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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Ghren/鄭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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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金,原名金星,字參泉,綽號大口金(1834年—1896年),降清之後改名紹忠廣東三水人。從小便相當橫蠻,年長後經同鄉介紹到佛山的一家米店做舂米工人。他善於技擊,精於武藝,在某次比武間打死了對手,畏罪回鄉。正好當時他的表哥陳金釭組織全勝堂正策劃反清運動,於是便加入。咸豐四年(1854年),陳正式起義,於是他便和義軍一起征戰粵北、廣西、湖南等地。

他在起義中立下了不少戰功,先後任糧官,先鋒、元帥、右都元帥、大元帥等職。但他品質惡劣,在軍中驕橫跋扈,排斥異己。他在一次和清軍作戰間,因為妒恨先鋒陳洪的戰功而將其射殺。同冶元年(1862年)春,他佔領羅定泗淪後,當地一鄭氏大族請求保護,他答應了。之後,鄉民大犒義軍,而他卻在飽醉後下令燒殺村中男女,共5000人。同治二年四五月間,廣東陸路提督昆壽調重兵攻擊信宜,他動搖下派出心腹見昆壽表達降意,並勸陳金釭投降,被陳所痛斥。九月七日,他將陳軟禁。十五日,清兵佔領信宜城。

降清後,他得到了五品軍功銜。同治三年至六年,參加了圍剿粵北、粵西、福建等地的太平天國部隊,被提為羅地協副將。光緒二年,賜為秩一品,穿仙鶴補服。光緒五年又因鎮壓海南島起事用功,授黃馬褂。十年,署理廣東陸路提督,率兵轉戰福建,廣西省,鎮壓起事。十五年改授湖南總督,封振威將軍。十七年,調返廣東,封光祿大夫,賞花翎紅頭頂戴,任廣東水師提督,封振威將軍,駐虎門。二十六年,他六十歲大壽時,慈禧賜了親筆手書壽字和一碧綠玉雕大白菜,並賜兵部尚書銜。二十二年,病死。

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