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稷(?—?),又稱田稷子,戰國時代田齊相國。
田稷子為相,三年後休假回家,得到黃金百鎰(兩千兩)獻給母親。母親問他如何得到黃金的,田子說是當官的俸祿。母親不信,以為不應得的東西,不應拿回家。為臣不忠,就是為子不孝。田稷子慚愧,上朝退還黃金,請求齊王處分他。齊宣王認為其母賢能,赦免田稷子的罪,讓他重新為相,把金子賜給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