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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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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乂,唐朝官員。曾祖裴安期,祖裴後己,父裴郜[1]

歷任彭州參軍、雒縣尉、湖城縣丞、奉先縣尉、太常寺主簿、華州錄事參軍、京兆府戶曹參軍,入山南東道節度使幕府為檢校水部員外郎兼侍御史。升醴泉縣令、坊州刺史、鄭州刺史。唐憲宗元和十四年(819年)六月,以鄭州刺史代元錫為福州刺史、福建觀察使。在任五年[2],長慶三年(823年)[3]薨於揚州。贈左散騎常侍。子裴誨。

注釋

  1. ^ 元稹《唐故福建等州都團練觀察處置等使中大夫使持節都督福州諸軍事守福州刺史兼御史中丞上柱國賜紫金魚袋贈左散騎常侍裴公墓志銘》:唐故長安縣令諱安期,贈左散騎常侍諱後己,贈工部尚書諱郜,其父祖其曾也。贈晉陽縣太君王氏,其母也。故清河縣君房氏,其室也。昭應縣令稷,虔州刺史愻,盩厔縣令及,其季也。進士誨,進士警,其子也。辛少穆、李堯一、陽觀、李及,其婿也。
  2. ^ 元稹《裴乂墓志銘》:觀察福建時,錠俗佻剽,食稅重繁,急則散去,緩則偷苟,持之五載不失所。
  3. ^ 元稹《裴乂墓志銘》:予與公姻懿相習熟,及予來東,自謂與公會於途,晨涉淮而夕聞其訃。元稹長慶三年調任浙東觀察使兼越州刺史,即所謂「予來東」。

參考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