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旭 (唐朝)
王旭(7世紀—725年),出於烏丸王氏,太原祁縣(今山西省祁縣)人,唐朝官員。王珪曾孫,王敬直的侄孫,王燾的弟弟。
武周時擔任兗州兵曹參軍。神龍元年(705年),張柬之等誅張易之、張昌宗兄弟,他自行處決張昌宗之兄張昌儀,持首級赴東都,於是轉任并州錄事參軍。唐隆元年(710年),李隆基誅韋後,他又斬殺韋後黨羽周仁軌,持其首赴西京邀功。開元二年(714年),官至左台侍御史。審理光祿少卿盧崇道私逃案,製造冤獄數十人,株連甚廣,朝野官員對他既害怕又鄙視。開元五年(717年),擔任左司郎中,兼侍御史。刑具酷烈,囚犯被逼認罪。與監察御史李嵩、李全交為官嚴酷,京師人稱「三豹」。曾審訊劍南令贓罪,殺縣令而逼奸其妻,並貪贓數百萬。縣令的弟弟紀希虬是寧王李成器的屬官,派家僕搜集王旭貪污的證據,向寧王告發。於是王旭因貪贓罪,貶為龍平尉,憤恨而死,人皆稱快。
參考文獻
- 《舊唐書》卷第186下 酷吏