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商品和服務稅法令
2014年商品和服務稅法令 Goods and Services Tax Act 20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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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國會 | |
一項針對規定徵收商品和服務稅以及與其之相關事項的法案 (An Act to provide for the imposition and collection of goods and services tax and for matters connected therewith) | |
引稱 | Act 762 |
地域範圍 | 馬來西亞 |
制定機關 | 下議院 |
通過日期 | 2014年4月7日 |
制定日期 | 上議院 |
通過日期 | 2014年5月5日 |
御准日期 | 2014年6月9日 |
簽署人 | 端姑阿都哈林陛下 (第14任最高元首) |
施行日期 | 2014年6月19日 |
生效日期 | 2014年7月1日[1] |
立法歷史 | |
法案名稱 | Goods and Services Bill 2014 |
法案引用 | D.R. 2/2014 |
呈交者 | 阿末胡斯尼 (財政部第二部長) |
首讀 | 2014年3月31日 |
二讀 | 2014年4月3日 |
三讀 | 2014年4月7日 |
法案呈交至時的名稱 | Goods and Services Bill 2014 |
法案引稱 | D.R. 2/2014 |
呈交者 | 阿末馬斯蘭 (財政部副部長) |
首讀 | 2014年4月21日 |
二讀 | 2014年5月5日 |
三讀 | 2014年5月5日 |
相關法例 | |
Sales Tax Act 1972 [Act 64] Service Tax Act 1975 [Act 151] | |
關鍵字 | |
消費稅 | |
現狀:已廢除 |
2014年商品和服務稅法令(英語:Goods and Services Tax Act 2014,中文簡稱:「消費稅法令」)是一套由馬來西亞國會於2014年5月5日以簡單多數通過,並於同年6月9日獲得最高元首端姑阿都哈林御準的聯邦法令。該法令於2014年6月19日施行,於2014年7月1日正式在全馬來西亞生效。
2018年9月1日,銷售和服務稅(SST)正式取代商品和服務稅(GST)。[2]
法案內容
2014年商品和服務稅法令以英文和馬來文編寫(若2個版本有出入則以英文為準),由19個章節組成,其中包括197節。
- 第1章:初步
- 第2章:管理
- 第3章:徵收和稅收範圍
- 第4章:註冊
- 第5章:會計,評估,恢復等
- 第6章:商品和服務退稅基金
- 第7章:救濟,退款和減免
- 第8章:特殊情況
- 第9章:貨物和服務稅的裁定
- 第10章:執法
- 第11章:犯罪和處罰
- 第12章:試驗和程序
- 第13章:審查和上訴
- 第14章:指定區域
- 第15章:免費商業區
- 第16章:雜項
- 第17章:1972年銷售稅法的廢除和節約
- 第18章:1975年服務稅法的廢除和節約
- 第19章:過渡性條款
- 附件1:時間表
參考文獻
- ^ "Goods and Services Tax Act 2014: Appointment of Date Coming into Operation" (PDF)[失效連結]. Attorney General's Chamber of Malaysia. Retrieved 26 July 2016.
- ^ 马来西亚的销售和服务税与商品和服务税. IBFD. [2022-04-22].[失效連結]
外部連結
- Goods and Services Tax Act 2014(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本文含有此來源中屬於公有領域的內容。
- Goods and Services Tax Regulations 2014(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