又添加一個新的爭議,這樣五年之內是無法形成關注度共識的。另外,閣下是2011年加入維基百科,此前就已經有數千名編輯從事上萬ACG條目,動漫社群的意見當然應被重視;他們業內自然是有一定的標準來評價關注度。排除他們的意見,如同以官僚行政干涉行業發展,是會出變亂,對維基有百害而無一益。也罷,在下也是盡人事,這些意見,希望以後ACG編輯讀後,對我今日的行為也請做個公允的定奪罷了。在下告辭,望閣下珍重。——Walter Grassroot () 2013年10月18日 (五) 12:58 (UTC)[回覆]
    我還是想暫緩或者停止繼續編進此類指引的想法。ACG條目沒有很深的利益背景,但容易成為以往各派政客互相壓榨的藉口或口實。個人比較在意現在的影響,波動到許多以前的維基恩怨,這些在站外形成了一定的不穩定因素。作為編輯,我沒有足夠精力和經驗,去承擔和面對一些政治壓力或意識形態衝突。抱歉。我亦建議閣下,事緩則圓。--Walter Grassroot () 2013年10月18日 (五) 13:48 (UTC)[回覆]

    關注度過期

    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 中環至榕樹灣航線中環至索罟灣航線脫北者關注組 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0月16日 (三) 08:09 (UTC)[回覆]

    請勿自作聰明

    閣下於弗里德里希·尼采的編輯已遭到回退與修改。經查證,1850年尼采一家是搬遷至瑙姆堡,而非閣下所「修正」的紐倫堡,建議閣下在編輯時再三反復檢查,以免誤導他人。另請慎用「修正筆誤」,因為閣下的此類編輯純屬「增添筆誤」。210.209.117.143留言2013年10月16日 (三) 16:33 (UTC)[回覆]

    我修正的是原來的瑙堡(位於阿富汗),而非瑙姆堡。--Risk留言 2013年10月16日 (三) 16:38 (UTC)[回覆]
    閣下「修正」前的版本已註明是「薩勒(Saale)河畔瑙堡(Naumburg)」,何以見得指的是阿富汗瑙堡(Qala i Naw)210.209.117.143留言2013年10月16日 (三) 17:05 (UTC)[回覆]
    何以見得瑙堡等於瑙姆堡?大家都有不小心,現在問題解決了還不夠?--Risk留言 2013年10月16日 (三) 17:10 (UTC)[回覆]
    請勿故意忽略「Naumburg」。瑙堡不一定等於瑙姆堡,但至少不會是阿富汗的瑙堡(Qala i Naw)。210.209.117.143留言2013年10月16日 (三) 17:33 (UTC)[回覆]

    餡餅送給您!

    risk先生你好,請問就動漫人物條目的問題上你是否覺得非刪不可?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解決一下? 田中愛好者本季推薦~家族計劃~留言2013年10月17日 (四) 05:13 (UTC)[回覆]

    發了電郵給你

    敬請查收,謝謝--Ws227留言2013年10月20日 (日) 14:10 (UTC)[回覆]

    User:Aronlee90多次不當刪除大量內容,煩請協助關切

    User:Aronlee90用戶多次在法輪功條目大量刪除具可靠來源內容,已在該用戶討論頁留言,請他遵守維基方針;因不確定之後該用戶是否繼續此行為,若Riskchard大您有空,煩請協助關切與維護,感激不盡。--背嵬軍(武穆衛隊)步兵 持斧 紹興和議 2013年10月20日 (日) 14:31 (UTC)[回覆]

    關於武營路與永豐路的頁面編輯

    您好,10月20日完成武營路與永豐路的頁面編輯裡面的概要、行經區域及主要設施等,是用Google地圖、街景和關鍵字搜尋並蒐集起來的。雖然前述的方式是不大可靠。 但因為不知道找來源要如何執行,所以才用Google.

    • 是的.

    偵探星章

    File:Detective barnstar.png 偵探星章
    雖然我們在許多事情上未必有相同意見,但仍十分感謝您對事實及原則的追求。--(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10月23日 (三) 03:19 (UTC)[回覆]

    方針與指引對於粉絲的行為突顯人心社會的問題難以管理:以蔡依潔粉絲為例

    根據Cobras638編輯紀錄所說:

    我有疑問 為什麼你把小茉莉的參與節目與展場主持、專訪和廣告條目給刪掉

    蔡小潔的參與節目的條目、展場主持、專訪和廣告條目都沒刪掉
    憑什麼小茉莉的你給它刪掉
    我又沒亂寫

    Cobras638(留言) 2013年8月1日 (四) 10:13 (UTC)

    根據你的回覆所說:

    這是因為「參與節目與展場主持、專訪和廣告條目」非百科內容,蔡依潔的內容已處理。可參考Wikipedia:維基百科不是什麼。--Risk留言 2013年8月1日 (四) 10:51 (UTC)

    你看這筆編輯差異,Symplectopedia已經對他警告了,他用刪除方式表示無視,之後根據頁面歷史可知,他明知故犯地繼續違反方針地繼續張貼File:蔡小潔.jpg,爾後根據頁面歷史,多次向他說明,幸好及時被管理員刪除File:蔡小潔.jpg,否則這場編輯戰勢必會展開,因為他不但不聽勸,還加以視為黑名單,並顛倒是非反過來說我的不是,我看他對Symplectopedia還有你的話都不聽了(因為他之後有繼續犯),更何況是IP用戶,所以也不算是因人廢言認為他是對IP用戶有敵意,也只能多靠有意願者去自動監視他的編輯紀錄,在娛樂人物條目裡是不乏這種人存在(因為太多了),可見這不僅僅是Cobras638問題,也算是整個影迷、歌迷、粉絲群眾一種人心社會的縮影。--36.232.218.45留言2013年10月23日 (三) 09:27 (UTC)[回覆]

    code geass 反叛的魯路修

    「建議一下移動到Code Geass世界觀設定就會爆發移動戰?提也不能提?我現在有沒有移動?」

    錯,我意思是,如果移動之後爆移動戰,提案人要負責到底(因為你不移動,就不會有移動戰這事了)。並非不能提,而是提案之前徹底想清楚,所有的可能性,所有可能的風險。

    當時在那裡的所有人,包括我,你真移動了也好,也絕對不會有人來跟你打移動戰。但是小學生新用戶和IP用戶,就沒人能保證了。

    不好意思回晚了。--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3年10月23日 (三) 09:46 (UTC)[回覆]

    這當然屬於破壞,其他的,你非要這麼想,那隨便吧。--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3年10月25日 (五) 08:45 (UTC)[回覆]

    一杯咖啡送給您!

    惺惺相惜,您還在此努力也是我回來的動力及希望之一。--(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10月23日 (三) 11:04 (UTC)[回覆]

    給您的星章!

    反破壞星章
    閣下的回退速度也真是太快了! T-xb2002b--私是惟吾德馨 2013年10月27日 (日) 04:30 (UTC)[回覆]
    感謝。--Risk留言 2013年10月27日 (日) 04:38 (UTC)[回覆]

    Re:條目沙王 (DotA)

    • 嗯,有些道理,不過「技能介紹」對於這樣一個主體而言,恐怕按照遊戲攻略的角度來理解,比如遊戲設計者等等恐怕也會需要這些資料來體味其中數字設計的平衡性與角色設計的藝術性。我個人玩遊戲,如果能把這個條目叫做「遊戲攻略」的話,恐怕得寫一下這個角色應該出什麼裝備,走什麼路,怕什麼英雄等等等等。如果你說這個條目也能算做攻略,恐怕任何DotA愛好者都不能苟同。
    • 我相信沙王和撼地神牛等DotA英雄條目是同一主題。不但主題一致,而且從行文思路到註腳的位置都如此相似。

    在下對RPG專題了解有限,撰寫條目時採用了其他同類條目通用的格式、文獻位置等等,所以相信能夠大致反映出同類條目的撰寫共識。所以當單獨拿出我個人寫的一個條目進行批評時,我個人感情上確實接受不了。希望閣下能夠理解。--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10月27日 (日) 06:23 (UTC)[回覆]

    最近學業壓力很大心情很不好希望不要見怪,現在在維基百科只有時間每天封廣告機器人了T_T,只能先祝編輯愉快了--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10月27日 (日) 13:13 (UTC)[回覆]

    關注度過期

    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 林筠翔 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0月29日 (二) 06:46 (UTC)[回覆]

    佔領中環

    佔領中環 的條目經User_talk:北極企鵝觀賞團(留言)不停加入

    1)佔中由英美勢力在背面支持,更與台獨人士合流 2)法律責任 3)港人不支持佔中 4)顏色革命、阿拉伯之春 等偏頗的內容,並且放在文章首段,並反覆加入偏頗中共的來源和內容。麻煩您關注,謝謝。--風神路過留言2013年10月30日 (三) 05:45 (UTC)[回覆]

    關注度過期

    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 姜先誠袁頌西 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1月5日 (二) 06:20 (UTC)[回覆]

    美國麗人的問題

    其實並不是原創研究,是引用一些影評人的意見。裡面標明了參考來源,我已經加上去了。是依據英文版翻譯,只是過去沒有將來源移植過來。--鏡海水手留言2013年11月10日 (日) 04:15 (UTC)[回覆]

    Re: hideH問題

    見客棧。Liangent留言 2013年11月10日 (日) 07:34 (UTC)[回覆]

    關注度過期

    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 佟紹宗 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1月11日 (一) 05:25 (UTC)[回覆]


    為什麼要刪除?我增加內容可以不刪嗎?——Zhejiang留言2013年11月12日 (二) 09:55 (UTC)[回覆]

    為什麼是破壞?

    關於[1],我回退的確實是某一個人的一己原創研究,而不是客觀共識定論或引述某些學者或學派的說話。原創研究才是百科全書不容許的,為什麼容許他,而把修正稱作破壞?Tvb10data留言

    人物關注度

    Risk,這個關注度有必要去修改,而且可能的確是維基現在中最亟需修改的關注度標準。因為是此前舊的共識,現在要推翻從操作性和意義上不大;最主要的是構建新的關注度,然後形成共識。閣下能否創建一個臨時頁面,然後我們溝通共同草擬一下,等幾天後修改完善,我們最終再提交?--Walter Grassroot () 2013年11月13日 (三) 06:56 (UTC)[回覆]

    英文的關注度方針較為完善,不如分段翻譯一下閣下看如何?--天天 (留言) 2013年11月13日 (三) 16:26 (UTC)[回覆]
    英文關注度方針也無需全盤借鑑,我們暫時沒有那麼複雜的衝突。可以把人物職業分開講。--Walter Grassroot () 2013年11月14日 (四) 04:46 (UTC)[回覆]

    保羅

    關於保羅的提出的教義,這些都是有新約引註,非原創研究。如果有疑義,請先在討論頁進行討論,隨意回退將被視為破壞行為,謝謝。--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3年11月16日 (六) 16:46 (UTC)[回覆]

    Re. 請遵守回退不過三原則,我還在編輯中,你一直回退,我根本沒機會把引註全放上去。--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3年11月16日 (六) 16:53 (UTC)[回覆]

    不曉得你打算鬧多久,隨你,不編了。--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3年11月16日 (六) 16:58 (UTC)[回覆]

    Re. Re. 1. 新約時代能引用的文獻,主要都是新約,如果以此標準,那保羅整個條目幾乎都要被砍掉了。2. 引用自Hans Dieter Betz等人的著作,我已經加入了,我不理解為何一直被回退。3. 因為你不斷回退,干擾了我的編輯速度與意願,我沒辦法完整陳述所有的內容,並且把完整註解加進去,使得內容變成片斷不連貫,我也不曉得應該放棄這個條目或是堅持編輯。請在每次回退之前,先在條目討論頁中提出看法,以避免影響用戶的正常編輯,謝謝。--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3年11月17日 (日) 07:51 (UTC)[回覆]

    • 引用新約是另一回事,引用新約並提出立場就是原創總結、原創研究。「評價」整段是原創研究,「保羅與基督教義」中絕大部份是您引用新約作原創研究,有二手來源的只是很少部份,不要斷章取義。我回退您的原創研究時已在編輯摘要作出說明。--Risk留言 2013年11月17日 (日) 08:00 (UTC)[回覆]

    Re. 此為最後一次回應。

    • 評價段落不是我編輯的,而是之前的成果,個人對這個段落也不滿意,但是如果閣下有意見,應該加入重寫,而不是整段刪掉。
    • 保羅與基督教義一節,我一再強調,我正在編寫中,閣下沒有機會讓我編寫完就回退,我無從放入註解,解釋二手來源的出處。
    • 在割禮一節,我已應你要求加入二手來源,保羅有限度同意割禮引自董禮蘭著作,而保羅與來自雅各教會的宣教士之間的衝突則是引自James D.G. Dunn, Burton L. Mack & Hans Dieter Betz。事實上在他們的著作中,也是以加拉太書這些段落作為證據,跟我編寫的方式類同,你可以參閱這些著作及他們引用的方式。原先是希望可以讓閣下滿意,我可以繼續完成我的編輯,但閣下仍然執意回退。
    • 由保羅原信件就可以了解他的看法,這些見解並不是什麼新見解,也沒有逾越原註腳中的內容,我所做的,只是重新編排信件內容順序,讓人易於了解這些爭議的出處。
    • 閣下如果對這個條目有興趣,很歡迎加入編輯,因為這個條目對於基督教歷史有明顯的重要性,但目前閣下對這個條目全無貢獻,在我的角度中,閣下只有做出破壞。敝人是基於興趣,貢獻閒暇時間用於編輯,編寫這些內容很耗時間,要先查閱文獻之後才能編寫,寫完之後還要加入註解,還要耗費時間讓閣下滿意。說實話,我不想花時間在不斷編輯戰上,因此目前的方針是希望別人可以加入編輯,接手這個條目,平息爭議。

    以上。--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3年11月18日 (一) 01:31 (UTC) 遂點回應。[回覆]

    • 評價段落是完全原創研究,刪掉原創研究內容沒有問題。
    • 我回退是因您沒加入足夠二手來源,絕大部份是原創研究,如果您早聽我的建議加入「可靠的第二手來源的相同解釋」,根不會有些情況出現。
    • 他們的著作中是以加拉太書這些段落作為證據,不代表您在條目中也可以,這正是原創總結。
    • 您「由保羅原信件」,「重新編排信件內容順序,讓人易於了解這些爭議的出處」,正是原創總結、原創研究。
    • 無論我對這個條目是否全無貢獻,都不代表我不能回退原創研究內容。敝人維護維基百科是基於興趣,我不想花時間在不斷解釋方針。--Risk留言 2013年11月18日 (一) 05:53 (UTC)[回覆]

    給您的星章!

    友善星章
    竟然看見你被封了,不管什麼問題,希望閣下還可以繼續於維基奮戰。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3年11月17日 (日) 07:32 (UTC)[回覆]

    關於保羅本身

    Alfredo ougaowen有引注, 您堅持的"此乃原創研究"(即使有引註) 也有道理. 不過很遺憾, 添加可能是原創研究的內容的做法並不在3RR例外[1]之列, 這應屬於編輯分歧. 在這一點上此次封禁有其合理性. 但我仍認為封禁了1天零7小時是不合適的, 我已經聯繫了封禁的管理員, 最好能改成一天, 也許沒有實際的幫助, 不過必要確保方針的落實.

    [1]:3RR例外: 自我回退、糾正簡單破壞,或者維護目的的回退(例如在歡迎或者沙盒上)以及針對生者傳記添加無可查證且語調負面的內容.

    希望能幫到您!Bluedeck 2013年11月17日 (日) 09:15 (UTC)[回覆]

    • 怎麼說呢,這兩個行為要分開看,A. o.違反的是原創總結,您則可能有違3rr。您在第一句中說給出的,3rr防止編輯戰,就包括了這種不是簡單破壞的情況。編輯歷史顯示了A的編輯怎麼看也不是簡單破壞,那就是說3rr不支援您回退他的編輯超過3次。不知道您怎麼理解。Bluedeck 2013年11月17日 (日) 10:19 (UTC)[回覆]
    • 請注意什麼是編輯戰,「為了維護更為重要的方針而採取的回退舉動不應視作編輯戰」,「只有在出現一系列非建設性,反覆的編輯行為時,才成為編輯戰」,既然A. o.違反的是原創總結,為了維護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而採取的回退舉動不應視作編輯戰,回退原創研究內容也不是「非建設性」,「並非所有潛在的爭議編輯行為,或是回退舉動,都會被指為編輯戰」。--Risk留言 2013年11月17日 (日) 10:31 (UTC)[回覆]
    • 見君在User talk:燃玉‎的一席話,這樣說吧,我的確回退了四次,字面上當然違反「回退不過三」,然而任何方針都不是要阻止用戶維護條目,任何用戶都不應因維護條目回退違反方針的編輯而被封禁。發生編輯戰才會有WP:3RR,3RR的目的也是阻止編輯戰,而我的行為是「為了維護更為重要的方針(「所有文章與編輯必須遵循非原創研究且力求準確的原則」,此仍維基百科的五大支柱之一)」,故並非屬編輯戰,不應因3RR而被封禁。--Risk留言 2013年11月17日 (日) 12:29 (UTC)[回覆]
    唔,不太清楚如何說明我的觀點,不過仍然希望您能早些回歸。希望您還是少點可能觸及方針的事情,如果對方針的理解上我們有不同,也可以繼續交流。如果封禁這段時間您有要給他人的留言,我會盡量幫您帶到。另外,不知我的這一觀點能否給您一點啟示:假如編輯A的很多編輯違反了核心方針之可供查證(這個例子不針對任何人),編輯B為了捍衛可供查證而違反3rr,則雙方均得到相應後果:A的編輯被回退而B被封禁,可以理解為B「吃虧」。這個例子可能暴露出內容性方針與編輯行為準則性方針在執行力度上的不對等,這也是我最近比較頭痛的一個問題,我早先還想關於這個問題raise awareness但是我自己都沒有解決它……不好意思跑題了,但是我從客觀上確實也看到了您在編輯上的一些問題,您反正是為了百科發展,就不會有大的問題。
    另外我還有一個跑題議題,關於iar的。iar這東西在我的編輯經驗裡完全不能當方針來引用,它主要來signify一個自由精神,但是自由都有代價,約束是為了提供相對最完美的環境,這種相對最完美就是de facto freedom.希望您理解吧。Bluedeck 2013年11月17日 (日) 12:45 (UTC)[回覆]
    一步一步來,現在根據方針,我不應因3RR而被封禁,因為我的行為是「為了維護更為重要的方針(「所有文章與編輯必須遵循非原創研究且力求準確的原則」,此仍維基百科的五大支柱之一)」,這點其實您也同意,亦有方針為基礎。燃玉提到「重要的是要理解方針制定的初衷與用意」實在諷刺,一來他封禁31小時、沒有「在被封禁的用戶的對話頁解釋封禁原因,避免產生任何誤會」已違反封禁方針,二來他因我維護條目及回退違反方針的編輯而作出封禁根本不是方針制定的初衷與用意,那就是您指的iar。iar不是方針,卻是比方針更重要的精神,這不是自由精神,而是以改進或維護維基百科、為維基百科做貢獻為最高目的的精神,這比任何方針都更重要,維護維基百科不應會有被封禁的代價,希望您理解吧。。--Risk留言 2013年11月17日 (日) 13:31 (UTC)[回覆]

    請勿濫用Blocks review模板

    • Blocks review模板是用於封禁申訴的,不是詢問問題的,繼續濫用此模板可能導致閣下封禁延長甚至永久封禁;
    • 對於閣下的處理為封禁時間改為24小時;
    • 閣下在申訴中對3RR的解釋不成立;鑑於閣下沒有共識或充分討論支持的反覆回退,認為閣下行為不適用於忽略所有規則;
    • 請不要繼續嘗試以文字遊戲的形式為自己辯解。

    綜上--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11月17日 (日) 16:30 (UTC)[回覆]

    • 何謂濫用,一來您說「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接受這位用戶的申訴,並予以解封」然後又把封禁時間改為24小時,莫明其妙,二來我是用作封禁申訴。
    • 何謂「沒有共識或充分討論支持的反覆回退」,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寫明「維基百科不是發表原創研究或原創觀念的場所」,包括「對已發表材料進行的未發表分析或總結」,這些方針就是社羣共識,Alfredo ougaowen去問耶葉爺,耶葉爺也告訴他加上經文的個人解釋是不能的,這還不夠?回退別人加入原創研究內容是維護維基百科,只要該行為是維護維基百科就適用於忽略所有規則,除非您告訴我原創研究內容是可接受的。
    • 何謂文字遊戲,我的申訴中哪些是文字遊戲?--Risk留言 2013年11月17日 (日) 16:43 (UTC)[回覆]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接受這位用戶的申訴,並予以解封」是模板自帶陳述,技術問題;
    「沒有共識或充分討論支持的反覆回退」是指在內容原創性有明顯爭議的情況下,閣下拒絕討論,固持己見違反努力達成共識這一基本維基百科編者所需的行為準則,堅持直接回退而不與有爭議一方採取妥善溝通。努力達成共識不是讓你與觀點相同的人去討論再達成共識,而是讓你與有爭議的一方放平心態進行溝通,從而得出新的結論,給一方或雙方以啟示;
    「'3RR的目的是阻止編輯戰',而不是阻止維護條目的客觀性及中立性」:維基百科的條目好比天平,我們不斷加入新的內容一方面豐富天平秤砣上面的砝碼,一方面要努力讓天平平衡;違反3RR不進行討論,好比在天平上面不斷加上某個砝碼再拿下來,但天平永遠無法平衡,也內容無法得到豐富,只會增加兩個添置砝碼的人之間的怨恨——這麼簡單的道理都需要我這麼詳盡的解釋,難道你是新人麼?編輯了10000次維基百科還不能理解這麼簡單的道理,我想只有兩種可能:1.閣下在本能地想要通過文字遊戲,來減少自己的罪責;2.閣下的確白白編輯了一萬次,連這麼簡單的道理你都不能理解,嗚呼,學而不思麼?
    (~)補充閣下不能與我坦誠相對,實在令我失望,希望閣下在封禁期間好好反省吧--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11月18日 (一) 00:04 (UTC)[回覆]
    「 違反3RR不進行討論」,「閣下拒絕討論」,唉,這只説明您沒弄清事實就進行封禁,我早在User talk:Alfredo ougaowen‎作出溝通,說明他的編輯是原創研究,他問了耶葉爺,耶葉爺也告訴他加上經文的個人解釋是不能的,溝通已經做了,如果他加入的不是原創研究,我也不會回退。你身為管理員,先說「封禁不是因為做錯了才執行封禁」,現在說我有「罪責」,這非正常心態,二來隨使說別人「本能地」想玩文字遊戲,連基本尊重也不懂。--Risk留言 2013年11月18日 (一) 05:30 (UTC)[回覆]

    補充意見

    下面有幾點, 是我盡量站在客觀的角度思考的結果:

    1. A. o. 的操作, 不是簡單破壞, 也不是生者傳記負面內容. 這樣的話就要參照Wikipedia:非原創研究#.E5.AF.B9.E5.B7.B2.E5.8F.91.E8.A1.A8.E6.9D.90.E6.96.99.E7.9A.84.E6.80.BB.E7.BB.93.E5.B9.B6.E6.8F.90.E5.87.BA.E7.AB.8B.E5.9C.BA中方法執行. 而該方針對於違反者的處理只提到編輯者不應犯下這樣的錯誤, 在只有在與條目主題相關的可靠來源發表了某一分析後,編者才能在維基百科發表這一分析。的表述裡, 沒有涉及任何關於違反方針的處理方法.
    2. 您的四次回退, 均不是3RR例外情況, 則:
      1. 您引用IAR, 並覺得這是IAR所賦予您的權利, 那我只能說...呃.....
      2. 您引用Wikipedia:非原創研究, 但是其中沒有諸如"針對此種編輯, 3RR不適用"的表述.
      3. 您引用Wikipedia:編輯戰#.E4.BB.80.E4.B9.88.E6.98.AF.E7.BC.96.E8.BE.91.E6.88.98, 其中有言為了維護更為重要的方針而採取的回退舉動不應視作編輯戰, 但是"更重要的方針"不是一個確定的集合, 於是後面給出了例子是例如,依照生者傳記相關方針,為了...... ......, 必須被移除。
    同時接下來的3RR方針具體說明了, 哪些情況適用於"不視為一次回退"的編輯. 您的回退, 很遺憾, 不在此列.
    1. 綜合考慮, 以上已經構成編輯爭議, 確實應該在客棧\討論頁\用戶討論中加以解決.

    所以應該指出, 您確實地(更可能是無意或是理解有偏差地)違反了3RR的方針. 不過您的初衷是好的, 您的絕大多編輯也都具有建設性, 故我認為警告或按照下限執行封禁是比較妥帖的做法. 燃玉對您沒有敵意, 他能將封禁設置修訂為24時, 也是一個用心的管理員, 期待您也能從第三方的角度看待這個問題, 如果您覺得我說的還是不對, 我也期待您的回覆. 多謝. Bluedeck 2013年11月18日 (一) 03:33 (UTC)[回覆]

    • 我認為閣下的角度有點只從字面意思理解方針:
    • WP:原創總結沒明確涉及任何關於違反方針的處理方法,但這不說明移除原創總結內容是不對的,按照常識,移除原創總結內容是維護維基百科和改善條目質素的行為。
    • 即然移除原創總結內容是維護維基百科和改善條目質素的行為,那麼按IAR,「即便某一編輯「違反」了某一規則的字面涵義,它仍然可能是有益的貢獻」,而「大多數規則都難以避免其滯後性;它們只能描述已有的行為。它們時常會落後於現實」,「規則的精神高於規則的言辭。建立自由的百科全書這一共同目標更凌駕於兩者之上。如果忽略某一特定規則可以更好地實現這一共同目標,那麼就可以忽略該規則。」說到「建立自由的百科全書」,原創研究方針是在維基百科的「維基百科是一部「百科全書」」支柱之下,當中指「所有文章與編輯必須遵循非原創研究且力求準確的原則」,即使Wikipedia:非原創研究沒有「針對此種編輯,3RR不適用」的表述,站在維護維基百科的立場上,沒有用戶應因此被封禁。
    • 我已論述了Wikipedia:非原創研究是在維基百科支柱之下,不應因WP:EWIS沒有在「例如」中寫出來就說它不是更為重要的方針。
    • 方針無法把所有情況都列出,我認同「不要盲從書面指引,要思考每一次編輯會如何改進或破壞百科全書」,而我相信閣下也認同移除原創研究內容是改進維基百科的編輯。

    希望以上能改變您的看法,亦衷心多謝您在這段時間的關注和交流,期待您的回覆。至於燃玉是否沒有敵意,從他的回應和違反「進行覆核的管理員必須不是對該用戶作出封禁的管理員,以避免利益衝突」的方針就可知一二。--Risk留言 2013年11月18日 (一) 05:30 (UTC)[回覆]

    我無法說您的這些操作沒有方針的支援, 您亦不能否定您的這些操作受到方針的限制. 這是一個灰色區域, 不嚴謹的說就是怎麼算都行. 不過當然我們都需要從字面意思理解方針, 尤其是管理者的操作依據更是必須仰賴對字面意義的嚴謹理解, 對吧. Bluedeck 2013年11月18日 (一) 08:44 (UTC)[回覆]
    • 我告訴他補充來源可沒表示他的編輯就是錯誤的,你是不是在對我的言論作原創總結?另外你平時胡亂提刪不可一世裝維基警察的時候總對忽略所有規則嗤之以鼻,現在倒來哀求忽略所有規則了?果然是把方針當大便紙使用的人,幼稚。--♥VC XC 2013年11月18日 (一) 15:53 (UTC)[回覆]

    Re:

    那麼……封禁期限已到,怎麼辦?--廣雅 范 2013年11月18日 (一) 09:49 (UTC)[回覆]

    我也想知道呢……不知刪除封禁記錄是否合理?--廣雅 范 2013年11月18日 (一) 09:53 (UTC)[回覆]
    那麼就去吧。--廣雅 范 2013年11月18日 (一) 10:03 (UTC)[回覆]

    關注度過期

    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 林健華 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1月18日 (一) 10:36 (UTC)[回覆]

    回覆:請教

    是可以刪除封禁記錄的。烏拉跨氪 2013年11月18日 (一) 13:58 (UTC)[回覆]

    [2][3]--❦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18日 (一) 16:37 (UTC)[回覆]

    關注度過期

    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 陳婉婷 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1月19日 (二) 09:50 (UTC)[回覆]

    Re:不合理封禁

    (:)回應閣下總是在閱讀我回復時不抓重點,去找一些句讀上的問題來計較,在下語言表達能力有限,已經放棄治療了,話說咱倆的問答數目的變化是否近似於斐波那契額數列啊~如果比例不趨近於黃金分割說明不夠和諧 囧rz……
    玩笑開到這裡,我想指出的是,我說的話,點到為止,如果閣下不能理解請自己去悟吧,我沒有精力和義務去回答閣下滾雪球一樣的問題--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11月19日 (二) 10:45 (UTC)[回覆]
    如果閣下堅持認為我的封禁是不合理的你自然會找到語言自圓其說,你也是這麼做的;我已經嘗試過向你解釋,而現在看來我也只能放棄向現在這種狀態的你解釋了,如果你一定要求一個解釋請另請高明,或者等到我覺得可能跟你講明白道理再說吧--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11月19日 (二) 12:39 (UTC)[回覆]

    謝謝您

    謝謝您的實質評論值詳細且嚴肅回應如此[4]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20日 (三) 10:58 (UTC)[回覆]

    獨裁者條目編輯爭議

    我對於hanteng博士的編輯內容沒有動,還增加了他所列書中的哈菲茲·阿薩德,加了許多內部連結[5],他卻不分青紅皂白一股腦兒的回退[6],真讓人無語。想請問您的看法。——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11月21日 (四) 10:21 (UTC)[回覆]

    張五常逃稅被通緝不容置疑

    張五常是美國通緝犯,他目前正被美國司法部通緝。不容包括Riskchard在內的任何人抵賴。--219.78.66.5留言2013年11月25日 (一) 13:50 (UTC)[回覆]

    關注度過期

    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 神樣家族 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1月26日 (二) 06:22 (UTC)[回覆]

    關於香港獨立媒體

    其實,本人早前已在「當前的破壞」一頁,及該條目的討論頁面提出了理據,也陳明條目所載並非不可靠來源。該維基人,以粗暴的手段去回退一整個條目,無視條目細節,亦無討論條目哪言哪句「孰不可靠」,讓條目全部編輯都被犧牲,該人的舉措無疑是情緒使然以及對人不對事,閣下不問理由不看實情便將條目回退,做法與該維基人的粗暴無異。

    以下,是被回退操作所犧牲掉的內容,內含大量可靠來源,當中包括出自相關當事人的真實對白以及報章摘要。

    參與社會運動

    2013年6月,「保護斯諾登」行動

    4.2 世貿會議報導疑美化示威韓農

    5 編輯中立性受質疑

       5.1 「港鐵柔道手對朱凱迪行使暴力」不實報導
       5.2 疑抹黑關注新移民問題人士
       5.3 未經審稿粗疏推介「反霸權」文章
       5.4 「置安心計劃官商勾結」事件
       5.5 「編輯推介」文章被指營造單一觀點
    

    6 編輯群政治取態控制言論空間

       6.1 為受爭議社運人士提供言論平台
       6.2 坦護社運人士阻止批評聲音
    

    7 其他事件

       7.1 誹謗東方報業訴訟
    

    根據維基方針,作為維基人或管理員,如果認為條目某個章節是有問題的,應善用討論頁說出你的見解和解決辦法,而並非不發一言即移除的手段,這無異於對條目作出破壞,亦惹人猜疑維基人有對個別條目主人公隱惡揚善之嫌,只要條目是以客觀中立的原則記事而又屬於事實,便沒理由將之移除。

    再者,有關獨媒網站爭議乃基於該處編輯群而來,條目引述獨立媒體編輯所言(包括行文及留言回應)乃理所當然,如有人要以欲蓋彌彰的手段,以「網路媒體」、「網民留言」是不可靠來源也非事實。事實上維基有海量條目均涉及網路社群,亦廣見引用網民留言作為根據,也為維基方針容許,強言「不可以」者在處理本條目之前也未見他其「修理」過任何一條「跟網路社群有所關係」的條目,究竟這種擇事而為是以維基為前題還是個別機構為前題,不言而喻。

    124.244.209.241留言2013年11月26日 (二) 12:41 (UTC)[回覆]

    關注度過期

    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 梁曉豐 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1月28日 (四) 02:26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