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3簽證是美國的一種雇主擔保的職業移民簽證,主要針對技能勞工(skilled workers)、專業人士(professionals)和其他勞工(other workers)三類職業移民。[1]通常EB-3簽證的要求比EB-1簽證和EB-2簽證稍低(後兩者分別針對傑出人才和高學歷或突出能力的申請者)。不過EB-3簽證因此可能會比EB-1、EB-2簽證有更多的申請者和更長的等待時間。此外,EB-3簽證要求必須有擔保雇主提供工作,並在提交移民提名前由雇主向美國勞工部申請永久勞工證,[2]因此希望獲得此類簽證的人不能像EB-1或EB-2一樣為自己提交移民申請。[3]EB-3移民申請獲得批准的外籍人士可以通過移民簽證入境,或在美國境內進行身份調整,成為美國永久居民,並收到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簽發的綠卡。
參考資料
|
---|
移民簽證/綠卡 | |
---|
非移民簽證 |
- 外交人員
- 短期訪問
- 過境
- 海員/機組成員
- 條約勞工/投資者
- 全日制學生
- 外國政府雇員
- 短期勞工
- 新聞工作者
- 訪問學者
- 美國公民的未婚夫妻
- 美國公司海外雇員
- 職業學校學生
- 特殊移民的親屬
- 北約工作人員
- NATO-1
- NATO-2
- NATO-3
- NATO-4
- NATO-5
- NATO-6
- NATO-7
- 傑出人才
- 傑出人才團隊
- 文化交流
- 宗教工作者
- 法庭證人
- 人口販運受害者
- 北美自由貿易協議
- 犯罪受害者
- 美國永久居民的親屬
- 其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