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聯合國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委員會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聯合國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委員會(英語:United Nations Committee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是聯合國轄下的一個專門委員會,負責監督《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執行。《任擇議定書》賦予了個人就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受侵害之申訴與救濟程序。

該委員會有18名委員,每兩年舉行會議,評估《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締約國採取的措施,以及各國取得的進步與其尊重《公約》中認定權利過程中的障礙。[1]

參見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