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爵 (德意志貴族頭銜)
男爵(德語:Freiherr ;縮寫為Frhr.),男爵夫人(德語:Freifrau;縮寫為Frfr.),字面意思分別為「自由領主」和「自由女士」[1],和Freiin( 男爵的未婚女兒和未婚姑媽)是神聖羅馬帝國德語區及其各個繼承國(包括奧地利、普魯士、巴伐利亞、列支敦士登、盧森堡等)用作貴族頭銜的稱呼。傳統上,它表示的貴族中頭銜等級為Ritter(騎士)以上和Edler(沒有特定頭銜的貴族)及Graf(伯爵)以下的等級。該頭銜取代了早期的中世紀形式Edelherr 。
其等級相當於英國男爵頭銜。 [2]德語的杜登正字法引用了法國貴族頭銜Baron ,源自拉丁語-日耳曼語組合liber baro (也同樣意味着「自由領主」),對應於德語「Freiherr」; Baron是對Freiherr的相應稱呼。 [3]
在封建制度下的男爵
自由領主這個階級源自這樣的歷史情況:所有者對其土地擁有自由(即為完全之意)所有權,而不是「unmittelbar」(「間接地」),或沒有任何中間封建保有權;或者與普通男爵不同,他原本是一名騎士(Ritter)對更高的領主或主權者的附庸,與中世紀的德意志家臣不同,他們必須為領主提供行政服務。Freiherr代替領主對他的男爵(Herzog)或伯爵(Graf)領地的居民行使世襲的行政和司法特權。
Freiherr 與 Baron
Freiherr這個德語頭銜在英語中被翻譯為「Baron」,儘管這個頭銜是在兩種語言中分別衍生的。 [1]
在德語中, Freiherr在社交場合中,通常會被更當時認為更優雅的拉丁語頭銜:「Baron」稱呼,儘管這不是官方頭銜。 [4]
另外,在 19 世紀,一些波羅的海德意志貴族家族歷史上曾擁有Freiherr頭銜,後來被俄羅斯沙皇國以政令的形式承認為貴族,另外授予同等的俄羅斯Baron頭銜。 1919 年,魏瑪共和國憲法廢除了前王朝和貴族家庭成員的特權,因此頭銜成為姓氏的一部分,一些受影響的家庭成員選擇正式命名為Freiherr,而其他波羅的海德意志貴族則更喜歡使用Baron以強調他們的波羅的海德意志傳統。這就是為什麼同一家庭的成員可以有不同的正式姓氏。[4]與其他男爵最初的區別在於, Freiherr的土地財產是不動產及土地使用權而不是領地。
從神聖羅馬帝國皇帝那裡獲得頭銜的男爵有時被稱為「神聖羅馬帝國男爵」(Reichsfreiherren ),以便將他們與其他男爵區分開來,儘管實際上頭銜等級本身依舊是Freiherr。 1806 年神聖羅馬帝國解體後, Reichsfreiherren不屬於任何領域的貴族等級,但根據 1815 年維也納會議的一項決定,他們的頭銜仍然得到了官方承認。從 1806 年起,當時獨立的德意志君主國,例如巴伐利亞、符騰堡和利珀,都可以創建自己的貴族,其中包括Freiherren(儘管勃蘭登堡選帝侯作為最初完全具有治外法權的普魯士國王,甚至在此之前就已經為自己賦予了封爵的特權)。而一些年長的男爵家族開始在正式場合中使用Reichsfreiherr,為了將自己與地位低於神聖羅馬皇帝的君主創建的新貴族階層區分開來,這種用法還未過時。
功能
廢除貴族制之前
與歐洲德語地區貴族中的大多數頭銜和稱號一樣,該等級通常是世襲的,並且通常與貴族助詞von或zu(有時兩者同時使用:von und zu)一起使用在姓氏之前。 [5] [6]
在大多數德語地區,貴族頭銜的繼承並不像英國的男爵頭銜那樣受到長子繼承制的限制。因此,這些頭銜永久平等地適用於原始受贈者的所有男性後裔: Freiherr的所有合法兒子將共同繼承他的頭銜和軍銜,並且可以被稱為Freiherr 。
Freiherr的妻子頭銜為Freifrau字面意思是「自由女士」), Freiherr的女兒被稱為Freiin(Freiherrin的縮寫)。這兩個頭銜都被翻譯成英文「Baroness」(男爵夫人)。
在普魯士和北歐的一些其他國家,只要君主制存在,Freiherr 的頭銜通常用在一個人的名字之前(例如Freiherr Hans von Schwarz)。然而,在奧匈帝國和巴伐利亞等南德意志區域,它將插入名字和姓氏之間(例如Hans Freiherr von Schwarz)。
自從廢除貴族制度以來
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歐洲大多數德語地區的君主制被廢除,貴族在新成立的德國和奧地利共和國中失去了作為法律階級的承認。
在奧地利
奧地利共和國根據1919 年 4 月 3 日頒布的廢除貴族法(Adelsaufhebungsgesetz)[7],以及州政府的相應法令[8]。廢除了其公民的世襲貴族頭銜,公開使用此類頭銜在過去和現在的奧地利共和國仍然是被禁止的,違規者可能會被罰款。因此如有一名稱為Hans Freiherr von Schwarz的奧地利公民,它將失去Freiherr von的稱號,在他的奧地利護照上僅會有被簡單稱為Hans Schwarz的名字。
然而,實際上,在奧地利,以前的貴族頭銜仍然在社會上使用。有些人認為使用它們是出於禮貌。如已故的前奧匈帝國王儲奧托·馮·哈布斯堡(Otto von Habsburg),於1919 年後他的奧地利護照上的姓為奧托·哈布斯堡-洛特林根(Otto Habsburg-Lothringen),但他的德國護照上則是奧托·馮·哈布斯堡(Otto von Habsburg)(他也是德國歐洲議會議員)。
2003年,憲法法院( Verfassungsgerichtshof)裁定,被一名帶有貴族頭銜的德國人收養的奧地利婦女不得在其名字中帶有貴族頭銜。聯邦行政法院 (Verwaltungsgerichtshof)在類似案件中向歐洲法院詢問奧地利的這項規定是否會侵犯歐盟的權利;歐洲法院沒有反對奧地利不接受Fürstin von為奧地利女性名字的一部分的決定。 [9]
在德國
德意志共和國根據 1919 年魏瑪憲法第 109 條,合法地將所有世襲貴族頭銜轉變為法定姓氏的從屬部分。原來的頭銜因此成為姓氏的一部分,並移到姓氏前面。如有一位名為Freiherr Hans von Schwarz的德國公民,他將在新法律生效後改名為Hans Freiherr von Schwarz。頭銜將作為姓氏的從屬部分 ( " nichtselbständige Namensbestandteile" ) 它們在名稱的字母順序排序中被忽略,就像貴族助詞一樣,並且可能會或可能不會被承載它們的人使用。 1919 年之後,前德意志帝國最高法院(Reichsgericht)做出的一項至今仍然有效的裁決,女性頭銜形式已被法律接受為姓氏的變體。但區分主要姓氏的還是其本體,後面則是 Freiherr、Freifrau 或 Freiin,以及其他的貴族助詞 – 也就是說在前面的示例中,主要姓氏還是Schwarz,因此按字母順序應列在「S」下。
類似頭銜
類似的頭銜也出現在歷史上由德意志(在文化意義上)統治的歐洲部分地區:波羅的海國家、奧匈帝國、瑞典、芬蘭,以及某種程度上的丹麥和挪威。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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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書籍資料
- ^ 1.0 1.1 "Freiherr – Britannica Online Encyclopedia", Britannica Online Encyclopedia, 2008, webpage: EB-Freiherr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 A number of English-language historians specializing in Germany do not translate Freiherr. Agatha Ramm in Germany 1798–1919 (1967) states that she is preserving Freiherr because Baron carries a different association in English.
- ^ 杜登; Definition of Baron, der (in German).
- ^ 4.0 4.1 Johannes Baron von Mirbach: Adelsnamen, Adelstitel. C.A.Starke Verlag, Limburg an der Lahn, 1999, ISBN 3-7980-0540-0
- ^ 例子: 卡爾-特奧多爾·楚·古滕貝格(Karl-Theodor Maria Nikolaus Johann Jacob Philipp Franz Joseph Sylvester Freiherr von und zu Guttenberg)
- ^ 貴族姓氏助詞
- ^ Law in the original version of 1919. [2023-10-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3-25).
- ^ Decree of 18 April 1919 in the original version. [2023-10-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10-20).
- ^ CURIA – Suchformular. curia.europa.eu. [2023-10-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10-20).
- ^ Friherre. ARTbase.dk. [2023-10-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