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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濤 (導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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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濤(1979年2月16日)是一位中國電影導演、編輯及製片人,亦涉足油畫版畫、展覽策劃等領域。

生平

1979年出生於山東萊蕪,2016年執導的影片《狼》獲得了第49屆休斯敦國際電影節劇情類最佳實驗電影獎[1][2][3]

猥褻爭議

2020年9月27日晚,微博名為「昔央」的作家發帖稱,25日晚在韓濤美術館的宴席中,韓濤兩次以敬酒的名義對其實施猥褻。26日上午,昔央要求韓濤就其猥褻行為進行公開道歉,韓濤於私下溝通中道歉,並提議一同查看美術館監控錄像,後又拒絕昔央一同前往美術館查看監控錄像的要求,並否認對其實施了猥褻行為。27日上午,昔央報警,並於新浪微博展示蓋有濟南市公安局雪野旅遊區分局雪野派出所公章的受案回執,在派出所警察陪同下查看了監控錄像。[4]10月5日,韓濤發表聲明予以回應,否認猥褻,表示他與昔央之間因過往合同而存在經濟糾紛是此次事件的起因。10月9日,韓濤接受騰訊獨家採訪,承認在事實層面上對昔央進行了接待禮儀性質的摟抱親吻,但堅決否認有親耳朵、伸舌頭等猥褻行為,並表示無法公開監控錄像是由於在徵求當晚所有賓客同意時,部分賓客不願公開。但另有賓客在接受騰訊採訪時表示,從未收到過韓濤徵求公開監控錄像同意的消息。[5]10月29日晚,昔央於新浪微博、豆瓣網展示蓋有濟南市公安局雪野旅遊區分局公章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書內容顯示根據多方證據證實韓濤猥褻的違法行為成立,依法給予韓濤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處罰,執行日期為2020年10月26日至2020年11月5日。昔央向澎湃新聞表示,在等待警方調查結果期間,她與家人還遭遇了網絡暴力。根據韓濤的微信朋友圈截圖顯示,拘留十日的行政處罰並未如期執行。[6]

2021年1月11日,中國新聞周刊進行跟蹤報道,並採訪當事人昔央,證實濟南市公安局雪野旅遊區分局雖經調查確認猥褻事實成立並出具了書面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但未對韓濤進行拘留處罰,也未進行其他解釋,而記者多次聯繫山東濟南萊蕪公安局未果。[7]

2021年10月20日,昔央起訴韓濤性騷擾損害責任糾紛一案開庭。10月22日,昔央訴韓濤網絡名譽侵權一案開庭。[8]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