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重慶天原化工總廠「4·16」氯氣泄漏爆炸事故
日期 | 2004年4月15日 | -200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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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 4月15日19時40分,工廠操作人員發現冷凝器氯氣泄漏。 4月16日2時,冷凝器發生局部 NCl3爆炸。 4月16日17時50分,3個氯氣儲罐發生劇烈爆炸,氯氣外泄。 4月18日,武警部隊出動高射機槍、火炮和坦克對廠區危險源和污染源進行銷毀工作,解嚴解除[1]。 |
地點 | 中國重慶市江北區觀音橋街道建新西路303號 重慶市天原化工總廠氯氫分廠 |
座標 | 29°33′40″N 106°30′30″E / 29.5610°N 106.5083°E |
起因 | 冷凝器穿孔,受銨污染的CaCl2冷卻鹽水泄漏與氯氣產生NCl3,工人違規操作,採用泵加速氯氣罐中氯氣排出,導致罐內溫度升高, 引發NCl3爆炸[1][2][3] |
死亡 | 9人[4][5] |
受傷 | 3人(2人輕傷,1人重傷[6]) 15萬人疏散[7][8] |
2004年重慶天原化工總廠「4·16」氯氣泄漏爆炸事故是一宗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爆炸事故,中國國務院初期命名為重慶天原化工總廠氯氣泄漏和爆炸事故[9],後續查明事故原因後,中國應急管理部命名為重慶市天原化工「4•16」三氯化氮爆炸氯氣外泄事故[3]。發生在2004年4月16日在中國重慶市江北區重慶天原化工總廠區內。後續被事故調查組認定為一起責任事故[10]。
該事故發生地位於重慶市市區,造成9人死亡、3人受傷、15萬群眾疏散,直接經濟損失277萬元[3],成為當時中國疏散人數最多的化工事故[1]。
事故背景
當地背景
重慶曾作為工業城市,是中國天然氣和精細化工基地,主城區中有一定規模的化工企業約占全市化工企業數量40%左右[11]。但是多數老化工企業存在着管理及設備方面問題,對城區安全構成潛在威脅[12]。由於歷史和地理條件限制,大部分化工企業沿江分布,存在嚴重污染企業25家。[13]
這些化工企業建成時多在城市郊區,自改革開放和重慶直轄後,城區規模擴大[14],居民生活區增多,這些化工企業被居民區包圍[11],城區內形成七大污染企業集中片區[註 1][15]。涉事企業天原化工總廠1940年在重慶貓兒石建廠時,廠區處於郊區[16]。後來隨着重慶市區擴張,廠區四周建成許多居民區、學校、商場,廠區所在的位置也成為主城區範圍內[17]。
考慮到城市安全,重慶市政府曾計劃在2003年至2010年期間將市區內78家化工企業搬遷到主城區以外的萬州區中,即推進主城區化工企業「退二進三」規劃(退出第二產業,進入第三產業;退出主城區,進入三個規劃園區[註 2])[11]。但受制於搬遷資金、人員安置以及搬遷後設施周邊配套問題,搬遷工作實際進展緩慢[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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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大轟炸(1938-1944)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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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主城區地圖
涉事企業
發生本次爆炸事故的「重慶天原化工總廠」成立於1940年,創始人是吳蘊初。1928年,吳蘊初在上海成立了中國第一家氯鹼廠天原電化廠股份有限公司。抗日戰爭期間,吳蘊初把天原遷往重慶嘉陵江北岸的貓兒石。1940年5月,重慶天原化工廠建成投產,以氯鹼產品供應抗戰後方的需要[18][16]。重慶天原化工總廠是化工部22家重點氯鹼企業之一,也是西南地區最大的氯鹼企業[19]。 在此之前,重慶天原化工總廠就曾發生3起氯氣泄漏事故,最近一次為2003年。同時在1994年和2004年1月曾發生氨泄漏事故[2]。附近居民已經歷幾次氯氣泄漏導致的疏散[12]。
政府監管
在本次事故發生之前的2003年12月23日,重慶市開縣發生天然氣「井噴」特大事故,共有243人死亡,964人受傷或嚴重中毒,10萬多名附近居民被迫緊急疏散[20]。據新華網報道,重慶市政府在事故6天後,召開安全工作專題會暨全市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市長王鴻舉要求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加強安全生產監管[21]。引起重慶市政府對企業安全生產監管的關注。
此外,重慶天原化工總廠是重慶市環境重點監測企業,每年都要接受4次例行環評[12]。據《大公報》報道,經歷該廠先前幾次泄漏事故後,重慶市決定在2006年前將該廠遷往萬州區,然而在搬遷進程中就發生了此次爆炸事故。[14]
事發經過
氯氣泄漏發生
4月15日17時40分,氯氫分廠氯氣冷凍工段操作按正常流程開啟1號氯冷凝器,18點20分發現氯氣泵壓力升高,氯氣儲罐表面化霜,巡查人員斷定為氯氣罐堵塞,於是停用該儲罐,啟動備用儲罐。 21時20分,巡查人員發現氯冷凝器穿孔,有氯氣從氨蒸發器中泄漏至氯化鈣冷凍鹽水中,遂令冷凍段緊急停車,回收污染的鹽水,並將污染的氯氣先轉移排污罐中。23時30分,決定將排出管內的氯氣抽至次氯酸鈉儲罐中處理[22]。
16日0時48分,抽氣過程排污罐發生爆炸,1點33分全廠緊急停車。 2點15分,1號鹽水泵在靜止狀態下發生粉碎性爆炸。隨即廠家將事故上報至市應急部門和母公司重慶化醫控股集團公司[1][2]。
當晚附近居民先後聽到2次巨響,並聞到氯氣氣味。附近社區人員通知居民儘快疏散[17]。
4月16日7時許,200名消防官兵趕到現場進行排險工作。7時25分,消防部門在距事故點150m半徑範圍設置警戒區域,疏散無關人員[23]。
一小時後,重慶市副市長周慕冰趕到現場,在離出事地點200米處成立了事故現場指揮部,並在距事故地外3公里處實行交通管制和隔離措施。搶救人員和特遣隊戴上防毒面罩或口罩進入事故現場進行搶救和調查[24]。為了防止氯罐發生更大規模爆炸,指揮部決定對事故廠區內4、5、6號三個總容量中約13噸的液氯實施緊急排放,通過4根粗鐵管將液氯用鹼水中和,利用自然壓力排放到嘉陵江邊的大水池中,同時消防隊員開始用水槍噴淋來稀釋空氣氯氣的濃度[25][12]。
8時30分,200名警方增援居民疏散行動,11時,指揮部將疏散範圍擴大至1公里[23]。疏散群眾3萬人[1][26][27]。
13時50分,武警重慶總隊一支隊收到命令,出動100多名兵力維持秩序和群眾疏散工作。[28]
儲罐發生特大爆炸
17時30分,指揮部召開會議研究進一步處置方案和人員疏散問題。
17時57分,在處理殘餘氯氣過程中,4、5、6號儲罐突然發生共2次爆炸,現場一團黃綠色氯氣升起。爆炸造成1人死亡、8人失蹤,3人受傷[29]。會議被迫中斷。在爆炸發生後,消防人員和醫護人員進入現場開展滅火和工作[1],武警增援協助群眾疏散[28]。後續確認失蹤8人死亡,並確認了9名死者身份,均為涉事廠家相關人員[4][5]。
據勘察,本次爆炸造成5、6號儲罐爆炸解體,產生長9m,寬4m,深2m的深坑,據爆炸中心200m範圍內存在大量罐體碎片[2]。
據新華社報道,現場技術人員初次判斷本次氯氣泄漏事件的原因是氯儲罐及相關設備陳舊,儲罐爆炸的原因是天原總廠違規操作讓工人用泵從氯罐加速排氯,結果導致罐內溫度升高,引發爆炸[30]。
爆炸發生後,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對事故處理與善後工作作出指示[9]。
動用軍事武器排險
18日5時58分,駐渝解放軍13軍[31]收到命令要求出動機槍、火炮、坦克強制引爆殘留在爆炸現場的3個氯氣罐。6時10分,80餘名官兵攜帶機槍、火箭筒、無後坐力炮前往增援。同一時間,80公里外某裝甲團正在進行坦克[註 3]啟封。6時55分,解放軍和武器裝備抵達現場。7時整,現場成立了排爆臨時指揮部以及排爆、偵察、通信小組[33]。
指揮部已遷至1公里外桃花山莊,為了消除隱患,首次採用軍事武器進行銷毀。市公安局局長朱明國制定了三種方案:第一是用無後坐力炮引爆,使用裝甲彈來打穿16mm厚的儲氯罐鋼板。第二是派三個槍手在50m外使用口徑12.7 mm的高射機槍打穿鋼板,但可能會造成液氯泄漏或者爆炸。第三種方案則是使用坦克射擊儲氣罐[34]。
12時8分,排爆工作開始,首先採用5名解放軍軍人用高速機槍射擊1號儲氯罐,在2輪機槍,9輪火箭炮射擊無果後[35]改用無後座力炮射擊,在經歷3發射擊後1號罐爆炸[33][36]。
由於剩下兩個氯氣罐被掩埋,排爆臨時指揮部採用坦克發射穿甲彈進行引爆,14時35分,2號儲氯罐被穿甲彈擊爆[37],但同時導致3號儲氯罐被爆炸震落的雜物掩蓋。15時11分,坦克、無後坐力炮同時對3號儲氯罐射擊,15時12分,3號罐外層鋼板被炸裂。
15時25分,排爆臨時指揮部調整排爆方案。15時30分,5名排爆小組人員進入罐區安置炸藥。15時35分,3號罐被成功引爆。15時45分,8名消防隊員進入廠區用水槍噴射水沫稀釋氯氣,排爆官兵進入罐區確認氣罐已全部銷毀。17時35分,對事故現場進行了最後一次對污染殘留的爆破[33]。引爆工作開始前曾有2名記者私自闖入現場,導致引爆工作推遲[38][39]。
善後工作
解除戒嚴,成立事故調查組
17時58分,封鎖區戒嚴解除,疏散群眾可返家,但事故廠區仍為封鎖區[40]。同時成立事故調查小組,周慕冰擔任組長[41]。
環境檢測與心理援助
解除解嚴後,環境監測人員進入廠區進行空氣和水質檢測,並公布事故現場500米以內空氣質量達標[42],並在氯氣污染可能擴散的區域布設了11個空氣監測點和2個水源監測點。市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機構對周邊可能受氯氣污染的約60萬平方米區域進行全面消毒[43]。19日,官方媒體通報空氣、水質指標和生活秩序恢復正常[44][45]。21日,政府組織宣傳隊和心理專家開始對歸家的居民做安撫。但有居民反映:「空氣中總像有股味!」,媒體稱其可能為心理作用[46][13]。
保險理賠和社會捐助
4月17日公布死、傷和失蹤人員名單後,中國人壽重慶市分公司開出首筆賠款16761.28元[47],截止至9號,事故中9名死亡人員家屬均獲得中國人壽重慶分公司的賠付[48]。4月20日,人壽保險公司再次賠付5萬多元,同時向事故死亡失蹤人員捐贈了1萬元慰問金。同日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向天原化工總廠先行賠付20萬元,其他投保財產損失正在繼續查勘[13]。同時在事故中受傷3名消防官兵也獲得保險理賠[49]。
截止至4月21日,本次事故所在江北區民政局收到社會資助40多萬元,包括價值30多萬元物質和11多萬現金[50]。
事故調查與處分
事故原因
2005年,曾參與事故調查的重慶市化工行業管理辦公室的周一匡在期刊《化工安全與環境》發表了事故原因調查結果[2]:
- 直接原因
造成重慶天原化工總廠「4·16」氯氣泄漏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氯冷凝器腐蝕穿孔與受銨污染的氯化鈣冷卻鹽水反應生成易爆物三氯化氮。三氯化氮富集到達爆炸濃度下限,工人違規操作採用泵加速氯氣排放引發爆炸。
而冷凝器穿孔原因是:氯氣和鹽水中氯離子的腐蝕作用、氯氣中水分對碳鋼的腐蝕作用、冷凝器列管內外離子電位差的點腐蝕和電化學腐蝕作用、列管焊接處應力腐蝕、以及涉事廠家8年未對該設備進行耐壓實驗檢測腐蝕。5種因素共同造就了冷凝器穿孔。
氯化鈣鹽水中受高濃度銨污染是造成事故的另一個主要原因。銨來自先前廠家1994年和2004年1月兩次氨泄漏事故,事故導致大量氨進入鹽水中,且該鹽水長達10年未更換。據事故現場抽取的鹽水測定,總氨量為17.64 g/L, 超標2600多倍,理論生成486 kg三氯化氮。造就了4月16號氯儲罐特大爆炸。
- 間接原因
造就本次事故間接原因是廠家長期缺乏安全監管,未按安全技術規範生產,設備更新投入不足。長期未對廠區內設備進行檢修和更換,曾經多次發生事故卻未進行修繕和加強監管,為本次事故買下隱患。
- 客觀原因
本次由三氯化氮引起的爆炸為中國首例,先前未有相關案例,相關安全技術規定不完善,三氯化氮爆炸機理和機制研究未成熟,存在客觀因素。
相關人員處分
2004年10月23日,根據《重慶日報》消息,經事故調查組確認,造成死亡失蹤9人,15萬人撤離的重慶「4·16」氯氣泄漏事故是一起責任事故,8名相關責任人收到處分[10][51][52]:
姓名 | 職務 | 事故責任劃分 | 處分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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繆光奎 | 化醫控股集團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 | 重要領導責任 | 黨內警告 |
李華夏 | 化醫控股集團公司經濟運行部部長 | 重要領導責任 | 行政記過 |
陳德國 | 重慶天原化工總廠黨委書記兼副廠長 | 重要領導責任 | 黨內警告 |
張定祿 | 重慶天原化工總廠廠長 | 主要領導責任 | 撤消重慶天原化工總廠廠長、黨委委員職務 |
吳照華 | 重慶天原化工總廠副廠長 | 主要領導責任 | 行政記大過 |
王為民 | 重慶天原化工總廠動力分廠代理副主任 | 直接責任 | 撤消重慶天原化工總廠動力分廠代理副主任職務 |
周軍 | 重慶化工節能計量壓力容器監測所所長助理兼壓力容器監測科科長、技術負責人、檢驗師 | 直接責任 | 撤消重慶化工節能計量壓力容器檢測所所長助理和壓力容器檢測科科長職務 |
吳明中 | 重慶化工節能計量壓力容器檢測所副所長 | 重要領導責任 | 行政記大過 |
後續影響
重慶環保搬遷計劃
受事故影響,重慶市自4月20日起對全市危險化學品企業和重大危險源進行拉網檢查,並對存在的安全隱患分別作出整改、轉產、搬遷、關閉的決定[53]。並同期制定了《重慶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發放及管理辦法》和污染企業搬遷計劃[54],對32家危化品企業和29家重點污染企業搬遷至三大化工園區[55][56]。
截止至2012年,重慶市先後公布了6批共208家污染企業搬遷計劃[57]。2015年,九龍坡區重慶電廠搬遷至萬盛經濟技術開發區,標誌着城區七大污染片區搬遷完畢[15][58]。
重慶天原化工總廠在本次事故後,與建峰化工總廠合併,並將新廠址設在涪陵區白濤鎮(涪陵化肥工業區)[59],2005年完成搬遷[60]。
三氯化氮標準修訂
此次爆炸事故引起了國內政府以及安全機構對三氯化氮爆炸機理的研究,並完善了相關工業標準。 事故調查組給出的《關於重慶天原化工總廠「4·16」事故原因分析報告的意見》中提及目前國內對三氯化氮的爆炸機理和條件技術資料不完善,並呼籲完善相關技術標準[2]。國家安監局副司長劉強也提到:「三氯化氮的爆炸機理還不大清楚」[25]。2006年,出台了氯鹼工業相關標準《工業用液氯》(GB/T 5138-2006),其中要求三氯化氮指標≤0.004%, 並在2021年修訂後改為≤0.003%[61][62]。
典型案例與事故模型研究
該事件被作為國內氯鹼行業安全生產教育典型案例[63]。其事故過程被一些學者作為氯氣泄漏事故模擬參考[23][64][65]。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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