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習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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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習督察(英文:Probationary Inspector of Police,縮寫:PI)俗稱「見習幫」、「豬仔幫」、「朱粒」和「一粒花」,是香港警察職級中的其中一級督察級職級,1972年警隊架構重整後設立,為警官的級別[1];職級與督察和高級督察一樣,位於警署警長之上,總督察之下,負責擔任小隊指揮官。截至2009年年底,香港有逾1,700名(不包括總督察在內的)督察級人員[2]。
徽章衣飾
見習督察的襯衣為白色,肩章以英國陸軍少尉的軍星為藍本,香港主權移交以後改為上有洋紫荊花的一枚軍星。
歷史
根據於1949年入職的退休督察李福基憶述,在成功獲得聘用後,被安排進入警察訓練學校接受訓練,同期的20位見習督察均為華人。當時,上述班別被獨立唯一,沒有與外籍見習督察共同接受訓練。上述的見習督察中,有為數不少的在入職前,都曾經在不同的義務紀律部隊或制服團體中服務,包括後備警察隊及聖約翰救傷隊等等。
發展途徑
見習督察於香港警察學院完成為期36週訓練後,會進行第一階段職業發展途徑,詳情如下:
晉升途徑
見習督察在該級服務滿3年(即完成試用期)及通過第二標準考試後,方能晉升為督察[3]。
降級/離職可能
見習督察在該級服務滿3年,若然未能夠通過第二標準考試,即未能夠通過試用期,會被降級。須視乎見習督察的原來職級,有可能降至警署警長、警長、高級警員或警員職級;若果本來並非警務人員,而是經由公開招募程序直接投考成為見習督察,則會無法繼續合約。
著名見習督察
參見
參考注釋
- ^ 警隊架構:警隊架構圖表. [2010-09-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8-18).
- ^ 編制人數與實際人數 (PDF). [2010-09-05].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0-10-11).
- ^ 占Sir on Duty——淺談督察考試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頭條日報》 201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