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1991年中華民國國民大會代表選舉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國民大會第二屆國民大會代表選舉

← 1986年 1991年12月21日 1996年 →
  多數黨 少數黨 第三大黨
 
領袖 李登輝 黃信介 葉憲修
政黨 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民主進步黨 民主進步黨 全國民主非政黨聯盟 全國民主非政黨聯盟
贏得席次 254席 66席 3席
民選得票 6,053,366 2,036,271 193,234
得票率 69.1% 23.25% 2.2%
各選區得票最高的政黨:
各選區最高票當選人黨籍:
第二屆國民大會議席黨籍分布圖:
  民主進步黨 民主進步黨:66席
  無黨籍:2席
  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254席

國民大會第二屆國民大會代表選舉是依據李登輝總統於1991年5月1日所公布之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規定,中央選舉委員會於1991年12月21日舉行投票,首次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辦理國民大會代表的全面改選[1]。此次選舉總計有627人參選,選出第二屆國大代表共325席,包含219名區域代表、6名山胞代表、80名全國不分區代表、20名僑居國外國民代表。

總選舉人數共13,083,119人,出席投票者8,938,622人,投票率為68.32%。選舉結果,中國國民黨當選254席,民主進步黨獲得66席,全國民主非政黨聯盟3席,無黨籍2席。

選舉概況

地區別 選舉人數 投票人數 投票率
臺灣省 10,368,436 7,200,057 69.32%
臺北市 1,791,320 1,086,917 60.68%
高雄市 877,583 628,827 71.65%
福建省 27,780 22,821 82.15%
總計 13,083,119 8,938,622 68.32%

候選人數

區域代表

地區別 候選人數 當選人數 當選率
臺灣省 359 173 48.19%
臺北市 62 28 45.16%
高雄市 30 14 46.67%
福建省 7 4 57.14%
總計 458 219 47.82%

山胞代表

選舉區別 候選人數 當選人數 當選率
平地山胞 4 3 75.00%
山地山胞 5 3 60.00%
總計 9 6 66.67%

全國不分區代表

政黨 候選人數 當選人數 當選率
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75 60 80.00%
民主進步黨 民主進步黨 42 20 47.62%
 中華社會民主黨 13 0 0.00%
全國民主非政黨聯盟 全國民主非政黨聯盟 5 0 0.00%
中華共和黨 1 0 0.00%
總計 136 80 58.82%

僑居國外國民代表

政黨 候選人數 當選人數 當選率
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15 15 100.00%
民主進步黨 民主進步黨 8 5 62.50%
全國民主非政黨聯盟 全國民主非政黨聯盟 1 0 0.00%
總計 24 20 83.33%

選舉結果

席次及得票統計

選舉結果,中國國民黨當選254席,民主進步黨獲得66席,全國民主非政黨聯盟3席,無黨籍2席。

政黨 共325席
席次 得票數 得票率 分配得票率
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254 6,053,366 69.1% 74.83%
民主進步黨 民主進步黨 66 2,036,271 23.3% 25.17%
全國民主非政黨聯盟 全國民主非政黨聯盟 3 193,234 2.2%
 中華社會民主黨 0 185,515 2.1%
勞動黨 勞動黨 0 18,008 0.2%
工黨 0 7,698 0.1%
  農民黨 0 4,268 0.0%
 中國青年黨 0 1,573 0.0%
中國復興黨 0 1,189 0.0%
中國民主社會黨 中國民主社會黨 0 1,125 0.0%
中國老兵統一黨 0 910 0.0%
中國民主憲政黨 0 695 0.0%
中華共和黨 0 576 0.0%
中國全民福利黨 0 530 0.0%
中興黨 0 430 0.0%
中國忠義黨 0 276 0.0%
中國大同民主黨 0 183 0.0%
無黨籍及未經政黨推薦者 2 253,032 2.9% 不適用
總計 325 8,758,879

各政黨領先之選區

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得票較高之選區
臺北市第一選區 臺北市第二選區 臺北市第三選區 臺北縣第一選區
臺北縣第二選區 臺北縣第三選區 臺北縣第四選區 臺北縣第五選區
臺北縣第六選區 臺北縣第七選區 基隆市 宜蘭縣第一選區
宜蘭縣第二選區 桃園縣第一選區 桃園縣第二選區 桃園縣第三選區
桃園縣第四選區 桃園縣第五選區 新竹縣 新竹市
苗栗縣第一選區 苗栗縣第二選區 臺中縣第一選區 臺中縣第二選區
臺中縣第三選區 臺中縣第四選區 臺中市第一選區 臺中市第二選區
彰化縣第一選區 彰化縣第二選區 彰化縣第三選區 彰化縣第四選區
南投縣第一選區 南投縣第二選區 雲林縣第一選區 雲林縣第二選區
嘉義縣第一選區 嘉義縣第二選區 嘉義市 臺南縣第一選區
臺南縣第二選區 臺南市第一選區 臺南市第二選區 高雄市第一選區
高雄市第二選區 高雄縣第一選區 高雄縣第二選區 高雄縣第三選區
高雄縣第四選區 屏東縣第一選區 屏東縣第二選區 花蓮縣
臺東縣 澎湖縣 金門縣 連江縣
平地原住民 山地原住民

各選區最高票當選人黨籍

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獲得最高票當選人之選區
臺北市第一選區 臺北市第二選區 臺北市第三選區 臺北縣第一選區
臺北縣第二選區 臺北縣第三選區 臺北縣第四選區 臺北縣第五選區
臺北縣第六選區 臺北縣第七選區 宜蘭縣第一選區 桃園縣第一選區
桃園縣第二選區 桃園縣第三選區 桃園縣第四選區 桃園縣第五選區
新竹縣 苗栗縣第一選區 苗栗縣第二選區 臺中縣第一選區
臺中縣第二選區 臺中縣第四選區 臺中市第二選區 彰化縣第一選區
彰化縣第二選區 彰化縣第三選區 彰化縣第四選區 南投縣第二選區
雲林縣第一選區 雲林縣第二選區 嘉義縣第一選區 嘉義縣第二選區
嘉義市 臺南縣第一選區 臺南縣第二選區 臺南市第一選區
臺南市第二選區 高雄市第一選區 高雄市第二選區 高雄縣第一選區
高雄縣第二選區 高雄縣第三選區 高雄縣第四選區 屏東縣第一選區
屏東縣第二選區 花蓮縣 臺東縣 澎湖縣
金門縣 連江縣 平地原住民 山地原住民
民主進步黨 民主進步黨獲得最高票當選人之選區
基隆市 宜蘭縣第二選區 新竹市 臺中縣第三選區
臺中市第一選區
全國民主非政黨聯盟 全國民主非政黨聯盟獲得最高票當選人之選區
南投縣第一選區

席次分佈

選舉區別 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民主進步黨 民主進步黨 全國民主非政黨聯盟 全國民主非政黨聯盟 無黨籍
區域代表 173 41 3 2
臺北市 22 6 0 0
臺北市第一選區 7 3 0 0
臺北市第二選區 6 2 0 0
臺北市第三選區 9 1 0 0
高雄市 10 4 0 0
高雄市第一選區 6 1 0 0
高雄市第二選區 4 3 0 0
臺灣省 137 31 3 2
臺北縣第一選區 4 0 0 0
臺北縣第二選區 4 1 1 0
臺北縣第三選區 4 1 0 0
臺北縣第四選區 4 0 0 0
臺北縣第五選區 5 1 0 0
臺北縣第六選區 3 0 0 0
臺北縣第七選區 3 0 0 0
基隆市 3 1 0 0
宜蘭縣第一選區 1 1 0 0
宜蘭縣第二選區 2 1 0 0
桃園縣第一選區 2 1 0 0
桃園縣第二選區 3 0 0 0
桃園縣第三選區 2 1 0 0
桃園縣第四選區 2 0 0 0
桃園縣第五選區 2 1 0 0
新竹縣 3 1 0 0
新竹市 3 1 0 0
苗栗縣第一選區 4 0 0 0
苗栗縣第二選區 2 0 0 0
臺中縣第一選區 3 1 0 0
臺中縣第二選區 2 0 0 0
臺中縣第三選區 3 1 0 0
臺中縣第四選區 3 0 0 0
臺中市第一選區 3 2 0 0
臺中市第二選區 3 0 0 0
彰化縣第一選區 3 1 0 0
彰化縣第二選區 3 0 0 0
彰化縣第三選區 3 0 0 0
彰化縣第四選區 2 0 0 1
南投縣第一選區 2 0 1 0
南投縣第二選區 3 0 0 0
雲林縣第一選區 3 1 0 0
雲林縣第二選區 3 1 0 0
嘉義縣第一選區 3 0 0 0
嘉義縣第二選區 3 0 0 0
嘉義市 2 1 0 0
臺南縣第一選區 5 1 0 0
臺南縣第二選區 4 1 0 0
臺南市第一選區 2 2 0 0
臺南市第二選區 2 1 0 0
高雄縣第一選區 2 1 0 0
高雄縣第二選區 3 0 0 0
高雄縣第三選區 3 0 0 1
高雄縣第四選區 1 1 0 0
屏東縣第一選區 3 2 0 0
屏東縣第二選區 2 2 0 0
花蓮縣 4 0 0 0
臺東縣 1 1 1 0
澎湖縣 2 0 0 0
福建省 4 0 0 0
金門縣 2 0 0 0
連江縣 2 0 0 0
山胞代表 6 0 0 0
平地山胞 3 0 0 0
山地山胞 3 0 0 0
全國不分區代表 60 20 0 0
僑居國外代表 15 5 0 0

國民大會集會

本次選舉選出之代表為1990年代初期臺灣民主化之憲政制度改革確立國會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全面改選後選出,共參與五次國民大會集會;但任職初期與1986年選出之第一屆第三次增額代表共同行使職權。

屆別 會議 日期 會議內容 與會其他代表選出年份
第二屆 臨時會 1992年3月20日-1992年5月30日 修正《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次增修) 1986年
第二次臨時會 1992年12月25日-1993年1月30日 總統提名監察院人事行使同意權
第三次臨時會 1993年4月9日-1993年4月30日 總統提名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人事行使同意權
第四次臨時會 1994年5月2日-1994年9月2日 修正《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確立總統在臺灣直接民選(第三次增修)
總統提名司法院人事行使同意權
第五次會議 1995年7月7日-1995年8月17日

參考資料

文獻

  1. ^ 中央民意代表全面改選檔案[永久失效連結],台灣人權政府相關檔案線上展示,中華民國檔案管理局

書目

  • 《第二屆國民大會臨時會實錄》,國民大會秘書處,1992年
  • 《國民大會第二屆國民大會代表選舉選舉實錄》,中央選舉委員會,1993年5月,ISBN 957-00-2207-8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