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黃體芳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黃體芳

黃體芳(1832年—1899年),字漱蘭浙江溫州府瑞安縣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同治二年(1863年)癸亥恩科二甲第十名進士,與兄黃體立、子黃紹箕、侄黃紹第、侄孫黃曾銘一門五進士。與張之洞同年同歷,久有交往。為維新派人物,支持康有為變法,頻上書言時政得失。選翰林院庶吉士,散館授編修,七年(1868年)升侍講,九年(1870年)任福建學政,十二年(1873年)改山東學政,光緒五年(1879年)升侍讀學士,七年(1881年)升詹事府詹事,八年(1882年)升兵部左侍郎,九年(1883年)任江蘇學政,興建南菁書院,延請黃以周繆荃孫等主講,學習經史詞章,兼習天文、算學等。十二年(1886年)任通政使司通政使,十七年(1891年)四月引疾致仕,二十五年(1899年)五月卒。著有《漱蘭詩葺》。

黃體芳、寶廷、張之洞、張佩綸合稱〈清流四諫〉或〈翰林四諫〉,以敢言著稱[1]

延伸閱讀

[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閱讀此作者作品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清史稿/卷444》,出自趙爾巽清史稿

參考書目

  • 清史稿·卷444·列傳二百三十一》
  • 錢實甫編,《清代職官年表》,中華書局,1980年
官銜
前任:
邵亨豫
提督福建學政
同治九年八月初一乙未(1870年8月27日)任
繼任:
孫毓汶
  1. ^ 高拜石 正中書局版 <新編古春風樓瑣記>(卅二) P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