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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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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房可以指:

  • 看守所,拘留所。原是衙門中三班衙役值班的地方,又稱卡房,簡稱「卡」。古代在審判過程中,為防止民事和微罪嫌犯脫逃、串供、偽合證據而常臨時羈押被告於此。故多以「坐班房」稱為被羈押的代稱,與拘禁已定讞囚犯的監獄牢房不同。一般所謂「送牢飯」即送往此處,而大牢囚犯則由官倉支付每日一升的米糧。
  • 教室,因廣東一帶稱三班差館為羈候所,所以在香港,班房不是指監獄或看守所,而是指教室,學生上課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