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
本條目頁依照頁面評級標準評為乙級。 本條目頁屬於下列維基專題範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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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曾於2012年12月24日通過新條目推薦投票,登上維基百科首頁的「你知道嗎?」欄位。 |
本條目包含不中立內容
本條目包含不中立的內容或用詞,包括但不限於以下:
- 在非專有名詞情況下,使用「中國政府」、「中國」和「中華民國」、「台灣」並列。
- 人物頭銜僅僅是台灣方面部分人的認識,可能有誇大、不準確或宣傳的嫌疑
- 來源大量使用美國之音、RFA自由亞洲電台、新頭殼、蘋果日報 (台灣)、法國國際廣播電台、BBC中文網(台灣)等在兩岸問題上持有明顯政治立場的媒體報道。
- 直接引用「良心犯」、「維權律師」等不夠中立的詞彙,而不加引號表示引用。
- 內容組織上有宣傳嫌疑。
以上。—Snorri(留言) 2012年12月15日 (六) 10:57 (UTC)
非常謝謝Snorri前輩幫忙點出來指教。我試著理解並回應改善:
中國 談到 政府時,應該改成「中華人民共和國」?並列問題,我修修看,這方面我對維基上的把握不準確。已改善,若尚有不足,可直接修改。人物頭銜,這點可以找來源;謝謝您告訴我您的疑慮。已增加知名成員「經歷證明」之相關報導或官網來源,這是一個台灣的組織。- (已增加 中央社、Yahoo、旺報、自由時報等來源。)蘋果日報、BBC中文網有明顯政治立場??RFA、VOA等等--中國人權議題,台灣中國時報都不大敢報導了--被河蟹了。此外,那新華網就沒法用了--在兩岸有超明顯的強勢政治立場。當新華網不報導這個事件,一個條目就會被認為 「沒有中共方面的說法」而被否定? 這點,我無法接受---那麼 中共相關條目,相當比例上,都可以考慮掛上「中立性模版」了。
- 「維權律師」應該沒有中立性問題吧??良心犯 我可以加上引號...等等,但是我想國會決議應該沒有引號、何況也已經明確定義,我加引號是否適當?
- 宣傳嫌疑?我只是把該聯盟做的幾件代表性的事,整理羅列。--您可試著調整。
- 一位編輯提出建議增加「批評該組織的信息」,我說明如下:
- 關於「批評該組織的信息」其實並非我不用,是搜尋中沒看到批評信息(該聯盟成立一年半)--但您既然提醒,我會再找找。
- 我用關鍵字搜尋,「沒有一篇報導在罵該聯盟」。
- 台灣的媒體生態大致是--跟大陸做生意考量多的,乾脆就不報導中國人權議題,但鮮少「負面報導」-因為涉及信譽問題,台灣政府與社會 普遍對中國人權是很同情的。我認識一些記者朋友也是身在江湖不得已,至少 他們不願對人權議題寫負面。---香港媒體情況 則比較容易出現 批評人權組織的信息,台灣政界朝野也經常討論「香港化」這個名詞現象。(突然想起:一位國民黨立委有批評 邀請陳光誠來台灣--民進黨是否有其他意圖(該聯盟邀請,但民進黨有參與邀請) --沒有直接批評該聯盟,但算是負面的質疑吧。)
- 中國媒體生態,很多人都明白,有些「(真的很)不可靠來源」會謾罵批判;至於 「新華網」之類較正式的管道,對一些台灣聲援人權的訊息--乾脆是消音的--因為很多民眾都知道可以「倒著看」。
- 以上,是我編輯這類條目時,常遇到的具體問題;不是我特意宣傳,資訊來源確實如此--要找批判中國人權支持者的好來源 並不容易。Wetrace(留言) 2012年12月15日 (六) 12:12 (UTC)
回應Edouardlicn 質疑 誰組織了立法院決議
Edouardlicn 質疑「立法院跨黨派國際人權促進會有同樣行動,究竟是誰組織?」 回應如下:
- 一個民主國家的國會,通過一項決議、政策,當然普遍會有 公民團體 參與,而且經常是不只一個。本案中,就民間團體而言,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是主要推動者。
- 立法院跨黨派國際人權促進會是 國會的一個由立法委員「議題性次團體」,也許可以說他們共同推動吧。內容已經說得很清楚。此決議提案人--尤美女立委 是該促進會的會長。
Wetrace(留言) 2012年12月17日 (一) 07:41 (UTC)
建議修正: 該單位的照片,按照其臉書連結(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313463762062334&set=a.113809225361123.20332.113799592028753&type=1&theater), 已更改為不同於目前維基百科所使用的圖樣。 Asps800821(留言) 2012年12月17日 (一) 17:42 (UTC)
謝謝Asps800821建議,確實換了新Logo,我會上傳新照片取代。感謝!!Wetrace(留言) 2012年12月17日 (一) 23:25 (UTC)
新條目推薦討論
- 哪一個台灣人權組織2012年12月成功推動立法院跨黨派無異議通過「關懷中國良心犯決議案」,要求中華民國政府人道救援?
- 已改
(-)反對:條目內使用新唐人、大紀元等的不可靠來源,以及blogspot博客網站。--追求節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 2012年12月13日 (四) 12:28 (UTC) - Wetrace的(:)回應--後者已改善,並增加來源,謝謝指教。另說明如下
- 引用大紀元、新唐人、新頭殼(前中央社董事長創辦之媒體)報導---佐證 立法院(中華民國台灣國會)的正式決議,是12/11通過、不是幾個月前,--立法院文書行政公告比較慢(立法院圖書館-最新通過議案--目前只更新到12/7)--我是看到新唐人網站新聞12/11報導視頻--有立法院表決的新聞畫面--提案人「宣讀提案全文」主席說「無異議、通過」--這段現場畫面不能佐證嗎?
- 博客網站數位網路報-該篇文章因為附有完整章程資料,屬於「輔助」性質仍保留,另已搭配聯盟新聞稿,謝謝指正。
- 新唐人、大紀元的報導內容可以查證,我引用的文章報導基本上都全篇看過,會選用的原因是 在這一事件 是「領先其他媒體報導」且寫得比較詳細---同一事件內容也引用「新頭殼」來源。
- 其他相關者,我也引用了 法國廣播電台、BBC,但既然您提了,我也會把美國之音等其他媒體報導加進去。
- 我想每個媒體都有其強項、不足處,新唐人、大紀元這兩個媒體在很多領域及議題,尤其在「維權」、「人權」、「災難死亡人數(像是汶川大地震、溫州動車事故..事繁不及備載)」、「維權人士處境」等很多方面,甚至包括歐巴馬、總理溫家寶的公開言論,過去十年來都比新華社可靠而更不「和諧」。
- 事實上,我注意到蘋果日報、法新社等主流媒體也常引用大紀元,建議應該「對事不對人(媒體)」--請看看我引用報導的內容。
- 這讓我想到,十多年前的蘋果日報恐怕不算「可靠來源」,但香港1997後幾年,蘋果日報變成「最可靠來源」,背景故事,看得懂的人都懂--遺憾的是,蘋果日報也已經成為台灣「最可靠來源」。有興趣可看余英時前陣子對旺旺中時的發言,簡言之,就是被引進港台的動物不只有「草泥馬」,「河蟹」不僅游過羅湖到香港、還長泳海峽進駐了台灣媒體生態系。
- 我最近注意到,有些候選推薦條目的「媒體來源」、「報導時間」沒有寫出來,無從判斷「來源可靠度」,我點進去後發現很多是中國政府官方媒體。當我提出建議改善(沒投反對票)、甚至我主動幫忙標註其中一條「新華網」,卻似乎沒有其他資深編輯跟進這項建議、主編者也沒改善(為何不願露出「中新社、新華網」?)---那麼,我不大了解各位怎麼去判斷「來源可靠度」?希望我們大家未來也能鼓勵、或者協助 這些條目改善、達到最基本的規則--讓讀者、編輯能判斷來源,這樣對維基百科的發展真是大好事。Wetrace(留言) 2012年12月13日 (四) 15:45 (UTC)
- 請注意,目前新唐人和大紀元並非可靠來源。而且此二網站與法輪功利益相關。蘋果日報即使是有多麼的不可靠,成立之時就是獨立媒體。--追求節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 2012年12月14日 (五) 02:36 (UTC)
- Wetrace的(:)回應--新唐人、大紀元 相對於中共控制的官方媒體,也是獨立的媒體,在台灣也是獨立的媒體。此外,新唐人的電視報導畫面--「立法院通過決議的現場畫面 主席、提案人 的畫面、原因」都很清楚,難道不能佐證嗎?這則新聞 也包括了其他中國人權受害群體。Wetrace(留言) 2012年12月14日 (五) 06:31 (UTC)
- (+)支持: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話不投機半句多2012年12月13日 (四) 12:32 (UTC) - (+)支持--支持人權!!忍俊不禁的Smail886(留言) 2012年12月13日 (四) 15:04 (UTC)
- (-)反對:條目內容用詞不中立。—Snorri(留言) 2012年12月14日 (五) 00:39 (UTC)
- Wetrace的(:)回應--謝謝Snorri的指教!
Snorri認為良心犯這個名詞是一種「不中立」的用語--上次您也提過(Wetrace弄錯,是Edouardlicn11月提出良心犯不中立)。回應如下供參考:- 國會正式用語,我不敢「和諧」:在此事件中,良心犯用語是正式寫入「中華民國立法院國會文書」---「關懷中國良心犯」是國會決議文用語,決議內容(可以看看相關新聞有引述一些)也明確了「良心犯」之定義是依據《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8條「思想、良心、宗教信仰自由」、《歐洲人權公約》第9條--是有一定客觀條件認定範圍的(名單也是經由國際人權組織提供),而不是無限上綱的濫用;敬請Snorri明察。
- 維基百科裡面,有良心犯條目之外,還有一個Category:大赦國際良心犯分類,該分類及條目是否要提交刪除討論??
-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華人民共和國1998年就簽署並承諾要實施,(到2012年仍未實現為國內法)...,既然存在第18條「思想、良心、宗教信仰自由」,那當然存在「良心犯」的客觀存在可能性---難道 中國如今沒有人因為「思想、良心、宗教信仰自由」被壓制、囚禁嗎?(註: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新華社的說法,在此議題上通常不是頂可靠來源)
- 我Google了中國官方新華網,找到一推「良心犯」用語,正反例子如下,提供社群參考---我個人相信維基百科的尺度,肯定比新華網、百度百科要寬得多。
- 新華網介紹大赦國際,也引用了良心犯的定義。
- 新華網-國際先驅導報2007年報導-1987,兩岸開放元年,提到「施明德這樣的「政治犯」、「良心犯」被關押在距臺東18海裏的綠島改造。」「在臺灣,閱讀魯迅作品曾經是可以被作為「政治犯」、「良心犯」判刑的。」如果新華網、先驅導報認為施明德是良心犯,也認為 國民黨早期治台時期有良心犯,同樣標準---那今天中國很多很多都是。
- 新華網-中新社2010報導:諾貝爾獎十大爭議:希特勒曾獲和平獎提名,報導了「和平獎首次頒給「良心犯」」。
- 新華網2003年報導-是促進人權還是製造對抗?評美國國務院人權報告,中國大陸一位「中國人權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董雲虎」抨擊,並強調「中國沒有 政治犯、良心犯」:「「《報告》並煞有介事地把這些罪犯稱作「政治犯」、「良心犯」。需要指出的是,中國是一個法治國家,在中國,僅思想、信仰、見解或言論,沒有觸犯刑律的行為,不構成犯罪,因此根本不存在所謂的「政治犯」、「良心犯」問題。」
- 新華網-光明網-光明觀察2010年:伊朗戰鼓響了,戰爭還遠嗎,引用「埃及10月大選遭逮捕的反對黨重要領袖--被國際大赦稱為「良心犯,被扣留的唯一原因是他們的和平政治活動。」以中共官方光明網的標準---我們來思考,呼籲平反六四、被關在獄中、被軟禁在家裡、上訪被截訪到勞教所及黑監獄的中國民眾---是不是良心犯?他們還不涉及政治呢--只是為了親人伸冤。Wetrace(留言) 2012年12月14日 (五) 01:11 (UTC)
- (※)注意:我並沒有說過「良心犯」是不中立的用語,請不要把話塞到我口裡。—Snorri(留言) 2012年12月14日 (五) 05:53 (UTC)
- Wetrace的(※)注意-----Wetrace向您道歉,我確實看錯--(1)您確實沒說「良心犯不中立」、我剛也去查詢今年11月的討論記錄,是Edouardlicn提出良心犯不中立。(2)那麼能否請您指教「哪些內容」不中立?以便聚焦討論,有問題就改進。感謝!Wetrace(留言) 2012年12月14日 (五) 06:20 (UTC)
- Wetrace的(:)回應--謝謝Snorri的指教!
- (+)支持--Sleepingstar(留言) 2012年12月14日 (五) 02:08 (UTC)
- (!)意見:為何「立法院通過決議「關懷中國良心犯」」一段內容,國會議案如此重要一事,其支撐來源只有網絡媒體和兩個非中立來源?我十分懷疑本條目被用作夾帶某些組織的宣傳標語。TW的組織我不否認其合理性,但,請不要用別人的組織來宣傳自己。--追求節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 2012年12月14日 (五) 02:30 (UTC)
- (!)意見:此外,該組織成立新聞稿這一支撐來源,也是FB這樣的SNS網站。我認為這是不太合理的事情。剔除這些問題來源後,很多資料會變成沒有來源。--追求節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 2012年12月14日 (五) 02:33 (UTC)
- (!)意見:另請部分用戶注意,本版僅為DYK投票使用,應該執行現行標準而不是討論何謂可靠來源。請不要在本版繼續宣揚,有意見請到方針版討論。--追求節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 2012年12月14日 (五) 02:38 (UTC)
- Wetrace的(:)回應--Edouardlicn您好,我是回應您的說法,不是要宣揚什麼--也許我來5個月,對一些事情不甚理解--其實我會盡量搜尋大紀元、新唐人以外的來源附上,但有時中國人權、包括維權人士議題--確實中文媒體大紀元報導最多。「河蟹」游到台灣來,我也很不願意。此外,有些推薦條目的資料來源---全部都沒寫「媒體來源」(很多是中國官方媒體),您也參與討論--也沒表示意見,我不知道您如何判斷其是否「可靠來源」?那麼是否以後使用 大紀元、新唐人 只要不列出「媒體來源」,您是否都同意呢?這是「雙重標準」嗎?希望對事不對人Wetrace(留言) 2012年12月14日 (五) 03:13 (UTC)
- (-)反對來源不中立,太像政宣--Mandylau1988(留言) 2012年12月14日 (五) 02:50 (UTC)
- (-)反對,違反中立方針。烏拉跨氪 2012年12月14日 (五) 03:05 (UTC)
- (:)回應--謝謝Edouardlicn的指教,
- 該FB的SNS網站是 該組織官方臉書頁,馬英九常透過臉書頁率先發佈重要宣示。此外,有多個可靠來源包括中央社、美國之音、BBC等都報導了該聯盟。
- 其他媒體沒立即報導該決議,不代表不存在--有時候當有媒體獨家率先報導,有的媒體就不跟進--當然是否有其他原因,我不知道;決議是否存在,您可以打電話到立法院去問--台灣國會機關很親切的。
- 如果要以「來源不中立」為由,那麼以相同標準,我想很多引用「新華網」「中新社」的條目都不能推薦使用了--尤其在跟 中國共產黨利害相關的條目--中宣部不是說媒體為黨服務、是黨的喉舌?
- 關於「政治宣傳」的指控帽子,上次在中華民國大法官許玉秀的條目推薦中也出現過---該條目也只提「民主」、「透明」等等就被當「政治宣傳」--然而那些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承諾保障的,無關政治。台灣有民主選舉、自由主張、人權關懷等內容,對於中共來說都是政治宣傳?這是我們生活價值、國會代表民意運作的一部分,我們認為是普世價值,希望不要以中共價值觀 來看待。
- 如果違反中立方針,上面已經列出「新華社」的相關報導,請認為違反中立的用戶,提出建設性的見解。而不是只有一句話「違反中立方針」。依此邏輯,聯合國人權報告、大赦國際報告,都違反中立方針了。Wetrace(留言) 2012年12月14日 (五) 03:13 (UTC)
- 既然是FB,我絕對有理由質疑此網站的可靠性。如果我可以翻牆,我也可以去FB開一個「反世界末日宣教會」的頁面。議會決議案多月沒有其它媒體報道,我有權利質疑該內容的正確性。如果有此討論但實際上沒有這麼個決議案,而只是達成共識,這段內容是否有欺騙世人之意?至於打電話,那是寫上這段內容的人自己應該做的事,而不是讀者。至於什麼是可靠來源,我從來不認為反共的BBC、CNN之流不是可靠來源,我相信大部分維基人也是這樣想。希望你也能從「普世價值」而不是涉嫌推廣法輪功來看待這個問題,謝謝。--追求節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 2012年12月14日 (五) 03:23 (UTC)
- Wetrace的(:)回應--Edouardlicn以上留言:
- 質疑FB可靠性,有道理,畢竟還不那麼廣傳,我受教了--謝謝!。我會再去找可靠來源輔助。
- 該決議--是立法院台灣國會的正式決議,是12/11通過、不是幾個月前,--立法院文書行政公告比較慢(立法院圖書館-最新通過議案--目前只更新到12/7)--我是看新唐人網站新聞--有立法院表決的新聞畫面--提案人「宣讀提案全文」主席說「無異議、通過」--難道新唐人 找人去演嗎?此外也引用台灣前中央社董事長創辦的知名媒體新頭殼報導,您也質疑該媒體欺騙世人??您只要看到新唐人就反對,卻不點進去看一下可信度--這樣邏輯,新華社常出現「PS(Photoshop)」,請問怎麼對待?在中共一些大弊案中,新華社難道是中立來源?如果您要以BBC、CNN為標準,那很,新華社、央視就要在維基百科消失了。
- 在找來源時,我也會找其他更廣被接受的權威主流媒體,只是 大紀元、新唐人確實在人權議題報導較多較快且詳細。
- 我不是非要用這兩個媒體,但對您的雙重標準、對媒體不對內容 覺得並不合理。
- 編寫來源時,我也很有誠意,儘量提供 完整訊息,包括作者、報導日期、報導地點等。
- 我並非推薦「優良條目」,但我很謝謝大家的指教,讓條目更好、讓更多人接受。
- 條目推廣法輪功?台灣街頭多的是。請您看清楚條目 『引述』內容,『立法院決議』 指涉良心犯包括「民主活動家、維權人士、圖博人士(西藏、藏族)、維權律師高智晟、法輪功學員」,決議文並指責「中國活摘『法輪功』學員及『死刑犯』器官做為買賣移植之用」。關心人權就被貼標籤,一項決議關心這麼多群體,提到法輪功就是宣傳??立法院、聯合國 也涉嫌推廣法輪功信仰??條目、立法院決議文 有「法輪功教學」嗎??
- 您提出的質疑,我一一回覆;我提出的說明,也希望您能不帶偏見的閱讀,如果能實質回應,我很樂意能有這樣的兩岸交流。
- 我也希望您能以最基本的格式標準去要求中共相關條目,不少相關條目連「媒體來源」都不寫,我不知道如何判斷「來源可靠度」--難道那是讀者的責任?不是編輯的責任?這是不是雙重標準?這項建言,也提供給參與討論的編輯們。Wetrace(留言) 2012年12月14日 (五) 03:41 (UTC)
- Wetrace的(:)回應--Edouardlicn以上留言:
- 強烈(-)反對,大量不可靠來源。--CHEM.is.TRY 2012年12月14日 (五) 03:44 (UTC)
- Wetrace的(:)回應--大量是多少量?比例?您的用語能否明確些?全部來源有12條(已增至16條),大紀元、新唐人加起來只3條(1條換成其他來源,必要者已剩2條---還是報導同一件事情,只是新唐人有電視現場畫面、大紀元文字較多--這樣便利讀者查證需求),其他有BBC、央廣、中央社、美國之音、法國廣播電台等等。至於 FB、數位網路報 僅作為輔助來源,剛剛有人提醒,我還會增添其他來源。Wetrace(留言) 2012年12月14日 (五) 03:55 (UTC)
- Wetrace的(!)意見--(1)自己冷靜一下,在回應上面的反對意見 心情稍急切了些,希望言語並未傷到任何人的感受,實在無意冒犯(個人也喜歡、尊敬「中國」)--我有在注意,但如果不夠冷靜說話讓哪位用戶有此感受,可在此留言、或另外留言給我。謝謝(2)關於各位反對者的意見,我會盡量做到大家滿意--雖然經常是做到了--有些人的「反對票」還是高高掛著;但是,該說的話、該提出的意見,我還是會提出來--以對維基社群負責。對於自己所說出來的話,我盡力要求自己秉持建設性、善意、並且有理據。未來還請各位前輩繼續指教。Wetrace(留言) 2012年12月14日 (五) 04:21 (UTC)
- Wetrace的(:)回應--Edouardlicn是在這裡跟我對話最多的用戶,我的語氣急切了點,恐怕您是最可能不舒服的人;我在此向您致意,也希望您能平實中立看待 我這半新手的意見。我不認為自己是最對的、也許有些地方還有誤區在,但我是很誠懇在 表達意見與交流、很用心在編輯條目。就如中華傳統說的「友直、友諒、友多聞」--我很直,不夠諒、多聞亦萬不敢稱--請您海涵。Wetrace(留言) 2012年12月14日 (五) 04:30 (UTC)
- Wetrace的(!)意見--Wikipedia:傀儡方針明確規範:「投票不能代替討論:共識的形成不再單以票數決定,而取決於用戶發表的建設性意見。」但是Wikipedia:投票不能代替討論目前是「英文維基」方針,還不被「中文維基」接受為共識方針--而是「指引」,其中也提到「事實上這些投票並不是絕對地以投票給某一方的人數來作出相關決定,而是當中論據的有效力。」Wetrace(留言) 2012年12月14日 (五) 04:41 (UTC)
- (-)反對:請法輪功勿再試圖利用維基作其宣傳平台!--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12月14日 (五) 05:28 (UTC)
- Wetrace的(*)提醒:(1)您的理由 不屬於 維基百科的有效理由。Liberté ou La Mort (RiceRice )又在「標籤化」不同意見用戶、「號召抵制」,請注意您可能已違反Wikipedia:不要人身攻擊方針,對於不同意見者 扣帽子(2)寫中國人權條目--法輪功是一個區塊--怎麼可能不寫?若照這個邏輯與標準,那麼中國共產黨相關條目都別編輯了。我曾看過報導(要找找),中國民間維權「環保運動」,中共地方當局 在街頭貼公告警告將把「視為法輪功比照處理」來鎮壓。Liberté ou La Mort 的作法與觀念,正好反映這項不當的思維。(3)人權條目內容提到法輪功,Liberté ou La Mort (RiceRice )都幾乎會來捧場反對,請問您是為「反對法輪功」而來嗎?請教一下這篇條目哪裡宣傳法輪功?有教你怎麼動作嗎?(中華民國國會 無異議通過決議 關懷中國良心犯,其中包括 法輪功學員--這樣就是宣傳法輪功??)您長期的用語與行為,是否在利用 維基百科 反法輪功?Wetrace(留言) 2012年12月14日 (五) 05:50 (UTC)
- 邪魔妖道,蠱惑人心,人人得宜誅之--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12月14日 (五) 06:12 (UTC)
- Wetrace的(*)提醒:(1)您的理由 不屬於 維基百科的有效理由。Liberté ou La Mort (RiceRice )又在「標籤化」不同意見用戶、「號召抵制」,請注意您可能已違反Wikipedia:不要人身攻擊方針,對於不同意見者 扣帽子(2)寫中國人權條目--法輪功是一個區塊--怎麼可能不寫?若照這個邏輯與標準,那麼中國共產黨相關條目都別編輯了。我曾看過報導(要找找),中國民間維權「環保運動」,中共地方當局 在街頭貼公告警告將把「視為法輪功比照處理」來鎮壓。Liberté ou La Mort 的作法與觀念,正好反映這項不當的思維。(3)人權條目內容提到法輪功,Liberté ou La Mort (RiceRice )都幾乎會來捧場反對,請問您是為「反對法輪功」而來嗎?請教一下這篇條目哪裡宣傳法輪功?有教你怎麼動作嗎?(中華民國國會 無異議通過決議 關懷中國良心犯,其中包括 法輪功學員--這樣就是宣傳法輪功??)您長期的用語與行為,是否在利用 維基百科 反法輪功?Wetrace(留言) 2012年12月14日 (五) 05:50 (UTC)
- Wetrace的(!)意見--RiceRice 「標籤化」不同意見用戶、「號召抵制」、「對某種宗教信仰的不禮貌評論」,已違反Wikipedia:不要人身攻擊、Wikipedia:文明方針--「尤其是宗教,絕不允許對某種宗教信仰的不禮貌評論。」請自重、尊重基本文明。Wetrace(留言) 2012年12月14日 (五) 06:52 (UTC)
- 請問本人那一句涉及「標籤化」?我有指名道姓說誰是輪子嗎?還是有人急不及待對號入座?對法輪功教眾於維基上的惡行發表個人意見,我覺得並無不妥。--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12月14日 (五) 07:09 (UTC)
- (!)意見如能將法輪功相關的宣傳內容刪除,我可以改贊成,但,這個修改要由我來改。--追求節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 2012年12月14日 (五) 07:20 (UTC)
- (:)回應--(1)Edouardlicn可以修改,大家本來就都可以編輯。這個條目沒有任何人有「所有權」。「與法輪功相關」不等於「法輪功宣傳內容」,您可以修改看看,也許能達成共識(2)修改後,我們仍可以理性溝通交流;我不是針對您,希望您理解。謝謝Wetrace(留言) 2012年12月14日 (五) 07:37 (UTC)
- 別痴心妄想!你要改他們的東西,他們會跟你死過(可能會自焚也說不定)。--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12月14日 (五) 07:25 (UTC)
- 落刀先講,理鬼距。-追求節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 2012年12月14日 (五) 08:14 (UTC)
- 別痴心妄想!你要改他們的東西,他們會跟你死過(可能會自焚也說不定)。--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12月14日 (五) 07:25 (UTC)
- 法輪功網站好像不承認自焚是自己組織的。但是,假設那場自焚確實是法輪功高層組織的,假設法輪功是一種極端信仰。如果因為某個人誤入歧途後持有了極端信仰,別人就稱呼此人有意思的外號、並且從各個方面反對此人,對此人極度排斥。想象一下,如果那個人是你,你會怎麼做?我想很可能只會更加執迷不悟,走向更深的極端。相反,如果讓有極端信仰的用戶融入維基群體,參與廣泛類型的條目編輯一段時間,了解世界上各個方面的思想。包括一位行政員在內的幾位維基人相信,維基百科能夠改變憤青。我相信,有極端思想的人是會改變的。--維基小霸王(留言) 2012年12月15日 (六) 11:11 (UTC)
- (:)回應--(1)Edouardlicn可以修改,大家本來就都可以編輯。這個條目沒有任何人有「所有權」。「與法輪功相關」不等於「法輪功宣傳內容」,您可以修改看看,也許能達成共識(2)修改後,我們仍可以理性溝通交流;我不是針對您,希望您理解。謝謝Wetrace(留言) 2012年12月14日 (五) 07:37 (UTC)
- Wetrace的(:)回應--(1)Liberté ou La Mort您的用語「請法輪功勿再試圖利用維基作其宣傳平台」 是在對誰講話?在影射什麼?又在拿自焚來攻擊;中共拿「自焚案」妖魔化法輪功、您也應該看看多少藏人為了追求自由而自焚抗議--拿自焚來開玩笑,不覺得太過分了嗎?(順便依據:藏人連環自焚抗議--新華社的說法,在國際上誰會認為是「可靠來源」?)。(3)您的用戶頁 總是刪除別人的留言、也不對外Show備份,您何必擔心社群的檢驗呢?其他人雖然有不同看法,至少敢說敢當、敢接受檢驗與公開討論,也不會隨意違反最基本的文明底線。Wetrace(留言) 2012年12月14日 (五) 07:37 (UTC)
- (!)意見:已改。希望保持現在架構,不要再加入任何組織自我宣揚內容。實際上這個條目本身已經非常的不中立了,大部分內容等於在宣揚此機構。請後面的維基人自己參詳。-追求節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 2012年12月14日 (五) 08:14 (UTC)
- Wetrace的(:)回應--謝謝Edouardlicn參與編輯的努力。我簡單回應,有一些指教,我願意退讓,希望達成共識:
- 不是我要刻意宣揚該聯盟機構,而是網路上搜尋就是這些內容--該機構 邀請陳光誠、推動這項重大決議案,是有關注度及重要性。我看您在語調也沒什麼修改,不然您改改看好了。
- 關於內容的刪除:
- 您 刪掉 國會決議文 兩部分重點「中國活摘法輪功學員及死刑犯器官」、「法輪功、西藏圖博是受害最大的兩群體」,我也寫了決議文「由於中國封鎖,外界很難準確查證」--這樣不中立?。也就是您質疑 新唐人、大紀元 可能未照實 報導吧!那麼 就看「國會文書」出來再補上。
- 您刪除「這是立法院第一次對中國人權問題以「實際揭露良心犯姓名方式」表達台灣的具體關切。」我請問您--這跟不中立有何關係?確實是第一次,4千多人,也是媒體說的。
- 關於來源的刪除:
- 您為何刪除「台灣醒報」關於 呼籲成立「六四平反小組」報導?? 台灣醒報 規模不大,但在台灣是有清譽的媒體!
- 您為何刪除「博訊新聞網」關於 聯盟的成立新聞稿?博訊 您也有意見嗎?ProveIT裡面就有一項「 News Release」新聞稿。
- 您把大紀元、新唐人來源都刪除,個人認為不合理。--新唐人有新聞畫面,至少也可當個輔助來源?
- 您把聯盟機構臉書發文 內容刪掉就算了,尤美女立委的您都刪掉。不過,的確是非必要,刪掉我沒意見。--因為我只是要加強證明那天確實通過該決議(因為您剛提出可能「欺騙世人」)
- 關於成員的更改
- 最後,您都刪除到如此程度,還掛中立性模版!?我不大理解您的標準在哪裡。
- Wetrace的(:)回應--謝謝Edouardlicn參與編輯的努力。我簡單回應,有一些指教,我願意退讓,希望達成共識:
- (+)支持:我看不出引用大紀元做為其他媒體也報導之事件的補充有何不可或不妥?畢竟各媒體所涵蓋細節未必相同,完整敘述對維基當屬有益。大紀元的某些報導有問題,但整體而言,其可信度、真實性與客觀性可不輸許多黨營媒體,臺灣的資訊自由流通,臺灣媒體關於本國訊息之報導不可能違反讀者標準而不被檢驗。臺灣的國會決議原文是什麼就是什麼。這個組織不是最近才成立的,楊憲宏等人也有些相關活動,主編者可查找其他相關新聞並待立法院網站上載檔案後補充。--WildCursive(留言) 2012年12月14日 (五) 08:23 (UTC)
- (!)意見:其它內容無所謂,但這是上首頁的內容,使用質量低下、中立性備受質疑的來源,對DYK乃至維基百科的形象都是一次貶損。上次邪術的例子還不夠?--追求節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 2012年12月14日 (五) 09:18 (UTC)
- Wetrace的(:)回應--無論如何,謝謝您參與貢獻、並提供您的觀點落實於條目內,我的語氣也該平和一些;我回覆了意見 在您個人頁,再請您指教,希望達成共識。不過,希望您對其他中共相關條目也能用這種標準與精神。Wetrace(留言) 2012年12月14日 (五) 09:39 (UTC)
- (-)反對:同以上反對所述。——小南(留言) 2012年12月14日 (五) 10:15 (UTC)
- Wetrace的(:)回應--謝謝小南指教(1)小南掛上了「不符關注度指引」模版,理由是台灣三大報跟電視台沒看過。我想問:所有組織 媒體都報導過嗎?(2)其次,中央通訊社、法國廣播電台、美國之音、BBC、新頭殼 都報導過,還不只一次。從2011年以來,就有很多事件的報導,還包括「專訪聯盟理事長」。您個人沒聽過,就不存在關注度嗎?(3)您一再掛模版,我有合理理由 您又掛上,又如從前想挑起編輯戰?不過至少您有進步,這次沒用傀儡「娜娜」--自己要說的話,自己負責。這點有進步!謝謝參與Wetrace(留言) 2012年12月14日 (五) 10:44 (UTC)
- (!)意見:如果都知道是誰的話,使用哪個帳號有差嗎?會比某些號召真人傀儡互相同票洗評價的的人差嗎(疑點一)?另外,推薦上DYK和是否符合關注度,這是兩回事,請不要離題了。你以上這種回覆方式,比較可能會成為筆戰的開端。個人意見——小南(留言) 2012年12月14日 (五) 10:52 (UTC)
- Wetrace的(:)回應--(1)我知道不代表其他人知道,不然方針幹嘛有限制「傀儡」參與投票討論。(2)其次,您又在無根據亂扣帽子--已經至少是近期第三次了。建議您注意(3)最後,您的意思是「此條目符合關注度」--那您幹嘛掛 「關注度」模版--藉此來干擾DYK投票的判斷嗎?Wetrace(留言) 2012年12月14日 (五) 11:08 (UTC)
- (!)意見:(1)就算我有使用分身帳號好了,最起碼我沒洗過自己評價;但某些人的互洗評價卻明顯得很。(2)要什麼根據?就我知道,台灣人幾乎不用「扣帽子」這種說法。打著繁體字名義的假台灣人還真不少,台灣青年關愛到香港,其政治事務都能略知一二,實為我所不能及也。(3)『您的意思是「此條目符合關注度」……』這句話是您自個兒提的,同時,本人否認這個說法。——小南(留言) 2012年12月14日 (五) 11:21 (UTC)
- Wetrace的(:)回應--(1)台灣人關心香港民主人權情況的人多的是,此外,香港青年關愛協會的資訊,網路上報導多的是。台灣人不用「扣帽子」這個詞嗎?請您用Google搜尋「扣帽子+台灣」看看有沒有人在用。--很多台灣報導都在用。可能每個人的詞彙庫 數量不同吧!(2)馬總統說、小英都說要有國際觀面對全球化--我可是每天看西方、香港、中國報導,維持世界觀--至少搜尋資料還好(3)「互洗評價」?您又在無根據亂扣帽子了。我一來維基百科沒多久,您就貼標籤,當我不想理會,投入條目創作,您又用「互洗評價」來攻擊他人。只能說,祝福您Wetrace(留言) 2012年12月14日 (五) 11:54 (UTC)
- 根據「WP:SET 維基百科:搜索引擎測試」,「所有的搜索引擎,都不能得到確鑿的答案,而只是簡單的初級啟發或經驗推導。……更長遠的判斷: Google 測試查到的是 流行度,而不是正確性。比如,一個不正確的搜索 en:Charles Windsor 得到了比正確的搜索 en:Charles Mountbatten-Windsor 多10倍的結果。……在維基百科上,WP:NPOV (=)中立原則 勝過普及程度。」
- (!)意見:內容取自於百度百科『由於扣帽子這個名稱在文革時十分常用,所以不少人為了政治中立的緣故而改用貼標籤等相對較為中立的名稱。』,「貼標籤」一辭台灣人較常使用。就早期台灣小學國語課本教育給我的知識看來(國立編譯館版本),我們痛恨文革(或討厭),甚至反對高壓獨裁的中國共產黨。對於你這種用google下去檢索,就說台灣人也常用「扣帽子」的說法,再用李洪志現在的處境來回答好了:您還是回美國去反共好了,假台灣人就假台灣人,還在那邊自命清高、不可一世。——小南(留言) 2012年12月14日 (五) 12:54 (UTC)
- Wetrace的(:)回應--
- Aistsana又『人身攻擊』了,「假台灣人」算是「人身攻擊」吧!其次,何必又攻擊 法輪功的創始人呢?
- 我舉Google搜索為例子,是因為您什麼都要證據才聽...唉~民進黨大老許添財也用扣帽子,他也是「假台灣人」了?關於台灣人--無論藍綠朝野--自由民主人權、包容尊重是我們共同的價值,我相信 我來這五個月 看過我討論問題的朋友,應該都會認為我是台灣人。我也要在這裡澄清,歡迎大家來台灣玩,台灣人溫和善良--比我更好的人多的是;走在大街上,各種言論自由包容、彼此尊重。
- 如果照您的邏輯---我第一個想到用Google,您首先用查詢「百度百科」---哇!? 誰比較像台灣人? 喔,您是「很內地化」的台灣人,我不是--我不習慣用 百度百科--而且一點不喜歡。
- 用「扣帽子」形容您「標籤化」的行為,我覺得更恰當符實,理由 就如同您取自「百度百科」的理由(事實上,我之前用了很多次「標籤化」--說您「標籤化」用戶--這樣是台灣人了吧?請您邏輯一致--您一方面說我不是台灣人,但您的例子從另方面 又證實我是台灣人。)隨您說吧!我的國籍與住所,不會因為您的嘴巴而瞬間移動。從另個角度說,我會把您的指控當成是一種「讚美」--代表我的言論思想,感覺很有國際觀吧!?謝謝您
- 我對於維基條目的努力與誠意,相信大家看得見。希望這些討論、溝通的過程,能讓彼此相互更善意理解,彼此更尊重、珍惜彼此的努力與對社群的多元貢獻。
- 我不求每個人認同我的觀點,因為不可能,而且我也可能錯;但是,我至少要做到--不認同我意見的,也對個人人格有基本的尊敬,這是我一向的做人原則--就算在匿名性的網路亦同(台灣人普遍相信神佛存在,「舉頭三尺有神明』)--我畢竟還是新手,如果我有不當的地方,很歡迎大家指教。Wetrace(留言) 2012年12月14日 (五) 14:01 (UTC)
- (:)回應:另外,你又使用了「標籤化」這個字眼,我必須強調,在台灣的各大論壇常出現的仍是「貼標籤」,非「標籤化」。使用百度百科檢索不代表什麼,裡面常見的遣詞用字就是大陸同胞的使用習慣(而不是台灣),要是你使用了中文基百科就能證明你是中國人或台灣人了嗎?其次,你上述的『喔,您是「很內地化」的台灣人』,誰是台灣人,誰不是台灣人,我想不用再多說什麼了吧(因為台灣地區的居民,通稱對岸同胞為大陸人,而不是內地人士)!非我族群的法輪功學員還是早點滾出台灣的好,有你們在,只會加強中共對台動武的可能性;如果不是,喜歡偽裝台灣人就直說,沒人會怎樣。——小南(留言) 2012年12月14日 (五) 17:01 (UTC)
- Aistsana又『人身攻擊』了,「假台灣人」算是「人身攻擊」吧!其次,何必又攻擊 法輪功的創始人呢?
- Wetrace的(:)回應--(1)不知道您是否有孩子,希望您不是這樣教育他的。(2)我用「內地化」是因應您的言行論點給我的感受。(3)中共對台動武可能性?這樣要驅逐法輪功學員!?您可以去告訴馬英九總統,看他怎麼說?---中共打壓誰,您就要把誰驅逐出台灣?那您住的台灣就不再是台灣了。Wetrace(留言) 2012年12月15日 (六) 02:24 (UTC)
- (-)反對:同上諸位反對理由。(!)意見:諸位和他在這裡辯論幹嗎?要辯論到互助客棧去,這裡只需要支持或者反對的理由,這麼多篇幅我看着就累。——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2年12月14日 (五) 16:15 (UTC)
- Wetrace的(:)回應--回應樓上。--個人不得已。小南無根據放話攻擊、標籤,做個回應太簡單他又不滿意。Wetrace(留言) 2012年12月15日 (六) 02:24 (UTC)
- (+)支持:算了一下票數,看來這個提名多半是不會過了,其實獲選的DYK條目中比這條糟的多著是,只能說可惜了。Mark Cheng(留言) 2012年12月14日 (五) 18:54 (UTC)
- DYK對質量要求不高,但是有問題的條目絕對不能上,尤其是有中立性問題的。--CHEM.is.TRY 2012年12月15日 (六) 01:21 (UTC)
- Wetrace的(:)回應--只會說有中立性問題,卻提不出論點實據?您是否看過條目,裡面目前沒有一條 新唐人、大紀元的資料來源(滿意了嗎?)有超過20條各家新聞來源,也包括台灣大報。Wetrace(留言) 2012年12月15日 (六) 02:24 (UTC)
- (+)支持 我認為當前的條目無中立性問題,Wetrace兄的理由也很可信--Ah oh!Dipsy!郵箱的說! 2012年12月15日 (六) 03:08 (UTC)
- (+)支持:附議。小蓮莊處士 2012年12月15日 (六) 23:32 (UTC)
- Wetrace的(*)提醒--在經歷一番熱烈討論後,偶然在客棧看到一篇匿名小文章互助客棧_其他#管理員面對無理取鬧的人會該怎辦?--指責Wetrace 最近四天「無理取鬧」(包括在此條目交流、及舉報用戶涉嫌違反文明方針的論述)。
- 作者36.232.223.104IP帳號 是12/14才第一次使用,之前沒出現過;顯然四天熱切追逐著我的幾處討論,看來是Wetrace 的忠實聽眾。
- 我在該區回覆了一篇短文(如上連結)有疑慮、關心維基秩序者可以閱讀---我以此主動澄清溝通,避免有心人見縫插針,試圖「挑撥 我 跟以上論點交鋒不同意見用戶 之間的維基情誼」,或者「 看似攻擊我-實則意圖栽贓 和我不同意見用戶濫用IP帳號」;如果是我的Fans粉絲(當然不會是,我也不會有Fans,只是舉例博看倌一笑、輕鬆點降溫),也絕不能 以不當手法 陷害、污衊 不同意見者。
- 以上只是合理憂心所提出的澄清。我要強調:雖然用戶間彼此意見不同,但我當然尊重他們說話權利,也不允許有其他人違反 傀儡方針 來陷害 任何用戶,無論他們的觀點支持/或反對 法輪功、西藏、維權等許多中國人權議題、中共立場、台灣統獨藍綠--這是基於基本素養與公民意識、以及中華傳統文化兼容並蓄的基本原則。讓事實、真相說話 比較好,所以我也是很不喜歡「河蟹」這種不是東西的偽生物。何況,這世界上還有一種中國神獸(草)會護祐著我們的言論自由呢!Wetrace(留言) 2012年12月15日 (六) 03:31 (UTC)
- Wetrace的(!)意見--抱歉,我無意發起編輯戰、筆戰。我想就不再多就爭議回覆,不希望因此可能影響眾編輯 愉快的編輯小確幸。(該說的其實也都說了,再說就是意氣之爭了,也希望別再給我戴高帽子了)。向各位參與的前輩用戶,包括正面意見、反面意見的,向您們謝謝、也向您們抱歉--讓您們花許多寶貴心思與時間。Wetrace(留言) 2012年12月15日 (六) 04:20 (UTC)
- (+)支持:來源充分,無爭議參考。但應該加入一些批評該組織的信息,使其反映更多方面的觀點。--維基小霸王(留言) 2012年12月15日 (六) 10:47 (UTC)
- (:)回應--謝謝-維基小霸王的指教。我虛心接受來搜尋,並且簡短分享個人編寫過程。
- 關於「批評該組織的信息」其實並非我不用,是搜尋中沒看到批評信息(該聯盟成立一年半)--但您既然提醒,我會再找找。
- 我用關鍵字搜尋,「沒有一篇報導在罵該聯盟」。
- 台灣的媒體生態大致是--跟大陸做生意考量多的,乾脆就不報導中國人權議題,但鮮少「負面報導」-因為涉及信譽問題,台灣政府與社會 普遍對中國人權是很同情的。我認識一些記者朋友也是身在江湖不得已,至少 他們不願對人權議題寫負面。---香港媒體情況 則比較容易出現 批評人權組織的信息,台灣政界朝野也經常討論「香港化」這個名詞現象。(突然想起:一位國民黨立委有批評 邀請陳光誠來台灣--民進黨是否有其他意圖(該聯盟邀請,但民進黨有參與邀請) --沒有直接批評該聯盟,但算是負面的質疑吧。)
- 中國媒體生態,很多人都明白,有些「(真的很)不可靠來源」會謾罵批判;至於 「新華網」之類較正式的管道,對一些台灣聲援人權的訊息--乾脆是消音的--因為很多民眾都知道可以「倒著看」。
- 以上,是我編輯這類條目時,常遇到的具體問題;不是我特意宣傳,資訊來源確實如此--要找批判中國人權支持者的好來源 並不容易。Wetrace(留言) 2012年12月15日 (六) 12:10 (UTC)
- (+)支持--Iflwlou [ M { 2012年12月15日 (六) 16:01 (UTC)
- (!)意見:再次強調,不要用投票博取同情。你的大篇言論已經多少妨礙到投票進程。我覺得你最好閉嘴,馬上。--追求節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 2012年12月15日 (六) 16:07 (UTC)
- (!)意見:同意樓上,而且何止是多少妨礙,簡直嚴重妨礙。這裡是投票之地,不是政宣場所。別人就投了個反對票,至於在這裡長篇大論嗎?想幹嗎?非要聽你的改支持才罷休?還「新手」?你來多長時間了?上次製造的大爭議以為我們都忘記了嗎?啊,我差點忘記了,輪子之流不就經常採用類似這樣的方式宣傳妄圖「感化」我們嗎?另外,鑑於作者上次創建什麼輪子「良心犯」條目招致非議最終被刪除的前例,我建議今後對其創建的條目多加審查。——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2年12月15日 (六) 16:47 (UTC)
- (+)支持:看樓上一些意見我又沒看到多少問題,然後某事件都上得了首頁了這個不可?我看我去把某功洗劫一遍再推DYK算了,然後是不是又有一堆人要說我是法輪功的呢?--KOKUYO(留言) 2012年12月15日 (六) 23:30 (UTC)
- (+)支持: 各位要討論的重心應該是, 反對這條目上DYK是因為來源的問題還是內容的政治問題? 若只是前者, 那麼來源修改的有三分之二以上可靠, 留三分之一不太可靠的加上[可疑]標誌, 這樣才是展示維基百科不斷改進和自我同儕審查的力量。若不是前者, 而是後者, 那麼要進行政治反宣傳的維基人應該要考慮加上更多可靠來源來加入此條目來平衡觀點, 而不只是在這反對此條目上DYK, 人權的條目要要求政治中立性是不太可能。維基的中立性是在編修的中立(這東西比較有標準嗎), 不是在政治的中立(這東西存在每人同一樣準嗎?)。Hanteng(留言) 2012年12月16日 (日) 00:11 (UTC)
- 最大的問題就是,作者做出來的條目全都由其它維基人修正問題。你現在看的這個版本當然沒什麼問題了(除了整個條目根本就像廣告之外),實際上是我刪除了一大堆法輪功宣傳內容,刪除了一大堆AWW的訪談內容後的結果。如果人人都學他,這維基百科還用搞下去?現在根本就不是政治審查問題,而是法輪功根本沒有底線的自我宣傳。--追求節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 2012年12月16日 (日) 00:13 (UTC)
- Wetrace的(:)回應--您說法與事實有違、有失中肯--(1)您刪除「一大堆」?跟法輪功有關被刪除的--就是兩三句「中華民國國會決議『原文』 說法輪功跟西藏被迫害最嚴重、譴責中共活摘法輪功器官」,其他您刪除的,跟法輪功一點關係都沒有。您以大紀元為理由刪除決議文 我也尊重、等國會決議文出來--這不夠嗎?連「台灣醒報談六四」、「艾未未專訪內容」您都刪除,我也基本尊重。--這跟法輪功啥關係??艾未未專訪批評「台灣政界向強權屈服,台灣在國際缺席、不敢表述自己的權益」--這段訪談在台灣很轟動,讓馬英九總統親自去看他展覽--這算啥宣傳?馬英九去看 我總是寫個前因後果--您刪除,我也尊重,還到您留言板 謝謝您建議我移到艾未未。--您現在卻藉此說我宣傳?(2)我自己就做了大量的改善,補充許多來源,又花了幾小時。確實有用戶協助增添來源與新內容,我很感謝;這不是維基共同創作的精神體現嗎?您不也參與刪除了嗎?
- Wetrace的(:)回應--謝謝Edouardlicn前輩指教,您要求我「馬上閉嘴」,這本就是我的願望,這已經擠壓我很多時間精力。我在上面本已提過不再爭論,但您現在指控「利用投票博取同情」,每當您們這麼「丟一句話指控」,我只好被迫回應,以免「被貼新標籤」。
- 我已送過很多次DYK推薦,基本上很少這樣大量討論的,但只要有用戶提出正反建議,我都一一回應、並改善條目或問句;怎麼是妨礙?當然,有用戶建議我說明精簡些,我會改進(抱歉話太多,確實要改進)。
- 「博取同情?」面對質疑與反對,我在建設性回覆說理,這不是維基百科方針鼓勵的嗎?(能否形成共識,是各位的選擇,但我在盡力。)如果有人同情,那說明什麼?劉曉波、艾未未面對指控而說話是博取同情?若要反對、扣帽子,總得給人說話回應的機會。
- 「潑墨水只要幾cc就夠髒,但清洗卻需要很大量清水。」 挑水桶、洗衣服也是很辛苦的。 娜娜/小南 在其他用戶的推薦投票 隨便放話指控「真人傀儡」,還在此放話攻擊「假台灣人」、「互洗評價」等,怎麼沒人質疑他「妨礙投票」?您們有制止、勸告嗎?但您們卻不許、嫌棄我解釋回應。當這種言論在此出現,我不回應是默認嗎?
- 如果依照 娜娜/小南 的標準來看待,跳出另一個 「小北」指控今天來投反對票、贊成票的,都是他口中的「真人傀儡」、「互洗評價」--各位接受嗎?至少,我不會在討論中隨意扣人帽子,這是人格問題。
- 事實上「是我『被』博取同情了」--我發現維基上有人刻意以偏頗負面觀點在撰寫法輪功等敏感人權條目、有些人權條目也有被疑似河蟹的狀況;個人看不下去,參與維護,加上不同觀點內容也有依據,(至少比使用「凱風網」好吧??有用戶很會用凱風網極不可靠來源。)我相信,這裡不該存在中共的言論審查。我想面對質疑,我不會「莫言」、「莫談國事」。
- 上次我大膽寫「對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及良心犯器官的指控」-依據聯合國、美國人權報告、國際獨立調查書。這裡也有很多位當時賜教,謝謝各位提供的反面意見幫助我快速成長,面對質疑我也盡力的改善、並回覆建設性意見(最後補充上大量可靠來源、中共方面的說法與質疑,只是當時用戶們對「活摘」用語有不同意見、加上有認為中立性改善還不夠、還來不及補完---7天到就被刪除)那次刪除,也存在爭議--但我尊重結果。Wetrace(留言) 2012年12月16日 (日) 00:19 (UTC)
- (!)意見:多次強調,不要利用這個投票作為政治宣傳(尤其是法輪功宣傳),朋友你不聽我勸告是吧。那我在這裡做最後一次警告:如果你再一次發出類似上述內容的政治宣傳話語,我會以涉嫌自我宣傳為由,對條目及主要編輯者你提交擾亂討論。-追求節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 2012年12月16日 (日) 00:25 (UTC)
- (+)支持--條目很中立,來源蒐整費心也周全,人權普世價值應獲重視。Chinuan12623(留言) 2012年12月16日 (日) 00:45 (UTC)
- (*)提醒 請各位冷靜討論,不要人身攻擊:
- 已改
「 | 典型的人身攻擊例子,包括但不限於:……對宗教信仰、社會環境、或雇主等進行侮辱……關於政治身份的攻擊 | 」 |
--Ah oh!Dipsy!郵箱的說! 2012年12月16日 (日) 00:52 (UTC)
- (:)回應--謝謝有用戶提出「聯盟成員 頭銜」的來源資料證明、兩岸並存段落之稱謂,皆已補上及改善。另業已補上Yahoo專欄、中時旺報、自由時報等更多來源,若尚有不足,再請指出。 Wetrace(留言) 2012年12月16日 (日) 08:46 (UTC)
- (+)支持,主要是反對因政治問題而反對。--卍田卐JC1 2012年12月16日 (日) 11:00 (UTC)
- Wetrace的(!)意見--基於稍早發現User:Edouardlicn舉報Wetrace破壞[錨點失效]-說我在此進行政治宣傳,我想還是留個言--先聲明 我不是想「干擾百科、DYK」,而是因為 在這裡的交流討論 被扣上「政治宣傳」的帽子--是該項「舉報破壞」的證據。
- 我在此強調:不接受Edouardlicn以這樣的方式來要求我「莫談國事」。--何況我是依照維基百科的要求,一一回應他以及相關反對用戶 的理由,何來政治宣傳?上述他在留言後,我不再出聲,是感謝 其他用戶 呼籲冷靜,並珍惜彼此間的維基情誼,也尊重他的感受。並不代表我接受他對「政治宣傳」的理解及標準。
- 當我不出聲了,Edouardlicn卻去舉報我破壞?有興趣了解不同面向事實的朋友,可以親自到 舉報Wetrace破壞[錨點失效]看看;我願意接受公開透明的檢驗。
- 以上「就條目疑義的答覆」、「對Edouardlicn選擇性刪除國會決議原文 的說明」、「對潑墨用戶人身攻擊的合理辯護」,是否涉及「政治宣傳」?我個人認為沒有,但虛心以對,歡迎各位參與關注此條目的維友在我個人頁指教(以免被說擾亂維基百科)。
- 萬一結果公布--我這樣都被封禁,那麼在此討論串、及在其他地方 攻擊、歧視、號召抵制 「 對特定信仰和他們有不同觀點用戶」的人,從次數及意圖說,應該「永久封禁」。希望到此為止,我不針對任何人,但當有人針對我,我不能回覆嗎?這是什麼道理。Wetrace(留言) 2012年12月16日 (日) 23:52 (UTC)
- (-)反對,此組織之存在疑似原創研究。--Znppo(留言) 2012年12月17日 (一) 00:38 (UTC)
- Wetrace的(:)回應--謝謝Znppo的參與,「組織之存在」--我不知道我是否理解您的意思==您認為「這個組織是虛構」嗎?有這麼多報導指出這個組織....這項反對理由好像不存在,能否請您具體說明。也許什麼盲點我沒注意到,請幫助我改善條目。謝謝!Wetrace(留言) 2012年12月17日 (一) 01:06 (UTC)
- (-)反對:最初此條目夾帶法輪功宣傳內容,原編者要求其它維基人修改,我修改後他又要求修改投票。其後加入大量的宣傳性語句,我在這裡向其違反當初的承諾表示遺憾。現在這個條目跟廣告無異,我相信以目前票數,它可以上首頁,但我也相信,讓一個廣告上首頁將是維基之恥辱。--馬呵說念誒多嘩鐸★愛生活愛山新愛蘿莉塔 2012年12月17日 (一) 01:35 (UTC)
- Wetrace的(:)回應:實在不想再說,但是(1)Edouardlicn所述」與我對事實的認知不符,不希望未來有心結,還是講清楚好(2)他指控我「違反承諾」,若不說明--我的人格信譽將遭貶損,也不希望存留他對我的誤會。請原諒我多說幾句,抱歉各位!!
- 無論如何,我發自內心感謝Edouardlicn對此條目的參與貢獻與監督,我尊重您的立場、認知--共同討論、論點溝通 本來就是維基百科的重要一環。
- 中華民國國會決議文,是不是法輪功宣傳,比例放多少---大家自有公斷。您刪除後--包括 新唐人、大紀元2個Link、國會決議文 相關內容,我都沒放回去。因為我已向您承諾--該決議文內容等「國會決議文」其他可靠來源 再放進去。何來反悔??
- 請別以「違反承諾」,來貶損我Wetrace的人格與信譽! 如果有誤會,那彼此說清楚。
- (1)Aistsana掛上「關注度模版」,說在台灣沒聽過該聯盟;Snorri認為當時既存的媒體 對 兩岸關係有立場、並質疑「聯盟成員」頭銜 沒有來源、兩岸稱謂不盡適當。 因此,我才兩次花了數小時,補上相關連結,並一一改善;也有其他用戶參與補充些來源。(2)剛剛甚至有用戶質疑「此組織之存在是 原創研究」,那麼,我除了增加 各家媒體對此聯盟事件之報導、他們參與哪些重要人權議題事件,還能做什麼改善?請您明確指導我!(3)關於對聯盟負面批評,真是很少,我也增加找到的 國民黨立委曾 質疑邀請陳光誠事。若有其他負面內容,只要合理,歡迎自行加入或告訴我。(4)我是依照其他「投反對票用戶」的質疑意見,來增加來源,怎麼變成是「宣傳」??如果您要怪,難道應該怪他們的意見跟您不同?
- 您自己說 您修改完後,願意改「支持」票;我基本上都尊重您修改後內容了---雖然我也表達不同意見,但幾乎都尊重了。但您沒改「支持」票(不過 您劃掉了「反對票」),還「對您自己修改後的版本」第一次掛上「中立性」、「廣告」模版!?(如果在您修改後,我不做其他改善,那其他幾位反對意見,我如何改善以回應他們的標準及要求--您的要求豈不形同要這個條目DYK「必死」、「永不翻身」--那您劃掉反對票 對此條目又有何意義?)我搞不清楚您的標準究竟在哪裡?我這樣是 違反承諾嗎!?況且,我尊重您「不投贊成票」的選擇,也沒要求您實現承諾--因為彼此間意見或有不同,不能強求。但您現在卻指控我「違反承諾」?這實在太沈重,我萬無法接受。我歡迎質疑我的用戶,把該條目 歷史版本 一一調閱,如果是我違反承諾,我公開道歉!!如果是您違反承諾,Edouardlicn是否要為我澄清呢!?
- 這個條目上首頁,是不是恥辱,我想社群 自有公評。每位不同背景用戶,對此可能有不同看法及感受,都應該被尊重。(就我而言,上不上DYK早已無所求--只是我既然寫了,要對此條目及其內容負責,對這個投票討論過程負責、對維基百科及社群負責---究竟這一次討論過程,留下的、給各位用戶的 是什麼樣的價值與相互學習。我盡力了--不好、不夠的,真心請大家包容原諒,我覺得--我對得起社群、對得起維基、基本上也對得起這個條目與其讀者。)
- 我再強調又一次!我不是、也不想針對任何人。包括 指教反對意見(我很歡迎,從中我學到很多我以前沒注意到的,也更理解不同背景用戶的不同標準與顧慮疑義)、標籤化我的人(希望是誤解),但是 總要給人說話澄清、解釋的機會吧!扣帽子、貼標籤--一兩句話很容易,卻指責我維護自己人格、誠心回應條目爭議是「宣傳」。這令人感覺是在消音嗎?
- 希望您理解,我們彼此冷靜。我衷心希望就此落幕,我們都是維基上的社群朋友。幾次的論點交鋒、彼此更加理解包容;這是維基百科的珍貴所在。過程中,彼此可能語氣、用語不甚理想,我們是不是都別再說了?(尤其,主要 標籤化 並涉及人身攻擊我的,是Aistsana、RiceRice,您和我是就內容交流而已。我也希望和他們幾位 都不要這樣論辯,彼此尊重。)Wetrace(留言) 2012年12月17日 (一) 02:31 (UTC)
- (+)支持:目前的內容沒問題。--Alfredo ougaowen(留言) 2012年12月17日 (一) 01:57 (UTC)
- (+)支持:該內容符合維基要求,證據全面、可靠。看到有人如此熱心全力挑刺反對,更覺的此條目關注度極其高。僅內部關注就超額了。在嚴厲的監督下,目前條目存活標準比一般的都高。美國人視挑刺為進步的需要,版主頗有雅量,定會不斷提升質量,很期待看到更好。--追求「德而威善而尊」的詩琳童公主(留言) 2012年12月17日 (一) 02:47 (UTC)
- Wetrace的(!)意見--剛剛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 被掛上「關注度模版」、「提刪討論」(理由廣告宣傳),我回應如下:
- 先謝謝花心思關注、參與,但兩位用戶,一方面說條目「關注度不夠」,另方面說條目「廣告宣傳」?讓我很頭痛,不知該聽誰的...
- 此條目 第三次被掛上「關注度模版」,這次是Znppo他認為此「組織之存在」有原創研究,我在上面已經回覆其質疑仍遭掛模版。我不知道增加到40多個參考來源--還算缺乏關注度?那我只好繼續找資料來源--請別再說我「宣傳」??(要查證此聯盟---可以到中華民國內政部官網 右上角搜尋社團法人(輸入「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我有搜尋到「此聯盟--核准立案字號1000133701」但是內政部沒有Link可提供,請自行搜索驗證。)
- 此條目 竟然被 RiceRice(Liberté ou La Mort )送交「提刪討論」!?理由是「廣告宣傳」??這是什麼邏輯?經過這麼熱烈的討論、論點檢驗探討,卻在此時--被提刪?請告訴我是什麼道理,此外,這符合「提刪」的什麼標準?請RiceRice用Wikipedia:文明來說服我。Wetrace(留言) 2012年12月17日 (一) 03:19 (UTC)
- (*)提醒 存廢討論請到該頁面進行--Ah oh!Dipsy!郵箱的說! 2012年12月17日 (一) 03:48 (UTC)
- Wetrace的(:)回應 謝謝Dipsy123提醒,我自己去喝一杯涼水,冷靜冷靜。Wetrace(留言) 2012年12月17日 (一) 03:56 (UTC)
- (+)支持--Trevor Henry Lau!(留言) 2012年12月17日 (一) 10:31 (UTC)
- (-)反對反對不知名組織藉助維基宣傳-Cindyleigh(留言) 2012年12月17日 (一) 10:40 (UTC)
- Wetrace的(:)回應--謝謝Cindyleigh的指教,也許您看一下內文該組織的相關報導,並非「不知名組織」。台灣的非政府組織NGO很蓬勃,此聯盟成員一半以上在台灣都算是在各自領域很有名望的--我有附上頭銜。原因不是為了宣傳,而是有用戶質疑,因此才放上去。提供您參考,尊重您的判斷。謝謝您提供觀點Wetrace(留言) 2012年12月17日 (一) 13:09 (UTC)
為何立法院跨黨派國際人權促進會和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在發起同一件事情?
兩個條目都有「立法院「關懷中國良心犯」決議」,究竟哪個才是發起者?現在的內容暗示,兩個組織都是主要發起人。--馬呵說念誒多嘩鐸★愛生活愛山新愛蘿莉塔 2012年12月17日 (一) 07:32 (UTC)
Edouardlicn 質疑「立法院跨黨派國際人權促進會有同樣行動,究竟是誰組織?」
回應如下:(此回應 第一時間 已經張貼在Edouardlicn的個人討論頁、條目討論頁。)
- 一個民主國家的國會,通過一項決議、政策,當然普遍會有 公民團體 參與,而且經常是不只一個。本案中,就民間團體而言,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是主要推動者。
- 立法院跨黨派國際人權促進會是 國會的一個由立法委員「議題性次團體」,也許可以說他們共同推動吧。內容已經說得很清楚。此決議提案人--尤美女立委 是該促進會的會長。
Wetrace(留言) 2012年12月17日 (一) 07:41 (UTC)
- (:)回應你用社會運動來看, 發起者是民間組織, 你用立法過程來看, 發起者是國會議員。國會議員和民間組織一起發起一項訴求不是什麼新鮮事。這事新鮮是因為這民間組織主要由重量級的跨黨國會議員組成。你能不能描述一下內文哪一句有問題(不當暗示)需要改, 按非原創研究編寫原則, 我們最先能做的是列出其各別成員發的說明/新聞稿為主來呈現發起人的誰這事, 剩下的要等有發表的研究才能引用說這是誰誰「發起」或「主導」等有價值評判的內容。至於你提的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 按這新聞來看就不是發起人, 而是提供部分名單的民間組織之一個。這事主要還是立法院跨黨派國際人權促進會主導。 Hanteng(留言) 2012年12月18日 (二) 01:11 (UTC)
- (:)回應--謝謝 Hanteng比較精準的問法,也提醒我注意到一件事。
- 組織定義:立法院跨黨派國際人權促進會是一個「國會次團體」,非一般性民間組織;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則是民間組織無疑。
- Edouardlicn 寫兩個團體『發起』同一件事,「發起」的定義很廣。但我從來沒有用「發起」兩個字。--這點我可以體諒Edouardlicn 基於其生活背景會出現這樣的疑問與誤會。
- 其實,我在條目中寫的是「聯盟 推動」(包含 遊說國會Lobby、相關組織的意思)--相關報導中寫的,我並未使用「聯盟 發起」。因此,並非「原創研究」。
- 就算以「發起」來說,聯盟也可以說「廣義發起」,但聯盟不是「國會次團體」而只是單純民間組織,從「國會議場 發起」的角度來說,我覺得不用「聯盟 發起」比較適宜,但不是不能用。
- 試舉兩個例子:
- 台灣著名的董氏基金會長年來 推動、遊說政府及國會--成功推動 國會通過 「公共場所不得吸菸」的發案。基金會角色--是「廣義--議題發起者」、「狹義--法案推動者」的角色,「狹義--發案發起者」則可能是 某個黨團、某個國會次團體等等。
- 例如(假設)美國國會 通過某個友台法案,A國會議員發起、提案, A議員 是 美國眾議院次團體「台灣連線」主席/或成員,這項議案 也是「台灣連線」推動之一;此外,例如「美國傳統基金會」(民間智庫)、「台灣人北美協會」(民間團體)參與推動了這項友台法案。
個人對民主政治運作有觀察,但並非政治專業,不知道這樣的說明,是否解開了Hanteng、Edouardlicn 的疑惑。Wetrace(留言) 2012年12月18日 (二) 02:22 (UTC)
那是否應該移除目前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條目內暗示其主導的內容?-馬呵說念誒多嘩鐸★愛生活愛山新愛蘿莉塔 2012年12月18日 (二) 02:45 (UTC)
- (:)回應--該聯盟確實「推動」,從報導上來看,我沒用「主導」兩字---我覺得「主導」兩個字的定義,又是另一個問題。在國會議場內,主導的當然是立委委員或次團體。
- 董氏基金會推動 菸害防治法---但是一般我印象中,很少有人說他們在「主導」用這個詞彙--但是都知道是他們最積極。這樣是不是暗示他們主導、而事實上不主導?---我覺得Edouardlicn 的問題,怪怪的。
- 當這個決議通過,尤美女、該聯盟臉書 是最快Post出來的---從這一點,我覺得他們應該在本案存在密切互動--這實屬當然。4000多位「中國良心犯」名單,主要由該聯盟協助邀請全球人權組織彙整,依常理判斷、加上既有的報導、幾方面的反應、事後的狀況。可以看出來,該聯盟確實很積極的推動---角色應該不下於「董氏基金會 之於 菸害防治法」。
- 依據我目前看到的報導,以及 該聯盟一年多來 相關事件的參與,當幾個團體一起辦活動時,各媒體經常主要採訪該聯盟理事長,如果問我---我覺得具有一定的高度參與、甚至主導。但我沒有暗示「主導」--因為「主導」、「非主導」的定義 是什麼?--我不知道您的標準如何,我只是照實依 來源撰寫。
- 此外,這兩天,我看到該聯盟理事長楊憲宏在中央廣播電台專訪尤美女立法委員為人民服務節目,談這項決議對國會人權的影響。
- 很高興Edouardlicn 對台灣的國會運作、民間社團推動議題具有高度興趣,以後我會多寫這方面條目,我自己多學習、也讓大家多認識?
- Edouardlicn 要求刪除該段國會決議文,讓我很不解。無論是「主導」還是「推動」、或者單純「提供良心犯名單」,跟此聯盟都有密切關聯。我看不出有什麼理由該刪除該段國會決議文。
Wetrace(留言) 2012年12月18日 (二) 04:30 (UTC)
- (:)回應誒多嘩鐸指目前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條目內暗示其主導的內容,是指什麼呢? 該民間團體的確是公開倡儀並推動相關立法,維基百科編寫不應該幫讀則做過多的分析原創研究, 若你怕有主導的暗示之意, 你應該並列其他單位來突顯其眾多民間團體的共同倡儀。Hanteng(留言) 2012年12月18日 (二) 04:4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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