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爾紐斯省 (波蘭)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09年2月25日) |
- 該條目關於一個立陶宛大公國(後來屬於波蘭立陶宛聯邦)的省。關於20世紀波蘭的省,參見維爾紐斯省
維爾紐斯省 Vilniaus vaivadij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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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蘭立陶宛聯邦的省 | |||||||||
1413年—1795年 | |||||||||
紅區為維爾紐斯省。自盧布林聯合以來,該省的邊界從沒改變。 | |||||||||
坐標:54°41′N 25°16′E / 54.68°N 25.27°E | |||||||||
首府 | 維爾紐斯 | ||||||||
歷史 | |||||||||
歷史 | |||||||||
• 赫羅德沃聯合 | 1413年 | ||||||||
• 瓜分波蘭 | 179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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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爾紐斯省(拉丁語:Palatinatus Vilnensis,立陶宛語:Vilniaus vaivadija,白俄羅斯語:Віленскае вайводзтва,波蘭語:województwo wileńskie)是一個1413年由立陶宛公國和鄰區的部分土地構成的立陶宛大公國省份。
地理和行政區劃
從地理上講,該省被圍繞在維爾紐斯市周圍,該市一直是該實體的首府和省總督所在地。雖然,該省實際的領土隨着時間的推移一直發生變化。和查基省一起被稱為立陶宛固有土地。直到瓜分波蘭,組成該省的5個行政區劃被稱為縣(在立陶宛語中:複數——pavietai,單數——pavietas),與中國大陸的市(或自治州,地區):
歷史
在1413年赫羅德沃聯合給立陶宛大公國提出了省的概念。在改革之前,維爾紐斯周圍的地區被稱為立陶宛公國,有時成為維爾紐斯公國。維爾紐斯省成為了立陶宛大公國的首都省。
在1569年盧布林聯合成立聯邦後,大公國依然保留其大部分權利,而且維爾紐斯省依然為它的首都省,和維爾紐斯省依然保留其首都身份,雖然聯邦的首都一開始是克拉科夫(克拉科夫省),而後來是華沙(馬索維安省一樣。
在瓜分波蘭後,維爾紐斯省被俄羅斯帝國吞併,領土的大多數變為維爾紐斯省的一部分。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過去的維爾紐斯省被立陶宛和波蘭分割。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蘇聯將其波蘭部分轉移到白俄羅斯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
省總督
- 阿爾伯塔斯·瓦伊提耶庫斯·曼維達斯(1413年-?)
- 喬納斯·格斯塔烏塔斯(1443年-?)
- 米卡洛羽斯·拉德維拉(1480年-?)
- 米科瓦耶·拉茲維夫(1507年-?)
- 阿爾伯塔斯·格斯塔烏塔斯(1522年-?)
- 揚·赫伯維遲(1542年-?)
- 米科瓦耶·「黑色的」·拉茲維夫(1551年-?)
- 克爾基施托夫·米科瓦耶·「迅雷」·拉茲維夫(1584年-?)
- 米科瓦耶·克爾基施托夫·「孤兒」·拉茲維夫(1604-?)
- 盧·薩佩哈(1621年/1623年-?)
- 克爾基施托夫·拉茲維夫(1633年-?)
- 雅奴什·斯庫明·提施基維遲(1640年–1642年)
- 克爾基施托夫·喬德基維遲(1642年-?)
- 雅奴什·拉茲維夫(1653-?)
- 揚·帕維夫·薩佩哈(1656-?)
- 米哈烏·卡茲梅爾茲·拉茲維夫(1667年-?)
- 米哈烏·卡茲梅爾茲·帕克(1669年-?)
- 揚·卡茲梅爾茲·薩佩哈 (年輕者)(1682年-?)
- 揚·卡茲梅爾茲·薩佩哈 (年老者)(1705年-?)
- 米哈烏·瑟瓦奇·維施尼奧維茨基(1706年–1707年和1735年–1744年)
- 米哈烏·卡茲梅爾茲·「雷本科」·拉茲維夫(1744年-?)
- 米哈烏·謝洛寧·拉茲維夫(1755年-?)
- 卡羅爾·斯坦尼斯瓦夫·「寵兒先生」·拉茲維夫(1762年–1764年和1768年–179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