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和委員)由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於1959年4月27日選出。共有80名組成人員,其中委員長1名,副委員長16名,秘書長1名,委員62名。任期由1959年4月至1965年1月,期間共召開137次會議。常委會組成情況如下:[1]
組成人員
- 委員(62人,按姓名筆劃排列):
王崑崙、王維舟、鄧初民、鄧穎超、盧漢、葉劍英、史良、劉寧一、劉長勝、劉格平、劉瀾濤、朱良才、華羅庚、汪鋒、李雪峰、陳劭先、陳其尤、陳其瑗、陳垣、陳嘉庚、吳玉章、吳耀宗、武新宇、張雲逸、張蘇、張治中、張難先、張啟龍、張聞天、邵力子、竺可楨、季方、周叔弢、周建人、周純全、施復亮、趙壽山、南漢宸、胡子昂、胡喬木、胡厥文、胡愈之、胡耀邦、茅以升、高崇民、唐生智、馬明方、馬敘倫、馬寅初、徐冰、徐向前、徐特立、許廣平、梅龔彬、曾山、彭紹輝、楊明軒、熊克武、蔡廷鍇、蔡暢、謝扶民、龔飲冰
其他工作人員
- 副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