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差異化
產品差異化(英語:Product differentiation),又譯為產品特色化,經常被簡稱為差異化(Differentiation),係於經濟學和市場營銷中指生產者利用自己本身的某些優勢與消費者特殊的偏好,在生產過程與銷售過程中,使自己生產的產品與其他人提供的類似商品之間造成市場區隔,使這個產品在目標市場(Target market)中變得更有吸引力。建立品牌是產品差異化的例子之一。
產品差異化是造成壟斷性競爭的條件之一,使得廠商取得部份的定價能力,增進利潤,形成競爭優勢。這個概念最早於1933年在愛德華·錢柏林所著的《壟斷性競爭理論》(Theory of Monopolistic Competition)中提出。
概論
完全競爭市場理論假設了消費者沒有特殊偏好,只對價格本身做出反應,因此在完全競爭市場中,不存在產品差異化。產品差異化在不完全競爭市場的前提下才會出現。
假設消費者有自己特殊的偏好,在同性質的產品市場中,廠商仍然可以根據自己本身的優勢,針對不同消費族群的偏好來設計提供略為不同的產品或服務,使消費者在主觀上對某個特定廠商的商品出現較高的偏好,使這個廠商取得競爭優勢,造成市場區隔。
舉例來說,廠商推出同款式、同功能,但外殼顏色不同的手機,來吸引不同消費者,就是產品差異化的一個例子。若消費者對於某種特定顏色有較高的偏好,願意付出較高的價錢來取得,廠商就可以提高這個產品的售價,來增加自己的利潤。另一個例子是電話號碼,或汽車車牌的拍賣,因為某些消費者偏愛某一組特定號碼,擁有這組號碼特許權的廠商可以用拍賣方式來提高價格,使自己獲得較高的利潤。
差異化是對產品與其他競品之間不同點的描述,通過表明一個產品的特殊方面,從而創造出其特殊的價值。儘管對小衆利基市場的研究可能導致產品發生迎合該批受衆的改變,這些改變並不會被視爲產品差異化。市場營銷學的教科書會要求產品差異化的額外價值必須是賣家所認知到。獨特銷售主張的目的就是向客戶宣傳這些差異。
產品差異化有三種:
- 簡單:基於多樣特點
- 水平:基於單一特點,但消費者不清楚了解產品品質
- 垂直:基於單一特點,而消費者清楚了解產品品質
品牌差異通常是很小的,它們可能只是一些包裝和廣告主題的差異。實質的產品不必有改變,但也有可能改變了。差異化產生自買方在產品間感知到的分別,因此相關差異的源頭可能是由於財貨或者服務的功能方面、產品被分銷或者營銷的方式、或基於誰是買方。以下是產品差異化的主要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