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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之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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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之鼎
大明江西按察司副使
籍貫廣西柳州府馬平縣
出生丙子十二月十二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權氏
出身
  • 萬曆十六年戊子科舉人
  • 萬曆三十五年丁未科進士

羅之鼎(1576年—?),字中實,號昆銘[1]廣西柳州衛官籍柳州府馬平縣(今柳州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廣西鄉試舉人,曾任廣東香山縣學教諭。萬曆三十五年(1607年)登丁未科進士。任戶部主事,升工部都水司郎中。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出為廣東廣州府知府[2]。升廣東海北道副使。四十七年考察去職。

天啟五年,起補福建按察司僉事,六年升任江西按察司副使。致仕歸,隱居大龍潭山莊。有《龍隱洞集》。

家族

曾祖羅友仁,封奉政大夫。祖父羅向辰,布政司參議。父羅文經,知縣。母傅氏,継母吳氏。慈侍下。

參考文獻

  1. ^ 《萬曆三十五年丁未科進士履歷便覽》:羅之鼎,昆銘,詩四房,丙子十二月十二日生,馬平人,戊子鄉六名,會二百四十一名,二甲二十六名,刑部政,戊申二月授戶部主事,管西三倉,庚戌調工部都水司主事,辛亥杭州抽分,辛亥升員外,升郎中,升廣州知府,丙辰升付使,己未考察,乙丑補付建僉事,丙寅升江西付使。曾祖友仁,誥封奉議大夫;祖向仁,布政司左參議;父文經,知縣。
  2. ^ 四庫全書本《廣州通志·卷二十七》:羅之鼎,廣西馬平人,進士,四十三年任。
官銜
前任:
侯傅邦
廣東廣州府知府
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上任
繼任:
林文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