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告之刪除的原因?
益熙(留言) 2012年8月15日 (三) 04:06 (UTC)[回覆]
不知哪個地方屬於廣告宣傳頁面?請告之,謝謝
益熙(留言) 2012年8月15日 (三) 04:58 (UTC)[回覆]
刪除的版本已做修改
"曾經根據頁面存廢討論、疑似侵權討論、檔案存廢討論被刪除後又重新創建的內容,而有關內容與被刪除的版本相同或非常相似,無論標題是否相同。(CSD G5)"
被刪除的版本因出現了公司名稱,現在已經修改好,所以重發.這樣應該沒問題吧?—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益熙(對話|貢獻)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