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議會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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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暴力曾於2009年6月30日通過新條目推薦投票,登上維基百科首頁的「你知道嗎?」欄位。 |
新條目推薦
- 凱撒大帝是怎麼死的?
曾被戲稱為「台灣人民最喜愛的電視節目」又是什麼?台灣立法院證明了什麼「比戰爭更有政治效果」?(自薦,擴充)User:Xiaq- (+)支持--試後不適症 (留言) 2009年6月25日 (四) 10:21 (UTC)
- (!)意見,條目像各地發生過些什麼議會暴力事件的列表,但對於議會暴力本身的整體研究和學者論說則很缺乏(設問:總括來說議會暴力的主要起因是什麼?動機有些什麼?)。—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9年6月25日 (四) 10:32 (UTC)
- (:)回應這一點我也很抱歉,但我做的主要就是翻譯英文版本;我也沒有那些內容的資料。User:Xiaq
- (+)支持—ArikamaI 只有我理解得到黑暗的極端,是不可能照亮(ArikamaI的有限度運作通訊裝置)2009年6月25日 (四) 22:05 (UTC)
- (+)支持,關於台灣那部分……太強了。。。 --Алексеевски Скажите,пожалуйста! 2009年6月26日 (五) 04:00 (UTC)
- (:)回應感謝支持,台灣可以找到的打架資料最多。不過我擴充前的版本時間上有不少錯誤,還有一些比較「重大」的事件沒有錄入 :) User:Xiaq
- (+)支持,哈哈,讓大家見識台灣人的厲害。不過這幾年台灣的議會衝突早已經「文明」許多,打群架少了,選民也都知道立委只是在作秀。當前「台灣人民最喜愛的電視節目」絕不是議會暴力,也許是政治評論節目,又或者是和日常生活節奏同步(一集節目等於現實中的一天)的本土劇。—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6月26日 (五) 04:44 (UTC)
- (:)回應感謝支持和回應,「台灣人民最喜愛的電視節目」一說不記得是在哪裡看到的了,本來也只是戲稱,而且我覺得這個問句似乎更能概括出這一條目的主要內容 :-);既然現在更「文明」了,我加上一個「曾」字。 User:Xiaq
- (+)支持—Iflwlou [ M { 2009年6月26日 (五) 05:37 (UTC)
- (+)支持—Xnj920327 (留言) 2009年6月26日 (五) 14:11 (UTC)
- (+)支持台灣的還得過國際性獎項— ↑金☆肅↓ =Δ= →對我喊話←=w=↓走過的路↑§紀念那位†§ 2009年6月26日 (五) 16:50 (UTC)
- (+)支持—阿斯特·納羅 (留言) 2009年6月26日 (五) 22:45 (UTC)
- (!)意見問題惹人反感,應盡量提出公認答案。窗簾布(議會廳) 2009年6月27日 (六) 05:13 (UTC)
- (:)回應我認為針對「議會暴力」似乎也提不出很文雅的問題;如果您有更好的提法,請留在這裡。Xiaq (留言) 2009年6月27日 (六) 11:47 (UTC)
- (+)支持—黑暗魔君 (留言) 2009年6月27日 (六) 06:55 (UTC)
- (+)支持,感覺還是後半句還是 台灣立法院因證明什麼「比戰爭更有政治效果」而獲1995年搞笑諾貝爾獎的和平獎比較公允和搞笑,因為台灣人民最愛看的電視節目貌似來源沒補足,不過都不是大問題。-孫學 (留言) 2009年6月27日 (六) 08:24 (UTC)
- (:)回應接受,不過我覺得這樣的表達法有點囉嗦,只保留前一部分。Xiaq (留言) 2009年6月27日 (六) 11:47 (UTC)
- (+)支持—Timothy (留言) 2009年6月28日 (日) 14:52 (UTC)
處理人:—Advisory 2009年6月30日 (二) 09:03 (UTC)
- 這個條目……會不會有挑釁意味?(特別是那個題目)--zhouxiao 22:46 2005年1月22日 (UTC)
- 不好意思,我看不出哪裡有挑釁的意味。疾風之狼 14:35 2005年1月23日 (UTC)
- 我是無所謂啦,而且也不是沒在電視上見過,只要別人不反對就好^_^--zhouxiao 23:32 2005年1月23日 (UTC)
- 這個條目應該改成議會暴力吧;而且這種事件又不是只有台灣才有。--Bany 10:51 2005年9月15日 (UTC)
- 已經改了。--Jusjih 10:11 2005年11月7日 (UTC)
- 放張圖片上來吧,光看文字不夠啦。--Howard61313 11:23 2007年1月20日 (UTC)
不公允的簡介
「因為議會本是民意代表間進行和平政治角力的場所」極不公允。議會只是被設計成為和平的政治角力場所,但這個設計是一願情願的吧,政治角力本質上不可能和平的。—Kittyhawk2(談♥) 2008年12月7日 (日) 04:14 (UTC)
- 我定義為「形式上的和平」,這個形式的設計是「不希望有激烈衝突發生」。Kleis♥僕の失敗とハピネス♡Comments 2010年6月21日 (一) 15:06 (UTC)
香港部份的錯誤
關於香港議會暴力,所列舉事項均無人使用武力致使他人受傷。此等行徑在其他地區不會被稱為暴力。與條目中其他地區「議會暴力」事例明顯性質不同。96.40.145.209 (留言) 2011年11月2日 (三) 22:02 (UTC)
外部連結已修改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議會暴力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器人忽略某個鏈接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www.ushistory.org/us/31e.asp 中加入存檔鏈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20125131155/http://www.ushistory.org/us/31e.asp
有關機器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7年6月12日 (一) 05:04 (UTC)
提議拆分到新條目「立法院議會暴力」
條目內中華民國的部分已過度冗長,且立法院的暴力事件聞名國外,曾獲搞笑諾貝爾獎,有獨立關注度。SingBow(留言) 2024年7月18日 (四) 01:49 (UTC)
- (+)支持--114.43.69.58(留言) 2024年7月21日 (日) 14:42 (UTC)
- @SingBow 本人已執行,WP:BB--August0422 2024年7月22日 (一) 09:23 (UTC)
- 好的,謝謝你SingBow(留言) 2024年7月22日 (一) 10:0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