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Yangwenbo99/翻譯腔
有部分維基百科用戶反對翻譯腔,並間或以此為由批評某些條目的行文。在下特此提醒,現時維基百科:翻譯腔僅僅是維基百科:論述,而非指引;可以「翻譯腔」為由,對文章內容提出建議,但不可僅僅以此為由,提出刪除。
翻譯腔的必要性
彌補漢語傳統上缺乏的表述方式
拓展詞彙意義
例如後文中出現的「爭論」一詞。Argument 作名詞時,即可指傳統上的「爭執」,也可以指「論點」,還可以有其他漢語傳統上不存在簡潔表達的意思。將 argument 在難以翻譯之時一律譯作「爭論」,在實質上豐富了漢語的詞彙。
達成複雜語法
縱維基百科:翻譯腔編者,亦承認漢語缺乏複雜句文法,正因如此,才需翻譯腔補充。
如 "The compound A can be prepared by dissolving B into C's D solution followed by the famous X reaction with P and Q."。若以翻譯腔處理,則為「化合物 A 可通過將 B 溶解入 C 的 D 溶液後,再通過和 P、Q 發生著名的 X 反應製備。」。若不以翻譯腔處理,則翻譯難度顯著提升[註 1],若不丟失原意,則只可將至拆分成多個存在強烈耦合性的句子:「若欲製備化合物 A,可先將 B 溶解入 C 的 D 溶液,再向此混合溶液中加入 P 和 Q。此溶液與 P、Q 的翻反應即著名的 X 反應。」但即使如此,句子便顯得不甚正式及不夠簡潔。
又如下文標題「翻譯腔的可接受性」,因為受論述者乃是這一特性,故必須以「性」結尾。
迴避特定字詞
正式文獻中,不應出現第一人稱代詞。故不可出現「我等現撤銷〇〇〇條例」,而「現撤銷〇〇〇條例」又會使得語句結構奇怪,故翻譯腔是唯一適當反應:「〇〇〇條例現予以撤銷」。
在行為人、物不明時,亦須對此成分予以迴避。「張三被謀殺」看起來很有翻譯腔,但是可替代的方案幾乎沒有;唯一顯然的便是「有人謀殺張三」,亦有相當濃厚翻譯腔。如果譯作「張三死亡」,便丟失了「張三如何死亡」這一資訊。
迴避特定表達
- 警方表示,張三可能謀殺了李四。
- 對於張三的案件,警方表示,不排除有人謀殺李四。
前一句更加符合漢語習慣,但是為維護司法公正,有必要避免對未有定罪之嫌犯的指向性話語,所以使用後者較為適當。
更易於忠於原文
總結
“ | 沒有翻譯腔就沒有現代漢語。 | ” |
翻譯腔的可接受性
大量出版物或多或少有「翻譯腔」這一特點。如《離散數學及其應用》(中文第六版),幾乎所有命題都是以以下形式給出的(P 354):
“ | 定理1 設、是實數。假設有兩個不等的根和,那麼序列是遞推關係 的解,當且僅當,其中和是常數。 | ” |
又如香港法例諸條文 [1]
“ | 訂定任何人自殺即屬刑事罪行的法律規則現予撤銷。 | ” |
維基百科:翻譯腔所舉出之爭論皆來自少量翻譯家,而這些翻譯家中很大一部分又鮮有涉獵專業領域之翻譯,故維基百科:翻譯腔所表達之觀點,實為少數人之觀點。
故,至少對於科學、技術和法律方面的內容,不可只因為「翻譯腔」而要求修改或者提出質疑。
對「信、達、雅」例證之批評
不要追求用詞習慣之表象
不要盲目追求「一致性」
假設約翰·史密斯是丹尼爾的父親。
- 一天,丹尼爾回到家,看到父親正在看電視。約翰坐在沙發上,翹着二郎腿,還抓着一包薯片。丹尼爾對史密斯發起了牢騷,認為……
- 一天,丹尼爾回到家,看到父親正在看電視。父親坐在沙發上,翹着二郎腿,還抓着一包薯片。丹尼爾對父親/他發起了牢騷,認為……
- 一天,丹尼爾回到家,看到約翰正在看電視。約翰坐在沙發上,翹着二郎腿,還抓着一包薯片。丹尼爾對約翰發起了牢騷,認為……
- 一天,丹尼爾回到家,看到其父約翰正在看電視。他坐在沙發上,翹着二郎腿,還抓着一包薯片。丹尼爾對約翰發起了牢騷,認為……
文段明顯是以第三人視角書寫,如需突顯丹尼和約翰關係,亦需用使用「其父」。
不要隨意變換名詞
謹慎處置詞語代換。
- [……]中文中有一些別的語言表達不出來的意思,反過來別的語言也有中文表達不出來的意思。
- [……]中文中有一些別的語言缺少的詞彙,反過來別的語言也有中文表達不出來的意思。
- [……]中文中有一些別的語言表達不出來的意思,反之亦然。
兩個分句皆討論語言對於「意思」的表達能力,而示例翻譯直接違背了「忠於原文」的原則,創造出的新的內容,即比較「詞彙」的涵蓋。
避免濫用「很」字
- 這一篇影評在當地有知名度。
- 在當地,這篇影評很知名。
原文僅表示有知名度,「很」字從何而來?
謹慎使用短語概括
- 父親站了起來,抬起胳膊,手掌猛地向丹尼爾的臉送過去,發出了「啪」的一聲。丹尼爾的臉上多了道手印,他覺得很疼。
- 父親站起來就是一巴掌,打得丹尼爾的臉生疼。
細節嚴重丟失。在很多情況下,這些細節是相當重要的,尤其是文學作品及案件描述。另外,「一巴掌」係非正式用詞,應當在正式場合避免。
- 警方懷疑你涉嫌交通意外後不顧而去致人死亡。
- 警方懷疑你涉嫌一場肇事逃逸的車禍命案。
「交通意外後不顧而去」[註 2]及「肇事逃逸」純屬地區差異,應當予以尊重。
尊重原文語義及語氣
- 我不認為他是對的。
- 我認為他是錯的。
前者較後者肯定性弱。「沒有足以使我相信他所言非虛的證據」是否代表「有證據使我認同他行為錯誤」呢?
靈活使用「和」、「或」等詞
- 張三、李四和王五涉嫌盜竊一支鴨嘴筆。
- 張三、李四、王五涉嫌盜竊一支鴨嘴筆。
中文中,若連接詞可以推斷,是否使用皆可接受,但是偶爾會產生歧義,於是翻譯腔式的做法是值得鼓勵的。
- 張三很可能幹犯普通襲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或襲擊履行職責的教士。
- 不排除張三襲擊了一個人,可能造成身體傷害(也可能沒有),而受害者可能是履行職責的教士(但是此人是否正在履行職責或有爭議)。
- 張三很可能幹犯普通襲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和襲擊履行職責的教士。
- 不排除張三襲擊了三個人;第一人是普通途人,未受實質性傷害,第二人受身體傷害,而第三人是正在履行職責的教士。
- 張三很可能幹犯普通襲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襲擊履行職責的教士。
此等說法早已被漢語吸納,例句[4]
“ | 任何人將其明知內容為威脅殺死或謀殺任何人的信件或文字惡意送出、傳遞或發出,或直接、間接導致他人收到上述信件或文字,即屬犯可循公訴程序審訊的罪行,可處監禁10年。 | ” |
“ | Any person who maliciously sends, delivers, or utters, or directly or indirectly causes to be received, knowing the contents thereof, any letter or writing threatening to kill or murder any person shall be guilty of an offence triable upon indictment and shall be liable to imprisonment for 10 years. | ” |
“ | 為預防、抵禦、阻延或以其他方式控制指明疾病的個案或傳播,局長可藉於憲報刊登的公告,為施行第3(1)條而指明一段期間*。 | ” |
常見錯誤理解
標點符號使用錯誤
標點符號之誤用並非翻譯腔之一部分。對於較少觸及之語法,毋須完全跟從官方規定。尤其是官方規定僅作為「科技界之參考」。
- 人體由頭部,頸部,四肢,軀幹組成。
- 人體由頭部、頸部、四肢和軀幹組成。
- 人體由頭部,頸部,四肢,及軀幹等部位組成。[6]
- 他在會議中強調「你們吶,不要總想搞個大新聞!」,結果報道出了偏差。(依照大陸及台灣標準,引號的前後只能出現一個標點。)
- 他在會議中強調「你們吶,不要總想搞個大新聞」,結果報道出了偏差。
- 他在會議中強調:「你們吶,不要總想搞個大新聞!」結果報道出了偏差。
此例句大陸與台灣當局規定矛盾。依大陸標準,引文末尾有驚歎號,應予以保留,故第三種用法正確。[7]依台灣標準,引文末尾標點符號一律刪去,故第二種用法正確。[8] 對引文以句號結尾的句子,毫無疑問只能從第二型。而對引文以驚歎號結尾的句子,我等完全有理由跟從或不跟從其中任何一個。
改造中文造句習慣
使用連詞
但是也要注意不能「用力過猛」。主語相同,或主語之間表示從屬關係的句子大多不需要連詞。(從屬關係:比如下文中「父親」和[父親的]「手」)
- 父親的臉漲得通紅,並且手也抖了起來。「你小子好大的膽子!你女朋友那麼喜歡你,並且去世半年不到,然後你就開始找女朋友了!」
- 父親的臉漲得通紅,手也抖了起來。「你小子好大的膽子!你女朋友那麼喜歡你,而且去世半年不到,然後你就開始找女朋友了!」(「也」和「並且」詞義重複,且在此處不自然。)
- 父親的臉漲得通紅,手也抖了起來。『你小子好大的膽子!你女朋友那麼喜歡你,結果人家去世才半年不到,你就開始找女朋友了!』(「結果」?)
自行選擇是否提前時間地點
中文語法自由,應當根據實際行文需要選擇時間地點位置。
- 江先生在上午和別人一起開會。(強調會議時間)
- 上午,江先生和別人一起開會。(強調江先生行程)
中文可以這麼說
- 他獲得了2001年度最佳人氣音樂獎。他隨後參與了慈善活動,並成為公益大使。他2012年加入聯合國兒童基金會,並在此期間參與製作短片《人間天堂》。
毫無歧義,容易理解,並且並不顯得怪異。
對「城牆」例證之批評
- 鉛筆乃文具的其中一種。
- 英文:Pencil is a kind of stationaries.
- 解釋:中文會這麼說,完全合乎語法及習慣。
參考資料
- ^ 侵害人身罪條例.
- ^ 撞車不顧而去陶君行兩罪成罰款$3500. 東網. [2020-12-27].
- ^ 香港政府. 兩名男子交通意外後不顧而去被通緝. 新聞公報. [2020-12-27].
- ^ 侵害人身罪條例.
- ^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 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
- ^ 标点符号用法. 中國標準出版社.,附錄 A
- ^ 标点符号用法. 中國標準出版社.,附錄 B
- ^ 重訂標點符號手冊. [2020-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