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葉隆禮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葉隆禮、李艮、夏紹基、翁孟寅等人於杭州靈隱蓮花峰題名(淳祐七年)

葉隆禮(?—?),字士則,號漁村。南宋嘉興(今屬浙江)人。

理宗淳祐七年(1247年)進士。[1]淳祐十年,通判建康府。十二年,真除為國子監簿。[2]開慶元年(1259年),爲兩浙運判兼知臨安府。[3]景定元年(1260),知紹興府。[4]曾奉詔撰有《契丹國志》。[5]

注釋

  1. ^ 《至元嘉禾志》卷一五《宋登科題名》
  2. ^ 《景定建康志》卷二四
  3. ^ 《咸淳臨安志》卷四九
  4. ^ 《寶慶會稽續志》卷二
  5. ^ 《契丹國志》卷首《進書表》,末署「淳熙七年三月日,秘書丞臣葉隆禮上表」,淳熙七年(1180年)下距淳祐七年(1247年)葉隆禮進士及第之年,長達六十七年之久,葉隆禮斷無可能提前在淳熙七年完成此書,這個問題使得《契丹國志》一度被視為偽書,成為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