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長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18年10月27日) |
「執行長」的各地常用名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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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 | 首席執行官 |
臺灣 | 執行長 |
港澳 | 行政總裁 |
星馬 | 行政總裁 |
日本、韓國 | 最高經營責任者 |
執行長(英語:chief executive officer,縮寫:CEO),又稱為行政總裁、首席執行官,是許多公司或企業,尤其是美國企業的頭銜,亦是在一間企業集團、財閥或行政單位中的最高行政負責人及管理人。
主要職責
對內
對外
- 參與董事會的決策,執行董事會的決議。
- 對外簽訂合約或處理業務。
其他職責
- 例如樹立、鞏固或變更企業文化,團隊建設,組織結構調整,建立制度和流程等。
權力源由
企業所有權人是股東,擁有過半數股權或過半數股東會投票權者實際上控制了企業。股東選出董事組成董事會監管負責執行的企業專業經理人及眾員工,「董」字為監督匡正之意,董事會之首為董事長(董事會主席)。股東會通常每年僅召開一兩次,沒舉行股東會時,企業日常最高決策權在董事會;未召開董事會時,則授權董事長或常務董事會決策執行。
而執行長頭銜普及起來是1960年代美國的公司治理改革創新時的產物,近代企業裏高層執行主管分工細名稱眾多,有總裁、社長(日韓企業)、總經理、首席財務官、首席運營官、首席信息官、管理總監(大型企業集團的子公司領導人)等等,故又設立首席執行主管一職,代表眾執行主管之首,位階僅次於董事長,總經理為其下屬,因此通常不設立「副執行長」。中國近代較熟悉的公司總經理職位其實是企業集團的大型部門、分公司或子公司的最高執行人員,並非大型公司領導人。在此之前,美國公司的最高執行負責人是總裁,而總裁的職責就是貫徹執行董事會的經營決策。
公司總裁往往由營運長兼任。當公司企業發展到一個階段時,單一最高經理人已不足滿足公司企業管理需求,因此會有分權或在設一個與執行長同等的職位,例如:總裁。美國公司的副總裁往往是一大批高層及中層管理人員的頭銜(而不是專設的職位),自高到低細分為「資深/高級執行副總裁」、「執行副總裁」、「資深/高級副總裁」、副總裁。
不少企業的董事長也兼首席執行官或總裁出現監察、決策與執行功能混合,這特別出現在公司第一代創始人身上。德國法律設有多位監察人組成監事會監督董事會。美國董事會不設監察人,但設有外部董事,由不在同一公司任職、平時與公司較無關聯的社會賢達擔任。
公司地位
行政總裁必須直接向公司的董事會(股東代表)負責,而且往往可能就是董事會的成員之一。在公司或組織內部擁有最終的執行權力(最高決策者為董事會或董事局)。在比較小的企業中首席執行官可能同時又是董事長和公司的總裁,但在大企業中這些職務往往是由不同的人擔任的,避免個人在企業中扮演過大的角色、擁有過多的權力,同時也可以避免公司本身與公司的所有人(即股東)之間發生利益衝突。
以往只有大型企業集團或跨國企業才會設置執行長的職位,但現在許多中小企業的總經理職缺也改稱為執行長或總裁,形成三者混用現象。三者的共同點是,皆由董事會或董事長直接任命授權,執行並負責企業的實際營運,是公司內部最高階的專業經理人。在台灣,執行長是公司三長之一,另二為董事長、財務長或營運長。
國際用法
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是公司的執行機構,監事會、監察人是公司的監察機構。股東會議決定公司重大事項,制定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選舉和更換董事和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董事會貫徹實施股東會的決議,聘請公司總經理和由總經理提名的副總經理及財務主管,對股東會負責;監事會檢查公司財務,監督董事和總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的行為,要求糾正董事和總經理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在一些歐盟國家,有兩個分開的管理層,負責日常行政事務的董事會和負責監督監察的監事會(一般為股東選舉出來)。在這些國家裡,首席執行官主持董事會,而主席則主持監事會,這兩個職務一般為不同的人擔任。
職級對照
中文 | 英文 | 日式 | 韓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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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董事會主席 | Chairman; Chairman of the Board | 會長(회장)、理事會會長(이사회회장) | |
副董事長、董事會副主席 | Deputy/Vice Chairman; Deputy/Vice Chairman of the Board | 副會長(부회장)、理事會副會長(이사회부회장 | |
行政總裁、總裁、董事總經理、總經理(中小企業最高管理人,大型企業集團子公司或事業群最高管理人) | CEO, President, Managing Director, General Manager | ||
副總裁、副總經理 | Vice President, Deputy General Manager | ||
代表董事、公司代表人、法人代表(日韓專屬職務) | Representative Director | 代表理事(대표이사) | |
執行董事、常務董事 | Executive Director | 專務(전무)、常務理事(상무이사) | |
董事 | Director | 理事(이사) | |
協理、總監、事業群/區域總經理 | Head of Business Group | 本部長(본부장) | |
部門(部)處長、(資深)經理 | Department Chief, Manager | ||
部門副經理 | Deputy Manager | ||
部門(科)課長、(大)組長(以上為主管職) | Section Chief. Manager | 室長(실장)、課長(과장)、組長(팀장) | |
專案經理、小組長、主任、督導員 | Section in Charge, Assistant Manager, Supervisor, Officer | 代理(대리)、主任(주임) | |
職員 | Staff, Employee | ||
約聘(僱)、派遣職員、契約員工 | Contract Employe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