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菲聯防條約
類型 | 軍事同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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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日 | 1951年8月30日 |
簽署地點 | 美國華盛頓特區 |
生效日 | 1952年8月27日 |
締約方 | 美國 菲律賓 |
語言 | 英語 |
《美菲聯防條約》(Mutual Defense Treaty between the Republic of the Philippines and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MDT) 或稱美菲共同防禦條約)是1951年8月30日美國與菲律賓在華盛頓特區簽訂的聯防條約,於1952年8月27日正式生效,有效期無限。條約共8條,其精神為美國與菲律賓的集體防禦制度,在太平洋海域對任一方領土與對其在太平洋的軍隊、船舶或飛機的武裝攻擊,兩國將依約採取行動,對付共同危險。條約主要內容:締約雙方將以「自助和互助」的方式保持並發展「抵抗武裝進攻」的能力;締約任何一方的遭到「武裝進攻」時,締約雙方進行協商,採取行動「對付共同的危險」。[1][2]
歷史
1976年美國國家安全顧問布蘭特·斯考克羅夫特表示美國對於美菲共同防禦條約會保持彈性;國務卿亨利·季辛吉則擔憂會因為菲律賓在禮樂灘和南沙群島的行動而必須依約加入軍事衝突;法律上也以1951年簽約時的菲律賓領土為主。2018年美國國防部的中國軍力報告中提到,美國官方對於南海領土主權採取中立態度。2018年8月15日美國國防部亞太安全事務助卿藍道·薛瑞福訪問馬尼拉與菲律賓國防部長戴爾分·羅倫沙納會談在美國大使館表示對南海問題時強調會以盟友身份幫助菲律賓有所反應。
2023年2月21日,美國國防部長表示,他國若在南海任何地方對菲律賓軍隊、飛機和公務船隻發動武力攻擊,美國將根據美菲「共同防禦條約」第4條,對菲律賓啟動防禦承諾。[3]2024年3月,美菲防長通話重申《美菲共同防禦條約》適用於南中國海。[4]
相關題目
參考文獻
- ^ Mutual Defense Treaty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Republic of the Philippines. Chan Robles Law Library. [2012-11-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10-16).
- ^ 聚焦南海》關注美國對《美菲共同防禦條約》適用於南海菲國佔領島礁的解釋與行動. 自由時報. 2018-08-23 [2018-08-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8-24) (中文(臺灣)).
- ^ 美防長:菲公務船南海遭襲 共同防禦條約將啟動. [2023-05-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5-16).
- ^ 美菲防长通话重申《美菲共同防御条约》适用于南中国海. RFI - 法國國際廣播電台. 2024-03-27 [2024-03-28]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