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國中尉是明朝皇族的爵位之一。位於奉國將軍之下,輔國中尉之上。是郡王的四世孫。
明朝時,奉國將軍之子全封鎮國中尉。
- 鎮國中尉的正妻稱恭人。鎮國中尉的俸祿為每年400石(一半本色糧,一半鈔;嘉靖四十四年改為四分本色糧,六分折鈔)[1]。
- 鎮國中尉之子全封輔國中尉[2][3],女兒稱宗女。
參考文獻
- ^ 《明會典》卷三十八
- ^ 《皇明祖訓·職制》:「凡郡王子孫,授以官職。子授鎮國將軍。孫授輔國將軍。曾孫授奉國將軍。玄孫授鎮國中尉。五世孫授輔國中尉。六世孫以下,世授奉國中尉。」
- ^ 《大明會典》卷五十五:「(郡王)次嫡、庶子俱授鎮國將軍。鎮國將軍之子,授輔國將軍。輔國將軍之子,授奉國將軍。奉國將軍之子,授鎮國中尉。鎮國中尉之子,授輔國中尉。輔國中尉以下,俱授奉國中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